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华 - 被时光掩藏的秘密-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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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苦笑,我敢得罪他吗?他不要来找我的麻烦就好了!
事情来得轰轰烈烈,去得却无声无息,宋翊不知道怎么处理的,整件事情,没有任何人提到他的名字,不少人都在暗地里替宋翊惋惜,所有的风波竟然是虚惊,觉得宋翊肯定是空欢喜一场,遗憾陆励成没有倒台。
我在微笑中,饭量增加,体重开始恢复,每次听到别人议论他时,总是心里充满了隐密的骄傲和喜悦,这个男人就是我喜欢的男人!
我在MSN上欺负他的一无所知,告诉他:“我爱的人让我仰视,如果可以,我愿意爱他一生一世。”
他的回复理智清醒,“每个人都有缺陷,如果你没有发现,只是因为时间未到。”
“我爱了他十年,我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当然知道他有缺点,可我相信即使再有两个十年,我仍然会认为他是值得我爱的人。”
“你所看到的永不会是你所知道的全部。”
“我曾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说,每个女人都如一块等待磨砺的宝石,她所爱的男人就是那个匠人,女人是高雅还是庸俗,取决于她爱上了一个什么样的人。这句话也许说得绝对了,但是,女人的确会被所爱的人影响。我庆幸我爱上了他,因为我爱的人是他,所以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努力热爱每一天的生活,努力用积极的态度面对挫折,因为他,我从一个自卑的人变成一个自信的人,因为他,我明白了追逐梦想的感觉,因为他,我觉得自己变得更美丽。这个世上有许多种爱情,有的浪漫动人,有的缠绵悱恻,有的沉沦痛苦,有的细水长流,但我相信再没有任何一种爱情能比我所得到的更好,我的爱情让我更爱生活,更爱自己。”
MSN那边长久的沉默着,我早已经习惯他边工作边和我聊天,所以我没特意等回复,去看漫画《死神》,很久后,他的回复才到:“这些东西太虚幻飘渺,我想你的爱情迷惑了你的双眼,我比较宁愿看股票涨跌。”
我对着电脑做了个鬼脸,“那你继续看你的股票吧,我去继续做我的白马王子梦。”
他说:“我有两支股票推荐给你。”
“我对这个没兴趣,等我失业了,再来找你。”
他回给我一个悲哀的表情,我乐,发了一个小女孩给男孩子抹眼泪的图片,“你要习惯被拒绝,虽然我知道宋翊在投资方面不大会被人拒绝。”
一只自负的加菲猫跳到对话框里,举着胖胖的猫爪,不满地瞪着我,旁边打着一行大大的粗体字,“不是不大会,是根本不会。”
我大笑,继续看我的动画片,吃我的爆米花,每一个幸福的微笑中都知道,他就在那里。
他过了一会,说:“我要下网了。”
“这么早?”
“最近办公室里太干,空调吹得人有些不舒服。”
“那你早点休息吧!好梦!”
等他走了,我开始立即上网查询哪个牌子的加湿器好,打算回头找个借口往办公室里放一个。
Chapter 71
去香港出了一趟小差,回来的时候,行礼险些超标。自己的东西没多少,全是给姐姐妹妹们带的化妆品和香水,为了给她们采购这些东西,累得我香港之行如走了一趟长征。
下飞机后,边走边郁闷几件行李。冷不丁地一抬头,看见一个熟悉的人正迎面而来,竟然是陆励成。我第一反应是逃,发现推着这么多行李,掉头转弯很困难,好像不能实现,第二反应是躲,身子一缩蹲到行李后面,第三反应是左面瞄瞄,右面瞅瞅,想着他应该是接客户或朋友,我躲一会,他就应该离开了。
眼看着他已经从我的行李旁走过,没想到一个转弯,高大的身影压到了我头顶上,他手插在风衣袋里,面无表情、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我尴尬得要死,立即装模作样地手胡乱动了动,站起来,“鞋带突然松了。”
他盯着我的鞋子不说话,我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我穿的是一双短靴子,压根没鞋带,我觉得丢人丢到了北极,只能干笑着说:“好巧!接人?”
