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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心理神探-第23节

小说: 心理神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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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将利用这一发现,使其发挥出极大的效力。执法界人士总是推测作案者会重返案发现场,可就是无法证实或解释他们这样做的确切原因。从贝科威茨这样的案犯身上,我们发现这种推测是正确的,虽然并不总是出于我们可能会怀疑的原因。悔恨肯定是原因之一。不过正如贝科威茨向我们揭示的,可能还会有其他原因。你一旦理解为什么某一类型的罪犯会重返现场,就可以着手制订相应的对策。
    “萨姆之子”这个名字是从他写给约瑟夫·博雷利警长的一封信中得来的,博雷利后来升任纽约市警察局的探长。亚历山大·埃索和瓦伦蒂娜·苏瑞安尼在布朗克斯区被害后,有人在他们的汽车附近发现了这封信。两名受害者像其他人一样都是近距离中弹身亡的。信是这样写的:
    你们把我称为仇恨女人的人,我为此深感痛心。我不是这样的人。但是我是个怪物。我是“萨姆之子”。我是一个小顽童。
    萨姆爸爸喝醉酒以后,就会变得十分卑鄙。他殴打自己的家人。有时他把我绑在房子后面。还有的时候,他把我锁进车库。萨姆喜欢饮血。
    “出去杀人。”萨姆爸爸命令道。
    我们的房子背后长眠着一些人。大多是年轻入——被强暴和屠宰——血液被吸干——现在仅存的是白骨。
    萨姆老爹也把我锁进阁楼。我无法外出,但是可以从阁楼窗户朝外望去,看看世人的活动。
    我感觉自己好像是个局外人。我与所有人都无法相互理解——规定给我的节目就是杀人。
    不过要想阻止我,你们非得杀了我不可。全体警察请注意:先得把我击毙——一开枪就要击毙我,否则就不要挡我的道,不然你们就死定了!
    萨姆老爹现在年事已高。他需要吸点血来维持青春。他的心脏病发作次数过多。“哎,我的儿子,我很难受,感觉很痛。”

    我最最挂念的是我那位美丽的公主。她正在我们的盥洗室里休息。不过我很快会见到她。
    我是个“怪物”——是《圣经》中的鬼王别西卡——是圆滚滚的巨兽。
    我酷爱捕猎,潜行于街头寻觅猎物——好吃的肉食。昆斯区的女人是最漂亮的。我一定是她们饮用的水。我生来就是捕猎的。这是我的生活。替老爹搞血。
    博雷利先生,长官,我不想再杀人了。不,长官,不想再杀了。可是我非杀不可呀,“荣耀您的父亲。”
    我想向世界求爱。我爱世人。我不属于这个世界。请把我送回到人形兽①那里。
    致昆斯区的人们:我爱你们。我祝愿你们各位复活节快乐。愿主保佑你们各位的今生和来世。现在我要说一声:再会,晚安。
    警察:容许我用以下字眼让你们提心吊胆:
    我会回来的!
    我会回来的!
    可以解释为:砰,砰,砰,砰——啾!!
