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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卧底当代丐帮-第4节

小说: 卧底当代丐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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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切令人猝不及防!和胡刚宝通完电话,我赶紧跑到洪山公园去找和小曹相熟的那些乞丐。一位老乞丐对我说:“那个瘸腿赖子(指小曹)吗?他不在这里,前几天还有人说在汉口滨江公园看到过他!”
  我又跑到汉口滨江公园、中山公园、武胜路等乞丐比较集中的地带。我希望能碰到小曹,或能打听到他的下落。不为别的,只想亲口问他一句:为什么会离开胡刚宝那家工厂?我甚至以小人之心去猜测:是不是胡刚宝或厂里的工人们嫌弃他身患残疾的缘故?
  然而终于没能邂逅小曹。我只有等待。
  不简单的乞丐世界
  时间一晃到了7月份,武汉进入火炉般的夏天。一个烈日当空的午后,我正在外面采访,手机响起。一听,是久违的小曹的声音。
  “记者,我出事了!”电话里的声音急促而紧张。
  “慢慢说,怎么回事?”
  “航空路的两个赖子,说要下我的胯子(武汉方言,意为‘打断腿’)!”在流浪汉这个群体,他们习惯用“赖子”来称呼对方,“他们中有一个赖子丢了10块钱,非说是我偷去的,说见我一次打一次!他们现在到处找我,要打我!”
  我立即赶往汉口。在航空路立交桥下的转盘广场里,我看到了久违的曹月旺。他穿一件很脏的旧T恤衫,下面是一条浅灰色、污迹斑斑的永远要穿在身上的长裤——为了遮挡右边的那只残腿。他比过年时瘦了许多,黑了许多。
  在航空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正门附近的一处花坛,我们找到了小曹所说的其中一个流浪汉。看到小曹搬来“救兵”,那个约摸20多岁、自称叫“黑哥”的流浪汉连说:“没事没事,可能是一场误会!”
  小曹说他认识这两个流浪汉有一个多月了,晚上睡觉的地盘是其中一个“老大”的。“老大”30多岁,和“黑哥”都是靠捡破烂和捡饭吃为生。
  解决了“挨打”的问题,我追问小曹离开广州的事:“是不是那里的人嫌弃你,对你不好?”
  “不!不!他们对我很好。”小曹忙解释,“是我自己受不了,那里管得很严,白天要一直坐在那里工作,每天都做一样的事,很拘束。后来一想,还不如到外面流浪的好,可以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做什么。
  “我知道你一定会生气的,你已经给了我很多机会,可每次我都失去了。从广州回来后,我没脸见你,不想让你知道我是个没有用的人!记者大哥,从今往后你不用管我了。我想了,我这辈子命里注定就是这样了。”
  我良久无语。我问小曹:“你不是说过,以后你还要开着奔驰车在大街上跑吗?”
  小曹叹了一口气,说:“我以前觉得自己很有用,只要有机会可以赚很多钱。这次之后,我是彻底知道了,我干什么都不行!”
  2001年那个夏天的下午,面对小曹,我又一次有了无能为力的感觉。他再次让我强烈意识到,对一个已经习惯了流浪的人来说,流浪或者说自由,已成为他生命中的第一天性,这种泛自由意识深入他的骨髓,并形成与融入社会所必须具备的规矩、规则意识格格不入的强大抗体。他们偶或有加入社会、成为一个正常人的愿望,但真正让他参与到社会中来,这种习惯自由的天性会与外界强加于身的社会属性激烈交锋,单靠他自己凭意志力来左右这场“战争”,往往会是前者胜出,后者败北。
  “其实,当一个流浪汉也挺好的!”小曹居然蓦地蹦出这么一句,“你不要小看那些赖子,很多人都发了财,赚的钱不比上班的人少!”
  小曹这么说让我意外。我问:“哪些赖子都发了财?”
  “那些讨钱的赖子,有的一个月能讨几千块钱!别看他们在城市里给人磕头,给人作揖,很惨的样子,回到家乡可风光了,有的盖了楼房,有的做生意当了老板。我认识一个河南的老乡,比我大,30多岁,把别人的孩子抱着在武汉广场前面要钱,一个月可以搞四五千块钱,天天喝酒吃肉,跟我们炫耀呢!”