“嗯。”
两个人相对无语,我也实在想不出客套的话,决定撤退,“那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一步。”
他从我手里拿过推车,推着行李往外走,我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反应不过来这是什么意思,赶了几步,走到他身侧,“不用麻烦你了,我自己可以的。”
他没吭声,只是大步走着。我小步慢跑着跟着他,沉默了一会,试探地问:“你接的人是我?”
“是。”
我心里开始打鼓,摸不透他是什么意思,他却主动提供了解释,“今天是周五,我正好有时间,路过机场。”
难道你有时间就到机场来散步?他当我白痴?
我保持不自然的干笑表情,一直到坐到他的牧马人上,系安全带的一瞬间,我终于反应过来。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奔驰,两侧的道路遍植树木,很是茂密,估计低下藏个什么东西,别人也发现不了,我脑海里浮现出杀人弃尸案,只觉得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鼓足勇气,才敢开口:“你知道了?”
“嗯。”他眉目淡淡,看不出喜怒。
我脑袋里开始急速思索如何解释,半晌后,小声说:“我怕Linda查到我身上,发现我的简历有问题,所以私底下做了点工作。我只是为了自救,绝没有其它意思。我是不小心发现的,我绝对、绝对、绝对再不会告诉第二人,也绝对、绝对、绝对没兴趣去探究背后的来龙去脉,我向天发誓!”
他未置可否,淡淡地问:“你究竟看了多少资料?”
“没有看多少,只看了五年来的差旅费用、工资、报表、税表……”好像也没少看,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底气不足地说:“后来目标锁定到差旅费用后,别的只是随意扫了一眼。”
他瞟了我一眼,将我坐的椅子后背调低,“我现在要专心开车,你先休息一会,回头我有话和你说。”
我沮丧地躺到椅子上,闭上了眼睛,脑袋里什么样的荒谬想法都有。把东西交出去后,我就意识到,知道不该自己知道的事情绝对不是一件好事,可总是存着几分侥幸心理,希望陆励成发现不了。可世事就是这样,什么最坏就发生什么,偏偏我又捏造简历进的公司,说我不是别有居心,我自己都不相信,陆励成能相信我只知道这些吗?能相信我没有恶意吗?
陆励成打开音响,轻柔舒缓的古筝曲响起来,流泻出溪水潺潺、绿竹猗猗,我脑袋里还胡思乱想着,身体却因为疲惫不自觉地就放松下来,渐渐地,脑袋也变得空灵,如置身山野绿地中,皓月当空,清风拂面,纷扰俗事都不值萦怀,终于枕着月色,沉沉地睡过去。
等我突然从梦中惊醒时,迷迷糊糊中发现四周一片漆黑,只一点红光在虚空中一明一灭,一瞬间,所有看过的恐怖片、鬼故事全浮现在脑海里,我“啊”的一声,惨叫出来。
“怎么了?”陆励成立即拉开车门,手指间吸了一半的烟,被他弹出去,红光带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坠向大地。
我握着他的胳膊大喘气,人被车外的冷风一吹,清醒过来,顿觉不好意思,讪讪地放开他,身上原本盖着他的西装外套,刚才的一惊一咋间,已经被我蹂躏到了脚底下,忙捡起来,阿曼尼呀!想说对不起,话到了唇边,又反映过来,我哪一点需要抱歉?
他坐进车里,微笑着问:“这么大的人了还能被噩梦吓着?”
我没好气地说:“喂!人吓人,吓死人!一个小时前,我人还在繁华闹市,街上车来车往,我才刚打个盹,就发现自己置身荒野,四周了无人烟,还有个人假扮鬼火,换成你,你该什么反应?”
陆励成侧靠在方向盘上,一只胳膊搭在椅背上,手恰垂在我肩头,指间还有若有若无的薄荷烟草味,“首先,你睡了不止一个小时;其次,若真有鬼,是个男鬼,我就把它捉住,拿到市集上去卖了,若是个女鬼,正好问问她,小倩婴宁可好。”
他脑袋里倒不全是数字,不过,没空理会他的幽默,只是震惊于一个事实,我竟然已经睡了四个多小时。
“这是哪里?”
陆励成没有回答,打着火,牧马人在黑夜中咆哮,一个一百八十度急转弯,奔驰出去。
“你怎么不送我回家?”
“我怎么知道你家在哪里?”
“你不会叫醒我问?”
