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02期-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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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每次听人唱“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我的耳朵都会擅自把它改成“解放街的天”,接下来怎么唱,我的耳朵还没想好。接下来,我的眼睛只花了一秒钟就游回了1983年,接下来解放街的天出现了,它大部分时间应该是晴朗的,但总被万国旗般的被单、花花绿绿的外套、内衣等杂物遮挡着,我有些说不清它的颜色。
1984年以前,我住在鄱阳镇的士湖边,而我就读的波阳一中远在三四里外的东湖畔,连接这两片千年古水的是一条同样古老的解放街。解放街的年龄到底有多大我不怎么清楚,街道的格局和铅山河口镇的明清一条街可有一比,几步就是一栋雕花的青瓦带矮阁楼的木板房,歪着身子强打精神注视着石板路上模样古怪的现代人古怪地忙碌着。我就是使木板楼诧异的人之一。1983年和 1984年的大部分日子,我每天都要在解放街上走两个来回。我时而比老人还悠闲,时而像尾巴着了火的牛;目光时而像拖把在两侧店铺的墙壁上免费为人家清理灰尘,时而像电筒那样毫无意义地射向白昼的天空。总之,它不会降落在地面上。
走在解放街的天空下,我的眼睛、耳朵和鼻子被布店、收购站、打着老军医幌子的私人诊所、丁丁当当的打铁铺、幽暗的中药店等信息激活,思维比在课堂上要丰富100倍。那时我常因无话可说作文写不到300字,但我在解放街上的胡思乱想,如用文字记录下来,每天至少在1万字以上。这些文字的内容主要是对每天在学校发生的真实事件进行改写。例如,四只眼的数学老师抓我和另3名学生同时演板,结果只有我一人算不出来被扣留在黑板下示众,对此我会想象出经过一番苦读,下次演板只有我一人胜出其余三人被罚站的报复性场面;再比如,体育课考引体向上我才做到第3个便丑态百出僵在单杠下引得众同学尤其是女同学围观哂笑,这个灾难性事件到了解放街就有了新的版本:我晚上做梦受了轻功大师鼓上蚤时迁的真传,下次做引体向上一口气突破 300个被全体同学崇拜得亢奋过度缺氧头晕。这样的创作使我像阿Q一样身心愉快,走起路来从不感到单调疲倦,相反,有时创作还未完成就到了家门口,我会因此遗憾不已。
我成人以后很少坐公交车而爱好步行,一边散步一边在脑子里对真实的生活进行延伸和改写。我怀疑这是解放街留给我的礼物。
我这个臆想中的巨人很快遭到了现实严峻的挑战。有天放学和我初中时最好的朋友潘朝晖一起路过解放街,听见身边有人用跑调的鼻音哼唱一首当时听来挺下流的流行歌曲,我忍不住用同样的鼻音向潘朝晖表示我对这种声音感到好笑,接下来的事情完全超出了一个初一学生的理解能力。那个声音的制造者,一个理光头披绿军大衣的青年冲过来,什么也不说,抬腿就是一脚。接着,他想起了什么似的(可能是想起了《少林寺》),跳起来凌空一个侧踹。他太追求动作的观赏效果,加上我本能的一躲,漂亮的一脚只踢痛了空气和他自己的虚荣,他火冒三丈准备再起脚,我在围观的一个好心人的提 醒下,调头就跑。我感到他和一个同伴在后面追,跑了十几米远,前面又冲出两个人拦截我。他执意完成了挽回面子的一脚,才在同伙的簇拥下扬长而去。
这件事对我身体的伤害是极小的,我的腰挨了并不准确的一踹,被踢伤的是我的心。当然还有潘朝晖的心,他为未能挺身而出而蔑视自己。我不敢把此事告诉父母,当即和潘朝晖商定,以后每天下午放学,先不回家,去河边练功夫。和解放街平行的昌江边上,常年堆满了从河里淘来的沙子。我们从解放街中段拐出来,照着当时热播的评书《隋唐演义》和《武林》等杂志介绍的办法,在沙堆里练功。用食指和中指插沙地,用手掌剁砖头,从沙堆上跳下来练腿功。后来还在两人之间进行对抗性训练。我每次出手都把潘朝晖想象成了报仇的对象,因此力量很大;潘朝晖由于缺乏切肤之痛的仇恨,潜能挖不出来,占下风的机会就多些,有时鼻孔还出点血。挨的次数多了他的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以致不止一次差点真打起来。
