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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紫色的雪-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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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骑士的职责就是奋勇杀敌,而终结多半都是战死沙场,难道这就骑士注定落寞的宿命吗?是的,不少身份显赫的骑士能够有幸厚葬故里,而更多的却是长眠在遥远的异乡。每年的春天,人们会在墓碑前放上一支玫瑰,缅怀勇士的英魂。

这一夜,路维斯又回到了从前,自从看过了箱子里的东西,他不断的回忆相貌都快记不起的父亲。只记得:他头发很短,稍瘦,笑容满面。他骑着一匹乌黑的骏马,每当听见马蹄发出一种特别声响的时候,就知道,父亲回来了。他宽阔的后背拖着长长的紫披风,披风上有一个巨大的狼头纹章。他骄傲而潇洒的在明媚的树林里驰骋奔腾,扬起手里的鞭子挥舞示意。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优雅,那么令人崇敬。

不,不要走!坚强的路维斯仍旧控制不住梦中的眼泪。他哭醒了,偷偷地用被角抹去泪水。我伟大的父亲,您在天国好吗?如果能和你拥抱一下,该是多么幸福……

清晨,路维斯早早的起床了,望着箱子里的铠甲,长吁了一口气,缓慢仔细地把它穿上。转身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路维斯不由得赞叹铠甲的合身。接着,拿起那把落寞重剑,霍霍的挥舞了几个招式才收在腰旁。

听见声响,伊莲娜放下牛奶瓶。她探索过来,当触碰到一些冰冷的东西后,她开始往上摸。伊莲娜抚摸着路维斯的脸,像当年抚摸兰彻一样。

“路辛,你真像兰彻,和他当年一样英俊!”

“我会超越他的!”

“那就好,去那边要尽力表现自己,如果你能被选上,咱们也能过上好日子了。要记得看看你的父亲,还有要多给家里写信。”

“知道了,妈。”

听到孩子渐渐远去的脚步声,伊莲娜满心伤怀。

从银杏村到德洛伦茨,最快的办法是先去奈碧迩堡,这大概需要五六天,然后乘船去德洛伦茨。可是一张奈碧迩堡到德洛伦茨的船票要五十钜(帝国流通的铁钱),两人身上总共还不到三十钜,根本付不起。他们不得不花费十来天步行前去,两人一路上有说有笑,还讨论着挑选新兵的事。

“嘿,你说我们能选上吗?说不定比我们厉害的家伙多着呢,你能想象他们都是些什么人吗?他们从各郡城里或者乡下召集来,什么人都有,或许他们早就准备好了|Qī+shū+ωǎng|,正嚼着瓜子等着看我们出洋相呢!对了,你准备得怎么样?”

“不太确定。现在担心那个一点意义都没有,鬼知道那帮老小子是什么水平。就目前来看,我没什么问题,倒是担心你能不能过第二轮呢。”路维斯得意地笑了笑,不知道是为了吓唬心里没底的阿牧南还是对自己的剑术太过自信。

“哈哈,你可别太自信!其实你得承认自己并不比我强多少,只是动作看起来花哨点儿罢了。”阿牧南并不理会路维斯的嘲笑,边说边拔出腰上的长刀,“其实真刀真枪干起来,我还真不怕。”

路维斯结果这把武器,上面没有雕花和装饰,刀刃狭长而锐利。

“怎么样?”

“不错的家伙!”路维斯忍不住一边称赞,一边掂量,“这是你父亲的?”

“那当然。在一次战斗中,兰彻将军消灭两个敌人后被一个食尸鬼缠住,在这千钧一发,万分危急的时刻,是我父亲从容不迫,挺身而出,用这把刀劈开了怪兽的脑袋。显然,一个人和一个食尸鬼扭打在一起的,要把他们分开是很难的。”

阿牧南兴致勃勃,略带调侃的嘀咕了半天,这才注意到路维斯一直沉默。“喂,路维斯,别发呆。”

“噢。”路维斯猛然醒来。

“据我观察,你十几年来总是这个样子!你到底什么问题?”

“呃,没什么。那么,你这一身都是布勒大叔的?”路维斯看着阿牧南一身步兵打扮,破旧的链甲上套着褪色的棉袍,脑袋上一顶黯淡的锥顶盔,觉得很是可笑,尤其是那顶头盔的正上方雕着一只狗头。

“不,他舍不得他那套骑兵甲,别说给我,碰都碰不让碰。”

“哦?那他肯定还打算上阵。”

“不可能,他早就说再也不干了。他把盔甲锁在阁楼上,让它在灰尘里泡澡。我母亲想把它擦干净,他也不让。”阿牧南委屈的说,“这身是他刚入伍时的步兵甲,旧得没法说。你数数,这袍子上究竟有几个补丁,手套也破了,看看,这边袖子少了这么多链子,真是糟透了!”

