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作品集-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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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红不是无情物,化做春泥更护花。
像被永远拥抱着。
世上有些礼物,战胜了宗教,逾越了生死。只是,你懂得珍惜吗?
凌迟 「李碧华」
余景天头上缠着绷带,隔着病房的玻璃望进去,爱儿继宗蜷成一个蛋状,因镇静剂的效用,已昏迷睡去,但仍不时抽搐,隐见渗出冷汗。他身上又出了红斑,就象全身布满伤口,体无完肤。
这是余继宗的一个怪病。
最初是两岁时佣人喂他吃一碗鲜鱼片粥。他忽闻腥呕吐,浑身辣辣的剧痛,火烧火燎一样,受不了时,满地打滚,以头撞墙,抽筋狂哭。。。。。。以至昏倒,不省人事,一如死去。以后一旦发作,每回闻一声声凄厉哭喊,余景天都心如刀割,千刀万剐。
自己是大男人,恨不得代娇嫩的孩子承受,但疾病和痛苦,是无法代换的,这是余景天最大的折磨,一如酷刑。
曾有几回,孩子一度只余一息。看尽名医,花费不菲金钱。始自鬼门关扯回阳世。
这晚闹上医院,却是另一事故。
病房门外还有警员驻守,等待录口供。
余继宗,十七岁,洋名阿Joe。送来时涉嫌在Rave Patry服食“摇头丸”,大失常性,在男厕不知何故与人发生殴斗,并打伤三人,。其中一人,是接报后赶赴现场的父亲。
余景天是本城名人,富豪。
镁光狂闪,他父子二人必定成为明日报章的头条。
也是“身败名裂”的开始。
来时他正与公司高层彻夜开会。
科技网络泡沫,来得快,爆得更快。互联网世界,有很多机会,但亦有很高风险。
余景天的大型科网公司半年前上市,虽引起热潮,但一直“烧银纸”,亏损太大,上两个星期已裁员一百人。
凌晨开的大会,股东心情沉重。
因为负债过重,无法止血,打算清盘了断。
余景天正面临他事业上的最大难关。“厄运”铁面无私冷面无情,不会因个人的心情沉重而稍加恻隐,或略微放缓。人遇上厄运,是无路可逃的,而他身边的谋臣好友女拌,则已闻风而遁了。
他色如死灰。
正在此际,驳进会议室的电话铃夺命地响,一定有更重要的事发生了。。。。。。。
凌晨两点,在码头附近举行的旷野派对正在高潮。每个周末,这些rave party都吸引大批好奇贪玩的少男少女,上了瘾地,疯狂一个通宵。是时下最in的去处。
场内烟雾弥漫,,射灯乱闪,虽然又热又炬,还充斥着人味、烟味、药味、呕吐物和体液的臭味,但在震耳欲聋的强劲音乐下,这些喝得醉醺醺,又吞下红、绿、橙、白。。。。。。各色“忘我”摇头丸的男女,High得兽性大发,粗口狂爆,脱衣乱舞,男女拥抱湿吻摩擦。即使“同志”,一时兴起,即赴厕所造爱发泄。
余景天看到他的爱儿阿joe,一身血污,被几名警员抬出来。他不断挣扎,歇斯底里,还磨着牙,流了满襟口水。今年流行的金色上衣敞开,赤裸的胸前挂了个奶嘴,想是垂涎时用来衔着。牛仔裤拉链半褪,裤裆间还有精液秽渍。虚脱脚软。
惨不忍睹。
由于这些rave party 已成为软性毒品的王国,他们吃丸仔就象吃糖果一样容易,警方早已密切注意,并且高姿态地展开行动。
同另外两类大热的毒品“K仔”和“冰”一样,“摇头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命),服用20分钟至一个小时之内,中枢神经极度兴奋,产生幻觉,飘飘然灵魂出窍,彻底“忘我”,达狂喜境界。
余景天根本不知道,阿Joe是什么时候变成这里的中间分子。
他的心同爱儿的心跳得一样快一样乱。
顾不得面子,脱下价值数万元的上衣,裹在爱儿头脸。谁知他不领情,以被手镣铐着的双手击倒父亲,还狂踢了数脚。失去常性的“公子”?记者们热爱这些煽情奇景,不断拍照。
送院时记者们追问丑闻:
“余先生,阿Joe是Rave Party的常客,你对他滥用软性毒品有何感想?”
