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笔就老-第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诗的日子。
我曾经写过许多类似这样的短诗:
“尖尖的树梢儿有只鸟儿
秃秃的路上一个人走着
另一个人
朝桥走了”
那多是大学一、二年级的课堂上的即兴之作,写了,就传给旁边的人看看,他或是她,翘翘大拇指或是撇撇嘴,多半会回应一首。当时觉得这不是什么正经的诗,课后便团了一扔,保留下来只有七、八首了。用漂亮精致的本子工工整整写下来的都是那些咬牙切齿着力过度的东西,满坑满谷的意象,修辞,现在看来十分生硬,堵心得很。有朋友偶尔看了我的那七、八首小诗,说,这分明是很好的徘句嘛,有禅味。我也自认为是这样。可惜!
我学着写诗的时期正是北岛、舒婷、顾城的颠峰时期。那是个情感纯洁丰富的时代,诗是一种亲切的理想,也是一条宽大的通道,文科学生特别是中文系的学生,一般都认为自己在诗的创作上是有义务的。大家都掉进了词语的海洋中,各自寻找着异乎寻常的连接方式,以期获得一种诗意的欣喜。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诗歌活动,就在我学着写诗的大学时期,我也从来是校园诗歌主流之外的。但我实在是很怀念那个幼稚可爱的年代,激情就像清晨空气里的花香,一醒过来就闻到。和同伴儿一起拿着馒头咬着,向后山走去买草花,往往可以遇到施施然上后山茶馆喝茶的诗人们;他们很好辨认,一般都是长发,一年四季多把最外面的那件衣服如军便服、军大衣之类的披在肩上,两个空袖筒随其动作甩来甩去,像毛主席在西柏坡时那样。当时,大家都以为诗可以解决人生的一切问题。
那个时期,我没有读到狄金森,就是读到了我也不会喜欢她。她那锋利且晦涩的诗恐怕对任何少女都不适宜。余光中在《狄瑾荪(狄金森)的生平和著作》一文中说,“……她的诗没有修辞的装饰,有骨而无肉,一切皆如用利刃削成。希金森说她的诗予读者以‘连根拔起’的印象,实在是很适当的评语。”在美国的贝蒂娜·克纳帕著的《艾米莉·狄金森传》中,有这样的一段评述,“由于狄金森诗中厚重的内在品质,它们常给人一种立体的、坚实的、雕塑般的印象,词语像是用花岗岩、玛瑙石和绿宝石刀砍斧凿雕刻出来一般,每一个都有恰当的内容,每一个都有一定的角度和范围,它们粗糙的外表一直掩盖着她精致的思想和感情。”这样的说法在我看来不免过于生硬了些,狄金森的诗确有宝石般的色光,但她本质的厚重并没有取代她情感以及形式上的柔和。像这样的诗句:
“不知不觉的,有如忧伤,
夏日竟然就逝了,
如此地难以察觉,简直
不像是有意潜逃
向晚的微光很早便开始,
沉淀出一片寂静,
不然便是消瘦的田野
将下午深深幽禁。”
……
(《夏之逃逸》余光中译)
这样的诗句不管原初是使用什么语言,它的质地是十分清晰的,是纯棉细纹布的感觉,加上余光中这样的大家给鞣了光,中文里的狄金森予我是戚戚无言的感伤,是生命暗淡的那些时刻的一次轻轻的握手,于人生的渡过无补,但就是平气安神。在她那里,稍稍让人不安的是,她对于死的态度太直接也过于安详,但是,她依旧是柔和的,她虽说处处提醒着死亡的存在,可她会这样说,“……直到青苔爬上了唇际,将我们的名字遮掩。”她说,这叫《殉美》。
这种“有骨而无肉”的躲避修辞的方式,在翻译家江枫的笔下被认同为“简洁”,他在他译的《狄金森抒情诗选》的序中说,“她甚至为简洁而不惜牺牲完整。”也许,狄金森要放弃的正是完整。我在此想起她的那首诗:
//
…
金色烈焰紫色熄灭(2)
…
“……
系一天黑色缎带
帽上佩戴服丧标志
然后,美丽的阳光照耀
帮助我们忘记”
在此要的遗忘、割舍、弃绝。阳光从容镇定明智的让人敬重的孀妇。于人世可以如此,于诗又何必面面俱到?
