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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青春]告别天堂 作者:笛安-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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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强(3) 
    我出生的时候是个盲童。六岁那年才跟着妈妈到北京做了角膜移植。也就是说,我从六岁才开始慢慢学习很多别人婴儿时代就明白的东西。在那之前,我的世界就是现在这样,是个关了灯的房间,一片黑暗。当然黑暗这个词是后来学的,当时我不知道那叫黑暗,我以为那是一种根本用不着命名,用不着考虑,用不着怀疑的自然而然的东西。当我克服了最初对光的眩晕后,终于看清这个世界。我恐惧地望着面前那个喜极而泣的女人,从她哽咽的声音里判断出她就是妈妈。我一开始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为什么都是“妈妈”,我的妈妈和邻床小朋友的妈妈长得一点也不一样。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童年可以由两个字总结:惊讶。 
    其实那副眼角膜一直没能成功地移植到我的灵魂里去。所以我像怀念故乡一样怀念被人们称作是黑暗的东西。刚刚能看见的时候,这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引起过我的好感。但我却也并不想知道它的名字。——我们盲人不在乎“名字”这玩意儿。那样东西让我想起有一次我妈妈用刚刚洗过衣服的手抱起我,她的手很冰。是种让我心头一凛的温暖。那样东西还让我想起电影院里的声音——妈妈带我去过电影院,她伴着对白小声地给我讲那些画面。电影院里的声音,就是一片充满了这“黑暗”的浪涛。那些声音很有力量,却不是蛮横无理。我啰嗦了这么一大堆,后来才知道,那样让刚刚获得视觉的我喜欢的东西说穿了就是两个字:红色。如果我一直看不见的话,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跟它相遇。 
    第一次看见方可寒的时候,我就想起了我第一次看见的,还不知道它叫什么的“红色”。她乖戾地用手指扫着我的脸,但是她的身体,温暖得像是一个黑暗的子宫。高潮来临的时刻我听见自己的血液在身体这个荒芜的海滩上喧响的声音,我想:红色。       
      天杨(1) 
    '天杨' 
    四月,沙尘暴的季节。 
    周雷终于回他父母家了,他编出来一个绝妙的理由,他说他辞职是为了准备考研。于是,他天真的爸妈用好饭好菜把他软禁在家里念书。一天他打来电话,“我正潜心研读《金瓶梅》呢。” 
    “不如你就弄假成真吧。”我说,“认认真真准备准备,万一真能考上呢。反正你大学也是混下来的,再学点东西没什么不好。” 
    “就是,”他接口,“还能名正言顺地让家里再多养我两年。” 
    “我是说读研能提高你的修养,你怎么老是这么庸俗?” 
    “太崇高的目的不会真正产生动力呀小姐!”他怪叫,“要不这样吧,你答应我,要是我真能考上的话就嫁给我,这不庸俗吧?” 
    我对着手机一字一字地说:“你去死吧。” 
    午饭时间结束。我和杨佩懒洋洋地从医院的花园里往病房走。今天有记者来采访。我已经听见那个女主持人捏着嗓子作温柔悲悯状了。“你听听,”我对杨佩说,“你还老说我‘矫揉造作’,这算什么?”她不以为然地啐了一口,“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就不能让孩子们清净几天。” 
    走进病房就看见袁亮亮那个宝贝满面凝重地手持麦克风,对着镜头一脸真挚,“我想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们,我会一直充满信心地等待康复的那一天。生活是美好的,我们都该满怀希望……”那个涂着淡蓝色眼影的女主持人惊讶地瞪大眼睛,“你说得太好了!”而龙威在一边笑得直翻白眼。 
