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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学习像呼吸一样自然-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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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把元音都漏掉了,这种自创的拼写方式非常像日后许多成年人花钱费力学习的“速记法”。    
    正如白塞克斯夫人在一个又一个例子中所清楚表明的,保罗并没有“学写字”,即学并运用那些被学校称为拼写技巧的东西。从一开始,他写字是因为他有事情要对自己或是别人表达。    
    和他的父母一样,写字(以及阅读和谈话)对保罗来说,具有个人的和文化层面的意义。我们人类是要让自己的行为富有意义的动物。而语言,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是创造和分享意义的重要手段。    
    在白塞克斯夫人对保罗所做的研究中,她问了他许多学习上的问题,做了许多类似测试那样的考查。但这些考查的目的,不同于大多数学校考试的目的是发现他“不知道”,也不是证明他没学会他本应该掌握的东西。白塞克斯夫人知道保罗正在学习。她想知道的是,保罗是怎么学的。保罗也知道她的目的。她对保罗的学习方式非常感兴趣,就像是一个科学家(她的确是)对另一个科学家(保罗也的确是)所进行的研究感兴趣那样。这里一个很重要的意义是,他们是平等的。她或许懂得更多的英语,但他比她更了解他自己懂得多少英语,也更清楚他将怎么继续学习更多的英语,他的这些知识对于他妈妈来说,比起他妈妈的知识之于他,起码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在给自己设置学习任务的时候,保罗能把任务的难度保持在具有挑战性的水平上。他并不满足于重复自己的成绩,而是自发地进入下一个更难的阶段……像许多孩子主动会做的那样,他为自己设定了一个在难度上循序渐进的计划。    
    所有的孩子在长大到进入学校之前都会这样做。非常常见的情形是,孩子们会把学校的功课要求视为威胁,因为一旦无法完成学校的课业要求,孩子们就很有可能产生深深的羞耻感,甚至有被体罚的危险。这种威胁感让孩子们从天生的挑战自我的习惯中脱离出来,甚至在学校以外也变得一蹶不振。“自创拼写的孩子们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能搞明白许多东西。这可能也是很多孩子在接受正规教育之前就自己学会了阅读的原因”。    
    这就是我不接受那些“教孩子这个”和“教孩子那个”的书的原因。它们很有可能会摧毁孩子们自主学习的信心,并让他们相信他们只有通过别人才能够学习。    
    正如肯尼斯•;古德曼、查尔斯•;里德和皮亚杰所持的观点,孩子们的错误并非偶然,而是他们所具有的知识体系的体现。如果老师能够把这些错误看做是自己传授知识的方法或是方式上的失误,而不是孩子应该被谴责并根除的过错,学生们倒有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个更有建设性的观点。    
    以上是西摩•;帕佩特在《意识风暴》中的观点。孩子们在操作电脑时,如果机器出了“错误”,也就是说,电脑没有按指令给出想要的结果,那些从学校回来的孩子就会说:“全搞错了。”而且他们会从头开始再来一遍。帕佩特会教给孩子,并不是“全”错了,只不过是一个特定的步骤出了问题。在电脑术语中,是程序中出现了“臭虫”,他们的任务只是要“挑出臭虫”,找到出错的那一步并纠正它。    
    我在教那个五年级班的时候,很多学生填表格常常会把她们的性别填成“grils”(烤肉)。我总是被这个错误逗得笑起来,觉得这不过是她们粗心造成的。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孩子们管她们自己叫“烤肉”,是理性思考的结果,是绝对按照老师教的方法做的。老师要她们按照单词的发音边念边拼写。她们学到了字母gr在一起时发“gurr”的音,于是她们写下了gr。接下来要对付的是发“ul”,她们学到应该把l放在结尾;又知道词里有个i; 于是当然就只能拼成gril。无数的大人都毫不犹豫地指出gril是错的;我也没有例外。但这没有用,下一次她们想要写girl(女孩)的时候,还是会继续按照老师教的发音规律拼成gril。如果我那时懂这个道理,就应该说:“你们的大方向是对的,只是在这种情况下,英语用字母g-i-r来发出“gurr”的发音。”学生们便会说:“哦,知道了。”而且从此不会再错。


