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02期-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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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一次,陶沙听出来,她把她母亲当成了一个宜泄的渠道。她将手机紧紧贴在耳边,屏幕上射出来的蓝光映在她的面颊上。她的头仰着,好像对着夜空大声说话。她说的是他十分熟悉的家乡话,速度极快,外地人是绝对听不懂的。她肯定以为他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所以一点儿也不避讳。陶沙听见她说她十分想念妈妈,她从未这么长时间地离开过她,而且,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老家看望她。她关照她注意身体,多做户外活动,她还劝她顺着点那个一辈子都沉默寡言的父亲……现在他忽然觉得,方言原来也是能表达丰富的情感的,尤其擅长表达那种十分单纯和务实的情绪。在这种务实的情绪里,人们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遵循的是另一套逻辑和规则。陶沙听着那种久违了的乡音从她的嘴里一串一串地蹦出来,感觉这个姑娘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然后她对电话那一头说,刚刚有人送给她一束鲜花,而她此前从来也没有收到过谁送的鲜花,因为在好几年以前,她就成了瞎子的人!
母女俩说起来竟然没完没了了,陶沙想,她们大概以前从来也没有这样相互表达过情感。他仰头看起了星星。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事情可以使他忘记一切,那就是星星。夜空毫无遮挡,却仍然深不可测。他听到了星光交织起来时发出的丁东声。这声音渐渐响了起来,把白珠的话音掩盖了。他看到十几个星座秩序井然地排列在头顶,寻常人很难分辨清的黄道光漫不经心地与银河十字交叉,使星汉灿烂的天幕变成一个巨大的准星,瞄准着宇宙最深处。那地方其实很小,就像人心一样,而且很脆弱,稍一不慎就会供血不足。他想起白珠跟他说起过的心脏的构造,心脏才大呢,大得都成为一个系统了,可以自我运行,组成—个宇宙。他这样想着收回目光,再看白珠。她已经不见了。四下里静悄悄的,连虫子的叫声也没有。
这么说,她终于选择嫁给一个事件,他对自己说。而我呢,就这样失去她了,他又这样对自己说。
远处那层黄色的雾障一下子升高了,那是沙尘暴。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它已将整个天际都严严 实实地笼罩住。所有的人都跑了。陶沙早就领教了它的厉害,赶紧关上窗子。这场沙尘暴显然与以前所有的沙尘暴都不一样,它甚至比当天出现的天象奇观更为罕见。天光暗下来了,陶沙觉得有混浊的洪水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让他透不过气来/d就在眼前的所有景物即将消失的一刹那,他透过玻璃窗,隐隐约约看见一红一黑两个身影仍然站在那里。那是他们。
大约一个小时后,沙尘暴退去了。陶沙看见他们也动身下山了。瞎子背着天文望远镜,白珠牵着他的手。他们从楼下走过,朝山下走去。地平线一点一点地吞噬着他们。他们在望远镜圆形的视野里只剩下两个头颅的一刹那,白珠转过脸来。他们四目相对,清楚地意识到彼此都看见了对方。
对梦魇的解释
■ 宗永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读到《回家》时我非常吃惊。作者对叙述掌握的从容和老练以及叙事穿插的变幻莫测,让人有种如入迷宫的迷幻和诧异。但这又绝不是炫技,相反解剖刀般准确的语言具有一种富于质感的朴素,宇里行间弥漫智慧的氤氲。
《回家》是一篇“解释小说”,在场人物都力图从自己的视角和观点,去解释或者表述一件事情的经过。小说几乎从来不直接叙述或描写一件事情、一个人物,而总是让它们处于被讲述的状态中。众多讲述者的身份、修养和观念,甚至在场情绪的差异,必然使小说的叙事摇曳多变,频繁转换的视点炫人眼目,再加上作者有意构置的玄机,阅读马炜的小说对读者的心智、精力和忍耐的挑战可想而知。但这会是一次物有所值的阅读冒险,生活的弹性和艺术的分寸感,就在从容、平静而又诡秘的分掰中凸现出来。
“我”好长时间没接到别人的电话了,但谁打来的第一个电话却被那个“房间里的女人”轻易地挂断了,因为“我”顶替了乔叶的名字,而没有告诉她真实姓名(那个打电话的人正是乔叶)。就像这个女人挂掉那个倒霉蛋的电话那样轻巧,在这么轻描淡写的陈述里竟然就包含了故事展开所必需的全部因素。然后就是钟楼、表妹、乔叶的妻子、戴口罩的女店员以及“我”等人,对乔叶惨死的经过及乔叶本人的追述。乔叶这个流浪艺人、擅长用萨克斯吹奏《Gohome》曲子的优秀萨克斯手,就那么拖着一头长发、温文尔雅又有点“毛病”,在我们眼前活跃起来。所有这些人中,只有他是讲述的中心和真正的被讲述者。
《回家》向读者展示了乔叶这个人的个人魅力和他真实而奇妙的实在生活。作者在多变的叙事中始终显得游刃有余,故事进展流利而圆润,显示了出色的叙述功力和艺术感受力。
《十万个为什么》要相对单纯和透明,但这种透明看似明澈见底的溪水,却总会跃出大得远远超乎你预期的鱼:事先你根本不会猜想“说吧”酒吧里的那个瞎子,竟会是“我”的情敌,只有当事实袒露在我们眼前时才会想起,他在听“我”倾诉时所表现出来的过分的热情和专注,是多么可疑!