“听说他在厕格内造爱时被一名同志袭击,才疯狂还手?”
“此事是否牵涉同性恋的争风吃醋?”
“阿Joe是否有女朋友?他这回事,身为社会上有名誉有地位的你,会不会有点失望?”
律师赶至前,警方问他:
“余先生你抵达现场时,目睹余继宗的表现如何?知否对警员有所行动?
“。。。。。。”
他都保持缄默,一言不发。
最“恐怖”的问题在后头。
医生关上门,同他面对面:
“我们会为令郎作详细检查。他在派对中打伤的负心郎Chris,是感染爱滋的同志。并已承认,二人曾在厕格仓促发生过性行为。。。。。。〃
医生凝重地道:
“但在结果出来之前,一切只是假设。你或需心理准备。”
又问:
“令郎把你打倒在地上,他的血液也许沾上你的伤口?。。。。。。”
余景天在商场上运筹帷幄,精明能干,他富甲一方,气派十足。进出都是向他低着头的人在伺候。此刻,他象个浑身血液被抽走的行尸走肉,空洞而萎靡。四十七岁的盛年,如同九十四岁一样衰老。
“什么?”
他惊惶跌坐,一脸茫然。
“你说什么?医生,你再说一遍”
他双目发出三岁孩儿的恐惧、无助和天真:
“我可是听错了?”
他大半生的奋斗、财富和希望,一夜之间,毁在自己心爱的儿子手上?他没做错过什么呀。一定是听错了。
继宗确是他的命根子。精神寄托。
出生时难产,母亲因而死去。这被救活的婴儿徒具一双大眼睛,只得四磅,气如游丝。余景天万分悲痛。把爱妻之心都集中他身上,不但疼爱,甚至溺爱。事事顺从,不敢拂逆。
小时体弱,吃药吃人参长大。
极度任性,用人每两三个月换一个,也不称心。
每回发病,浑身出红斑,都把家中一切贵重物品砸烂,无人可以阻拦。几个康乾年间的古玩已成碎片。
倦极倒地,惨痛的折磨又楚楚可怜。父亲的心也裂作碎片。
看的医生,尽是城中最贵最出名大国手。
怪病时好时发。以为继宗不祥。他让一位半退隐江湖的占卜师给算了一下。
八十三岁的董大师,因白内障,视力不清。他摇了摇头:
“哎,你顺着他,以最好的待他,要什么给什么,看看可否化了。”
“‘化了’甚么?”他问。
老人不答。良久,只道:
“还债呀。儿女都是来讨债的债主,不是么?” 老生常谈。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界,今生作者是”,这种因果命理,听得耳熟能详。
但余景天是高科技电脑化时代的杰出人士。有些东西完全没有科学根据,亦不能精细分析,无从稽考,以讹传讹。人们竟还迷信了数千年?
他不以为然。
心想:我白手起兴家,半生没作过什么恶。爱妻也本性善良。怎会生下恶儿?
妻子曲紫妍,是外省人。他第一个女人。
怎么认识的?
