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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人性的枷锁(人生的枷锁)-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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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假期,这位夫子便脱去牧师服,有人曾看到他在瑞士穿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粗呢服。他爱好杯中物,讲究口腹之欲。有一次,有人还看到他同一位女士可能是他的一位近亲在皇家餐馆对酌共餐。打这以后,好几代学生都认为此公耽于纵酒宴乐,这方面许多绘声绘色的详尽细节,足以证实人性堕落之说不容怀疑。
  特纳先生估计,要改造这些在三年级高班呆过的学生,整饬他们的学风,得花整整一学期的工夫。他不时在学生面前狡黠地透点口风,表示对他同事班里的种种弊端洞悉无遗。面对这种情况,他倒也不恼火。在他看来,学生天生是些小痞子,只有在确信自己的谎言会露出马脚来的时候,他们才会稍许放老实些。他们有自己独特的荣誉感,而这种荣誉感在同教师打交道时完全不适用;等他们知道调皮捣蛋捞不到半点好处了,才能有所收敛。特纳先生颇为自己的班级感到自豪,尽管眼下已五十五岁了,可还是像初来学校执教时那样,热中于使自己班级的考试成绩胜过别的班级。他也像一般胖子那样,动辄发火,但火气来得快,消得也快;不多久,学生们就摸着了他的脾气,尽管他经常正言厉色,将他们痛加训斥,但是在他声色俱厉的表象下面,却自有一番亲切厚意。他对那些脑子不开窍的笨蛋很没有耐心,但是对于一些外表任性、内藏颖慧的淘气鬼,却能循循善诱,不厌其烦。他喜欢邀他们到自己房里用茶,尽管那些学生发誓说,同特纳先生一起喝茶时,从不见有蛋糕和松饼之类的点心一般人总认为特纳先生如此发福,说明他饕餮贪食,而饕餮贪食则说明他肚里多了几条线虫但他们还是真心乐意接受他的邀请的。
  菲利普现在更惬意了:学校校舍并不宽舒,仅有的一些书室只供高年级学生享用。在这之前,他一直住在集体大宿舍里,学生们在里面吃饭,低年级学生还在那儿做功课,乱哄哄的,菲利普看了总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同别人混在一起,常使他坐立不安,他渴望能让他一个人清静清静。他经常独个儿信步逛人乡间。那儿有条小溪,淙淙流过绿色的田野,小溪两岸耸立着一株株整了枝的大树。菲利普沿着河岸溜达,心里总觉着挺快乐,至于究竟乐在何处,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走累了,他就趴在岸边草地上,望着鲦鱼和蝌蚪在水里忙碌穿梭。在教堂园地里悠然漫步,给了他一种独特的满足之感。教堂园地中央有一片草地,夏天学生们在那儿练习打网球,而在其他季节,周围十分恬静。孩子们有时候手挽手地在草地上闲逛,间或有个别勤奋好学的孩子在那儿慢腾腾地踱步,眼睛里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嘴里反复念叨着需要背熟的功课。一群白嘴鸦栖息在那几株参天榆树上,凄厉的哀鸣响彻长空。教堂矗立在草地的一侧,雄伟的中央塔楼刺破天穹。菲利普此时还不懂什么叫〃美〃,可是当他举目凝望教堂的时候,总是油然而生一股莫可名状的、令人困惑的喜悦之情。他搬进书室之后(那是一间俯视着贫民窟的四方斗室,由四个学生合住),买来一张大教堂的照片,把它钉在自己的书桌上方。有时他站在四年级教室里凭窗眺望,发觉从眼前的景色里自能领略到一番新的情趣。教室对面是一块块古色古香、保养得很好的草坪,其间错落着枝繁叶茂的葱郁树丛。这些景物给了菲利普某种奇怪的感受,说不清究竟是痛苦呢,还是喜悦。他心扉微开,第一回萌生出强烈的美感。与此同时,还出现了其他的变化。他的嗓音也开始变了,喉头不由自主地发出古怪的声调来。
  菲利普开始到校长书斋里听校长上课,这是为给孩子们施坚信礼而设置的课程,时间在下午用过茶点之后。菲利普对上帝的虔敬热诚,没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他早就丢掉了晚上念诵《圣经》的习惯。可是此时,在珀金斯先生的影响下,再加上身体内部所发生的使他如此心神不定的新变化,他旧情复萌了;他痛责自己虎头蛇尾,有始无终。他脑海里闪现出一幅地狱之火熊熊燃烧的图象。他的所作所为比起异教徒来,实在好不了多少,要是他此时此刻就咽气的话,一定会泯灭在地狱的怒火之中。他坚信永久苦难的存在,而就其程度来说,远远超过了对于永久幸福的笃信;他想到自己所冒的风险不免有点不寒而栗。
