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后跑 作者:黑鱼儿-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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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第一章
春寒料峭,冻杀年少。凌晓紧裹一件长及脚踝的黑色羽绒服,戴着帽子,只露出两只黑漆漆的大眼,戴着毛线手套的两只手揪紧自己肩上的背包,憋足了一口气,在身体扭曲变形了无数次后,才从一辆连门台阶处都挤满了人的公共汽车上钻了下来,满头大汗。
虽然下了车,却依旧不敢停步,直到走出去很远,凌晓才微微吐了口气,心有余悸的回头看了看。车仍然停在原处,售票员和司机沙哑着破锣似的嗓子大声嚷嚷着,“赶紧的!赶紧的!挤不上来的等后面的车,都在后头跟着呢。”可这话再大声也没有丝毫说服力,车门处依旧春节火车站的售票窗口,人头攒动,水泄不通,早就分不清哪些是要上车的,哪些是该下车的。
每一个人,不管男女,不管老幼,无论自愿被迫,个个都瞪着血红的双眼,使出平生最大的力气和最灵活的身体技能,只想要在这不大的车厢内立足。什么形象,什么礼貌,什么素质,什么尊老爱幼,什么男女有别,在这里,全然没有界限,个个都是勇猛的斗士,为自己脚下的一寸宝贵的地盘奋勇拼搏。
生活就是生活,庸俗到骨子里,现实到尘埃里。对于大部分挤车的人来说,能否顺利挤上面前的这辆车,直接关系到月末工资单上数字的起伏,影响着自己呼朋引伴的频率和追求新鲜事物的能力,最重要的,它决定了自己在这座城市的生活水准和受欢迎程度。
不可避免,凌晓也是这场战争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三年来,除了公休日,除了生病连床都爬不起来,除了为数不多的几次出差,几乎日日如此。不过,每个周一的早上,譬如今天,这种肢体战争会更加□裸的猛烈一些,开始的时间也会提前,持续得也要更久一些。
初春的早晨,依旧清冷,小风吹过,虽已不再那么刺骨,但帽子底下压着的细汗被风一扫,变得冰凉,紧紧的贴在了额上。凌晓打了个寒战,将帽檐又拉低了一些,烦乱的叹了一口气,紧了紧刚刚在车上松开透气的衣领,小跑几步,冲向离公共汽车站不远的办公楼。
这栋楼不新不旧,不土不洋,外观不太亮眼,不过倒也不显得特别的灰暗,反正就是这么懒懒散散毫无所谓的立着,一副爱来不来,来者不拒的模样。
办公楼七、八、九三层是凌晓公司的所在地,出了电梯,公司朴素的门脸就扑面而来。前台的小妹妹还没来,凌晓跑过去自己刷了签到卡,快步朝里走。
公司内部装修也不奢华,简单宽敞,但是却处处透着心思,看得出,老板是个用心的人。每一张办公桌都比市面上普通的办公桌要宽大舒适,虽然也是排排陈列,却不显得拥挤。办公区间的角落,都随意地摆放着几张舒适的沙发和一个小小的桌几,周围还用高出一人的屏风小心地隔开,留出一小片私密的空间。目之所及的角落,都随意摆放着茁壮的大叶绿植,叶片干净新鲜,土壤湿润肥厚,似乎空气也并没有北方固有的那么干燥,显得清甜而温暖。
凌晓的桌子在最后一排,占据着靠窗的一个角落,窗户虽然打不开,但是却可以看见楼外的全貌。当初挑座位的时候,凌晓特意留心了这个没人喜欢的边角座位,并如愿以偿。
一台电脑,一个绿色的小小加湿器,一盆瘦小纤弱的迷迭香,一摞整整齐齐的文件,一个胖胖的小猪杯子,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办公用品,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办公桌的四处,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女孩子的桌子,干净清爽,一目了然。
侧了侧身,凌晓看了看墙上的电子大挂钟,才八点零五分,离上班还有将近一个小时,今天似乎比以往的周一还要更早一些。将手里的包轻轻搁在一旁,伸手开始解身上的外衣。不过凌晓今天的动作却不如以往流畅,显得有些僵僵的别扭,眉头也微微锁紧,嘴里还不时的嘶溜一口凉气,似乎在强忍着什么。待她动作缓慢地将所有的一切都收拾妥当,时间已经过去整整二十分钟了。
凌晓并没有马上坐下,又伸头扫视了一圈,整个办公区内,还零零星星的坐着几个人。不过,除了埋头认真啃早饭的,就是趴在桌上补眠的,并没有人关心她的到来。现在这个时间,来得早的,要么是送完孩子懒得回家,要么就是和她一样,宁可牺牲休息时间也想要躲开这万恶的早高峰的。
放心的轻呼一口气,凌晓结结实实地朝后,将自己摔进椅子里,眼飘向窗外,履行着自己每日一呆的程序。不过这次,她是真的连心都呆进去了,连身后急促响亮的高跟鞋声音都没有听见。
一只白皙的散发着优雅香气的手突兀的伸到她的面前,柔软地摇了摇,又无比豪迈地一掌拍在了她的胳膊上,她的感官、魂魄、甚至于神经在一瞬间都齐齐聚齐到这只胳膊上,凄惨地尖叫了一声“啊!”