那一回,余景天还是个大学生,半工半读。匆促去补习途中,过马路与一个女孩相撞,女孩扑倒,一辆汽车驶来,他不假思索,把她抱起往外滚,避过意外。
曲妍紫吓得脸色青白,在他怀中好一会儿也不能言语。只望定他,没眨过眼。。。。。。
一双哀怨的眼睛令他倾倒。
这哀怨的眼睛,我似曾见过。
或者,这便是缘分。逃不掉。
一切进行的很顺理成章。曲紫妍是个冷淡不爱说话的女孩,认识他时才十七岁,然后默默成为他的女朋友,跟着他,不生二志。好象“非君不嫁”似的。不知为感他救了一命,抑或懒惰的不想另有烦恼。就这样吧。
交往多年,余景天结婚了。
夫妻之间不算热情。曲紫妍总是淡淡的,一切由余景天主动。小鸟依人。
后来怀了继宗。。
那年余景天爱妻情切,陪她入产房。
本来还是好好的,谁知生产时,胎儿忽有异动,头部乱摇,出不来。产妇大量出血,大限将至。余景天见到鲜腥的血如迸堤而出,孩子有闷在里头,震撼得失禁。几乎没昏过去。但两个只能救活一个。
医生看着他一秒钟作决定。他痛苦地。。。。。。
曲紫妍象个白纸人搬,咽最后一口气。她说些奇怪的呓语,是余景天至今也不明白的。
她淡淡一笑:
“爹,为了把你生下来,我才来一趟,忍受着。。。。。。好了,现在我死而无憾。。。。。。”
他想,她神智不清,把人物调乱了,言语混淆了。她的意思应该是:
“Daddy,为了把他生下来,我才来一趟,忍受着。。。。。。好了,现在我死而无憾。。。。。。”
曲紫妍,他心爱的女人死了,孩子活下来。是她的一命,换回他的一命。
自此,余景天把继宗看作心头一块肉。
他还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自从目睹产房的恐怖画面后,已成为他的梦魇。他面对女人,丧失雄风。“不举”的羞赦,难以启齿,这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呀!他失去了?不是“生理”,而是“心理”上障碍。
但除了这个遗憾,他的运气却大好,眼光独到,投资获利,身价越来越丰厚。
儿子来讨债?
才怪。是继宗脚头好,夺去了母命,从别一方面还给他才真。带来数不尽的财富,以作补偿。
他对儿子溺爱曾招来布局绑架。十岁那年,司机联同贼匪劫走继宗。余景天急疯了。
整整三天,没吃进一粒米。
绑匪那头的电话,传来继宗的哀哭:
“爸爸。。。。。。救我。。。。。。”
他心痛心伤,无法形容。亦迸出急泪。
没敢报警,付出了一千万赎金。
只要爱儿无恙,平安归来,就放下心头大石。钱算得了什么?何况,下一状生意便赚回来了。
所以,儿子是来还债的吧?
他唯一的牺牲,是为了不让儿子难过,也为了内疚,更为了他的“遗憾”,一直没有再婚。欠缺完整家庭的温暖。
他只交些为了钱,可以忍受他,讨好他的“女朋友”。
想不到十七岁青春期少男,衔着银匙出生,也长的俊俏柔情,若考得车牌,礼物将是法拉利360,他却只交“男朋友”。
生活那么縻烂、颓废,还染上毒隐。前景黯然。
还有可能感染爱滋!
儿子尚在梦中。
隔着玻璃,一切象个噩梦。但噩梦会醒,吁一口气,回到现实,重新做人。
而他的“现实”,根本就是噩梦。他丧偶、不举、清盘、破产、众叛亲离、一无所有。心爱的儿子将失去,绝后,自己孓然一身,甚至也有可能。。。。。。
“究竟我做错了什么?”
他在寂静中向天闷吼了一声。打开病房的门:“告诉我!告诉我!”十分痛苦。
凝视蜷伏如子宫中一只斑斓红蛋的继宗。他忽悠悠醒来。嘴角挂着诡异的笑容:
“你认得我吗?”
“阿Joe。别吓爸爸。。。。。。”
“不, 你看清楚,”继宗双目反白,咬牙切齿:“我是邱永安!”
“谁?”余景天骇然。
“尔力,我说过:‘来生定要做你的儿子!’你忘了吗?”
余景天徒然倒退一步,如着电击。
他定睛牢牢看着病床上,那一身红斑,一息尚存的“继宗”原意是继承自己功业的意思。
一片迷惘。
电光石火之间,他记得这句话,和说这句话的人了。邱永安?
“来生定要做你的儿子!”
医院的澄明白壁,忽转化成一个刑场。眼前旧景,清晰如画。
同治三年,他是一名刽子手。
尔力当了这一行近三十年,由师傅口授,并多回临常实习表演。他是清廷“凌迟”极刑的第一好手。人称为“力爷”。
这个尊称好。是“凭力出头”。好似天生吃定这碗干饭。
“凌迟”,即“陵迟”。“迟”是缓慢的意思,载重车子登百仞高山的丘陵斜坡,可以慢慢的,一步一步地拉到山顶去。。。。。。。。“凌迟‘是零刀碎割,残酷地把犯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切下来,致”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