  “还有一个老头,也是我们河南老乡,有60岁吧。”小曹打开了话匣,越说越起劲,“他会拉二胡,每天到做生意的地方去卖唱要钱,一个月也搞两三千块钱!他晚上住旅社,天天在馆子里吃。我让他收我做徒弟,他嫌我腿坏,不要我。我要是能跟他学拉二胡就好了,也可以要很多的钱!”
  “其实你们很多正常人都羡慕我们这些流浪的,说我们自由自在的,不用操心上班的事,每天都很快乐。”
  “那你觉得快乐吗?”我问。
  “如果晚上有地方睡,没有收容所的抓我,没有其他的赖子欺负我,我觉得也挺好,至少比在广州上班强,让人管着,多不自在呀!当然有的乞丐是真可怜,像我这样身子残的,还有一些老的,儿女们不管的,他们是没办法才要饭!”
  小曹顿了顿又说:“你知不知道,有些残疾乞丐是假的,他们是有老板的,被人逼着讨钱的!那些老板最黑心,靠残疾人养他们,有的还发了大财!”
  小曹一席话惊得我哑口无言,他的讲述似乎为我打开了一幅奇诞光怪、色彩迷离的乞丐群像画卷。记者的敏感让我觉得小曹周围的那个乞丐群体大有文章可做,不光是他们形形色色的生活状态,还包括他们似真却幻、难以捉摸的心理世界。
  一年以后的今天,当我一身丐相和小曹一起真正走进他的那个七彩迷离的“丐帮”社会,探寻他们生存的真实“秘密”的时候,回想起来,正是那个燥热的夏天的下午,小曹的一番倾吐拨动了我久存心中的那根“流浪情弦”,并最终把它释放为这本书里所记叙的一切作为。
  从记者到“乞丐”
  小曹最终还是小曹。1998年,我在武昌洪山公园第一次认识他时,他是一个蹦跳着去捡路边矿泉水瓶,并幸福地把残水喝干的小乞丐。时过4年,小曹依然在我面前上演着同样的动作,展示着同样的笑容。惟一改变的是他的年龄,他从15岁长到了19岁。还有伴随年龄而变化的身体特征:鼻梁开始隆起,脸上的轮廓开始分明,并长出喉结,那种时而清亮、纤细的童声渐渐褪去。4年来,我和我的同事所做的一些努力除了让小曹长了一些人生见识,对其命运并没有根本性的改观。
  隔三差五,我会在或忙或闲的时候接到小曹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小曹讲的最多的还是他周围的那些乞丐朋友。“我又碰到了那个拉二胡的老乡,他不知从哪里找了个瞎女人,每天和他一起卖唱,逢人就说是他老婆,其实根本就不是的……”“我又认识了一个卖花的女孩,才13岁,她可好了,说要不是我腿有毛病,说不定这辈子会嫁给我!我到她住的地方去过,那里有好多女孩子,都是卖花的,还有一个男的,是他们的头,很凶的,把我撵出来了……”“一个在地上写字的湖南人答应收我做徒弟,他说可以教我写字,很搞钱的,一天可以讨五六十块钱,可是这几天他人不知跑哪里去了。他不会是骗我吧?”
  在小曹的交游世界里,作为同类的流浪汉和乞丐们是他惟一可以自然接近和亲密的。他所讲述的一个又一个流浪汉或乞丐朋友的故事,每次都吸引着我,刺激着我心理猎奇的那部分元素,并对都市里的乞丐群体有着越来越多的思考。他们从哪里来?为什么做乞丐?哪些是真实的乞丐?哪些是现代都市里的假乞丐?为什么有的乞丐宁愿捡着吃,也不愿意去做力所能及的事?还有,乞丐发展到今天都有哪些新的特征?他们和城市的关系,他们的人权、尊严,他们的出路在哪里?他们留给社会的思考又是什么?还有再譬如,我们该怎样认识乞丐、对待乞丐?这些思考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抓噬着我的心,让我困惑,也让我有了愈来愈为强烈的探求欲。
  时光终于走到了2002年10月份。10月6日,陶醉在这年国庆节7日长假里的人们正纷纷从各地的旅游景点尽兴而归,我坐在楚天都市报社静静的编辑部里静静地写下了一份辞职报告,向与我相伴了5年的记者工作做静静的道别。这是一份我热爱的工作,但那里每天快餐式的采编事务使我无法分身,无法抽出时间来从事我计划中想要做的一切。我想如小曹那般地去流浪,不光作为一个局外人,拿着记者的身份去靠近他们,观察他们,更想脱去一切社会身份,把自己变成流浪者甚至乞丐,体验、感受属于他们的真实的内心和世界!而这个近乎疯狂的念头,是我所在的这家媒体不能给予的。身为任何一个单位的从业人员、一分子,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应是维持这个单位的正常运转,一切个人的极端想法都会和单位的整体运行机制相悖。说白一点,报社的管理规定不允许一名记者长期脱岗,去从事某项单一的社会体验或新闻采访,他们更看重的是一名记者每天能搜罗回来不同内容的新闻信息,充实业已半商品化的每天的报纸版面。所以,在思考、犹疑了长达一年的时间之后,我选择了离开《楚天都市报》——这家能带给我荣誉感、给我丰厚薪酬、效益和发展势头都不错的新闻媒体,而投身那更能震颤我内心、长期以来充盈我整个躯壳的乞丐梦想!
