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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高干文言情小说-[169]如果的事-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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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了。”
  “那先去吃早饭吧。”
  他们在市区随便找了家沙县小吃店,一人吃了一碗扁食。两个人都闷闷的吃着。吃完才去民政局。
  这时廖清和第三次来这里,工作人员还是那几个。手续很快就办好。签字的时侯李晓晨几乎没有犹豫。这点她觉得很诧异。就这样,在那瞬间过后,在法律上已是身边这个穿着浅蓝色上衣的男人的妻子。签完字不禁抬头看了他一眼,正好对上他幽深的眼眸。莞尔。两个人木木的等待着眼前的工作人员盖章,然后廖清和掏出钱包,交了9块钱。一人手上拿着一本把他们绑在一起的红色本本,有点像毕业证。
  走出大厅,李晓晨拿出小灵通看了下时间。2005年10月25日10∶32。
  其实此时他们都在想同一个问题∶但愿以后不要再来。
  第五章
  “下午2点的飞机,我和你回去收拾一下,把东西放我妈那。吃完饭,休息一下就去机场。”
  “去你家吃饭吗?”
  “我妈跟老年团去浙江旅游了。她还不知道我们的事,回来再告诉她。”
  “应该见个面的。至少要吃顿饭。”她觉得这样很没礼貌。
  “没关系,她知道我工作忙。本来舅妈让我们中午过去吃饭的,时间太紧了,只好等下次了。”
  车子往李晓晨家方向开。车里放着张学友的《吻别》,好久没有听这首歌了。她把车窗摇下,看着窗外。听着这首歌让她很自然的想起了妩媚的周海湄,就像听《假使有日能忘记》让她想起《妙手仁心》一样。很多时侯你看见一个人或一样东西,你会拐个弯的想起与其相干或不相干的。就像看见巧克力很自然的想起青青,看到毛笔会想起父亲,有一回自己来月经看到卫生巾却想起母亲,卫生巾和母亲有什么相干。
  “你今天很漂亮。”
  廖清和冷不丁的冒出这句话,李晓晨转过头来看正在微笑着开车的他。他的侧脸也一样帅,他的嘴唇性感极了。可她看不出他说这句话有几分真心。:
  “你是在夸我衣服漂亮还是夸我人漂亮?”李晓晨笑道。
  “人好看,很美丽,衣服也漂亮。”
  这真是个聪明的男人,夸女人美丽。美丽不等同于漂亮,却高于漂亮。漂亮可以惊艳得让人赏心悦目,也可以让人看过之后觉得索然无味。美丽则不同,美丽是一种心境,一种由内散发出的淡雅与恬静。李晓晨是这么理解的。不过很显然眼前这个男人只是在奉迎自己而已,即便是这样也是高兴的。这是女人致命的弱点,无论是漂亮的那种还是美丽的那种。
  上周已经收拾过,到家后很快便收拾好。退了房。退房时告诉了房东要结婚去其他城市,房东恭喜她,说了些祝福的话,并且夸廖清和长得帅,说他好福气,找了个好女孩,弄得李晓晨满脸通红,怪不好意思。
  把东西送到廖清和家后已经十二点半,把车还给朋友,然后找了个餐馆随便吃了点饭,便匆忙打着的往机场赶。幸好只有两箱行李。那几乎是李晓晨的全部家当。
  第一次坐飞机的李晓晨一点也不兴奋和紧张,仿佛理所当然。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练就了这身好本事。以前第一次坐火车的时侯心情很兴奋,第一次坐轮船的时侯是激动,现在竟半点情绪也没有。原以为可以感受一下飞机离地时的震撼,很不幸,她居然晕机。就坐在舷窗旁边却无心看窗外的蓝天。头很晕。起飞不久便睡着了。
  廖清和看着身边闭着眼睛似乎还没睡着的女人,这个女人叫李晓晨。自己却从未叫过她的名字。现在这个名字连她的人都属于他了。他不禁抬手亲抚她的脸颊,触电般却舍不得放开。见她眉头微蹙,以为惊醒了她,慌忙移开。大概睡着了,没有睁眼,或许是怕睁眼的尴尬。叫来两床毛毯为她盖一床,自己一床。他也想养一会儿神。最近事情太多了,忙得晕头转向,连结婚都只能走最简单的一步,心中不免有些不安,也没问她这样是不是不乐意,毕竟她是头一次结婚。下飞机后还得马不停蹄的赶回公司开会,晚上还要和供应商吃饭。伸手揉了揉太阳穴,不愿意去想。
