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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爱在职场-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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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摇头,“我不饿,先去洗澡,边云走了?” 
“没,干嘛那麽盼著我走?”我的房间传来边云的声音。 
我走进屋去,“谁盼你走了,干嘛呢?” 
“写点东西,忘了告诉你,姐夫已经同意我去作市场了,我要作个更详细的计划出来。借你机子一用。” 
“哦,恭喜恭喜,恐怕要忙开了吧?” 
“大概是。你快去洗澡吧,又晒了一上午吧?” 
“呵,你不要这麽聪明好不好?” 
“好。”他作面目狰狞状,“一个上午跑哪儿去了?是不是跑去约会街上的年轻小姐?” 
“咳。”我大窘,“胡说什麽,别让人听了笑话。对了,倩影呢,没看到她。” 
外面传来成杰带著笑意的回答,“她上街了,说要买点东西。” 
“哦。”我放了心,不然我与边云这副样子被她瞧见,怕又会想起时玉来。 
不再理边云,我拿了衣服出去,问成杰,“你知她有什麽打算吗?回老家还是留在北京?” 
“没问,多半是会想回去的吧,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外面,家里恐怕也不放心。” 
我沈吟,“她同家里未必关系好,不然她也在这边这麽久,家里也不见联络。本想和她谈谈的,不过想了想,还是等等吧,等她精神恢复恢复再说。” 
“是啊,她挺不容易的,先在这边休息一阵吧,顺便帮我做饭,嘿嘿。” 
我笑骂,“你这懒小子。” 
自去洗澡,快到傍晚,倩影才回来,手里拎了不少东西。 
还不及我找她,她先找了我谈。 
“成煜哥,明天我想回去了。” 
“明天?何必这麽急?家里催你吗?” 
她苦笑,“怎麽会?我出来快一年了,家里联系我统共不过十个电话,尤其是我说照顾我哥,他们更是不闻不问了。” 
“他们……” 
“他们就是这样,其实我从小就明白,我是女儿不讨喜欢,他们心里只要我哥过得好就万事大吉了。说是男女平等,在父母心里就先有了差别。” 
我默然不语,知她家里有个哥哥,十分的讨人嫌,当年见他时,就很跋扈的样子,让人看了只想一拳挥在他虚胖的脸上。现在虽多年不见,也未必会好到哪儿去,不由替倩影担了几份心。 
“有没有考虑留在北京,工作我可以联络,住处也是现成的。” 
倩影低了头,再抬起时,眼里颇有几点泪光,“成煜哥,我知道你对我好,除了表哥只有你对我好,比真正的哥都强上百倍。” 
我叹息,“你是时玉的妹妹,自然就是我的妹妹,你这样懂事,我对你好也是应该的。你的意思呢?留在这里也算有发展的。” 
她犹豫著,终还是摇了摇头,“不了,成煜哥,别嫌我不识好歹,我只是觉得自己不适应这里的生活。城市太大,人太多,节奏太快,不比家里,哪里都可碰到熟人,市里每个角落都说得上名字,在这里,我毫无归属感。上街时,看到人头涌动都觉彷徨。我还是想回家去,过简单一点的生活。” 
我无言,她可为时玉离家,却不肯为自己留下。人,就是这样矛盾。 
“我尊重你的想法,不过也不必急,明天我陪你去逛逛,多住几天,权当休假了。好吗?” 
她笑著点头。 
翌日,我陪她去逛了许多地方,买了许多东西,又吃了些精致小吃,看她笑逐颜开,我也欢喜,心里有些惋惜,若她不走,我必待她如亲妹妹,这样好的女孩子,是值得人重视过幸福的生活的。 
只是,各人有各人的选择,勉强不来。 
过了几日,我和成杰送了她到车站,上车,立在站台上,车缓缓开动,她拼命向我挥手告别,我也挥起了手,这一别,恐怕是不会再见了。 

坐在办公室,我忙著处理稿子,严羿的工作能力一流,在研讨会上不仅发行做的有声有色,还顺带约了不少的稿子,且水平上乘,帮了我的大忙。 
王编和她同去,与我说起时,也满口赞叹,著实夸奖她交际功夫厉害,与陌生人都达到自来熟的水准,上至专家学者,下至普通教师,没有不能搭上话的,说得我是暗暗钦佩。 
只是这样有能力的女人,却在感情上实在称不上顺达。我埋头苦思,也不明白她有什麽理由会屈就罗至磊,难道本市竟再找不到比他好的男人?由此可见,爱情实在毫无道理可言。 
她这几日并没有再找我说起婚事,也不知是否她已决意放弃,我忙著自己的事情,也就没去问及,真能放弃了,倒也不是坏事。 
不过我也只是想想,既决定了不会插手她的私事,自然只能静观其变。 
只是我不找事,事却会来找我。接到那个“二老板”曲池的电话时,我不由苦笑,看来我不想多管都是不行的。他来找我,多半也是为了严羿和罗至磊的事吧,只是他找我未免有些奇怪,若要诉苦,我与他似乎还未熟到那种地步,其他,我就不知他有何事会找到我这里了。 

端起咖啡杯,我轻吮了一口,味道很好。这个咖啡厅还是边云曾带我来过的,坐的也是相同的座位,只是那时我们还不甚相熟,诸多猜疑。忆及往事,不由好笑,谁能想到我会和他在了一起。 
“这里很不错。”曲池轻声说。 
“嗯,是不错。” 
“我找你很惊讶吧。”他环弄著汤匙。 
我坦言,“确实意外。怎麽会想到约我出来,是否有什麽事?” 
