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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神钥-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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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克张嘴,指指自己又指指那个已经走得不知人影的人,然后一脸愤怒地偷瞄冷暮一眼,最后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询问裘风。
  “这什么意思!我们是伙伴不是吗?他们这什么态度,我是副团长耶!副团长耶!懂不懂得尊敬长官!”
  裘风扬眉,抽出嘴上的烟杆,敲了那内裤底下微露羞颜的小弟一下,瞬间房间传出鸡猫子鬼叫声,下面的团员们还以为发生了什么恐怖事件,纷纷冲上来,没想到就看见自家的副团长正捂著他亲爱的小弟乱跳。
  “亲爱的副团长大人,下次麻烦你先将那位兄弟藏好之后,我们再来讨论尊敬这两个字的由来。”裘风摇摇头,决定再到外头吸一会烟杆,一边走著,一边忍不住问自己,几十年前,他究竟是发了什么疯,竟然会跟这个丢脸的人组成佣兵团?
  究竟是为什么………唉……… 
 
 
 
  
第一集 钥石融合 第十九章
 
  朔华刚踏出旅馆的大门,就看见蕾莉纱坐在外头的阶梯上,小小的脸庞望著天上闪亮的星空,一双手握在一起,紧紧、紧紧的十指交握。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她坐在那里是为了什么。
  “蕾莉纱,你怎么在这?”心里知道答案,并不代表说得太明白会比较好。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还是把坐在那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女孩给吓了一跳,连忙从阶梯上站了起来,拍拍裙摆的灰尘,然后对著他露出一张非常美丽的笑脸。
  蕾莉纱其实只是有一张清秀俏丽的脸蛋,但不晓得为什么,那种努力让对方开心安慰的笑容,竟然会是那样打动他的心。
  “我在等你,我想说,你也许明天就要走了,可是这是镇上难得的庆典,所以……陪我逛逛好吗?当作是这个小镇留给你的最后一个回忆。”也是我对你最后的一个回忆………
  朱朔华不想拒绝,而且很难得的对她笑了,他打从心里希望这个女孩子可以过得开心。
  “那就要麻烦你带路了。”
  “当然!”摸摸鼻子,一脸舍我其谁的表情,再度让他莞尔。
  “来吧!我们先去看看牧师那儿,牧师叔叔这个人最没创意了,每次庆典的时候,用的都是同一招,将光明女神给摆在外头,让谁可以顺利在女神面前一口气念完千言祷词,谁就可以得到一本书的奖赏,你的记忆力哪么好,当然要去扫一下牧师叔叔的面子,最好把他最喜欢的那一本‘众神故事’给赢走,一定可以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模样。”
  蕾莉纱用力闭上双眼,然后咬牙,在心里祈祷千百遍之后再睁开双眼,希望自己有足够的勇气!
  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被那一双熟悉的粗糙小手给拉住,紧紧的握在掌心,朔华垂眼瞧见那小小的耳根,早已经红得好像快滴出血来,而那一张假装找寻方向的脸,小小的贝齿下,双唇却是一片死白。
  她在害怕,害怕他连这样一个小小亲密的动作也会拒绝。
  倔强得令人心疼的女孩。
  反握住那只小手,感觉它在掌心里震动了一下,双唇上的压迫终于消失。
  “我可不想让牧师大叔恨我。”
  “这样他才会永远记得你麻……不然……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可能再回到这里。”最后的几个字,几乎是含在嘴巴里。
  “你说什么?”
  “没什么……啊!你看那个,看那个,那个是菲嘉国最好吃的龙果,我小时候有吃过一次,是老爹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买给我的,很甜喔!”
  “真的吗?我买几个,回去你可以跟大叔一起吃。”
  “不要啦!那很贵耶!”就是因为很贵,所以老爹才瞒著妈妈偷买,可是老爹不晓得,她偷偷藏了一点给妈妈吃,妈妈只是笑著,看著外头忙著帮商人抗下行里的老爹微笑。
  “没关系,我想吉达大叔他说不定没吃过。”不让蕾莉纱有拒绝的机会,朔华立刻拿出一般人家可以吃上七、八天的两个银币,买下四颗鲜红色有著龙麟般外皮的果子,只有拳头大的鲜红果实,看起来半透明,里头的种子可以隐约瞧见,非常的漂亮。
  蕾莉纱接过四颗龙果,粉红色的双唇不由地笑了一下,她想起那时候老爹偷偷把果实拿给她瞧时,的确是只有那么一颗,虽然说小时候的自己要分享给老爹时,那粗犷的笑脸猛摇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而且还吃的很饱,现在一想,也明白那天阳光下果冻般晶莹的果子,是唯一一颗。
  “谢谢,你也一起吃。”
  所以她决定收下他的好意,那么多年的时间,老爹终于有机会可以尝尝看那年她跟妈妈所尝到的甜美。
