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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穿越时空的约定-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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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要各自活的灿烂精彩!这就当作我们的约定好不好?好不好?何非?迟陌?常久?安弟弟?……”

  大家都为他的话震动了,一时间包厢里安静得只剩下呼吸声,我们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各自活的灿烂吗……

  “好。”安知灿第一个答应,“只有这样,圣影才不会白白解散!”

  何非笑了笑:“好啊。就算为了圣影,再怎么艰难的路也要走下去呢,我们还有大半辈子没有过。”

  常久走过来握着我的手,也笑了,绵远而悠长,他看着我:“算是答应夏瑜,也是要和你说的。听见没有啊,苏舞?”

  立刻明白他的意思,我在泪光中回了他微笑,点头应允。就算没有彼此在身边,还是要为梦想而努力,也许某一天我们会重逢,那时才会真正地了无遗憾,不为年少被迫的分别而后悔。

  最后只剩下张迟陌,他却迟迟没有回答,冰澈的眼眸在转向林滟时才有了一丝微妙的改变,他扯了扯薄唇,露出浅浅的笑。

  那是我们的约定,即使分别,也要活的精彩。

  晚上演唱会就要开始,我坐在观众席,想起从前的时光,伤感与欢乐又一并矛盾地袭来。抬手看看表,心想刚刚林滟说去洗手间怎么过了快二十分钟还没回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就要起身去看看,却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去路,银边的眼镜反射着舞台上的光,直刺进我的眼睛。是林以远。

  “嗨。”他打招呼,我僵硬地笑了一下,就要脱口而出的“你怎么在这里”生生被咽了下去。这毕竟也算是他公司的事,他大老板出现在这里有什么不对?

  他看了眼连个空空的座位:“不坐下吗?”

  于是我和他一起坐下,却还是开口提醒:“那个是林滟的位置。”

  “等她回来我就会起来。”

  话音刚落,四周的灯光全灭。黑暗中响起歌迷们震耳欲聋的欢呼尖叫声,演唱会开始了。

  我于是很专注地开始看演唱会,仿佛要将舞台上的一切都老老镌刻在脑海。那个握着麦克,高声歌唱的男人,我爱着,他也爱我。一首首歌过去,都是听过的老歌了,却仍是感动,泪水就在眼眶徘徊,没有落下,就要落下。眼前一幕幕的往事,都过去了,却永远都要记住。

  压根忘了身边还有个我最不想接触的人,也没有留意直到演出结束林滟都没有回来。

  正式演出告于段落,他们下台稍作休息便会回来唱安可,这是一贯的规矩。四周的灯光亮起一些,我不经意的转头,才看见一直没有离开,而看样子似乎一直都在看我的林以远。

  “我会将常久推荐给美国的一家唱片公司,让他到那里发展。”

  我只是觉得好笑:“你是不相信我,所以非要让他消失的一干二净才可以吗?”但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美国那里有更宽广的环境供他实现理想,而在那里,一两件在国内惊天动地的绯闻是不算什么的。

  林以远耸肩,算是默认了,然后他离开。

  他怎么想的已经不重要了,即使他是即将与我共度一生的人。他有些手段实在是过分了些,就算以爱为借口我也未必会接受。但以后的日子还会很长,我对他的反感会变淡,甚至会喜欢上他也说不定。

  可要说爱吗……我看着再次登上舞台,穿着黑衣,俊美得近乎妖异的男子,忽然觉得,我可能会获得许久以来不相信也不奢求的天长地久。只不过,这是以失去他为代价。

  三首安可曲结束,常久开始说话,场内那么多的歌迷竟安静得就像没一个人,全都屏息认真地听着他的话,只有寥寥几句,却让人铭记终身的话——

  “来约定吧。

  五十年后。

  让我们再次站在这个舞台之上。

  无论疾病或者死亡,我们都会回来,一起回来。

  带着那一曲永恒之歌,完成我们昔日无法完成的誓言。

  到时候,你们还会来看我们的演出吗?