解放街上空的阴云仍在阳光下游弋,不时有低年级学生莫名其妙地被打。练了一段时间的功夫,我觉得拳头有些分量了,走路上底气足了不少。那伙围殴过我的罗汉,不时骑车到一中去转悠,披着军大衣在双杠附近伺机滋事。他们可能已忘记了我,而我一看到那个光头心就会怦怦狂跳起来。我真想上去给他迎面一拳,但我知道,凭我当时的实力,离报仇还有很远的一段路要走,我们学校的老师都没人敢上前惹他们。万丈豪情到了关键时刻突然瓦解了,我不仅没有上前,还怕被他们认出来而故意绕道走得远远的。
但我的仇恨并没有因此消失,它潜伏在血管里使我的拳头极易激动。由于家教甚严,我从小是个很少打架的孩子。我初中打的惟一一场架就发生在那段日子。我的前桌课间休息时老用后腰挤我的课桌,我说他他不听,以为我开玩笑,然后我苦练了多时的武功从我的体内呼地窜了出来。我对着他胸前推了一掌,他也立即来揪我的衣领予以还击。几个回合之后,我懊丧极了,我发现真正打架时是无法按照平常练的招数去打的,头脑一热之后完全是一通没有章法的王八拳,两个人脸上都出现了淤紫的伤痕,我没有占明显的优势。也就是说我的武功白练了。
我不再和潘朝晖去河边练功了,只是在解放街和校园里小心地躲避那些罗汉。1984年全国“严打”,县城里横行数年的大小罗汉被杀的杀,关的关,学校也常组织我们去参加宣判会。在“五一”广场召开的大型宣判会上,我看到了我的复仇对象,并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字。他是个流氓团伙的小头目,因聚众打群架被判了8年。我当时的心情很奇特,又高兴又失落。我当时正读初二,我算了算,等他放出来,我早巳考上大学离开了鄱阳。这意味着我不再有机会向这个踹了我一脚的人索要回尊严。
我在解放街上的行走又恢复到了从前的状态,继续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做着幻想中的巨人。有一天潘朝晖很沉重地对我说:我们不能再虚度光阴了,我妈说了,将来考不上大学,就只好去河边推大板车运沙了。他的表情和话语镇住了我。我们都怕以后去推大板车,不是怕苦,怕被同学看到不好意思。我在解放街的天空上漂浮的幻想变得具体起来:如何把英语考及格,如何把作文写到600字……一年后,我和潘朝晖双双以全班前3名的好成绩免试进入重点高中。
那是我学生时代最辉煌的顶点。
向上生长的糖
如果饿是60年代出生的孩子童年的关键词,我们这拨孩子的关键词则是糖,和我同龄的1970年出生的女作家棉棉赖以成名的长篇小说名字就叫《糖》。我没读过这本书,不知它和糖到底有多大关系。但我能感受到糖这个词对棉棉的诱惑,这是现在的小孩难以想象的。
在比我们大一轮的孩子从饿的阴影里挣扎出来后,糖开始在我们的仰望中闪烁其词。它们隐身在大人神秘的口袋、上了锁的抽屉的一角,因珍藏过久而变得潮湿黏滑,只在喜庆和大人出差归来时偶露峥嵘。那时糖的品种也少得可怜,除了水果糖和花生糖,就只有驱蛔虫用的宝塔糖(不过称它为药也许更准确),剩下的是民间流行的冰糖、麦芽糖、产妇才能吃到的红砂糖。它们和我们的嘴巴总是隔着一行口水的距离。
我总是盼着跟大人去年轻阿姨的单人宿舍作客,因为她们最擅长的游戏便是从抽屉里的花手帕里变出两三颗水果糖,在到达我的嘴巴之前要在她的手掌里暂停片刻,直到我犹豫着喊出阿姨好。对糖的观察使我记住了轻握着它的手掌:光泽丰润并布满好看的红晕。这个印象影响到了许多年后我对女性的选择。挑着麦蚜糖换牙膏皮的小贩是我们又盼望又痛恨的人,他们用小锤敲打割刀的脆响魔法一般收走了我家里的旧雨靴、破脸盆和尚未挤尽的牙膏,而他们用吓唬蚊子般的力气敲割下的一丁点糖块似乎比黄金还贵,它非但没有缓解我对糖的饥饿感,反倒把饥饿养得又肥又壮。外婆是世上最疼我的人,这是在她将一块藏在餐橱里的冰糖偷偷塞到我嘴里时形成的判断。比我大5岁的表姐迄今仍对一个黑镜头耿耿于怀:我像海狮顶球一样含着一块快要超出口腔容量的冰糖从厨房表情诡秘地出来,又想留意地面又怕融化的糖汁从嘴角溢出,模样因此滑稽至极。