    摄像机镜头像机关枪一样扫过病房中每一张脸,皮皮的妈妈,那个看上去总是很紧张的女人局促地站了起来。“您坐着吧!”杨佩说,“他们就是拍一下,不碍事的。”倒是皮皮认认真真地盯着镜头,女主持人弯下腰,“小朋友,阿姨问你个问题好吗?”“行。”皮皮面无表情地回答。“你想不想回到学校?想不想你的老师和同学呀?”皮皮把眼光移向窗外,不屑于回答这种弱智问题。倒是临床的那个金鱼眼小姑娘乖巧地回答:“想。”女主持人眼睛一亮,把麦克风移到她嘴边,“小朋友,你几岁了?”她妈妈在一旁笑,“她四岁,根本还没上学呢。” 
    皮皮的眼睛一直盯着窗外。沙尘暴来了。一阵风,模糊混淆了所有的风景。一片黄沙之中,只看见窗前的柳树被撕扯成一个又一个的舞蹈动作。沙尘暴中的柳树就像街头流莺,又妩媚,又下贱,又坚韧。 
    一个星期以后,皮皮死了。 
    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到这个节目,他们居然给了皮皮一个特写,避开了沙尘暴的画面,专拍他凝视的表情,话外音响起:“让我们记住这个孩子渴望的眼神吧。”“渴望?”我没看出来,要知道他正看着的可是沙尘暴。荧屏上的皮皮让我想起我小时候,那时我也常常在沙尘暴来临时把鼻尖紧紧贴在窗玻璃上,尖厉的呼啸声从我的五脏六腑长驱直入——那是我,一个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对大自然唯一的敬畏。 
    然后我想起上高中的时候,很多春天的下午,我都在课堂上偷看小说。《老人与海》就是在一节窗外刮着沙尘暴的历史课上看完的。老人微微一笑,自言自语:“水母,你这婊子。”这一句话扼住了我的呼吸。远方的天被风划开了一道长长的伤口。呼啸声很深,来自渗血的大气层。后来我想,《老人与海》之所以能感动我,也许因为里面描绘的是我所熟悉的大自然的怒容,以及深爱这怒容的人。相反,像《傲慢与偏见》,或《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些小说我从来无动于衷,恐怕是因为我不熟悉那些欧洲田园——大自然和颜悦色的样子。但当时我来不及想这么多,在巨大的感动面前手足无措,下意识地抓住身边江东的手指。 
    “天杨,”他在我耳边小声说,“放开。我不能记笔记了。” 
    江东。想想看我们已经七年没见面。我只是在去年同学聚会的时候听说他去了加拿大。 
    这些年,我很少想起江东。那个时候我像所有因初恋而变得矫情的女孩一样以为江东会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人。事实证明了我的爱情是多么经不起考验,尽管这令人泄气,但周雷有句名言:“一个人不可能在二十五岁还忘不了十五岁那年的情人,除非他十年来没进化过。”这么说我算是进化得不坏。 
    十五岁那年,新年的时候,我送给江东一张贺卡,里面写着:江东,我喜欢你。然后大方地落款:宋天杨。他也一样大方地在那天放学后走到我课桌前,说:我在顶楼等你。所谓顶楼,就是指那间形同虚设的天文观测室。那可是当时恋人们约会的圣地。然后第二天的历史课,他就理所当然地坐在我旁边。 
    就像大多数从小到大都考第一名的小孩成熟得比较晚一样,一段恋情开始得太过顺利的话,日后就必须接受更多措手不及的折磨。一个星期后我们就开始吵架,为了躲过教导主任以及老师们的眼睛,争吵往往在学校里一些莫名其妙的角落里进行,有一次正赶上放学,他在自行车棚里冲我大喊,叫我滚,引得所有车棚里喧闹的同学侧目。我也大声地对他吼:“江东你会后悔的!”真可惜他的名字不是三个字的,如果是三个字的话这句话吼出来会更抑扬顿挫一些。然后我掉头跑了出去。我知道他会来追我。       
      天杨(2) 
    迎面,撞上了方可寒美丽而嘲讽的眼睛。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觉得我和江东就像是小孩玩过家家。那当然,我哪有她老练呢?万人睡的婊子。 
    那时候跟他吵架多半是因为周雷。他觉得我既然已经跟他在一起就不该总是和周雷走得那么近,我告诉他我跟周雷几乎是一起长大的,我不能因为有了男朋友就不要自己的好朋友了;他说我总是跟周雷打打闹闹的让他在篮球队的哥们儿面前很没面子,我说你就知道你的哥们儿你的面子一点不考虑我的感受,他于是说我自私任性,我就说他独裁专制不尊重我人权。最后的结局总是我扭头就跑他再赶紧追,然后擦擦眼泪手拉手去吃牛肉面。——不是过家家又是什么? 
    这么想着我就笑了。只是那时候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把这些当成个笑话。奶奶在外面敲我的门,“天杨,没睡呢吧?” 
    “还没。”我说。 
    “我是忘了,”奶奶进来坐在我床沿上,“你这个星期天值不值班?” 