他沉默着不说话,我气鼓鼓地瞪着他,他看了我一眼,突然说:“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
我“哼”了一声。
车突然停住,我撑着脖子探望,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一个木屋伫立于荒野。陆励成,你究竟想干什么?我一无姿色,二无钱财,年纪又老大,即使有个人贩子,只怕都不肯接收我。难道他打算对我进行严刑拷打?
“下来吧!”陆励成下车后,替我拉开车门。
下来就下来,已经到这步田地,谁怕谁?我抱着江姐进渣滓洞的想法,随他走进小木屋。倒是海水不可斗量,屋不可貌相,外面看着旧,里面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陆励成给我倒了杯水,听到我嘴里哼哼唧唧,“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雪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他把水杯重重放在我面前,“我不是国军,你更不是红岩上的红梅。”他顿了一顿,嘲笑着说:“不是人人都能把自己比梅花,小心东施效颦。”
我气得甩袖就走,出了屋子,举目远望,青山隐隐,寒星点点,真是好一派田园风光呀!已近深秋,白天还好,晚上却着实很凉,迎着寒风,绕车慢行九圈后,胃中饥饿,身上寒冷,又踱着步子,回到了小屋,他在桌子前坐着吃饭,头都没抬地说:“关好门。”
我看到桌子上面还有一碗米饭,一声没吭地坐过去,即使这是鸿门宴,我也要做个饱死鬼。
本着我多吃一口,敌人就少吃一口的原则,我是秋风扫落叶般的无情,恨不得连盘底子都给清个干净。
陆励成保持了他一贯的风度,毫不客气地和我抢着,两人一通埋头苦吃,等盘子见底时,我撑得连路都要走不动。两个人看看空盘子,再抬头看看彼此。我冲着他呲牙咧嘴地笑,我很撑,但是我很快乐!我知道他没吃饱。哈哈哈!
Chapter 72
看到他想站起来,我又立即以笨拙而迅速的动作占据屋子中唯一的一把躺椅,摇着摇椅向他示威。他没理会我,把方便碗碟装进塑料袋封好,收拾好桌子,将躺椅旁的壁炉点燃,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慢慢喝着。
估计烧的是松木,所以屋子里弥漫起松香。不知道是因为松香,还是因为胃里丰足、身子暖和,我的心情慢慢好转,四肢懒洋洋地舒展着,一边晃着摇椅,一边打量陆励成。
因为没有了椅子,他就侧坐在桌子上,身子后恰是一面玻璃窗,漆黑的夜色成了最凝重的底色,壁炉里的火光到他身边时,已经微弱,只有几抹跃动的光影,让他的身影飘忽不定,窗外的莹莹星光映着他的五官,竟让他显得很是温和。
他起身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我这才看清楚他喝的酒,色泽金黄,酒液浑浊,我立即觉得嘴里馋虫涌动,厚着脸皮说:“你哪里来的家酿高粱酒?给我也倒一点吧。”
他挑了挑眉毛,有点诧异,随手拿过一个玻璃杯,给我斟了小半杯。
我先把鼻子埋在酒杯旁,深吸了口气,再大大的喝了一口,“好滋味。”
他得意地笑着,是我从未见过的神情,“我妈亲手酿造的,高梁也是自己家地里种的,难得你识货。”
我心里有点惊讶,他的衣着打扮和谈吐已经完全看不出他的出身,我嗅着酒香说:“我老爸有个老战友,有一年来北京出差,特意从陕西的农村弄了一坛子高粱酒给我爸,我爸抠得什么似的,总共才赏了我一杯子。”
我的摇椅一晃一晃,壁炉里的木头毕剥作响,精神放松,才体会出这个屋子的好,城市里从没觉得这么安静过,静得连风从屋顶吹过的声音都能听到,“我们现在在哪里?”
“昌平的郊区,不堵车,一个多小时就能进北京城。”
我拍拍胸口,这下是彻底放松了,“这是你的小别墅吗?”
“你说是就是了。这是我第一次做企业重组上市后,用拿到的奖金买的。”
我不无艳羡地说:“人和人怎么就那么不一样呢?我现在的奖金估计也就刚够买一个卫生间。”
他笑:“那个时候北京市市内的房子都算不上贵,荒郊野外的这些破屋子更不值什么钱。其实,当时我只是想找一个地方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