马炜的小说总飞扬着一种脱离生活而去的梦魇般的缥缈和神秘,它力图复述这些梦魇并对它们做出解释。
有意思的是两篇小说都安排了一个似乎游离在故事之外的角色:“我”和瞎子。这两个角色是有意设置的,这是小说讲述者之外的一个倾听者,而正是因为这个倾听者的存在,才使斑驳陆离的叙事有了条理,变得清晰起来。
求索
■ 残 雪
那段时间我常常反复琢磨“披着羊皮的狼”这个比喻的含义,并且陷入纠缠不清的困惑之中。我想,也许这是指一只被驯化的狼,是狼的主人为了防止它在城市里被害,就对它进行化装,让它披上羊皮吧。或者,是牧羊人的羊群里头有一只羊长得像狼,他就戏称它为“披着羊皮的狼”?还有一种猜想是,街上跑着一只普通的野狼,有人异想天开地认为这只狼有羊的血统,就说它是披着羊皮的狼。并且不知为什么,他一说出去,周围那些不动脑筋的听众就都认同了。那时我太年幼,这样深奥的问题实在无法理出个头绪来。我决定去向祖父求助。祖父是我们这一带的“万事通”,没有他解答不了的问题。我之所以这么久没去问他是因为内心惭愧。有好长时间了,我将自己也看作“万事通”,并且觉得自己也可以按自己的逻辑解答一切问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祖父住在厢房里,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煤火上熬中药。祖父的中药不是为自己熬的,是为我们的邻居常叔熬的。那位常叔有肺痨病,祖父喜欢捣弄中药,常配些处方让他试验。我等得不耐烦,就在泥地上跺脚。
“急什么呢,你这小鬼。”祖父慈祥地说。
他终于完事了,让我将杯子里的中药给常叔送去。
常叔屋里黑得像地洞,他的脸却白得如尸布。他正半卧在床上微微喘气。
我递上药去,他没有接住杯子,却一把抓住我的手,弄得汤药都溅到了他的铺上。我厌恶地挣脱出来,将杯子放到床头柜上面。
“你的爷爷,简直是一个法师。”他感叹道,“我根本不看医生,就吃他的药,我正在一天天好起来!哈哈!!”
