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释-善说海 讲记-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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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把这个身体已经布施了,现在还有什么必要去执著爱惜它呢?
在座的人可能都已经发了菩提心,过段时间再受持这个仪轨时,大家也会重新承诺:往昔诸佛菩萨如何发菩提心,我也如何发菩提心。那么,诸佛菩萨是如何发菩提心的呢?舍弃所有的财产、受用、善根,全心全意为了利益众生而发的。如果我们没有这样做,光是口头上说“诸佛怎么样发,我也这样发”,实际上是在欺骗所有的众生和佛菩萨。因此,发菩提心并不是嘴上说说就行了,必须要真正地发自内心,并在实际行动中将身体等布施给众生,只要众生欢喜,怎么样戏弄我的身体,故意把这个身体抬来抬去或耍来耍去,都无所谓。甚至别人讥笑我们,比如自己的身体比较胖,别人故意说:“你的身体特别苗条啊,妙音天女都很羡慕你的身材,见到你都不好意思了。”或者有些人没有牙齿,别人嘲讽道:“你的牙齿真是洁白啊,天上的月亮都非常羞愧,躲到西山在悄悄地偷看你……”用这种方式来挖苦人的时候,如果你真的没有牙齿,可能就特别不高兴,但作为真正发了菩提心的人,不管别人怎么样戏弄我,有理由还是没理由,我都要安忍,毕竟我早已经舍弃了这个身体。
可见,大乘菩萨戒中所讲的许多利他行为,远远超越了《别解脱经》中的“沙门四法” 。所谓沙门四法,就是别人打我时,我不还手;别人骂我时,我不还口;别人恨我时,我不恨他;别人说我过失时,我不说他的过失。这是释迦牟尼佛的追随者都要严格执守的,更何况是已经发过大乘菩提心的我们了。暂且不说密宗瑜珈士、证悟者、大成就者的甚深境界,有些人就连大乘菩提心怎么样受持,发心跟我们的行为有什么关系都不明白。尤其是大城市里的人,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我觉得一定要依《入菩萨行论》的精神来衡量,否则,即便是特别小的一些问题,两个人也能争得面红耳赤,这种现象不太好。
其实不管是对身体还是受用,矛盾和痛苦的来源就是执著,修持大乘法门的人必须要断除相续中的这些执著,你对哪个事物比较贪执,就一定要放弃。龙猛菩萨的上师萨热哈巴曾说:“相续中若有芝麻许的执著,也会带来无量的痛苦。”无垢光尊者和华智仁波切也讲过:执著越大,痛苦越多。以前龙猛菩萨有一个公案:有次他修持空性本尊(空行母本尊),修了很多年也没有验相。他在修法之余,经常擦拭珍藏的一个精美罐子,有一天,他边擦拭边欣赏的时候,不小心把罐子摔在地上打烂了,没想到第二天就见到了本尊。龙猛菩萨就问:“我修了那么长时间,为什么今天才见到您?”本尊回答说:“假如你对任何法有执著,都会障碍面见我。以前正因为你对罐子特别执著,所以虽然我一刹那也没有离开过你,但你始终看不见!”以前我在日记里也写过,华智仁波切由于执著一个木碗 ,后来也遭到了蒋扬钦则旺波的批评。因此不管是什么样的人,一旦对某些事物产生执著,必定对照见本尊、获得生起次第和圆满次第的证悟境界有一定的影响。
然而,对大多数的修行人来讲,执著利他是非常好的。如果你利益众生的执著特别强烈,《现观庄严论》中说,这是不会障碍任何修行的。尽管它也是一种执著,但在成佛之前我们不能舍弃。因此,在所有的执著当中,利他的执著、对佛菩萨生起信心的执著是最好的,而嗔恨心的执著、贪心的执著,则是最低劣、最不好的。有时候到了城市里面,有种感觉特别明显:世间上大多数人对钱财非常贪执,但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对感情的执著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如今社会上的自杀率越来越高,这些自杀的人当中,大部分都是因为感情问题。人们对异性的执著,无论从言谈里或是生活中,都可以体现得淋漓尽致,这是非常痛苦的!虽然有些人对身体、对钱财有执著,但这些执著中,最严重、最可怕的就是对感情的执著。作为一个学习佛法的人,大家应该多方面来对治自己的这种贪执,最好把这些没有意义的执著放下,不然的话,对自己的修行会有一定障碍。因为一个人的心里不可能放很多东西,如果你对感情、爱情、婚姻特别重视,大多数时间都花在这方面,那是不可能有什么修行的。外面的有些居士特别复杂,他们表面上是在学习佛法,但实际上全是假的,只不过是听一堂课而已,除了这个时间以外,其余的都是给别人打电话,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很多经历听起来非常可恶,这不是很好的。因此,学习佛法的人应该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这一点十分重要!
