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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年轻的心 短篇集-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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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娴淑姨,你的孙女都很大了。”

  老妇摆摆手,“我的罪孽已满,不管我事。”

  这种口气,连日英都有点生气,子孙是罪孽?

  “叫她们来看你可好?”

  老妇双手乱摇,“我没精神,我在世上罪孽已满。”

  “外孙来看外婆不好吗?”

  “婆,婆,谁是婆,我是信耶稣的人,我的罪孽已满。”

  日英张着嘴,合不拢来。

  她自问是与人沟通的高手,这次碰到块顽石。

  幸亏她注意到老人身体尚可,虚弱是一定症候,但是二人都无病。

  她一无所得地告辞。

  回到家,日英不住在母亲跟前摇头。

  周太太说:“活该,叫你别去。”

  “娴淑姨有套怪论,她把每一样事倒转来讲。”

  “──结果对的总是她─,是不是?打五十开始,她就是那个样子,完全与生活脱节,每一宗责任都是罪孽。”

  “是更年期处理得不好吗?”

  “别谈这个了,我看咏珊同她母亲的关系还是有得救的,你多用功吧。”

  “是。”

  日英十分唏嘘,娴淑姨早早已决定放弃生活,没有人帮得了她,幼童自闭,可以医治,老年人自闭,只要关上门,便得偿所愿。

  最吃苦的绝对是少女时期渴望关怀了解的佩文表姐,可是这也不表示她应该离家出走。

  日英办过许多家庭悲剧个案,在失败的人际关系中,每个成员都是输家,没有人嬴。

  第二天下午,日英接到佩文电话。

  “你见过我母亲?”

  “她还好,放心。”

  佩文在那头不出声。

  日英问:“你那一行,早上往往最忙吧?听说自晨曦开始一天?”

  “她说些什么?”

  “老人家,没什么讲。”

  “有无问起我及咏珊?”

  “佩文,”日英温和地说:“她已七老八十。”

  佩文颓然。

  “看开点,人同人之间投机与否,就差一条线,”佩文停一停,“我希望你改善与咏珊的关系。”

  “叫我去迁就她?”

  “何必斤斤计较这种问题,老姐,你是她妈,你不替她设想,这世上还有什么人?”

  “我想她念大学。”

  “大学到六十岁都可以念,何必一定要在十七岁的秋季,佩文,你转转弯好不好?”

  “除非我变哑巴,否则一见面就吵。”

  日英忽然拉下脸来,厉声道:“我这就把你毒哑!”她重重放下电话。

  再蹉跎下去,咏珊会习惯没有母亲的生活,稍后,二人的鸿沟更阔更深,母女一辈

  子只能各自站在悬崖对望。

  日英再次到蒂蒂时装店去。

  咏珊看见她,很高兴的说:“下个月我转到银行区一家店里工作。”

  “薪水同假期都多一点吧?”

  “是,不过离我现在住的地方就比较远,我得早些起床。”

  “年轻人无所谓啦,恭喜恭喜。”

  咏珊看着她,“为什么我妈不能像你那样?”

  日英说:“她也很关心你。”

  “不,她坚持叫我升学,除此之外,无论什么,都是下三滥,遭她批判。”

  这真是悲剧,她母亲那样待她,她偏偏又去那样待女儿。

  “其实读书比打工舒服高贵。”

  “我何尝不知道,”咏珊说:“可是读书得住家里,我们无法共处。”

  “傻子,大学有宿舍。”

  咏珊一怔。

  “还有,你有没有想过出外留学呢?”

  咏珊笑,“老妈那一点点节蓄来得不容易,让她傍身吧,我不忍花掉它。”

  “你爱她。”

  “当然,在这世上,我只得她,她也只得我了。”

  “见个面可好?我看你们互相想念。”

  咏珊摇摇头,嘲弄地说:“你看我,自甘堕落,哪里还有脸去见娘亲。”

  她转头去招呼客人。

  祖孙三代都那么厉害,滴水泼不进去。

  日英徒呼荷荷。

  对牢母亲发牢骚:“孩子甫生下来,已经规定他要走哪条路,又不悉、心培育,只盼十七岁即时成名立就,光宗耀祖,否则就逐出家门,脱离关系。”

  “你看你,我不是警告过你吗?”