但是,话说回来,狄金森总的来说不是一个让人轻松愉快的诗人,当她更多地出现她那些诸如“真理的强光必须逐渐释放,否则,人们会失明”或“上帝贷给幸福,牟取高利,而且终于要索回”之类的诗句中时,就真的是坚硬的了,有那种隐居者心绪恶劣的味道。这是一种符咒式的语言,它们中总有一句是作者的谶语。这个话题不便深谈。我想起了我看过的电影《奥兰多》,这是根据英国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小说改编的。影片和小说一样令我非常地厌倦,那滋味真是难以言表。它们的表面总是有一种郑重甚至是庄严的东西,让人噤声。其实,这是天才放肆之后产生的作品,它们滥用了人们对天才尊重的情感。毕竟,始终清醒自持的天才是不多的。狄金森的盲点不是世俗的荣誉带来的,她生前只发表了八首诗,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艾默斯特修女”。她的错误在我看来恰恰是缺乏荣誉造成的,她缺乏于他人是远远不够但于她是恰如其分的那一少量的荣誉。这点荣誉可以使她避免很多令她的读者厌倦的地方,会和热爱她的诗的那些人的关系处得更随和一些。她缺乏这种有益的微量的刺激,因而她在她的路上背对着我们越走越远。诗成了格言甚至是咒语,在狄金森那里应该是不自觉的,是违背她的本意的。
我想,写出“金色烈焰,紫色熄灭”的狄金森肯定是早年夜宴之后慵慵而归的狄金森。在我看到有关她的文章中几乎都没怎么描述她决意隐居之前的生活,但在余光中的那篇短短的评传中,我读到了这样的一些话:
“廿三岁以前,爱蜜丽(即狄金森)一直是安默斯特(一译艾默斯特)社交界的出色人物。她耽读济慈,柯勒立治,白朗宁,爱默森,德国诗人海涅原文的诗,霍桑,狄更斯的小说。常穿素衣的她,脸庞白皙,嘴唇红润,修长的眉,明亮的眼,密密的柔发用栗色的丝带束起,身材娇小得‘像一只鹪鹩’。廿三岁那年,她随父往游华盛顿,美貌和谈吐常惊四座。……”
真是难以想象这是狄金森。看过狄金森1847年拍的那张银版照片(好像她面世的照片就只有这一张),当时她年方十七,除却早期摄影技术的粗陋因素,怎么说来她也算不得漂亮。但我宁愿相信余光中先生的那一段话,那种戏剧化的场面,令我欣悦,这是那“金色烈焰”。就一个诗人一生的外观而言,我是情愿她曾经品尝过世俗的那一杯丰腻的水。烈焰的熄灭过程由顶点处的金色渐渐地转向紫色,由张狂渐渐地走向幽寂。可是,若没有金色的前提,又怎么可能有紫色的魅力?我对金色和紫色之间的关系的深刻认识始于此,始于狄金森。
1997—2—21
//
…
与梅·萨藤相遇(1)
…
与梅·萨藤相遇,缘自朋友的馈赠。朋友马永波赠我四本“美国著名女作家梅·萨藤日记书系”,这套书是他和杨国华先生联合翻译的,马永波译的是《过去的痛》、《梦里晴空》,杨国华先生译的是《独居日记》、《海边小屋》。这套书由北方文艺出版社在2001年1月出版。
如果不是我判断有误的话,那么,这四本书是内地第一个关于萨藤的中文版。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个女人,在此之前,哪怕是在中文杂志上,我也没有和她有过短暂的会面;我没有听说过她。这固然是因为我的寡闻,不过,关于萨藤,我想还是有必要抄录一下她的简历:
“梅·萨藤(MaySarton,1912—1995),生于比利时的沃德尔哥摩。1916年梅·萨藤一家移民美国。1929年梅·萨藤毕业于剑桥中学和拉丁学校,同时开始写诗。17岁时她的系列十四行诗发表在著名的《诗刊》上。
梅·萨藤是享有国际声誉的小说家、诗人和日记作家。她一生创作了50多部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日记、儿童文学和论文。1973年她的《独居日记》出版后,至今畅销不衰。从此,这一体裁成了梅·萨藤写作中的重要部分,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经常出版梅·萨藤作品的妇女出版社称她为‘关于创造性、爱和老年无与伦比的作家。’1997年出版的《梅·萨藤传》称她为‘已被事实证明了的二十世纪最有影响的女作家’。她曾在多所大学教授过诗歌,包括韦尔斯利大学和哈佛大学,并拥有17个荣誉博士学位,被誉为人类精神的探索者。”
