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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偶遇 短篇集-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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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知簿情寡义的不止我一个人。

  从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连续一个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饭,不是在别人家中开派对,就是在夜总会中喝香槟,忽然之间我觉得自由。

  各有各的好处,跟牢一个男朋友,有种亲昵,熟络,安全。常常与不同的人约会,自由,轻松,没有责任,享乐的时候是完全观感上的,毫无心事。

  心底下我会闪过乃明的影子。在很底下,很黯然的,然那——像在大雨中看到男孩子为他的女朋友打伞”半边肩膀淋得湿透——像夜半梦回,有心事要说,不知道找那一个才好。

  一月五日,我正在梳洗预备上班,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那边是乃明。

  “乃明?”我一嘴的牙膏泡沫,“好吗?”

  “为什么一连七八天都找不到你的人?”

  “什么意思?”我愕然。

  “我日日夜夜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听,你的节目这么多?”

  “你怎么了?你发神经?你有什么资格质问我?”

  “我没有资格—?”

  “当然没有!你走之前又没有搁下三年的米饭钱给我,我干么要听你的?你真好意思,前年九月去的,到今年一月份才打电话来,我见了你面还未必把你认得清楚呢,真滑稽!”我怒气冲冲的放下电话。

  走到楼下看见小张站在那里。

  “小张!”我诧异,“你?”

  “是,来接你上班。”他说。

  “我自己有车,你何必麻烦?”我笑。

  “这是早上唯一可以看到你的机会。”他坦白的答。

  “真的?”我把手臂伸进他臂弯里。

  百步之内,必有芳草。

  我现在心情不一样。我问:“小张,假使很远的地方,有个朋友打电话来质问我假期在什么地方玩,我该怎么答?”

  “很远的地方。多远?”小张问。

  “加拿大。”

  “朋友是男是女?”

  “男人。”

  “叫他去死。”

  “为什么?”

  “他管你去过什么地方?你有没有管过他?如果他要管你,叫他娶了你,管你一日三餐房租零用。”

  “你说到我心里去了。”我说,。

  “他那么紧张你,为什么要离开你到别的国家去?”

  “而且他已经有三千日没有见我了,头尾跑掉两年有余。”

  小张说:“这人脸皮一流的厚。你仍然爱他吗?”

  “不可能,如果他不做类似的傻事,情有可原,将来大家见面,还是朋友——本来我想给他留个好印象,但他没有给我下台的机会。”

  “感情最容易变酸,比乳酩还容易坏。”

  “说得没错。”我很惋惜。

  “你们在一起很久吗?”小张想打听什么。

  “二千年了。”我狡猾的笑。我恢复了一贯的聪明调皮。

  小张看我一眼,“人家都说追求你最难,因为你自己什么都有。”

  “我没有丈夫。”我笑说。

  “这谁不知道!”小张笑。

  乃明的电话绝了迹。又过一个星期,小张送我下班,在门口下车,我向他道再见的时候抬起头,仿佛看见乃明站在我家门。

  我以为眼花看错,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小张向我扬扬手,说“明天见”,开走车子,然后我看清楚那人真是乃明。

  “茱莉。”他走向前来叫我。

  “你怎么忽然回来了?”我一点惊异也没有。

  “我想念你。”他说:“回来看你。”

  “是吗?”我淡淡说,“你应该先打个电话来,我今天在公司做足一天,累得很,不想出去。”

  “那么我陪你休息,我想与你说说话。”他说:“刚才那个是谁?”

  “同事。”

  “你自己不是有车子吗?”他喋喋不休,“为什么不坐自己的车子?”

  我站在门口跟他说:“我高兴做什么,是我家的事,好不好?”

  “你怎么变了,茱莉,为什么还不上楼去?我们在这里要站多久?”他问。

  我端详他,我发觉我并不认识他。这个乃明不是二十八个月前的乃明,现在他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我不打算与你上楼。”我说。

  “为什么?”他瞠目。

  “我的公寓不是你的休息室。”我说。

  “茱莉!”他拉住我。

  我挣脱,“放开我——”

  这时候小张的车子忽然兜回来,停下,他自车内探头出来:“你没听见?她叫你放下手!”