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最伟大的知识技能是“猜”

    孩子们在津津有味地阅读的时候很少会停下来问单词的意思。他们想一鼓作气地读故事。如果这个单词很重要,他们往往能猜出来它是什么意思。“他从quiver里抽出箭。”很简单,这个quiver(箭囊)是一种存放箭的东西。他们能联系上下文,猜出更复杂些的单词。    
    人们从书本的故事中而不是字典里学到优秀的阅读技巧并掌握大量的词汇。我小时候的阅读能力相对于我的年龄是超前的,但我从来不查字典,我甚至都没有字典。我这一辈子查过的单词相信不超过50个。大多数熟练的阅读者也是如此。    
    人们大多不知道字典是怎么编纂出来的。每一本新字典都是从零开始。编字典的出版公司聘请成百上千个编辑,发给每个人一个词条单。编辑的工作是搜集尽可能多的包含这个词的例句。他们在小说、杂志、报纸等里面搜索这个词,每找到一个,就把这个例句剪贴或抄写下来,做成一个剪报夹。然后从这些剪报夹的例句中来决定在什么样的“语境”中,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之后据此给出单词的定义。一本字典,换句话说,就是人们使用这些词汇时所赋予它们的各种意思的集合体。    
    如果我碰到一个生词,无法根据其上下文猜出它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什么也没有学到。我会像字典编辑那样,得到了这个词的一个例句。下次再遇到这个词,我就又有了一个例句,如此持续。当我第10或第20次碰到这个词的时候,几乎就可以非常确切地知道它的意思了。    
    对于学习阅读的孩子(还有成年人)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他们必须理解读到的所有内容。没人能如此。事实上,我们理解一篇东西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已有的经验。重要的是孩子们要能享受到阅读的乐趣,从而想继续读下去。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应当越来越善于根据上下文的“语境”猜出单词的意思,这是成为一个阅读高手的最高技巧。告诉孩子单词的意思,或让他们查字典,这种做法的缺陷在于让孩子们失去了自己去猜的机会。通过推理而弄清楚自己不知道或不确定的东西是一项最伟大的知识技能。


第一章 阅读与写字发音没有那么复杂

    几年前,我的一个叫罗伯特•;凯的心理学家朋友,告诉了我一种非常有意思的教阅读的方法,叫做“合唱阅读”。它基本上就像过去的《和米治一起唱》那样的电视节目。老师在黑板上写出要读的内容,字母写得大大的,所有孩子都能看见。然后老师用教鞭指着单词下边,孩子们便念出这个单词。认得这个单词的孩子会大声念出来,那些不大有把握的孩子会轻声念,那些完全不知道怎么念的会跟着会念的孩子念。没有谁被叫起来或是被奚落,所有的孩子都会卖力地念,所有的孩子都在进步。    
    也是在多年前,我的父母还住在墨西哥的巴亚尔塔港,那时这个地方还没有变得像现在这样富裕和时髦。他们间或会去拜访住所附近的一间小小的学校。老师用教唱歌的方式来教学生认识单词、学习发音和阅读。学校很贫困,不过现在它大概比当初富了五倍,有了最新的阅读教材,也有了超过当初五倍的学习发音和阅读上的问题。老师把歌词写在黑板上——可能是一首每个孩子都会唱的歌,也可能是一首她刚刚教过的新歌,当她指向那些单词,孩子们就唱出来,他们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学习阅读的。    
    不少父母都告诉过我类似的故事:他们给小孩子大声地读某一个他们心爱的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某天他们发现孩子在随着他们一起读,或者干脆自己就会读了。这个孩子边看着单词边听父母读,就这么学会了读。虽然用这种方法学习的孩子不一定能说出其所以然,但他们的确学到了大量的发音规律。没人教他们读,他们自己也并没有刻意去学。他们听着故事的时候并没有想着是在学习读,而只是因为这个故事有趣,他们喜欢舒舒服服地坐在大人的腿上听他们大声地读给自己听。    