我们在座的出家人这方面确实了不起,能看破世间人最执著的情感,把所有的事情都放下,趋入佛门而出家,这种行为是非常伟大的。尽管你们有些人的修行不太好,精进也不够,但不管怎么样,这种看破红尘的举动,在末法时期是非常了不起的。
总的来讲,我们对身体的执著应该要放弃,否则就不可能获得真实的成就。我希望你们以后在生活中尽量这样修,别人说你一点过失,无端毁谤你,或者用刀子来砍你,用棍棒来打你,如果一点都不还手,除了真正发了菩提心、名副其实的菩萨外,可能有点困难。但对一些非常小的事情,比如在我房子旁边挖个水沟,走路无意中撞了我一下,就特别生气、破口大骂,这是没有必要的。既然我们发了菩提心,这些小问题既对身体没有害处,对修行也没有害处,如果执著得特别大,并为了这件事情闹得不可开交,有时候看起来、听起来也非常可笑。表面上说自己皈依了多少年,学习佛法如何如何,在什么上师面前受过菩萨戒,并得过大圆满的最高灌顶,但实际上看来,好像大圆满的灌顶越高,你的嗔恨心也越大,学佛并不是这样的。要知道,不是大乘佛法和密宗没有对治法,只是我们的根基太低劣了,如果人的根基跟不上,灌顶的法门再高、所修的法门再深,也是对不上号的。所以,大家应该根据自己的根基修持一些利他的法门,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和违缘时,必须将自己所学的佛法用在心上,这一点至关重要!
一切无害业,令身尽顺受。
我的身体既已布施给了众生,只要不成为对他们有暂时、长久危害的业,就随他们的便吧,怎么样损害、怎么样享用都无所谓。
当然,如果对众生有害,我的身体也不愿意提供,倘若他们让我杀生或是做一些坏事,我的身体也不一定布施,还是自己留着吧,毕竟我也挺执著的(开玩笑)。
这里有一个疑问:此处着重强调了我们要布施身体,但《学集论》、《中观四百论》 中说要保护自己的身体,这两者难道不矛盾吗?回答是并不矛盾。为什么呢?只要对众生有利益,也为了断除自己的贪执,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把身体欣然布施给一切众生。但如果对众生没有利益,自己在修法上暂时用得上这个身体,那就要保护它,生病时通过吃药来治疗它,但目标是什么?就是为了众生,这也是我们修持佛法的宗旨。因此,从利他的角度来讲,身体一定要布施给众生,但为了修持佛法,我们也应该保护它,用两个侧面来解释就不会有矛盾。
所以,布施身体如果对众生有害,我们就不应该这么做。要知道,不害众生对我们一生来讲都非常重要,现在有些人经常说:“为了养家糊口,我不得不开酒店造杀业,现在马上改行也特别困难。”其实一个人来到世间,不管怎么样生活都不会饿死,在谋生的手段当中,杀害众生的事业是最不好的,没有任何的退路可言,一旦你最后要感受这种业果,那时候说是因为要生活,所以能不能开个绿灯,根本没有这种说法。
我们每个人应该看看自己的前途是什么样的,到底是光明还是黑暗,《亲友书》里面也讲了四种人 ,你们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种?如果你现在非常有钱,日子也过得逍遥自在,但今生的钱全部是通过欺骗、杀生等不正当手段而获得的,来世会变成怎么样?你应该问问自己。要知道,我们的来世比今生还漫长,只要相信这一点,对未来就不得不打算。以前噶当派的阿底峡尊者、博朵瓦、仲敦巴,他们一生中从来没有害过众生,博朵瓦格西说:“我从未生起过一刹那伤害众生的念头,哪怕是为了利益自己而成佛,这种想法也没有产生过,我成佛就是为了众生!”在尊者的自传和自我教言中,也讲了一些非常殊胜的甚深教言,通过这些教言,大家应该尽量断除我执,帮助众生、利益众生,这一点是不可缺少的!