  “小张!”我如遇见救命王菩萨似的奔过去。

  他推开车门,“上来。”

  我跳上他的车子,关紧门,我跟乃明说:“你走吧,我不愿意见到你。”

  “你——”他愤恨的追上来。

  “你如果早一年半载来,我的态度又不同,现在太迟了,因为你只顾到你本身的需要。你得到过机会,机会错过之后永不回头,你走吧。”

  小张等我把话说完,就开动车子。

  我把脸埋在手中。小张问我:“上哪儿去?我们去喝杯咖啡好不好?”

  我点点头。

  坐在咖啡店里,小张善解人意,不问也不出声,只是陪着我。

  隔了很久很久我才说:“你会觉得我很冷酷吧?”

  小张说,“不。”

  “为什么?”我抬起头。

  “是他先离你而去的,当时他并没有理你的死路,你生存下来是你的本事,你们之间的事当他离开的时候早已告一段落,他这次回来见你,不外是因为他没有见到更好的女孩子,至于你,你回不回到他身边,完全是你的自由与选择。”

  我很感动,觉得他非常明事理,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段复杂的事分析得

  “再且你一定经过一段伤心的日子,”小张说“他知道吗?他在乎吗?感情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正如你说的,他有过他的机会,他错过了,没得好怨。”

  他看我一眼,说下去:“我陪你回去,如果他还站在那里,或是骚扰你,你尽可以报警。”

  “是的,”我说“我对他再也没有感情。”

  小张送我回去。乃明并没有站在门口。我松口气,奇怪,以前那么使我跳跃兴奋快乐的一个人,现在使我这么厌恶,真是奇怪。

  我上楼,与小张道别。

  以后我都没有见过乃明,他也许回加拿大去了,也许没有。在他离开我之前,他应该考虑到这个后果。

  因为我对他好,他就认为我是他家客厅家私的一部分,太可笑。

  我所遗憾的是:我曾经尽力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而他还是恨我了。

  我跟小张说:“男女之间没有爱,仍可以做朋友吗?我不相信。”

  他但笑不语。

  我则低下了头,我与康乃明的故事,至此为止。




等你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偶遇》

  我约秉森在克佑公园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飞机到伦敦,我赶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他。

  “想我吗?”

  “想。”

  “下午二时在克佑公园。”

  “好。”

  情人的对话大同小异,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关?

  放下电话洗一把脸,叫一客三文治充饥,我看到梳妆台上放着一盒纸包裹的礼物,上面有他的笔迹:给我所爱的人。

  我拆开来,是一只金手镯,我戴上,躺在床上。

  椅背上搭着他换下来的外套。

  这是我们一年一度的幽会。

  我叫计程车到克佑公园,正下毛毛雨,空气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开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见秉森就在这里。我独个儿,他陪朋友游览。

  我请他替我拍照,他给我卡片。

  在欧洲,但凡说英语的,都好算亲人,碰上黄面孔,博士与唐人街餐馆侍役都做朋友。我与他约好在夏蕙吃晚饭。

  秉森在英国的生意做得很大。

  他对我无微不至,我觉得有安全感,他成为我生活的一部份,一切变成习惯以后,我不想离开他。

  我们在一起过了四年。

  秉森远远的走来,他撑着黑色的雨伞,我趋向前去与他拥抱。

  “你好吗,我的小虾。”他亲吻我。

  “你呢?”我问,“家居如何?”