    杀害人的,
    怪兽先生
    这个跳梁小丑已经成为全国性的知名人物。一百多名警探加入了代号欧米茄的专案组。这类充斥着疯言谵语的信件源源不断,其中一些寄给了报刊以及新闻记者,例如专栏作家吉米·布雷斯林。整座城市陷于一片恐慌之中。他告诉我们,他上邮局时,听到别人在议论“萨姆之子”,却浑然不知他正与他们同在一室,体验到了一种真真切切的刺激感。
①  源自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著名小说《格列佛游记》。
    下一次袭击发生在昆斯区的贝赛德,不过那对男女大难不死。五天之后,布鲁克林区的一对夫妇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斯塔西·莫斯科维茨当场毙命。罗伯特·维奥兰特幸免于难,但因伤而双目失明。
    “萨姆之子”在最后一个杀人之夜,因把他那辆福特牌银河车停放得过于靠近消防栓而终于落人法网。该地的一位目击者记得当时有个警察开出了一张罚款单,经过一番顺藤摸瓜,警察最后查到了戴维·贝科威茨头上。警察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简单说了旬:“好吧,你们逮住我了。”
    贝科威茨被捕后解释说,所谓“萨姆”指的是他的邻居萨姆·卡尔,他豢养的那条名叫哈维的黑色纽芬兰猎犬显然就是命令戴维杀人的寿命高达3,000岁的魔鬼。在某个阶段,他曾经用0.22口径手枪射杀过那条猎犬,只是它幸存了下来。他立即就被精神病学界许多专家判定为类偏狂型精神分裂症患者,他的不同信件也被他们做出了种种诠释。第一封信中的“美丽公主”显然指的是其中一位受害者,唐娜·劳里埃,萨姆曾经决定等她死后就占有她的灵魂。
    在我看来,这些信件的最重要之处,比任何内容都更重要之处,在于他变换笔迹的方式。在第一封信中,字迹工整有序,随后就越写越糟,直至字迹几乎无法辨认。拼写错误越来越常见。好像有两个不同的人在写信。我告诉了他我的发现。他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要是我在一发现他字迹越写越潦草之际就对他进行侧写,便会认定他这人脆弱,处在易出差错和小过失不断的年龄,比如把车子停放在消防栓前面,这些将有助于警方捉拿他。那一薄弱环节将成为采取某些前摄策略的良机。
    贝科威茨之所以能对我们畅所欲言,我相信是因为我们对此案做了广泛深人的调研。在访谈刚开始时,我们就切入要害地谈起了那条所谓3,000岁的猎犬指使他作案这一话题。精神病学界已经接受了这种福音一般的说法,认为它解释了他的作案动机。可我知道,这套说法在他被捕之前其实并不存在。这只是他想到的一条退路。因此当他喋喋不休地大谈什么猎犬时,我只是简单说道:“嘿,戴维,停止你的胡说八道吧。这件事与猎犬根本沾不上边。”
    他点头大笑,承认我说得没错。我们曾经拜读过好几份研究这类信件的长篇心理学论文。其中一份拿他与爱德华·阿尔比的剧作《动物园的故事》中那位名叫杰里的人物进行了比较。另一份试图通过逐字逐句的分析探讨他精神病的病因。可是,戴维把他们统统给愚弄了,引得他们做出了与实情风马牛不相及的解释。
    事情其实很简单:戴维·贝科威茨对他母亲以及生活中碰到的其他女人对待他的方式感到愤怒,在她们身边他有一种欠缺感。他想拥有她们的这一幻想演变为一种致命的现实。对我们而言,重要的是那些细节。
    由于鲍勃·雷斯勒巧妙地使用了全国司法研究院的研究经费,而安·伯吉斯又整理汇编出了访谈资料,截止1983年,我们已经完成了一项针对36名案犯的详尽研究。我们还从118名他们的受害者身上收集了资料,这些受害者大部分是妇女。
    从这项研究中诞生了一个体系,它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暴力凶犯并对其进行分类。我们头一次真正能够把罪犯的心理活动同他在犯罪现场留下的罪证联系在一起分析。反过来,它又帮助我们更有效地捕获他们。这一切解答了一些有关精神失常以及“什么样的人竟会干出这种事情”等的问题。
    1988年,我们把研究结论扩充,写成一部专著,题为《性欲杀人罪:模式及动机》。该书由列克星敦出版社出版,迄今该书已印刷了7次。但是,不管我们获得了多少知识,正如我们在结束章节中所承认的,“此项研究所提出的问题要远远超出它所做出的解答。”
    在探寻暴力凶犯的心路历程方面还有很多东西有待发掘。系列杀人犯根据定义是“成功的”杀人犯,他们从自身经历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长进。我们只有确保我们不断长进的速度要比他们还快。


8凶手会有言语障碍