思考题
300、我们为什么要舍弃身体、受用、三世所造的一切善根?
301、你认为《释尊广传》里的公案是虚构的神话吗?请谈谈自己的体会。
302、如果你已经受过菩萨戒,当别人无端轻视、毁谤你,你会怎么样?为什么?
303、什么是“沙门四法”?它属于大乘还是小乘?你平时做到了几条?
304、为什么说执著是一切痛苦的来源?请以教证、理证、公案具体分析。
305、《入菩萨行论》中说要布施身体,《四百论》中说要保护身体,这两者矛盾吗?为什么?
第三十二节课
癸二(发愿成为利益之因)分二:一、总说;二、别说。
子一、总说:
愿彼缘我者,悉获众利益。
将身体布施给所有的众生后,但愿缘于我的一切有情,都能获得各种利益。
平时也应该这样想:我在发菩提心的时候,已经把身口意都布施给众生了,从此以后,任何一个众生,不管是未来过去现在,什么地方、什么种类,只要是看见我、听到我的声音、接触我的身体、心里观想我,乃至对我生起贪心、信心、嫉妒心,只要把我作为对境,愿他们的今世来世,直至获得佛果之前都具有极大的利益。
真正发了菩提心的高僧大德,在他们的发愿文中经常可以看到这些内容。上师如意宝1987年去五台山,在六月初四——释迦牟尼佛转法轮日的那天,他老人家发愿:“从现在起乃至生生世世,不偏袒任何有情,无论是对我起信心,还是起憎恨心,愿他们都获得利益而往生极乐世界。”我们每个人也应该这样发愿。在没有发菩提心之前,我们的心态经常是为了自己、为了亲戚朋友,但发了菩提心以后,自己的身口意、所作所为、言行举止都应该是为了利益众生。把我作为对境,不管是对我恭敬、供养、礼拜,还是用各种不恭敬的行为来对待我,都愿这些行为成为他们的菩提之因。无论在什么地方,凡有众生看到我、听到我的声音,对我生起欢喜心,或者对我生起厌烦心,都愿他们离苦得乐,究竟获得圆满正等觉果位。这就是我们发愿的总目标,大家一定要在实际行动中身体力行。
当然,坐在经堂的时候,你们可能会这样想,但出去以后接触众生时,能不能也这样想?大家应当观察一下。
子二(别说)分二:一、回向意乐具义;二、回向行为具义。
在总说中,我基本上也讲了:从行为上,不管众生对我有什么样的行为;从意乐上,不管别人对我是欢喜还是憎恨,都希望他们能得到利益。
丑一、回向意乐具义:
若人因见我,生起信憎心,
愿彼恒成为,成办众利因。
凡是缘于我的众生,不管他们对我生嗔恨心还是生清净心,但愿时时刻刻都能成为他们获得利益之因。什么利益呢?暂时不堕恶趣,得到人天福报,究竟从轮回中获得解脱。
在这个世间,真正具有菩提心的高僧大德或菩萨是非常多的,若对他们见闻、忆念、接触,众生都能得到利益。我们平时见到一些高僧大德时,如果他真正是诸佛菩萨的化现,那么见一见他、听一听他的声音,或者接触他,都能得到非常大的利益。即便对他产生不清净心或嗔恨心,也不会堕入恶趣,而会转生于善趣。《宝积经》中记载:“昔日有一位乐生菩萨相貌庄严,令人见而生喜。一次,他于舍卫城化缘时,商主之女胜德母见到他后欲火中烧,以至于命绝身亡,死后转生于三十三天。当时成为天子的他回忆起前世,不禁暗想:奇哉!以贪心而视菩萨,竟然也能获得如此异熟果报,更何况说以信心目视、供养菩萨呢?于是他与五百天人眷属一起来到乐生菩萨前供养鲜花。”此公案在《心性休息大车疏》中也曾引用过。
可见,纵然对菩萨生起憎恨心或贪心,也能成为利益之因,那么以信心来目视菩萨就更不用说了。《趋入定不定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