“罗至磊要和严羿结婚了。”他语气淡淡,然而整个人却有种落寞的气息,他的在意瞒不过人。 
“是麽?”我回以淡淡,心里有些失落,终於还是这样决定了。 
“我以为你会关心严羿。”他声音里略有讥意。 
我奇道,“自然关心。” 
“关心她却看著他嫁给罗至磊?” 
我不由好笑,“那你说我该怎麽做?” 
他低语,“难道她就真的不在乎罗至磊喜欢男人吗?” 
我笑意渐僵,“你……告诉她了?” 
他闭了闭眼,没了刚才的尖锐,显得萎靡,“是,我前几天找过她,说了我和罗至磊的关系,我希望她可以放弃,但她拒绝了。” 
我长吁了口气,不知说什麽好,这件事至此是真正没有我插手的余地了。他们都为爱勇气可嘉,却不知是福是祸。我苦笑,严羿和曲池都可算出色的人物,却为罗至磊这样一个男人如此,有句话怎麽说来的,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唉,似乎只能这样解释了。 
“她居然说,原来她还在犹豫,可是我这样一说反而促她下决心,她一定要和至磊结婚,让他正常的生活,她说她不能让她爱的男人堕落成同性恋,她反而来警告我不要再缠著至磊,否则她不会客气的。”曲池笑著说话,却仿佛要哭出来。 
我却骇然,这,倒也确实象严羿会说的话。 
“事已到此,你觉得我说什麽会有用麽?” 
他怔怔地缓缓摇头。 
“或许……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我认识他三年也爱了他三年,为他做尽一切,却不料还是如此结果。” 
我沈默,感情不是在超市购物,你付出金钱拿回货品,你永不可猜测人心去向。只是想到罗至磊待他的暧昧态度,我又十分的同情他。 
温和了声音说,“何不去找相熟的朋友一起说说玩玩,哭一回醉一回,隔天醒来又是新的一天。” 
他轻摇头,“我没有可以那样的朋友。” 
语气至为落寞,我也被感染,都市人原来都一样的寂寞,平日酒肉朋友随时可去娱乐一番,可真有心事时,没人可说。人心太复杂,你不能图一时的痛快,而使自己的隐私变成街头巷尾的谈资,熟识的人抛来的冷眼,会将人缩至无限小。 
虽然与曲池并不如何熟悉,但此时我无法抛下他离去,如果他认为与我说些什麽能够有所帮助,我又何乐不为,毕竟我付出的不过是少许时间。 
“何不去找罗至磊谈谈,毕竟他才是事件的主角。” 
“他已和我摊牌,酒吧不日便拆夥,我选择钱或酒吧他都无异议,只是从此不再有干系。” 
这样说,罗至磊倒是要在婚前断得干净了,难道真如边云所说,他有意好好对严羿?这样的话,恐怕只是苦了眼前这个孩子,但他又何尝没有从与罗至磊的交往得到过快乐?唯今之计,不过是试著重新开始吧。 
“他既然这样绝决,你又何必再眷恋?” 
“我不甘心。我爱他,我不想就这样放弃。何况他并不是因为喜欢严羿才娶她,他只是因为家人逼迫,他家人和严羿父母很熟,他们一直想要他娶她,他是迫不得已。” 
迫不得已?呵,好一个迫不得已。 
“曲池,你觉得罗至磊是不是个懦弱的人?” 