“哎哟,有那么疼嘛!至于叫那么惨么!”待凌晓努力咽回眼中的点点水痕,扭身去看时,宣薇已经一步三摇的走回到隔壁自己的桌前,几下脱掉外衣,妖娆地坐下,又及其豪放地打了个哈欠,伸了一个巨大的懒腰,嘴里还依旧含糊不清,碎碎的唠叨着,“大周一早上,想什么心思呢,昨晚做噩梦啦?凌晓,你可真有意思,光阴苦短啊,用这么大好的时光来发呆,你真不是一般的奢侈。喂,一会儿九点的时候叫我啊,我先眯会儿!”说罢,随意地将脱下的外衣往身上一披,倒头就伏在桌上去会周公了。
宣薇的这一掌,拍掉了凌晓发呆的心情,并将她努力压制在脑后的回忆又清晰地扯到了眼前,昨夜那场激烈的战斗并不是做梦,她的的确确亲身经历并作为一个得力的配角出现在其中,至于结果如何,她似乎并不能得出结论。
苦笑一下,转椅轻轻转动,扫视了一圈,再次确定没有一个人关注她,这才又陷回椅子中。这个时代,人人浮躁敏感,佯装坚强冷漠的同时,也小心谨慎的维护着自己可怜的尊严,同时也对任何人任何异于常规的举动都保持着极度的亢奋和异样的关注。叹口气,凌晓伸出胳膊,轻轻拉起薄薄的毛衣,两条细细的手臂上,狰狞的趴着几块触目惊心的淤青。刚刚那声惨烈的呼号,源头即是在此了。
其实在那场战斗中,这些淤青是拜谁所赐,又是如何爬到她的身上来的,她并没有很清楚的记忆,紧张和投入让她全神贯注,肌肉紧绷,早就忽略了身体的所有感觉。
忽然的寒意上涌,凌晓微微的抖了一下,对于自己那一瞬间的勇气和爆发力,有些后怕和后悔,不过想到自己昨日的勇猛又有着些许崇拜。那绝对是一场艰苦卓绝、惊心动魄的肉搏战。
☆、2第二章
冬夜,适合好眠!
“嗡嗡”的手机震动声传来之前,凌晓的确在好眠。可现在,她只觉得无比烦躁,从来没有人会在这么晚给她打电话打碎她素来不好的清梦。闭着眼摸索着从床头柜上将手机抓到了手里,又恶狠狠地塞到枕头底下,诅咒着电话那端那个拨错号码的人。这样的时候骚扰别人,也绝对没有什么好事!
可枕头下的震动执着而又坚定,平日里经常被忽略的轻浅声音,在这个寂静的夜里被无限放大,似乎抖动得连整个床都在微微发颤。
凌晓裹着被子“呼”的一下坐起来,闭着眼咬牙切齿地将手机从枕头下摸出来举在眼前,平日里那双聚光的大眼此时只微微地绽开了一条细缝,算准了位置,瞄准关机键,将全身的力量和怒气汇集到另一只手的指尖,就要摁下去。可就在那将摁不摁的一瞬间,刺目的亮光让她看到了那个催魂的主子…齐小雨。
指尖在接触到关机键的刹那,无比不舍地滑了开去,凌晓扫了一眼时间,三点三十八分,真是个吉利又妖艳的数字。闹鬼啊!凌晓恨不得将齐小雨从手机里拽出来,胖揍一顿然后直接塞到马桶里冲走。真的是怨孽!
