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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

鬼故事·系列十-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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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当时我吓坏了,剩下的事都是你的好朋友想出来的,也是他做的,陈远你来说吧。”    
  十二、永远不分离    
  陈远走到沙发前坐下,我发现他手里居然端了一杯酒。  
  陈远喝了一口酒,慢慢的说:“不错,其他的事情都是我做的。我开始本来想把那个女人的尸体抛掉,但是如果就这么扔出去,一定会被警察查出来,而且,房间里的血也是没法清理干净的,早晚都是杀人的证据,小欢没法脱身的。”  
  “这个时候,我发现了一件事,那个女人的血和小欢的血掉落在地板上,居然融在了一起,没有任何反应。”  
  “小明,不知道你是不是记得我上学的时候最喜欢看侦破小说。我当时看到这个现象,立即知道这个女人和小欢的血型是一样的。”  
  “于是我就有了一个计划,我想如果把死在这里的人变成小欢,不仅小欢不用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连背黑锅的人都是现成的。”  
  “那个背黑锅的人就是我,而且你还可以借机得到小欢,是不是?”我看着陈远,仿佛从来也不认识这个人。  
  “对,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陈远爽快的承认。  
  “我先把小欢送到我的家里,包扎了伤口,她伤的不重,只是破了点皮。然后我说了我的计划,当然,我没告诉她,我想借这个机会得到她。”  
  小欢愤怒的看着陈远。  
  “我告诉小欢,这边的事情我来处理,等过几天,我会带她去我的家乡整容,以后就没有后患了。”  
  “然后,我又回到小欢家里,开始我的计划。我先把屋里所有可能有指纹的地方都擦干净,然后砍下尸体的一双手,在屋里所有的地方留下指纹。公安局没有小欢的指纹记录,他们将来查对指纹的时候只能是根据她房间里的指纹来对证。”  
  陈远又喝了一口酒,慢慢的继续说道:“然后我就把她的尸体分开,煮她的肉只是个幌子,主要是为了把她的头煮烂,就没法鉴定出是不是小欢的尸体了。”  
  “最有意思的是你醒来的时候,看见我在砍尸体,居然被吓出了精神病,帮我解决了最大的难题,哈哈。本来我想让你百口莫辩,当啷入狱,没想到你是想辩也辩不了了。”  
  “处理了现场,我就把小欢送到了我的老家去整容,然后我立即回到这里,向公安局报了案。以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吧。”  
  “小欢整容回来之后,换个一个身份,没多久就做了我的女朋友,我以为她对你一定死了心。没想到,她一看见你,就把以前的事都忘了,居然又一次原谅了你……”陈远的声音开始颤抖。  
  我抬头看着小欢,她静静的靠在我身边,熟悉的香气沁人心脾,柔柔的长发拂过我的脸庞……  
  忽然,我感觉到身后的风声,我回过头,看见陈远扭曲的脸,闪光的刀子直奔我的胸膛,我已无法躲避……  
  我忽然摔倒在地,只听见刀子撕裂肌肤的声音……  
  然后,一切都静了下来。  
  小欢的眼睛无比清澈却又无比深邃,温柔的目光看着我,鲜血顺着洁白的连衣裙淌下,那把刀子插在她的胸前。  
  陈远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小欢胸前涌出的鲜血,面无表情。  
  我爬起来抱住小欢,“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替我挡这一刀,该死的人是我……”我泣不成声。  
  淡淡的笑永远停留在小欢的脸上,小欢的微笑永远只属于我一个人。  