  “都很好,我已在夏蕙订好桌子。”

  我们散步,雨渐渐密了。

  秉森下午告了假,我们回酒店休息。

  “怎么样?你愿意到大陆,还是留在英伦?”他笑问。

  “什么都好,只要与你在一起。”我说。

  “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他点点头。

  “你妻子的健康如何?”我问。

  “最近更不堪,”他的声音低下去,“因为电疗的缘故,头发脱落很多,看样子只是拖时间。如果她没有病,我反而可以名正言顺的向她提出离婚­;——”

  “我们出去逛逛马路,”我温和的说:“有人托我买大衣。”

  不想他说太多。

  我绕着他的手臂,心中很愉快。我并不知道是否真正爱他,爱情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来了,当事人迟迟不发觉,去的时候,静悄悄,不易知晓。

  我们在夏蕙跳舞,秉森看上去很内疚,我早已习惯他的情绪,自管自享受着音乐。

  我不认为我会与他结婚,婚姻关系至少在开头的时候应是纯洁的,不能掺杂,我与秉森比较像老朋友,无话不说,两人大不避忌,我与他的感情有很多砂石。

  我问:“要不要回去看看?”

  他说:“我把酒店号码留在家中,有什么事,他们会找我。”

  那意思是,最好不要离开伦敦。

  去年我们在湖区。

  我跳跃,为那漫山遍野的黄水仙与云德米尔湖。

  秉森问:“怎么了,你不如去年快活。”

  “我不知道,秉森,我心中还是很高兴的。”我说。

  他握着我的手,“你还是在等我的,是不是?”

  嗯。

  第二天,家中电话来了,他得赶到医院去。

  我在伦敦落了单,也没觉得不值,一万哩路赶来看情人,情人去看他病重的妻。

  我利用空闲的时间去探访女友。

  “你仍与梁秉森在一起?”她问。

  我微笑。

  “我不打算劝你,有些女人因嫁得不错,一副成则为王的样子,批评女友的行为举止,其实不过是运气略好,没什么稀奇,不见得嫁得上等男人的女人都有德有能。”她说:“出来玩玩吧,今天晚上家里有派对,有几个不错的单身汉,你不妨挑一挑。”

  我点点头。

  女友道:“我是梁秉森,我就不敢让你空下来,这些年来他占你便宜占惯占尽,他没想到你一旦离开,他会很空虚痛苦。”

  “以他那个身份地位,找情人还不容易?”

  女友说:“是,也得看是什么样的情人,没有知识的他肯要?——不说了,准八时我派人来接你。”

  “我自己来得了。”

  “我不是那种小家子,请单身女人赴宴,叫人家万山千水的自己叫车,还要埋怨别人住得远,”

  她干脆说:“那还不如不请,谁没吃过饭?不见得会在我这里认识了威尔斯亲王去。”

  “很好。”我说。

  我发了疯,跑到时装店去买的士够晚装,低领口的红纱裙,钉满珠子,那种伧俗的美。

  派对很热闹,我很挂念秉森,却没有心痛的感觉,我变了。

  以前想起他,心中总会牵动。

  我自由地跳舞,迹近表演式地在人家客厅中转动。

  女友递上一杯香槟,笑说:“你现在也很肯玩,大家都说你漂亮。”

  “女人只要还年轻,打扮起来,人人差不多。”我说。

  “今晚的男士怎么样?”她问。

  我摇摇头。

  “书房里还有一位,来看看。”她拉我。

  书房里一个年轻的男人用耳机在听音乐,看见我们连忙站起来,忙中把耳机拉了出来,我忍不住笑。

  他讪讪地说:“对不起。”

  我坐下来,女主人为我们介绍。

  张君达很年轻很有气质,对我颇为冷淡,主要是我这身打扮,人们对于浓妆的女人没信心。

  他很爽直,女主人走开以后,忽然问我,“你眼睛为什么画得那样?我打赌如果你把油彩洗掉之后,你会漂亮一半。”

  我瞪着他,他有点害怕,忽然我狂笑起来。

  “你很对。”我说:“我会洗掉。”

  “不生气?”他问。

  “不。”我说。

  “我陪你回家,这里太吵,等你洗干净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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