齐小雨是凌晓的初中同学,两人性格迥异,齐小雨动,凌晓静,可两人却合拍异常,几乎从来没有分歧。从小,两家就住同一个小区,而且还是前后楼,有事的时候,凌晓只需要站在阳台那“哎”一声,对面窗口便会伸出一个古怪精灵的脑袋来。两个人一同上学一同放学,形影不离。到了高中,就算一个文科班一个理科班,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她们之间这种黏黏糊糊的友情。
谁料好景不长,两人大学并没有考到同一个城市,那个热浪蒸腾的暑假,两个人凄风惨雨的大哭一通,相互约定,就算不在一个城市上大学,毕业后,也一定要到同一个城市工作。天塌地陷,海枯石烂,俩人都必须相互扶持,相互依靠,绝不把任何一个人孤苦伶仃地丢在一个陌生的城市。
两人顶着烈阳,跑到市里最大的书店,对着墙上挂着的巨大中国地图,研究了很久,煞有介事的最后选定北京,首都,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那里有□、故宫、长城和所有一切可能出现的机会以及美好的愿望。两个人还因为这个宏伟而远大的志向,偷偷地跑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小破庙里,烧香拜佛,虔诚地许下人生第一个承诺。
谁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切一切的基础,以及不知道哪辈子积下的福德,两人居然真的都在毕业后义无反顾,并且一路绿灯地在北京找到了还算凑合的工作,将那份积淀颇深的腻乎情谊发扬光大。直到很多年以后,凌晓和齐小雨才知道,她们俩之间的这种友情,用一个颇为时髦的词来解释,叫“老同”。
不过,再合拍的两人,不一样的四年大学生涯,加上性格差异和处事习惯不同,在同样机会的城市里,走出的路自然也是大相径庭的。短短一年时间,齐小雨就仰仗着姣好的容貌和慧黠的内心,从两人合租的公寓搬了出去,成功地做了北京人的媳妇,顺利地拿到了预示着北京人身份的户口,买了房,买了车,辞了职,过上了舒适的居家阔太太抱狗生活。而凌晓,则依旧奋战在北漂一族的第一线,挤车租房,擦汗流泪,为自己的下半辈子挥洒着青春和血汗。
但是,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换句俗到透顶的俗话来说,驴粪蛋外面光。作为闺蜜的凌晓心里清楚,齐小雨的婚姻并不像外人看的那么光鲜,至于不光鲜在哪里,可意会不可言传,只不过当事人不在乎,她也不好说什么。但象今天这么反常的凌晨打电话来,确确实实还是小雨结婚两年来的头一遭。
手中的电话执着地抖动,震得凌晓的手有些发麻,拇指轻轻的摁下接听键,将电话放到耳边,声音疲惫而沙哑,“喂!老大!你想干嘛啊?你家有没有表,现在几点,我是工薪族,明天要上班的好不好,有什么事能不能明天再说!”语气虽然有些冲,凌晓却没有挂断手中的电话,牢骚归牢骚,小雨在凌晨三点多给她打电话,那绝对是出了什么大事。在这个说来熟悉实则陌生的城市,小雨是她的亲人,而她也是小雨的亲人,唯一的!
听筒的那头先是静寂无声,随后便传来轻微的啜泣声,紧接着便是一阵凄风惨雨的嚎啕大哭,凌晓的隆隆困意好似被兜头一盆凉水浇下,瞬间熄灭。愣了一会儿,猛然醒悟过来,激灵灵的打了个寒战,提高声调急切地问道,“喂,小雨,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说话!”
哭声并没有持续很久便偃旗息鼓,似乎只是畅快淋漓的将一盆污水倒了出去。听筒里的齐小雨慢慢地恢复了平静。
“凌晓,我想离婚!”一向好听清脆的声音从听筒那方传来,带着浓重的鼻音,居然有些毛骨悚然的空旷,听得凌晓有点汗毛直竖。
“为什么?”这几乎是所有人在听到这几个字时的共同反应,凌晓是平常人,所以反应也与常人无异,只是声音有些异样的高昂和变调。
“偷听了一个电话,知道了曾凡娶我的真相。”齐小雨清了清嗓子,又吸溜了一下鼻子,不过声音并没有带着她刚刚嚎啕大哭过应有的伤心,反而有种放松了的无谓。凌晓有些不解,但似乎又有些抓不着头绪的明白。
曾凡这个人,她见过几面,虽算不上熟,但从小雨嘴里也或多或少的了解这个人。当年追小雨的时候,也算是地动山摇,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光送小雨的玫瑰花加起来都不少于一卡车。小雨公司上上下下,无一不知道齐小雨最后嫁给了一个对她情意切切的有钱如意郎君。
不过,凭她的第六感觉,她始终觉得曾凡追求小雨场面甚大,排场无比,但真心几许,却不得而知。她甚至冒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