  一定会的,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证明——FOREVER SY……”

  天空,开始飘雪,一片一片。圣影公园成了泪水的海洋,而我,在周围悲伤的哭泣声中,仰起头,看着雪花飞舞的天空。

  这是今年入冬的第一场雪,今年的冬天,特别冷。

  我在哭泣的歌迷中起身,去寻找林滟。不好的预感像兽一样啃噬着我的心,找遍了后台、卫生间,直到所有歌迷离开,手表的指针指向午夜,仍是一无所获。

  毫无疑问,她是离开了,在圣影最后的演唱会之前,回到原先的那个世界。她是离开了,连演唱会都没有看,连道别都没有说。我再次冲进后台,那里只剩下常久和张迟陌。

  今晚,是个无比痛苦的日子。就在今晚,我要永远的和他分开。而张迟陌,他靠着墙坐在地下,头迈在曲起的双腿间,金发散乱。

  “张迟陌!”我大声地叫他,他缓缓抬起头,冰封的眼眸……有透明的液体流下。细细的泪痕延着苍白憔悴的脸颊蔓延。

  “她走了,是吧。”声音很轻很淡,似乎就要融化在空气中,他看着我,却像透过我看另一个人,“她还是走了……”

  我想起对林滟说过的话:“这种人一但爱上别人,就会爱得万劫不复,你明白吗?他也许不懂如何去爱,如何去对你好,可他爱你。如果你离开他,他还有音乐能支持着他的生命。但如果连音乐也失去……他会死。”

  我跌坐在地,终于,忍了好久好久的眼泪狂泻而出,再也止不住。紧咬着唇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看着走近我的常久,我无意识地伸手……就差一点,就要握住了,那只手,温暖干燥,一如我们第一次相见……还有那么一点……

  “苏舞。”身后想起低沉的男声,我和常久的手就那样停留在半空中。缓缓回头,看见林以远的眼眸隐藏在镜片后,看不出任何表情,“很晚了,该回去了。”

  我仍是坐在原地,看着那只手。

  那只手渐渐的远了,又近了,有力地扶我起来。我的视线上移,先望向他颈间的十字架,闪闪发光。又望向他的脸。他冲我笑,笑容温暖目光温柔:“再见了,我爱你。” 

  “我也是。再见。”我绽出笑颜,同样温柔地说道,感受着他停留在我胳膊上的温度一点一点淡去。最终,只剩下寒冷。

  我一步步走向林以远,他在我身后,那灼热又痛苦的目光啊,不用看也能感受的到。没有回头,我没有回头,步伐平稳而坚定。

  然后,手被另一个人握住,我走出他的视线,离开他的世界,走向飘雪的黑夜,走向我的未来……

  那里,没有常久。

  ……

  后来,他到了美国发展,从此世界摇滚乐坛上有了中国人的足迹。演奏作曲作词一手包办,俊美的外型和天籁般嗓音,就像神的宠儿,他红的理所当然。他很成功,环球巡演时到达了我所在的城市。

  夏瑜送来了门票,他和安知灿是我唯一有联络的人。林以远不可能不知道,却没有阻止我。于是,我去了。

  却只是站在演唱会场外,又在结束时离开。那时我已剪断长发,那时我的无名指上是那枚巨型钻戒,那时我已怀上林以远的孩子。

  什么都变了,即使宣传照上,他俊美依旧。

  我想起他最后对我说的话:“我爱你,再见了。”多么讽刺,一别竟当真是生离死别。从此再没见过他,只是从夏瑜那里零星地听到他的消息。他转入幕后,成为专业的词曲作者。他的曲子曲曲都上排行榜,并创了最昂贵歌曲的记录。他定居旧金山。他一辈子没有结婚。

  而夏瑜,在国内继续发展音乐,做起音乐制作人,并成立了自己的唱片公司。安知灿将古典与流行融合,自创了独一无二的钢琴演奏方式,名扬海外。

  又几年后,在一次商业宴会上见到何非,他已继承家业,年少有为,成了著名的青年企业家。

  我,也正如林滟所说,将儿时不切实际的幻想变为可能。

  应该算是完满了,多少年后,我们都实现了那个约定,即使分别,也要各自灿烂。即使已是物是人非,沧海桑田。

  却独独张迟陌,失去了一切关于他的消息。 
13
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10:12:24 PM《穿越文合集》第十二章 苏舞