更多的时候,我们连糖的影子也看不到,不知道当时全国糖的产量有多少,反正我们获得糖不比现在有些人获得白粉容易多少,而上瘾的程度也许是接近的。由于有几年在乡下生活的经历,我有机会沿着植物的根茎寻找到糖的源头。
偷瓜、偷桃、偷枣、偷甘蔗一度成了儿童文学的流行元素。在我外婆的老家,还有两种能提供糖的植物。我对田埂的亲切感也许就源自一个暖洋洋的记忆:我们趴在秋日 (也许是冬天)铺满柔草的田埂上,像排雷兵那样匍匐前进,寻找一种根部小拇指大小、状如萝卜的植物(没有人知道它的学名)。它们有绿条纹的叶片摇曳在地表的微风中,我们即使隔着一米也能一眼把它们从别的植物中区分出来,然后掏出削笔刀小心地挖出根部,皮是黑褐色的,肉却饱满白嫩,咬起来又甜又脆。这是躲在地底的糖。天空中的糖也逃不过我们的舌头,它悬挂在冬日枞树细如针丝的发梢,状如露珠,色如松脂,不知道是枞枝的分泌物,还是蜜蜂或其他昆虫的粪便,扯下来放到唇边一抹,比糖还甜,只是有些枞枝的青涩味,麻舌头。
10岁左右时,我开始自己种植糖。一开始是西瓜,但瓜秧不容易伺候,由于裸露在平地上,还常被人连根拔掉。后来又改种桃,春季的雨天到人家桃树下的腐土中去找发了芽的桃核,呵护备至地移植到自家屋后,每天浇水,却不怎么见长。后来有人告诉我,要想吃到这棵树上长出的、桃,你起码得熬到小学毕业了。
我读小学三年级时终于找到了快速到达糖的路径——芦秫。芦秫可能是高梁在江 南的变种,形似甘蔗,食秆不食穗,含糖量比甘蔗略低,成长快,易于种植,一般种在菜园里作甘蔗的替代品,穗还可以扎成扫把。当时我跟我妈住在一所农村中学里。不知从哪儿弄到了一株芦秫苗,我把它栽在了学校南边的水塘边,准确地说,是栽在离水面不到 20厘米的塘坝上。我这样做是有科学的考虑的:一是浇水方便;二是塘坝比较陡,又是松软的黄泥质地,不会有人冒着落水的危险来破坏我这项秘密且甜蜜的事业。我的日子从那天开始有了奔头,从一茎小苗出发,从春天出发,向秋天和糖奔去。我每天要去塘边三次,斜着身子下到水边,用合拢的手掌作瓢为芦秫浇水。时间一长,塘坝上留下了一串歪斜的脚窝,像少林武僧在练功房和马克思在大英图书馆留下的一样。
我的芦秫在五月的清风里迎风生长,叶片嫩绿肥大而轻盈,在阳光下焕发着所有新生事物特有的光彩。在它长到和我齐腰高时,它几乎占据了我的全部生活。我忽然有些无法面对它就要长成的局面——我真舍得把它吃掉吗?几个月的期待使期待比结果更显得重要了,我不知道如果不给它浇水了我今后还能干什么;我更担心的是别人发现我的秘密窃取丰收果实——它已经长大成漂亮姑娘了,想藏都藏不住了。我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塘边,浇水,或坐在塘对面看它在阳光下舞蹈。有时晚上也要过来看看,看不清没关系,我能闻到它有别于杂草的清新气息,这种气息能让我在一个个初夏的夜晚无比沉醉。
最后一次给芦秫浇水是一个星期天。我像往常一样斜身下到水边,右脚往下探,左脚蹲在上边稳定重心。塘坝的斜坡有1米多长,由于前一天下过雨,我过去踩出的那些脚窝变得很滑,当我俯身下去捧水时,右脚滑出了脚窝,而水边的松土根本承受不起我的体重,我猛然失去了重心。大脑空白了一秒钟后,我看到了头顶的一个漩涡,水涡的上方是蔚蓝的天,它旋转着急速地飞升而去。那时我不会水,只是本能地划动着双臂以延缓下沉的速度。我的双臂给救我的人赢得了时间,她们是几个在对面洗衣服的女中学生。对此件事的记忆到我妈出现为止,她又庆幸又气愤的样子使我的身子比刚从水里捞上来时抖得还厉害。此后的事我记不清了,反正我没吃到那根凝聚了我无数心血的芦秫。这是我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