  朱朔华接过龙果,咬去外皮,再咬了一口果肉,的确甜得满口清香,口感竟然有点像是地球的哈密瓜味道。“很好吃,你也吃吃看。”
  蕾莉纱擦擦果实外皮,学朱朔华一样将外皮给咬开,接著一口甜蜜的味道从舌蕾传到心里。
  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忍住,假装若无其事。
  没想到一直忍著的泪竟然为了这样一口甜蜜,噗簌而下。
  “蕾莉纱………”朔华停下脚步,他心里知道这眼泪是为了什么,却无法去安慰。
  “我没办法离开。”
  她抬起头,鲜红的果汁将两片唇瓣染成美丽的胭脂红。
  “我想过要跟著你离开这个小镇,但是却没办法……因为…因为爸爸在这。”她反覆问过自己,她知道自己有多么的喜欢这个男孩,但为什么走不出去?
  为什么走不出去这个小镇?
  直到刚刚那一瞬间,那甜蜜的滋味让她想起这一辈子里,除了他,还有一个多么重要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是用了多少的爱照顾自己。
  “我很喜欢你,很喜欢,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但是这样的喜欢也许还不够强大,没办法抹灭掉爸爸在我心里的重要,所以我只能假装不在乎。”用力地喘著气,管不了来来往往参观庆典的人,看向自己的讶异眼光,至少让她,把心里的一切都说出口,就像妈妈曾经对她说的,只要自己曾经去做过,也许有一天会后悔,但因为是自己选择的,至少不会有遗憾。
  小小的烟火,在头顶绽放,这时的烟火也许还不是很进步,但在这种只有小油灯,月儿比什么都皎洁的时代,却显得更加明亮与美丽。
  朱朔华从来没被人像这样告白过,尤其是这种离别前的告白……虽然会发展到目前的状况,并不是他的错,但还是对她感到些微的歉疚。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并不是一个好人。”在这几个月的相处之中,除了像兄妹一样的关怀之外,他并没有再多给些什么。
  “但是,我很谢谢你喜欢我,请原谅我只能对你这么说。”没办法再多,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懂得这种爱,但不是现在,不是蕾莉纱……
  “我知道。”
  “你是个好女孩。”
  “我知道,只是我也很清楚像我这样的好女孩并不是你需要的。”
  “蕾莉纱……”
  “我并不是在自暴自弃喔!”闪耀著泪痕的脸庞,坚强的撑起微笑。“我这是在安慰自己,并不是我不好,事实上我觉得自己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
  朔华紧握住那长满厚茧的小手,想起那个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叫起所有人的身影,捧著一堆的脏衣服在村子不远的小河边清洗的模样。
  “不,蕾莉纱,你不只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我相信在菲嘉这一个国家里,你也会是最棒的女孩其中之一。”
  “谢谢!所以不是我不够好对不对?”
  抬手,摸摸她的头顶,心里很想多为她做点什么。
  “是的,不是你不够好……我唱一首歌给你听好不好?在我们去牧师那儿的路上。”一首算是我替你唱的歌。
  ‘睁开眼 我的天空一片星海
  还以为 这里就是爱你的未来
  为什么 黑暗之中充满期待
  却传来 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才知道幸福只是短暂的幻影
  我走在迷雾花园里寻求爱走过的记忆
  半清醒 半迷醉 来去的痕迹
  梦醒 突然发现已经不是原来自己
  一颗心徒留下错误的相遇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有缘相遇 擦身又分离
  琴声悠悠 辗转到天明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
  以前妈妈,会把他带在身边,一边摆弄温室里的花花草草,一边听从音响里传来一首又一首的歌曲,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歌曲,可以说是全世界的语言都有,但记忆力还算不错的自己,听过一次两次,也就记得那一首首的歌,以前,他只唱过给母亲听,现在在这个奇异的天空下,重新翻成另外一种语言唱给这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听又何妨?
  很悲伤的歌,但………能将悲伤唱出来,不啻也是一件幸福……
  不远处,牧师瞧见两人,扬手对他们呼唤,朱朔华微笑,轻轻放开那只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小手。
  为什么 黑暗之中充满期待
  却传来 更多沉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她看著他的背影,握紧仍残存著属于他的温度的手,紧闭的双唇张启,将那首从不曾听过的歌,轻轻地念了一次。
  “牧师大叔!我们要来赢走你的宝贝了喔!”
  张开双手,就像他所知道的一样,她不需要安慰,刚刚的一首歌已经残忍却又温柔地把她从梦里带回。 
 