  菲利普那天在班上当众受到最不堪忍受的凌辱之后,心里像针扎似地不住作痛,可就在这时,珀金斯先生却亲切地同菲利普谈了一席话,从此,菲利普便像家犬眷恋主人那样敬慕校长。他绞尽脑汁想讨好校长先生,可就是没门儿。出于校长之日的褒奖之词,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一言半语,他也视若珍宝。他来到校长住所参加那些非正式的小型聚会时,恨不得能扑倒在校长脚下。他端坐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望着珀金斯先生那对灼灼有光的眸子,嘴巴半张半闭,脑袋微微前倾,唯恐听漏一个字。学校的环境平淡无奇,这就使得他们谈论的内容分外扣人心弦。有时,甚至连校长本人也被自己奇妙的话题深深打动了,只见他将面前的书往前一推,十指交叉,紧贴在胸口,似乎是想遏制住心房的剧跳,醉眼陶然地讲述起扑朔迷离的宗教故事。有时菲利普并不理解,而他也不求领悟,他朦朦陇陵地觉得,只要能感觉到那种气氛就够了。在他看来,黑发蓬松、面容苍白的校长,此时酷似那些敢于直言申斥国王的以色列预言家;而当他想到基督耶稣时,又似乎看到耶稣也长着同样的黑眼睛和苍白面颊。
  珀金斯先生承担这部分工作时,态度极其认真严肃。平时他谈吐幽默,妙语闪烁,致使学校的冬烘学究都疑心他生性轻浮,可是在上述场合,他总是容严心肃,不苟言笑。珀金斯先生从早忙到晚,事无巨细全都应付得过来,每隔一段时候,还能抽出一刻钟或二十分钟,分别接待那些准备受坚信礼的孩子。他要让他们意识到,这是他们在人生道路上自觉迈出的严肃的第一步。他力图在孩子们的心灵深处探索,把自己炽热的献身精神,灌注进孩子们的心灵。他觉得菲利普尽管外表羞怯,但内心却可能蕴藏着一股同自己不相上下的激情。在他看来,这孩子的气质,基本上是属于那种虔诚敬神的气质。有一天,他在同菲利普谈话时,猝然中断原来的话题,问道:
  〃你考虑过没有,自己长大了要干什么?〃
  〃我大伯要我当牧师,〃菲利普说。
  〃那你自己呢?〃
  菲利普转脸望着别处,他想说自己觉得不配侍奉上帝,却又羞于出口。
  〃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生活能像我们的生活这样充满幸福。但愿我能让你体会到,这是一种得天独厚的、了不起的荣幸。世人固然皆能以各种身分侍奉上帝,但我们离上帝更近。我并不想左右你的决定,不过,要是噢,一旦你拿定了主意,就一定会感受到那种永不消逝的欢乐和宽慰。〃
  菲利普没有回答,但是校长可以从菲利普的眼神里看出,这孩子对他这番话的寓意已心领神会。
  〃要是你能像现在这样刻苦攻读,持之以恒,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自己是全校首屈一指的高才生,这样,等你毕业时,就不愁拿不到奖学金。噢,你自己可有什么财产吗?〃
  〃我大伯说,等我年满二十一岁,我每年可有一百镑的收入。〃
  〃那你算得上是很阔绰的了。我那么大的时候可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校长沉吟了半晌,然后随手拿起一支铅笔,在面前的吸墨纸上漫不经心地画着线条,一面继续往下说:
  〃将来供你选择职业的余地,恐怕是相当有限呢。你自然没法从事任何需要体力的职业罗。〃
  菲利普的脸一直红到颈脖子,每逢有人稍一提及他的跛足,他总是这样。珀金斯先生神情严肃地望着他。
  〃不知道你对自己的不幸是否过于敏感了。你可曾想到过要为此感谢上帝?〃
  菲利普猛然抬起头来。他双唇紧闭,想着自己如何听信了别人的言词,一连好几个月,祈求上帝能像治愈麻风病人和盲人那样治愈自己的跛足。
  〃只要你在接受这种不幸时稍有违抗之意,那它就只能给你带来耻辱。要是你把它看作是上帝恩宠的表示,看作是因为见你双肩强壮,足以承受,才赐予你佩带的一枚十字架,那么它就不再是你痛苦的根由,而会成为你幸福的源泉。〃
  他看到这孩子不愿谈论此事,就让他走了。