  这里我要提到两个人,也就是这本书的另外两位著者:高汉明和李宇新,他们曾是我在报社工作期间的两位铁杆通讯员。高汉明是武汉另一家报纸媒体的编辑记者,李宇新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摄影师。他们在我离开单位、变成一个流浪汉的日子里,一直陪伴着我。其中高汉明受我的影响,2002年10月29日也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和我一起深入乞丐群体,体验那种露宿街头、食风品雨的浪者况味。李宇新则在他工作的闲暇之际,拿着他的专业照相机,跟随我们,记录下40多天来我们所遭遇的乞丐百相。
第二章 黄鹤楼下的柳州“花脸”
   1、15元的“乞丐服”
  ——“我的脸?被蚊子咬的,后来用洗衣粉洗,一洗就发炎了,留下这些疙疙瘩瘩。”
  ——他明明流着泪想家,可电话打到家乡,回家的机会摆在眼前,他却令人费解地把它放掉了。
  ——这个柳州的36岁的男青年,还会这样地在外面漂流多久?
  15元的“乞丐服”
  2002年10月23日,一个有着阳光的午后,从记者变成自由人的我来到武汉中南商业大楼前的人流中。
  我的流浪就是从这一天开始的。我知道,这样的天气对小曹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出行日。他一定会在武昌最繁华的中南商业大楼附近,惬意地徜徉街头,看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群,观摩商场前为顾客准备的各种免费促销表演,然后等待中午餐馆消费高峰的到来——捡食客们吃剩留在桌上的饭菜,或是捡商店、公司门前被员工丢弃的盒饭。在这样的好天气里,在这样的繁华地段,很容易找到属于他的美食。
  午后时分,果然,在中南路行人匆促的人流中,我找到了目标。他正拎一个捡垃圾用的蛇皮袋,一瘸一拐向前走着。猛然抬头看到我,他露出了一口灰脸衬托下的白色、欣喜的牙。
  “记者,你来了!”他从不当面喊我的姓,只叫我“记者”。
  我和小曹并排坐在中南商业大楼前的人行阶梯上。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从今天起,我们在一起生活一个月,可能更长。你愿意吗?”
  小曹的脸滑过一丝喜悦,“是不是你们报社又派你来采访我?我是不是又可以见报了?”
  “是的。”我干脆将错就错,“报社这次派我来和你一起住,和你一起过流浪的日子。不光采访你,还要采访你周围的那些朋友。”
  “那太好了!”小曹想了想又问,“晚上也和我住在一起吗?不会像我一样睡马路吧?”
  “我跟着你,你睡哪儿我就睡哪儿。”
  下午2时许,我和小曹来到附近的公交车站,夹杂在人群中翘首等待着521路公交车的到来。按照小曹的提议,做乞丐必须得有个乞丐的样儿,而我西装革履一看就不是那么回事,首先得换一身“行头”。小曹建议我到武昌中华路码头附近的旧衣市场去买一件旧衣服。“那里的衣服便宜,几块钱一件,虽然不是新的,但穿起来一样暖和,很多民工都是到那里买的衣服。”
  521路公交车的终点站便是中华路。那是一辆新式公交车,车身采用流线型设计,车的内饰和座位都比较豪华。2002年下半年,武汉市公交大“换脸”,一批旧式公交车被淘汰,521等线路纷纷换成“子弹头”和现代化的公交车,它们在城市中穿梭,成为都市里的一道风景。坐在公交车上的小曹有些异常,很拘束的样子,不敢抬头看周围或站或坐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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