 
 
  
第一集 钥石融合 第二十章
 
  原本在森林里的时候,朱朔华就觉得这个世界的许多生态跟他的故乡地球很像,在离开了小镇和裘扎克佣兵团行走一段时间之后,马车外的风景真有一种好像回到地球远古时代的感觉,不论是植物、动物、地形和气候变化,都和地球极为类似。
  “你的星球跟这里像不像?”他开始想是不是那些能孕育生命的星球,都有类似的特征。
  今天他和冷暮一起坐在马车外吹风,这让佣兵团的人颇为惊讶,因为冷暮平常几乎不怎么和人亲近,在佣兵团待了这么久的一段时间,甚至还有人没跟他说过半句话,没想到这一路上下来已经有三天多的日子,这两个外型都出色且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人,竟然会像好朋友似地几乎都在一块行动。
  而扎克跟裘风两人在见过他们两人相遇的那一刻,早已经把他们归类为同一个地方来的,所以倒不是很惊讶。
  “类似,不完全相同,我们那没卫星。”
  他知道他说的是月亮,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可以很容易猜出那简短字句下代表的意思,也许也正因如此,冷得像块冰的冷暮对他的靠近,不但不排斥,更是有问有答。
  其实朔华不知道的是,冷暮对他对自己毫不恐惧或是自卑等等负面情绪的态度感到奇特,所以不但没排斥他的靠近,更进一步的稍微修改一下自己对人态度。
  当然,稍微。
  在别人看起来,他不过是从一天一两句话,变成一天十一、二句的差别。
  “他妈的,还真的有不要命的。”
  突然,在马车边的一个佣兵团员轻叫了一声,朔华跟冷暮两人同时转头朝前方望去,可以瞧见地平线的地方有烟尘滚滚,一看就知道有大队人马正往这里过来。
  “怎么知道是来找碴的?”这三天来,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尤其是对方距离还算遥远,既然连人都看不清楚了,怎么知道是来劫货的。
  “没有信号,为了避免突然的袭击危险状况发生,在同一条路上两队人马相遇时,一定会燃放属于该兵团或商队的信号弹,像我们的裘扎克信号弹射向半空,会连续出现红蓝两色的烟,对方一看见就知道我们的身份,如果没有恶意的话,他们也会施放信号弹。”
  而现在对方不但没有信号出现,还来势汹汹。
  “信号弹不能作假吗?”这种确认方式一听就知道并不保险。
  “靠记忆力,每一个佣兵团或是商队出发的时候,一定会向经过的各工会登记,身为一个好的团长和商人,就必须将有可能遇到的商队信号给记住,如果出现那种其实应该在远方的商队信号,那就是作假,再来就是靠判断力,毕竟作我们这一行的,难免都比较危险一点,要赚大钱,就要冒这种风险。”
  后来回答朔华的,是骑马到后头吩咐队形的扎克,这时候他一向赖痞模样的表情,变得严肃且充满信服力。
  “冷暮,一样冲前面?”冷暮的行动虽然他可以吩咐,但并不代表他一定会照著做,不过若是冷暮不照著做,几乎可以肯定都是因为他的主意比自己好,所以对他这种会让人误以为没有团队精神的态度,裘风跟扎克两人向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冷暮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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