    1980年的某一天,我在当地一家报纸上读到一则报道,讲的是一位老年妇女遭到一名不明身份的侵入者的性强暴和毒打,随后她被以为已死去而丢弃,她的身旁躺着两条被捅死的狗。警方判断,作案者似乎在现场逗留了很久。整个社区顿时哗然,义愤填膺。
    两三个月以后,我巡回教学归来时,偶然问起帕姆那个案子有没有什么新的进展。她告诉我说没有,而且还没有发现重大嫌疑人。我议论说,这可太糟糕了,因为根据我读报的感觉,此案好像是可以侦破的。这件案子并不属于联邦司法过问的范围,我们也未受到过邀请,不过作为一位本地居民,我决意要看看我能否做点什么。
    我找到了警察局,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告诉警察局长我所从事的工作,并且询问能否与负责本案的警探们交谈。他很客气地接受了我的提议。
    主办警探的姓名是迪安·马丁。我记不得当时有没有忍住不去开什么杰里·刘易斯式的玩笑,不过大概是没有忍住吧。他让我看了案情档案,包括案发现场的照片。那个女人确实被打得挺惨。研究案情资料时,我渐渐在心中对凶手及其犯罪动机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图像。
    “好吧,”我对那些听我说话时彬彬有礼、不过多少还有些疑虑的警察说道,“我的想法是这样的。”这是个十六七岁的高中小伙子。每当我们碰到性攻击的受害者是个老妇人时,搜寻的对象便是年轻的作案者,一个对自我没有把握、缺乏经验或者压根没有经验的人。只要对方更加年轻、更加强壮、更加难以对付一点,他就不敢贸然下手。此人看上去衣冠不整,长着一头鬈发,通常不大梳理。案发当晚发生的情况是,他的母亲或是父亲把他撵出了家门,他无处可去。在这种情形下,他不会走得太远。相反,他会就近寻找最便利的安身之处。他与任何女孩子或者其他同伴的关系还没有好到可以跑到他们家中留宿过夜,直到家庭风暴平息过去。他在外头闲荡时,对这种局面感到自怜,无能为力和愤怒,此时他来到了这个老妇人家门口。他很清楚她是一人独居,他从前在她家干过活,或者打过零工。他知道她构不成多大的威胁。
    于是他破门而人,也许她表示了抗议,也许她冲着他大叫大嚷,也许她只是吓呆了。不论她做过什么反应,都激怒了他,并赋予了他力量。他想向自己以及世人显示一下,他是一个何等的男子汉。他试图与她发生性关系,却无法得逞。于是他毒打了她一通,在某个关头又决定最好一不做二不休,因为她能够认出他。他没有戴面具,这是一次即兴犯罪,而非蓄谋犯罪。不过,她已蒙受了巨大心理创伤,即使幸免一死,也不能给警方提供任何对作案者的描述。
    施暴以后,他依然无处可去,而她肯定已不再对他构成任何威胁,他晓得晚上是不会有任何来客的。所以他滞留下来,又是吃又是喝,此时他已感到了饥饿。
    我中断了叙述,告诉他们附近会有人符合这一描述的。如果他们能够找到此人,就算抓获了凶手。
    这些警察面面相觑。其中一位的脸上露出了微笑。“道格拉斯,你是一位巫师吗?”
    “不是,”我答道,“如果是的话,我的工作就会容易多了。”
    “因为我们几个星期前曾请过一位巫师,名叫贝弗利·牛顿,她讲的情况跟你讲的完全一致。”
    附近确实有一个符合我的描述的人,此人曾经被警方短暂地怀疑过。此次见面之后,警方再次约见了他。由于证据不足无法拘留他,而他们又无法得到他的招供。不久以后,他离开了这一地区。
    警察局长和警探们都想知道,既然我不是什么巫师,又如何能够说出这么具体的案情经过。部分答案在于:截至此时,我已经见识过大量暴力犯罪案件,将各个案子的大量细节串联起来,而且已经访谈过很多暴力凶犯,足以在我心目中构成某种模式,告诉我什么样的人会犯什么样的罪行。不过,如果情况真是如此明了,那么我们就可以编写手册来教授侧写法,抑或为警方提供一套计算机程序,只要输入任何一组数据,计算机即可显示出描写嫌疑人特征的一份清单。实际情况却是,虽说我们在工作中大量运用了计算机,而计算机也能够令人叹服地完成一些工作,但有些比较复杂的事情它们是根本无法完成的,也许永远无法完成。侧写如同写作。你尽可以为计算机提供所有的语法、句法和文体规则,它却依然无法写作书籍。
    我侦破案件时的做法是,收集办案必须的全部证据——案情报告、犯罪现场照片及描述、受害者陈述或者验尸报告——然后让自己从心理上和情感上进人凶犯的角色。我力图以他的思维方式去思维。这种做法究竟是如何产生的,我无法肯定,诚如多年来一直找我做咨询的诸如汤姆·哈里斯这样的小说家也无法说明其笔下的人物究竟是如何塑造出来的一样。如果说其中涉及某些神通的成分,我不会予以否认,尽管我认为它更多是属于创造性思维这一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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