我想这个简历出自马永波或杨国华先生之手,这里面也许包含了译者对萨藤的感情因素,特别是引用了“已被事实证明了的二十世纪最有影响的女作家”这一句,甚至连个“之一“都没有,应该说是失之偏颇吧。如果真的从“最有影响”这个角度来说,萨藤可能连“之一”都不能算吧。
她是否真的具有国际声誉,她拥有17个荣誉博士学位是否能证明她的“国际声誉”,这些都不是我感兴趣的。在这份简历里,有一句是我非常认同的,“关于创造性、爱和老年无与伦比的作家”,萨藤对于我来说,真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作家。
我曾经把萨藤的书推荐给我的一些朋友们,但反应比较冷淡,与我读她的书所得到的那种深厚的感动乃至战栗相比,其他人对她的兴趣不符合我的预想。有人这么说,她好像太浓烈了,太精神化了。这样的反应我一点也不失望,甚至有一种窃喜——我遇到了我的作家。有一种私有的感觉让我觉得愉悦。私有的感觉在财富上、情感上都能让人愉悦,有的时候,在阅读中也是如此;对于我来说,更是如此。对于自己非常钟爱的作家、艺术家,我基本上不能和人交谈,一是怕自己的表达不够准确,唐突了他(她);二是怕别人的议论过于轻慢,亵渎了他(她)。对萨藤,我这种毛病又犯了。
我在一个夏天读完了她的四本书。这个夏天的很多个早上,趁着还算凉快,我坐在我家屋顶上,摊开她的书和我的笔记本,手边是一管书写畅快的黑色签字笔。这个园子因为夫君的精心照料,相当生气勃勃,我的头顶是紫藤的浓荫,身后是两棵开花的石榴,面前是红色蔷薇爬满了栅栏,四周还有盛开的三角梅、栀子花、月季。对于精通园艺的萨藤来说,我这个读者在这样的环境里读她,那种气氛倒是相当匹配的。我迷上了这个女人以及在园子里读她的那种感觉,一向睡懒觉的我却在这个夏天早早地起床,到植物中间和她相会。我手边还有一杯浓茶,堪称美满。
她说:
“我的问题是使暴风雪中的情人们与我望见的一大片白色孤梃花之间有一个可行的过渡。”
我和她之间也有一个是否可行的过渡的问题。这个问题不在于国度、语言、性别取向、文化背景、,而在于年龄。
梅·萨藤作为一个拥有巨大的公众知名度的作者,准确地说是始于她的日记体随笔《独居日记》。《独居日记》记载了她从1970年到1971年在美国新罕布什州纳尔逊的隐居生活。这时的她,已经是个接近60岁的老妇人,年轻时美貌已不复存在,写作的名声却迟迟未来,她没有婚姻,没有孩子,作为一个同性恋者,和她一起生活多年的伴侣朱迪因患老年痴呆症住进了疗养院。她独自一人住在纳尔逊的乡下,与寂寞为伍,却在这个年龄这个地方遇见了上帝,多年来在精神旅程中所付出的所有艰辛终于得到了回报。在纳尔逊,她的心灵之花妖娆怒放,而且,她还找到了盛放这些花朵的容器——日记体随笔。
//
…
与梅·萨藤相遇(2)
…
作为读者,我们有幸分享了这些花朵;这个情形就像萨藤自己的话:
“金盏花开了,非常少的小鱼尾菊,一些矢车菊——只有烟草花和罂粟,以其汹涌的粉色在这恶劣的夏天泛滥开来,。但最后会有可摘的东西,也会有值得为之摘花的人。”
萨藤的这四本书,让习惯看书做笔记的我忙坏了。我不得不大量抄录她的段落,在抄录的过程中,我固定我的惊喜和感慨。看书抄录段落是我多年来的一个习惯,在女作家里面,我抄她跟抄杜拉斯差不多的篇幅。但效果是相反的,杜拉斯引导人混乱、复杂、深邃;萨藤引导人清澈、简单、阔大。
妙处就在于萨藤的引导过程。她呈现出了一个关于生命的结论似的东西,但这并不特出,世界上有更多的高人更多的著作呈现的比她更完善更清晰,她的贡献在于呈现出了她寻找这个结论的过程。她不是一个劲地往外走,让自己走出来;她是往里钻,她用沉浸这种方式来寻找友谊、爱情、家庭、自我充实、自我完善的秘密。日记体的好处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