  “三个人都不肯把头低一低。”

  “那是她们家的遗传。”

  “彼此虐待至死。”

  周太太慨叹,“十多年前,我也做过中间人,死劝过一番,无效,真不想看到她们如此终老。”

  “我会一年继一年努力下去。”

  “愚公移山。”

  周太太外出搓麻将去,她是那种十分懂得消遣艺术的人,盆栽、看戏、茶聚、逛街,无一不喜,欣欣然投入,她的理论是,“劳碌了一辈子,到今日总算闲下来,恢复自由,难道还同自己过不去?”

  过了一个月,日英接到咏珊电话,少女要请她喝咖啡。

  日英去她工作地点观光,发觉那是一家代理名牌手袋的店铺,忙起来把客人关在门外逐批放进门那种,日英又发觉咏珊会操普通日语。

  她忍不住对咏珊说:“假使你是我女儿,我就相当满意了。”

  咏珊只是笑。

  “有男朋友吗?”

  “怎么会没有,没有异性朋友不正常。”

  日英忽然指一指门外,“咦,那是谁?”

  咏珊抬头一看,随即看住阿姨,“那是我母亲。”

  “是我把她请来的,你不介意吧。”

  “她愿意见我吗?”

  “那么远赶来,你说呢。”

  日英推咏珊出去。

  咏珊一言不发,她母亲已答应过日英不乱说话,所以只是皱着眉头。

  日英揉揉眉心,暗示她宽容些,动辄皱眉,实在讨厌,孩子长得那么漂亮,又有正当职业,又不是不快乐,还要皱眉?

  这时有一个少年人向志珊迎过来,咏珊只得介绍:“我男朋友洪少安。”

  日英一看,只觉洪君还算斯文有礼,便笑道:“一起喝茶吧。”

  咏珊与他亲蜜地走在前边。

  佩文在后边又直噜嗦:“看,学业未成,已经交男朋友,苦足一辈子。”

  日英忽然斥责她:“你有完没完?你同令堂一个印子印出来,学你就是个完人吗?你理她吃不吃苦,那是她的生命,她有苦难,你支持她不就行了,一天到晚就是等她出错,然后第一时间大棒子打将下去,心理变态。”

  佩文静了下来。

  日英原本以为她会拂袖而去,但是她一直与日英步行至茶室。

  四人坐下来,佩文轻轻说:“这里巧克力蛋糕不错,试一试。”原来这便是她工作的酒店附设茶座。

  日英松口气,握紧表姐的手。

  日英记得表姐那温暖的手,她比她大十二年,少年的佩文时常带着日英倒处逛,日英走不动了,佩文便背起她。

  她俩是好姐妹。

  当下日英听见佩文咳嗽一声,“少安你工作还是读书?”

  日英暗暗想:有希望,有希望。

  
  









细沙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年轻的心》

  有关自由的一切,兆芳都是同小平叔学的。

  兆芳永远记得这一幕:小小的她,约十岁左右,蹲在小平叔跟前,听小平叔说故事。

  小平叔告诉她,关于南太平洋新几内亚杜比恩珊瑚群岛的风俗。

  “男孩子们头上插戴着大红花,脖子上系着贝壳项链,穿着沙笼,打扮得像孔雀那样去追女孩子,啊,那里的风景,活脱脱是高更的画。”

  兆芳知道高更的画,也是小平叔给她看的。

  兆芳着迷,“他们不用读书吗?”

  “啊,完全不用,成日玩耍,他们的酋长戴白鹦鹉羽冠,带领子民庆祝丰收,跳舞饮宴往往长达一个月。”

  “我也想住那里!”

  “兆芳,你会喜欢的,草屋檐下挂着风铃,叮……那是人间天堂。”

  兆芳向往得不得了。

  小平笑着拍拍她的头,很快又出门去。

  小平叔似一片云,来与去,只有风知道。

  一日放学,兆芳听见妈妈这样同爸爸说:

  “小平成日向囡囡灌输自由散漫的学问,不大好吧。”

  “不要紧啦,小平见多识广,小孩跟他可以学很多。”

  “的确是,囡囡跟他学会集邮,还有,她知道什么叫暴君恐龙以及太阳系九大行星。”

  “看!”

  “但小平太有魅力,你有无发觉囡囡听故事时的眼神?”