“当然不是,他……” 
“你知道就好,难道你认为他真会因为家人的要求而决定事关终身的大事?他会这样做,只有一个理由,你我心里都明白,你又何必再自欺欺人。”我直言,他不是严羿,有些话对严羿不能坦率,对他却可以。毕竟,他即使听不下去我的劝言,我们也不必有天天见面的尴尬。 
“你这样说,我是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希望?你可以拿著刀子和他同归於尽,或者到处宣扬他是同志让他痛苦不堪,这样你虽然没有希望,却可以让他和你一样绝望。但是,你做得出来吗?” 
我笃定他做不出,他不是个极端的人,那日我见识过他的体贴,他自有种温柔的态度。 
“不不,我不会伤害他。” 
“既然如此,还争什麽呢?你这样爱他自然希望他幸福,如果这是他的选择,你只能尊重。何况没有人值得你去作践自己。他如果爱你,只会希望你忘了他重新开始,他如果不爱你,你为一个不爱的人如此,更是不值。” 
他动容,看来,并没有人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他实在是个单纯的人。我自嘲,这样劝慰的话比比皆是,他却不懂得用来说服自己,抑或是不愿相信? 
在咖啡厅门口与曲池告别,我没有坐车,反正不远,不如徒步,夜晚的风是清凉的,这个夏季也已到了末期,时节更替,人世变幻,仓促的没有给我们思索的余地。 
或许总是这样,事过境迁後才有机会细细琢磨,为的不是上一次的错过,而是下一次的相遇。 
突然十分想念边云,边向前走著边拿出电话,熟悉的拨下他的号码,接下拨出键。 
“边云吗?是我。” 
“呵,我们心有灵犀,正想打电话给你。” 
“哦……” 
“怎麽?” 
“听到你这句话,我突然忙了起来。” 
“啊?忙什麽?” 
“忙著扫掉在地上的鸡皮疙瘩。” 
“哈,成煜,你变得太厉害,一定趁我不注意把嘴皮磨薄了。” 
我一本正经地说,“不,我只是把舌头拉直了。” 
隔著电话,我们大笑。 
“成煜,你现在在哪儿,我想见你。” 
“嗯,在回家的路上,确切的说是在经过五号楼。” 
“呵,很好,继续。” 
“现在是七号楼,要转弯了。” 
“好,转过弯,你会看到……” 
他没有再继续,因我已经转过了弯,看到一个倚车而立的英俊男子在黑暗中闪耀幸福光芒。那是他,在等我。 

“成煜,一起住好不好?” 
“为什麽突然这麽说?” 
“需要理由吗?”边云笑著眨了眨眼睛。 
今夜我们都没有回家,这里是他朋友的地方。因我坚持不肯在成杰在家时和他一起,逼不得已,他将我带来此处,不是不尴尬的。 
“我不喜欢在别人家里,我想我们自己有家。你说我们一起买房子怎样?” 
接过他递来的毛巾,我擦了擦汗,这里并无空调,饶是刚洗完澡,便即刻开始出汗。“买房子?” 
“对啊,大一居小两居都可以,有车我们可以买略远些,价钱便宜不少,你说呢?” 
“太突然,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这需要什麽准备呢?如果是钱的问题,我付首期好吗?然後我们一起付月供。” 
我诧异,“你不是刚买了车,哪里有钱首付?” 
“我爸妈过世的时候,给我和我姐分别留下了一笔钱,说让我们结婚的时候用,我成年後我姐就把钱转到了我的名下。买车用得是我自己的钱,并没有动用这个款子。” 
“哦,可是并不单是钱的问题。” 
“那是什麽问题?你对我没有信心麽?” 
“也不是。”我有些困惑,“只是太突然,容我想想吧。” 
他有些失望又躺回了我身边,半晌轻轻说,“好吧,你考虑考虑,我是真的很想一起生活,想每天早晨醒来看到你,想每天睡前看到你。” 
“我知道,我知道。”喃喃的答应著,我轻拍拍了他。 
感情发展到一定阶段,是必然会走这一步的吧,我是知道的,但仍然忐忑。一起生活,听起来十分的美好,可是真正做起来,却又十分的不易。虽然并无男女间婚约的束缚,但一样要面对家中琐事,这些我是经历过的,与杨南也不是没为这些起过争执,虽然并不会导致什麽决定性的结果,但潜移默化间也著实的影响著人。 
一起生活,意味著你必有某些部分要为对方而妥协,你不可自私的只顾自己,从起床起,就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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