  李晓晨今天总算知道有钱人为什么都买好车了。之前坐过最高级的车也就是现代的出租车,老板的车是沃尔沃,可惜没机会坐。早上坐的是雷克萨斯,现在的是奥迪A8。好车不仅外观高档,坐起来感觉不一样,而且内饰没得说,音响很棒,开起来感觉也应该不错。是司机来接机。先送李晓晨回家,然后和廖清和回了公司。临走时给了李晓晨一串钥匙,告诉她这栋楼的一楼就是超市。
  “对不起,最近比较忙。过段时间再陪你去逛逛。我得先回公司一趟,有个重要的会议等着我。行李放进卧室。书房在那边,你可以去看书,CD架上也有碟片。”然后给了个歉意的笑。
  “没关系,你去忙吧,我想先睡一会儿。”
  他走后,李晓晨环顾了一下这套房子。有一百多平米,房子很干净整洁,像是有人定期打扫。装修风格很温馨,沙发是她喜欢的米色布艺沙发,玻璃茶几,书房有整整一壁柜的书,长长的书桌上放着一个高约60公分的地球仪,很是惹眼;卧室很大,床很宽。所有的一切都是梦,就因为一张证书所带来的变化。多么美好,有多少灰姑娘在寻找着她的水晶鞋,今天她也穿上了,只是那个鞋子似乎并不属于她。仿佛置身于幻觉中,希望这不是一场灾难。
  想不到她也赶了次时髦,这个年头流行闪婚。听说她堂哥也是闪电结婚的,和一个认识两个月的网友,两个人相见恨晚,没想到结婚50天就离了。简直是一出闹剧,把她伯父伯母气得够呛。当时还在笑他们儿戏,可是今天的自己呢?是不是也后悔了。好笑上午刚领证,下午就后悔了。
  醒来已是黄昏时分,肚子饿得不行。冰箱是空的,看来不煮饭。厨房里的炊具倒是齐全。到一楼买了个面包,还有米和菜。先填了点肚子,然后做了两菜一汤。饭做好已经7点半,廖清和还没回来。用家里的座机打了他的电话,没想到是个女的接的,很温柔,起先以为打错了,忙说对不起,挂掉电话。再按一遍,核对无误才拨通,还是那个女声,于是结结巴巴的说找廖清和,对方柔声细雨的告诉她廖总正在开会,不方便接电话。有事可以转告,听得李晓晨起鸡皮疙瘩,可能男人觉得这样的声音才有魅力。她连忙说道,“没事没事。”
  坐在饭桌前,看着眼前的碗筷发呆。在想着刚刚的声音,娇滴滴的。这样的一幅嗓音有着一个怎样的主人。大概是秘书吧,结婚了吗,怎么还没下班。想着想着又回到了老问题上,廖清和为什么要和她结婚,身边有这么好的秘书不要,还要舍近求远,去取一个陌生人,现在不是很流行办公室恋情嘛。
  不想吃,打开电视,翡翠台在放《东张西望》。看着两个男生用粤语调侃,觉得很好听,其实并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于是窝在沙发里看。沙发很柔软,坐下去就不想离开。以前没看过香港的频道,觉得新鲜,广告也很有深度。公益广告里都是明星,港台明星的觉悟就是高。
  整理完行李,洗完澡,10点半廖清和还没回来,李晓晨就去睡了,客厅里留了一盏橘黄的壁灯。
  那一夜睡得很浅,中途分明感觉到了一股男子气息靠近,可第二天早上醒来身边却是空的,怀疑自己是做了场梦。
  早上6点就醒了,天刚蒙蒙亮。却怎么也睡不着。7点起来上洗手间时看到廖清和换下的衣服,知道原来昨晚他回来了,那股气息不是梦。也许睡客厅吧。
  压了些稀饭,煎了两个蛋,拆了包榨菜。做好这些才去洗漱。洗漱完出来,廖清和已经起来,穿着睡衣正坐在沙发上喝水。看到同样穿着睡衣的李晓晨从洗手间出来,笑了笑。
  “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昨晚睡得不好吗?”
  “平时就这么早的,你昨晚很晚才回来吗?怎么没叫我?”
  “满身酒味,看你睡得那么熟就没叫。”说到这两个人都有些不自然,于是岔开话题,“你昨晚给我打过电话?”
  李晓晨点了点头。
  “是我秘书接的。开会开到8点,一批材料出了点问题,后来和供应商吃饭,12点了才回来。昨天下午忘记和你说了。以后我会给你打电话。”
  “先洗脸吃饭吧。”
  “我好久没吃稀饭了,很香。其实不用那么早起来的,早上喝点牛奶,吃点面包就可以了。”
  “反正习惯了。你不喜欢吃稀饭吗?”