“哈哈,如果我们都选上,可以弄套新的。那样至少看上去像个新兵样子。”路维斯安慰地说。

阿牧南投入到幻想中,“你说如果被选上,军团得给咱们多少月饷?”

“少说也得五六十钜吧,我猜的。”路维斯随便说了个数,其实他也不知道。

“天哪,那是多少钱啊,够我们在乡下花销一年了。我打算领到钱后,先大吃一顿,再买几件新衣服,剩下的先攒着。要知道,我们这次要是选上了,以后可就是城里人了,再穿着以前那些破衣服多丢人。我们还得学学德洛伦茨人怎么说话的,可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是南方来的。对了,你有什么打算?”

“还没想好,五六十钜,这可真够多的,得好好想想该怎么花。”路维斯用左手的中指挠了挠下巴,“不管怎么说,我得给伊莲娜寄一件新棉袄。”

“哈,你真是孝顺的家伙。”阿牧南笑着说。

路维斯耸了耸肩,不置可否。

谈话间,阿牧南注意到路维斯的着装。“你这身看上去很不错,是骑兵。。。。。。”

“不不不,骑士,骑士。”路维斯纠正说。

“嗯,我忘了。。。。。。我想,穿成你这样的通常都能活得很久,一千年应该没问题!”

“你什么意思?!”

“哈哈,我的意思很明了,你的铠甲没有头盔、手套和靴子,光穿个胸甲就像个乌龟!不信你到河边看看。。。。。。”阿牧南边说边往前跑。

“好啊小子,吉娜夫人应该早把你的嘴缝上!”说罢路维斯追着前面的阿牧南。

“如果你从一匹马上摔下来,估计就翻不了身啦。”阿牧南回头扮了个鬼脸。



他们就这样嬉笑打闹地走了十来天,白天赶路,晚上在酒馆休息,第二天接着走。路过了一个又一个城镇,终于到达德洛伦茨郊外了。不知不觉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两个人一路上都没有发现一间供落脚的地方。真该死,这么大的城市郊外竟然没有酒馆。由于太困,他们不得不在一个废弃的采石场停下了脚步,看来今晚得睡这啦。采石场里有个带院子的阴森森的小木屋,应该是以前的看守人住的。不过对于他们两个来说没有什么好怕的,因为真正的男人根本不信鬼。屋子的外面的路是用石块垫起来的,潮湿的苔藓如同肉体上的血管一样布满了石板的间隙,长靴踩上去,听不见声响。正如料想的一样,除了成堆的干草,屋里什么也没有。两人疲倦地清理了一下屋内的蜘蛛网,便睡下了。虽然床只是一堆粗糙的干草,虽然被子只是一块硬邦邦的盾牌,他们还是一躺下就睡着了。

半夜,风呜呜地吹进来。路维斯觉得很冷,拼命地往草堆里钻,阿牧南沉醉在美梦里把干草往身上揽。渐渐的,两人藏到草堆里面去了。

一觉醒来,路维斯觉得有点不对劲,轻轻推了一下熟睡的阿牧南。

“你没听见什么动静吗?”路维斯极小声地说。

“别吵了,睡觉吧……哪来那么多动静。”阿牧南不耐烦的哼哼了几下。

“我说真的,你仔细听。”路维斯用力拍了拍。

院子里传来悉悉匆匆的脚步声,接着门被推开了,一个盗贼进屋瞧了一圈,发现没人后就打开门。接着又进来几个。

“老……老老大,我说,东东……东西放这安全吗?”

“你怎么那么胆小?!这里铁桶一样安全,你看着荒郊野外的,一个人都没有。我们就藏一个晚上,你说这么晚了有谁会到这么偏僻的采石场来呢?”

“呵呵,说说……说得也是;那……那那卫兵不会追来吧?”

“你哪那么多废话啊,给我抬进来,快快!”

不一会儿,一个镶着金边的大箱子被几个盗贼磕磕碰碰地抬了进来。看样子,失主可能来头不小,还提到了卫兵,里面肯定装着什么价值不菲的东西。

猖狂的盗贼平时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现在倒自己送上门了,阿牧南慢慢把手伸向武器,但马上便被路维斯制止了。

“别着急,先看看他们有多少人!”