    “不。”我回答,“这星期周六周日都没事。” 
    “那是再好也没有了。”奶奶笑笑,“我是想,这个周末你跟我出去逛逛街,咱们得给你小弟弟买小被子小枕头,还有衣服什么的。也不知道这个孩子穿多大的衣服?我多少年没买过童装了。” 
    “问问我爸不就行了?” 
    “你爸才不会留心这些。再说他们法国的尺码跟咱们也不一样。” 
    “从现在起可有你和爷爷忙的了。”我笑道。 
    “谁说不是,”奶奶笑着摇摇头,“不过也好,来个小家伙,热闹。” 
    “干脆就把他留下吧,别送他回去了,给你们解闷。不过中国小孩作业太多了,苦了他。” 
    “可别留下他,要是将来再加上你的孩子,我跟你爷爷可弄不过来。” 
    “我,”我夸张地说,“还早呢。” 
    “不早了,天杨,我看周雷那个孩子这么多年对你真的不错,而且这孩子长得也是大大方方的,人善,家境……他爸不是什么研究所的?好,这种人家斯文——要是这次真考上研究生就更好了……”奶奶一如既往地陷入幻想中。我大学毕业以来她就把跟我说过话的每个男人都如此这般盘点一遍,似乎综合测评指数是周雷的最高。 
    “奶奶——”我拉长了声音,“不早了,您也早点歇着吧。” 
    奶奶出去了之后我就关上了灯。顺便打开广播:音乐节目,四月一号,DJ祝大家愚人节快乐,然后是纪念张国荣逝世一周年的特辑——怎么已经一年了,都不觉得。 
    我是听着情歌长大的孩子。我们都是。在我们认识爱情之前,早就有铺天盖地的情歌给我们描摹了一遍爱情百态。于是我们那代孩子中,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照着他喜欢的情歌来谈,高兴的时候,难过的时候,嫉妒的时候,分手的时候——太多各式各样的歌词可以捡来概括自己的感情了,太多MTV里的镜头表情可供参考了:开心的时候就在流星雨下面跟他接吻吧,没有流星雨精品店里买来的一瓶幸运星也行,我是说如果你的零花钱够用;单相思的时候就叠千纸鹤吧,虽然你没有MTV里的女孩清纯漂亮;伤心的时候就更方便了,多少情歌里的主角是伤心的呀,你是愿意在瓢泼大雨里狂奔还是愿意酗酒买醉都好,可惜这个时候你不能像MTV里一样在街角刚好看到一个卖玫瑰花的小妹妹然后顺理成章地触景伤情放声大哭。然后在每个人的记忆中,初恋就永远以情歌的方式存在:动人的,缠绵的,而且还是押韵的。搞不好还贴着一个标签:张学友、林忆莲,或是张信哲,或是谁谁谁——我不大知道现在的孩子都听谁的歌。 
    那么,我自己呢? 
    如果我和江东的初恋真的也只有这般照猫画虎地模仿的话,那就算遍体鳞伤也只能是个闹剧。还好不是。我隐约觉得我跟他之间有种什么东西。没有任何一首情歌可以帮我概括它,解释它,所以我不能正确地把它表达出来,只好听之任之,于是“它”也就静静地潜伏在我身体的黑夜,血管的丛林里。像只惧怕火光的小狼。姑且称它为“小狼”吧,还挺亲切的。 
    那时候我十五岁,一点经验都没有。 
    小的时候去平遥古城玩。小姑姑让我坐在城墙上照相,我不敢,她说你只要别往下看就好了。那城墙是个环形,足有五层楼高,像口巨大的井。灰黑的石壁缝里全是青苔,阳光幽幽地照到了深处。“井”底下居然还有人家。我对着镜头,努力不去想我只要轻轻朝后面一仰就可以粉身碎骨。 
    没错。就是这种感觉——那只“小狼”。其实我那时怕的并不全是会掉下去,我怕的是自己一个一瞬间的念头:我想掉下去。我一点也不想死,但我想掉下去。这念头闪得太快,我都来不及把它翻译成语言。你总是会害怕没法变成语言的东西,因为它们比你强大,比你有生命力。 
    那小狼偶尔会推我一下,那时候我就莫名其妙地抓紧江东的胳膊。他皱皱眉头,把耳机取下来,“还挺有劲儿的。”“弄疼你了?”我对自己的神经质觉得抱歉。“没有。”他笑着拍拍我的头,“冷吗?要不咱们走吧。”我们是在公园的湖边上,放学以后我们俩经常来这儿。有时候kiss,有时候聊天,有时候连话也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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