  “不是。我早上一般要9点才出门,多睡一会儿,不用那么早起来。”
  “哦”
  “味道很好。只有我妈为我煮过稀饭。”
  那他前妻呢,他不说,李晓晨也不问。继续吃着稀饭。
  廖清和给了李晓晨一张交通银行的卡,说以后所有支出都从卡上支取。还拿了一部精美的女式手机给她,是他公司生产的。这款机子还没上市。
  “要什么就去买,如果觉得不熟,那等周末有空一起去。楼下有小区配套的俱乐部,我办了一张年卡,你去看看,可以去做美容,游泳,瑜伽。我晚上会带台电脑回来。以后上上网,就不会那么无聊。”
  第六章
  周日一起去了百货,各人买了两套衣服和鞋子,一些日常用品,以及笔墨。李晓晨喜欢写毛笔字,虽然写得不太好,只要有空就会写上两页。她喜欢墨水的味道。衣服是廖清和挑的,不得不承认他的眼光和品位。他知道什么样的尺寸适合李晓晨,什么样的颜色更衬李晓晨的肤色,什么样的款式更能勾勒出她的身材。看着试衣镜前的自己,连李晓晨也觉得不像她,旁边的导购小姐啧啧称好。透过镜子正好遇上廖清和赞许的目光,脸有些发烫。“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真是一点也不错。令人咋舌的价格,让她觉得这衣服不适合也不属于她,以至于会扭捏的问道:“是不是太贵了?”廖清和笑了,“这么替我省钱?”这话让李晓晨非常不好意思,后悔问了,还不知道导购小姐会怎么想。
  下午去了菜市场,晚上廖清和的姐姐姐夫要来吃饭。李晓晨的厨艺虽说算不上一流,倒也拿得出手。13岁就开始学炒菜做饭,没人教,算是无师自通。很多事都是一样,被逼到某种地步自然也就会了。李晓晨做了几道F市口味的菜,煲了一个参鸡汤。S市的人喜欢喝汤,在这座城市呆了将近十年的廖清和自然也喜欢上了,饭前必须喝碗汤已经成了习惯。
  廖清和和他姐姐廖清兰长得并不像,但绝对称得上美女一个。保养得极好,已经三十三岁的年纪,看上去只有二十五六的样子,根本不像一个三岁孩子的母亲。他姐夫倒是一般,中等身材略微有点胖,一幅老板像,但很健谈。餐桌上气氛很好,都喝了酒,就连廖清和的小外甥女也喝了一小杯。胖嘟嘟的小女孩,嘴很甜,一口一个舅妈,一点也不认生。喜欢跟在廖清和后面,“舅舅,舅舅”的叫着。看得出廖清和喜欢小孩。
  吃完饭,廖清兰帮忙收拾碗筷。在厨房两个人闲聊,多半是廖清兰在说,李晓晨在听,她告诉李晓晨哪条街的衣服好看,哪条街的东西好吃,廖清和喜欢吃什么,喜欢喝什么汤,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最后很温和的对李晓晨说:“不是因为是自己的弟弟我才说的,他人很好没什么脾气,而且也肯定会对你好。不管是以什么为目的结的婚,我都很高兴能和你成为一家人。他一直以来都是个好儿子,好弟弟,不知道他有没有告诉你他是为什么离的婚,其实这不重要。人要往前看。他平时工作很忙,难免疏忽,希望你能多体谅他,好好过日子。他不想结婚,是我们催得紧。我很了解他,他是个决定做一件事就会把她做好的人。我们女人嘛,只要找个对自己好的老公就行了。你说对不对?”
  收拾完,他们喝了会儿茶才走。廖清兰和李晓晨说好了有时间一起去逛街。洗完澡,李晓晨去书房记账。她一直有记账的习惯,以前是因为经济紧张,后来也慢慢成了习惯,她认为这是个好习惯。记得很认真,在用手机算着花销。
  蓦地,一双手搭在了双肩上,身后的人俯下身,一股热气夹杂着酒味从耳畔呼出,痒痒的,麻麻的,漫到脸上,在慢慢的慢慢的扩散,直到蔓延到整个末梢神经。李晓晨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近的接触过一个男人,久到甚至以为自己不再需要,久到麻木。她曾经是那样的期盼,期盼一个可以拯救她的男人出现,可是身后的这个男人是吗?
  耳语般,只有她能听得清:“在写什么呢?”李晓晨转过身,直视着他。这是这么久以来那么认真地正视他。他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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