  但是事后,菲利普仔细回味了校长的每一句话,他顿时杂念全无,尽是想着即将面临的坚信礼仪,沉浸在神秘的、如醉如痴的狂喜之中。他的灵魂似乎挣脱了肉体的羁绊,他仿佛已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他全部身心的热情都被激发了起来,热切希望自己能进入尽善至美的境地。他要将整个身心奉献给上帝。他已经铁了心,要就圣职,当牧师。当这个伟大的日子终于来到时,他惊喜交加,几乎无法自持;他所作的一切准备,他所研读过的所有书籍,尤其是校长的一番令人折服的教诲,深深地感化了他的灵魂。有一个念头一直在折磨着他。他知道,他得独个儿穿过圣坛,他害怕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自己一瘸一拐的步态,不光是暴露在参加仪式的全校师生面前,而且还暴露在本城人士或者特来参加儿子受坚信礼的学生家长这样一些陌生人面前。然而,临到最后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带着欢愉的心情来承受这种屈屏。于是,菲利普瘸着腿,一步一步走向圣坛,他的身影在大教堂气势巍然的拱顶下,显得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他有意识地将自己的残疾作为一份祭品,奉献给怜爱他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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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
张柏然 张增健 倪俊/译
 
  



 
第十八章

  但是,菲利普不可能在山巅稀薄的空气中长久地生活下去。他上回沉浸在宗教热忱之中的那一幕,现在又再度重演了。因为他深切感受到信仰的魅力,因为自我牺牲的渴望之火在他胸中燃烧,迸射出宝石般的异彩,所以他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激情的猛烈冲动,把他的精力消耗一空。他的心灵突然像遇上一场百年未遇的大旱,完全干枯了。他开始把那位似乎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上帝抛到了脑后。尽管他现在照样按时祈祷,做礼拜,但不过是摆摆样子,走走过场罢了。一上来,他还责备自己不该半途而废,再加上对于地狱之火的恐惧,曾一度驱使他振作起来。但是,热情已化为一堆灰烬,再说,生活中另外一些使他感兴趣的事,也逐渐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他酷爱读书的这一雅批癖,使他变得落落寡合。披卷破帙成了他生活的第一需要,他无论和谁呆在一块儿,不多一会便感到厌倦和烦躁;他自恃博览群书,学识丰富,不把旁人放在眼里;他思想敏捷,又不善于掩饰,对于同伴们的愚昧无知,轻蔑之情往往溢于言表。同窗学友抱怨他尾巴翘到了天上;在他们看来,菲利普又不是在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上胜他们一筹,所以常反唇相讥,问他究竟凭什么这么目中无人。菲利普逐渐显示出辛辣的幽默感,自有一套挖苦人的功夫,一开口就能触到别人的痛处。对他来说,讲些调皮刻薄的话,无非是觉得有趣罢了,很少想到自己的话锋有多厉害,而等他发现被他挖苦过的人就此怀恨在心,他又自怨自艾起来。初进学校时所蒙受的种种屈辱,使他对那些同窗学友避之唯恐不及;他始终没法完全摆脱这种畏葸心理,始终那么忸怩腼腆,沉默寡言。其实,尽管他视同窗为异己,尽量敬而远之,然而心底里却渴望得到他们的拥戴,这对有些孩子来说,似乎易如反掌。他暗暗闪在一旁,对这些孩子崇拜得五体投地。虽说他讥讽起他们来往往更不留情面,而且常常当众取笑他们,可是他愿意拿自己的一切去换取他们的地位。说实在的,他心甘情愿做个全校脑子最不开窍的蠢学生,只要四肢健全就行。菲利普渐渐养成一种怪癖,常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为之着迷的孩子,也可以说,是把自己的灵魂倾注进那个孩子的躯体里,用那孩子的声音讲话,学那孩子的腔调嬉笑;想象自己是在做着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真切,一时间竟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另一个人啦。他就是用这种办法,时而领略一番异想天开的欢乐。
  行过坚信礼之后,学校放圣诞节假。节后新学期一开始,菲利普搬进了另一间书室。同室的孩子中,有个叫罗斯的,是菲利普的同班同学,菲利普对他既敬慕又忌妒。那孩子其貌不扬:他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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