穿越时空的约定作者:澄奈



尾声



  我终于还是离开了他。

  我终于还是回到了五十年后。

  什么都没留下,连个道别也没有。我恰恰就在在圣影乐队最后的演唱会之前离开,太巧了,巧合的让我觉得讽刺。

  我想起宣布圣影解散的那天,我和苏舞等在会议室门口。那扇大门紧紧关闭,仿佛要将我们隔绝到另一个世界。林风然饱含遗憾的声音响过后,就是可怕的沉默,唯有沉寂而沉重的空气流动、流动……

  而在世界另一端的我和苏舞,早是一切明了,等着的,是就要出来的人,各自心中深爱的人。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大门打开,林风然走出。看见我们,招呼般地微笑一下,然后离开。是啊,对于他,这算不了什么,顶多公司失去了一个非常好非常大的摇钱树而已。但其他的摇钱树还有很多,他只需善加利用便够。

  但我们失去圣影,就当真是一无所有了,再也无法弥补,无法挽回。

  常久最先出来,眼眸锁住苏舞,然后扯出一个无比惨淡的微笑,绝望悲凉在他脸上投下片片暗影,俊美的脸庞再无以往的光彩,就连一个故作轻松、吊儿郎当用来掩饰自己真实情感的举动都嫌奢侈,他已倦。

  他向苏舞伸出手,两人相携离开。多么契合的背影,渐行渐远,仿佛要走到时间的尽头,走到永远……

  但那时,他已知道,她要成为别人的五月新娘。

  夏瑜低着头向何非要烟,嗓音沙哑。何非翻便了全身没有找到一根,于是两人去买。临走前看见已红了眼眶,眼泪就要流下的安知灿,何非淡淡地说:“要像个男人。”自己却是眼眸潮湿。

  最后,剩下张迟陌和我。

  他从头到尾没有看我,走出来后便靠着墙,面无表情。透过窗户望向蔚蓝天空的眼眸,是一水的蓝,蓝的纯粹而彻底,没有一丝情感的流动。死亡的大海,我这样想,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

  他清冷的眼眸中,没有我。

  冰封的眼眸和脸颊,是第一次见到时的他。线条冷硬的面孔,紧抿的双唇,闲人勿近的气质,如神一般的高高在上,遥不可及。

  他看起来受的伤害最少,实际上,却伤的最深。

  是我造成的。我的全身开始冰冷,我一声声唤他,却换不来一个回视。他早料到这一天的到来,却还是因为我而重新拾起希望,希望、希望、最后绝望……如果没有希望,没有我给他希望,他就不会像从天堂忽然坠如地狱那样的疼痛。

  但我无法道歉,我居然除了叫他,什么也说不出来。

  只能沉默的看着他,仿佛要将他的样子牢牢嵌入脑海,但我知道,不用这样,他已经深植于我的脑海中了,永远不会消除。

  现在,真相大白,是不是也意味着,我和他也就要结束?

  应该是的吧。毕竟我和他也终有一天会分开,这次受了那么重的伤的他,一定认为长痛不如短痛,在快乐还没有很多很多的时候分开,总要好过最后非常非常幸福的时候分开。

  我也是知道的,所以……

  他的视线终于落在我的脸上,看我,又不像是在看我。那样飘渺而遥远的目光,陌生的让我颤抖。

  我艰难启唇:“对不起……我……”我骗了你,我骗了你,所以如果你说不出分手的话,就让我来当坏人吧。

  但他忽然抬起手,轻抚我的脸颊,指尖冰冷,却动作温柔。然后,他淡淡地问:“你说五十年后那场演唱会……是真的吗?”

  我疑惑,却只能使劲点头。

  “那就够了。”他浅浅一笑,牵起我的手,“走吧。”

  两只冰冷的手,依偎在一起取暖,却谁也没有暖和起来。

  那就够了,那就够了……怎样的心情,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是觉得一生与圣影相伴终究会是奢望,所以在白发苍苍之时重温梦想,也是好的吗?是觉得临死之前,有了那么美好的回忆,就够了吗,此生无憾?

  他金色的发丝飘扬,他穿着黑衣的背影瘦削,我看着看着,终于还是哭了。算是替他流出他流不出的泪吧,我想。

  那时的记忆还是那么新鲜,可一刹那,我就又飞过了五十年,走在去圣影公园的路上。我回到了我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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