阿牧南恨自己如此鲁莽,他小心翼翼的拨开挡在眼睛前面的草,继续往外看。门是开着的,外面没有人,屋子里有五个,听他们刚才的对话,有个是头目。盗贼们都穿着粗布衣物,戴着绒线帽子。从上面的徽记来看,应该属于某个盗贼集团。他们腰上都佩带一把东方式样的长刀,可能不是本地人。

“再等等。”

阿牧南微微点了点头。

果然,为首的盗贼派遣其中两人去外面把风,自己则躺下睡觉了。盗贼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身旁的草堆里竟然藏着两个人,还都是全副武装的。

路维斯悄悄地说:“头子我来对付,剩下两个交给你了,尽量在外面的人进来之前解决掉。”

“行。”阿牧南点头表示赞同。

路维斯和阿牧南跳了出来,各自奔向自己的目标。只见路维斯双手握着剑柄,把剑高举过头,一副站在山头上的狼,准备随时咬住猎物脖子的姿态。

反应迅速的盗贼头子也迅速跳了起来,拔出背上的双刀,交错的舞弄,晃动中的刀锋白如飞雪,可以想象它有多么锐利了。

盗贼头子一阵猛扑,双刀交叉的像剪刀一样向路维斯的脖子划来。迅猛的攻击被路维斯一个侧身轻松闪避。盗贼头子恼羞成怒,张牙舞爪得再次扑来,招式得更加迅速,毫不拖泥带水。路维斯左右格挡,仍然没有出击。路维斯在消磨盗贼头子的耐心,寻找致命的机会。盗贼头子也看出了用意,速度开始慢下来了。

那边,阿牧南和两个盗贼小弟也打得火热。跟经验丰富的盗贼头子比起来,他们用的都是短刀,刀法也没什么讲究点的技巧和套路,显得破绽百出,粗糙不堪。阿牧南双手举刀,奋力地向其中一个削去,架势着实有几分吓人,可惜的是打空了。胳膊来长的长刀十分尖锐,靠近握柄的刃部有很多锯齿,被这种武器击中,轻则皮开肉绽,重则断骨残废。长刀在阿牧南手里似乎变得很轻,他越抡越自信,其实看起来凶神恶煞地盗贼也没那么难对付啊。一个盗贼灵巧地跳跃到阿牧南背后,刀以极快的速度砍向他的后颈,锋利的刀刃划破了阿牧南的棉袍,碰到里层的链甲,两种金属相互摩擦,蹭出了一些火花,声音尖锐刺耳。可不凑巧的是,盗贼的力量似乎有些不够,刀刃走到一个地方就前进不了了,短暂的停留为阿牧南赢得了机会。转身看着伸向自己的长长的手臂,阿牧南没有迟疑地挥出武器,狭长的刀刃将盗贼的右手臂撕裂,歹徒疼得在地上动弹不得。另一个盗贼小弟刚冲到阿牧南的面前,也很被他一刀枭首。

路维斯仍旧在和盗贼头子较量着,三把刀剑时而绞在一起,时而互相追逐。路维斯的眼睛始终注视着盗贼头子,警惕着酝酿中的诡计。盗贼头子一身粗布衣裤,上身穿着一件皮背心,身手很灵活,从体型可以看出是军人出身。基于职业的特性,盗贼头子也在观察他:这个年轻人,剑术竟然如此成熟。他身上的鳞甲,应该属于某个军团的骑士所有,这么年轻,怎么可能就成为骑士?还有他的脖子上,有一颗尖而狭长的牙齿,不像是某种普通动物的,那是什么东西?帝国的人没有佩带牙齿的习惯,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

路维斯从盗贼头子迷离的眼神里看出他在思索着某些问题,这是出击的好机会,不能够再耽搁了。紧握剑柄的手心冒出了一些汗,他稍稍放松了又握紧,然后慢慢地降低自己的重心,快速向盗贼头子方向移动。

眼前的身影越来越大,一股寒气逼近了过来。盗贼头子作好了防御的准备,渐渐放低了左手的刀,作为抵挡,缓缓抬高了右手的刀,伺机一击必杀。

狂暴的路维斯地对盗贼头目展开了无情的攻击,锋利的剑刃划开了凝重的空气,分离了混乱飞舞的尘埃。突然,双手紧握的剑泛起一道蓝光,路维斯不由自主地开始旋转,双手顿觉得一阵剧烈的疼痛,他看见自己的身体周围缠绕着四条天蓝色的弧光闪电。天那,这不是父亲的剑法吗?刚转了几圈,便停了下来,路维斯觉得有些头晕,用剑支撑着自己。而此时此刻盗贼头子的双刀已经被路维斯削断,胸膛被划开了几道长长的口子,血从深深的创口中流了下来,盗贼头子捂着血肉模糊的前胸,右手的断刀还指着前方的青年。

“你……你是谁?”

路维斯涨红了脸露出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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