  “连我都会迷上他的故事,何况是囡囡。”

  “不大好吧。”

  “太太,你少担心。”

  “喏,你说的啊。”

  “小平同我像兄弟一样,他这人,完全可靠。”

  兆芳又听见妈妈说:“你同小平二人,性格如南辕北辙,如何成为莫逆,真正奇怪。”

  “小平救了我。”

  “你说过。”

  “我在宿舍胃出血昏迷,碰巧周末,无人发现,要不是他来找我……不堪设想。”

  “不过你古古板板地打工,他云游四海是只野鹤……”

  “我们都是苦学生呀。”

  “嗯,苦学精神倒是一样的。”

  兆芳微笑。

  小平叔并不真是她的叔叔。

  小平叔只是爸爸的好朋友。

  大人有那样有趣可亲的朋友,真是下一代的福气,兆芳为此感激父亲。

  妈妈对小平叔也亲厚,每逢把客房中被褥整理出来,炖下一锅罗宋汤,兆芳便知道小平叔要驾到了。

  来来去去之间,时光如流水,兆芳也已进了中学。

  妈妈老笑道:“小平,你总也不老,你看我,都变成阿巴桑了。”

  “那么,你是至美的阿巴桑。”

  妈妈笑得合不拢嘴。

  每次出现在雷家,总为雷家带来一点色彩,他的礼物也是多彩多姿:一块千古陨石、一方天然水晶纸镇、一棵紫藤科植物……

  一日,兆芳的父亲忽然说:“囡囡,比起小平叔,爸爸是闷很多土很多吧。”

  兆芳十分吃惊,“啊,没有,爸爸要工作,爸爸要养家,爸爸要照顾我,可不能到处跑。”

  她父亲满意了,笑笑,把女儿搂在怀中。

  世人怎么看不要紧,在女儿心中,他可不平凡,他是一个好爸爸。

  这已经足够。

  小平叔教会兆芳观星,秋天及春天的星空,可以看到不同的星座:大熊、北斗、飞马,一一如数家珍,一大一小往往看到深夜才睡。

  兆芳听见爸爸说:“唉,天天上班,日日上班,做着无限卑微的工作,发觉自己渺小的很。”

  妈妈笑问:“要不要跟小平到珊瑚岛潜水?”

  “又不敢。”

  妈妈哈哈笑。

  兆芳也抿着嘴。

  爸爸叫她,“兆芳,你过来。”

  兆芳走过去。

  爸爸伸手比一比,“啊,到我耳朵这么高了。”

  兆芳看上去,宛如少女。

  她自觉手长脚长,异常尴尬,脾气也有点僵,时常为小事忽怒忽喜。

  “女儿长大了。”不知怎地,爸爸的语气听上去有一丝茫然。

  妈妈为兆芳解释:“他怕老。”

  等小平叔来时,兆芳问:“为什么人会怕老?”

  “因为老是很悲哀的一伞事。”

  “为什么?”

  “因为老弱多病,渐渐不能照顾自己。”

  兆芳耸然动容,“啊,人人都会老吗?”

  “会,按着定律,人人且必有一死。”

  “哗!”

  “不过,我们很少去想这些,我们乐观,我们尽力发热发光,寻欢作乐。”

  “小平叔,你老还是我爸老?”

  “差不多,你爸比我大一岁,”小平叔笑,“不过,你爸成就比我高,他已经有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儿。”

  兆芳笑了。

  小平叔在秋季一定出现,因为那时本市天气比较凉快。

  那一年,刚开学,兆芳升了中学三年级,自觉资历甚高,在学校中,已是小师姐阶级,自学校回来,书包咚的一声扔在地下,一眼看到门口放着一只熟悉的旧皮夹,她欢呼一声:“平叔叔来了!”

  母亲自厨房出来:“嘘。”

  “平叔在睡觉?”

  “兆芳,你别造次棗”

  可是兆芳已经一个箭步去推开客房的门。

  门一打开,兆芳怔住。

  坐在梳妆台前的,是一个陌生的褐色皮肤女郎,长发束头顶,身上只裹一块大毛巾,在镜中看见兆芳,笑吟吟地转过头来,“你一定是小兆芳了,小平常跟我说起你。”

  兆芳慌忙说:“对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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