他的样子太吓人了,我扭头就跑。
我回到厢房里,看见祖父正在吃那药罐里的药渣。
“要自己亲自尝尝,才会知道药的效力。”他对我说道。
我将我的问题向祖父提出来后,祖父没有说话。我心里有点得意,认为自己已经难住了祖父。要是我可以难住祖父,我的智力就同他在一个等级上了。
突然,祖父“哇”的一声,将那些吃进去的药渣全都吐到了地上。他发出可怕的呻吟声,那张长满白胡子的老脸也渐渐变绿了。
“爷爷!爷爷!!啊呀,死人了!!”我大叫。
但他立刻就平静下来了,用巴掌将我按在座位上。
“爷爷你怎么啦?”我心有余悸,全身发抖。
“常有的事。阿三你看出来没有?当我帮常叔治病的时候,我自己就变成了他。” “我一点都没看出来。” 他将地上的药渣扫干净,洗了脸,换上他的白袍子。
我知道祖父要到街上去了,我最喜欢同他一起上街,这样就可以趾高气扬地在街上人们羡慕的目光中穿行。既然他是老“万事通”,我就是小“万事通”了。
祖父这一次却没有上街,他带着我绕到屋后,在那些小胡同里面穿行。
祖父带着我在胡同里面穿行时,天就黑下来了,而且越来越黑。渐渐地,就只有他的白袍子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了。他走得像一阵风,我要努力赶才不会被他落下。
后来我们就来到了城楼上。城楼上也是黑黝黝的,而且一个人都没有。我有点害怕,就抓住祖父的袍子。而祖父,将双手背在背后,步子变得慢悠悠的。
我一点都不喜欢在城楼上散步,因为风太大了,灰沙常常迷了眼,而且又没有什么东西可看。祖父不怕风,他在风中漫步就像在家里踱步一样。我听见风将他的胡子吹到他口里后被他吐出来的声音,不由得偷笑起来。
“笑什么?小鬼头!”祖父说,“你仔细听听,那只披着羊皮的狼正在袭击你的常叔呢!他要不是吃了我的药的话,还能撑得下去吗?”
。 “狼是什么样子呢?” “不知道。那种狼,至今还没有人看见过它的身影。”
“常叔也看不见它吗广
“我想是吧。”
“那你让我也吃点中药吧。”
“你?不!你现在还不用吃药,这种事还早着呢。”
他总是偷偷给四周的邻居送去他熬的中药,而从不让家里人吃他的药。不知道是因为我父母太傲慢,不把他放在眼里呢,还是因为祖父认为我们一家有免疫力,根本不用吃药。每当我闻到药香,企图去尝一尝,祖父就威严地喝住我,还举起巴掌做出要打我的样子。刚才我听了他的话就自作聪明地想,也许我要见到那种狼的话只有通过患病这一个办法。
我扯了扯祖父的袍子,说:
“我们这就赶回去帮常叔的忙吧。”
“你真傻,常叔生病的时候才不喜欢他屋里有人呢。他病危了。”
城楼上终于有了一个人影,但是我反而害怕得更厉害了。那会不会是一个强盗呢?祖父显然也很紧张,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加快了脚步。那个人正在抽烟,我和祖父都尽量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从他面前经过。还好,他背转身去了。
走下了城楼,祖父才告诉我:
“他就是那只狼。”
“可他是一个人啊。”
“那是你没看清。”
夜里,我躺在床上想了又想,狼啊人啊,狼啊人啊的没个完。我们走进院门之际的确听见了常叔的嚎叫,但我觉得那并不像一个濒死的人发出的声音,倒像一个十分健康的人。是不是祖父的药使他突然康复了呢?
我的理想就是成为一个像祖父那样的人,但我知道我现在离他还差得太远。比如说那些药书吧,我心血来潮时也会拿起它们来背诵一番,但很快就会打瞌睡,不耐烦。祖父是用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将一个活生生的人看成一只披着羊皮的狼的呢?即使是打比喻也差得太远了啊。何况那个人,他自己也不认识,他要认识的话,就不会那么紧张了。我在心里说:“爷爷啊爷爷,你一定要把你的本领教给阿三啊。你如果不教给阿三的话,你的本领不就失传了吗?”然而爷爷不会给任何人真正的希望的,他总是延宕。我一想到这一点心情就郁闷起来。当我不高兴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们家的四合院成了一座牢房,爷爷是牢里的狱卒。
没想到常叔会来找我,这件事令我觉得自己很重要。常叔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用和好的水泥修补鸡舍。他的影子投在地上,又瘦又长,很滑稽。
“你好些了吗?常叔。”
“好得不能再好了!阿三,我有件事一定要问问你,你知道我今年有多大年纪了吗?我把这事忘了。”
“我不清楚。这事重要吗?”
我嵌好最后一块碎砖,颇感兴趣地望着他。
“生死攸关啊。你看看天井里的桂花树,它肯定是知道自己的年龄的。所有的东西都知道自己的年龄,只有我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