    在许多一年级、二年级和三年级的教室里,我会在墙上看到这样的标语,据说它们现在还挂在那儿,上面写道:“两个元音手拉手,第一个元音念出口。”(When two vowels go out walking;the first one does the talking;这是学校模仿幼儿的典型口吻。)这句标语的意思当然是说,当有一对一对的元音出现在单词里时,比如bAIt、bEAt、bOAt; 等等,按两个元音里前面的那个发音。这么说也可以,但更好的办法其实是举足够多的例子。但问题是,在这个被学校大张旗鼓隆重推出的俏皮口号里,含两个元音的单词(out)恰恰违反了刚提到的这条规则。有些孩子或许没觉得什么,大概是他们早就知道了这个发音规律,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他们根本没有去思考在学校里听到的东西。而那些会去思考所见所闻的孩子(也往往是更聪明的孩子),倒很有可能被墙上的这个愚蠢句子给彻底弄糊涂了。    
    所谓的发音教学带来的另一个困惑是对长、短元音的讲述。那些单词中的元音字母所发的音,如果和这个元音字母自身发音相同就被学校叫做长元音,如bAke、bEEt、rOse中的元音。相反,他们管bAck、bEt、bIt这样的词里含的元音字母所发的音叫做短元音。现在的麻烦是,bAke中的元音发得并不比bAck中元音发得长。我们可以随意地把哪个词中的元音发得或长或短,这全看我们的心情。把这些元音称为“长元音”,那些叫做“短元音”,其实没有道理——就像你管这种颜色叫做“蓝”,那种叫做“绿”,对某些孩子来说(比如当初的我)都无所谓,反正只要鹦鹉学舌地跟老师重复读听到耳朵里的一切就行,不管它是什么意义,或者究竟有没有意义。但对另外一种孩子,包括很多真正聪明的孩子来说,这一切都是一本糊涂账,简直让人望而生畏。    
    退一步说,把这些bAck、bEt、bIt中的元音称做短元音也无妨,只要我们解释清楚,它们的发音并没有真正的“长”“短”之分,之所以这么叫不过是因为我们必须得起个名字,而且人们都这么用了很久了,所以我们也不妨这么叫。毕竟狗之叫做“狗”,并没有特别的道理可讲,就是一直这么叫而已。但要是把本来没有道理的东西对孩子讲得“煞有介事”,还一副特别有道理的模样,就很愚蠢了,而且肯定会给一些孩子造成巨大的不必要的混乱。    
    上面讲了两个小小的、或许算不上具有重大毁灭性的关于废话的例子,接下来我要讲到更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来自于也永远不会来自于那些自己教孩子的父母。它们来自于那些致力于把本来是轻松、自然的日常行为变成“科学”乃至玄学的人们。    
    现在让我们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一下关于“读”的教学,具体地说,就是大多数人称之为“发音学”的东西。据报道,芝加哥的一家教育机构的阅读专家列了一个单子,上面列举了500种之多的发音和阅读技巧(后来被删减成了273种),这些技巧都是小孩子应当在小学里学会的。这个单子上都提到了些什么,我想像不出来,也不想知道。一句话,这都是些无稽之谈。    
    事实上,要想学会音读文字的发音和阅读,如英语(或法语、德语、意大利语等,与之相反的是中文),一个人只需要掌握两个基本要素:(1)所写即所念;(2)从左念到右,字随音节走。    
    没有必要教孩子“说出”这两条规律,不是只有这样孩子们才能明白和掌握它们。也不要给孩子灌输和解释这些规律,这样效果并不好。教孩子的正确方法是,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一定坚持要“教”的话,就举一些简单而清楚的例子。    
    除此之外,孩子们还需要学会约45个组成口头英语的音节组合,以及380个左右的构成书面英语的字母组合。这不是个难度很大的工作。但是像对待其他事情一样,学校把它搞得难上加难。    
    他们犯的第一个错是教孩子每一个独立字母的发音。对辅音而言,这种教法就会导致教给孩子的东西并不正确。比如辅音中,只有六七个按自身的字母发音,像s(或niCe中的c)、z(或riSe中的s)、m、n、v、f、j(或George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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