  我回过头去,陈远看着我的目光渐渐迷离,“小欢死也要护着你,我……她从来也没喜欢过我……”  
  “我这次把你接出来,本来想我们可以继续做好朋友,但是……”陈远的声音开始断断续续,“小欢忘不了对你的爱,我也忘不了对你的恨……”  
  “我刚才在自己的酒里下了毒,本来想和你同归于尽,没想到,我杀死了小欢……”  
  陈远的声音渐渐飘忽,他的身体终于倒在了地板上,嘴角淌出一丝血迹……  
  我抱着小欢的身体,小欢的歌声在我耳边回响。  
  “我们虽然不再见,我却长伴你身边,说过的话永不变,我们永远不分离……”  
  歌声中,我又听到了小欢说过的话,“如果我死了,我宁愿被你吃掉。”小欢的话一字一顿,声音飘忽不定,仿佛是从四面八方每个角落传来。  
  “能被你吃掉也是一种幸福,起码我们在一起了,没人能把我们分开。”  
  是的,我喃喃的说:“我们永远不分离……”  
  我把头埋在小欢的身上,熟悉的淡淡的香气……  
  厨房里,锅里的水已烧开……      
  故事五:《咒城》 麦洁著(完)    
  一、噩梦    
  “啪”,“啪”。  
  这是一条幽长的街道,街道上铺着巨大的石块,在上面每走一步,脚步声都显得特别响,还有着空洞的回声。  
  这是一条死寂的街道,街上没有一个人——除了我。  
  可是,我总觉得在这空寂的街道上,有无数双的眼睛在盯着我,我的背上冒出一层又一层的冷汗。  
  我想离开这条街道,但是却没办法做到。这条路的尽头仿佛有什么在吸引着我似的,那是个巨大的磁场,而我被那属于我的磁性吸引着,不由自主地一步一步往前走。仿佛明知道尽头是毁灭,也不由地往前走。  
  ……  
  一片黑暗。  
  那种黑暗不是属于深夜的,那种黑暗是一点点光线也没有的那种,通俗一点来形容,就是伸手不见五指。不,这词还不足以形容那种黑暗,那种黑暗是,我把手指贴着眼睛放,都看不出来,只有感觉。  
  那种窒息感又适时地降临了。  
  完全没有空气,我不能呼吸,肺仿佛要爆开似的。我拼命地张开嘴想呼吸,我的手在空中四处挥舞,仿佛溺水的人想抓住最后的稻草。  
  “回来吧!阿里朵朵娜!回来吧!阿里朵朵娜!”耳边是嘈杂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在说着同一句话,那句话由几万人,或是几十万人,几百万人同时说出来,如潮水般冲击着我的耳膜。  
  “回来吧!阿里朵朵娜!回来吧!阿里朵朵娜!”其中一个人的声音穿破了这嘈杂声,直透进我的耳膜,温柔而清晰。  
  终于,肺在我的胸膛里爆裂,我用手死死地抓住胸口,那一瞬间有种想把胸口扒开来的疯狂想法……  
  “啊!”我长长呼了一口气,从梦中醒来,瞪眼看着黑暗。  
  我伸手在床头柜上摸到香烟和打火机,叨一根在嘴上,点着打火机,打火机的火光让我刚从最深的黑暗里回来的眼睛有些不适应,我眯了眯眼,灭了打火机,就着点着的香烟,深深地吸了两口。  
  “我受够了!”烟在肺里转了一圈后,从我的鼻孔里喷了出来,我于是恶狠狠地在黑暗中对自己叫着,“我受够了!我受够了!我真他妈的受够了!”  
  吸完那支烟,我摸黑拿起床头的电话,伸手就拨了水颖的电话。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电话铃不断地响,水颖就是不接电话,我也就是不挂机。死丫头,一定是今晚有帅哥陪着,做着春梦,不想接我这个无聊人的电话。哼,不接电话是吧,我就是不自觉,就要让电话一直响,就是要骚扰你!  
  我在黑暗中有点恶作剧般地笑起来。  
  这是我连续很多个夜晚做同一个噩梦后,第一次想找人倾诉一下。  
  我记得很清楚,这个噩梦是从我18岁的某夜开始的,但开始是很长时间才做一次,后来这个噩梦就越来越频繁地在夜里出现,最近这段时间,我几乎每夜都开始做这个噩梦。噩梦最终总是以窒息的要爆裂肺的感觉而醒来,每一次在刚醒来时,耳边还隐隐地听到梦中那不知道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人的呼唤:“回来吧!阿里朵朵娜!回来吧!阿里朵朵娜!”  
  “要死!你又半夜吵醒我,真没人性!” 水颖终于接了电话,她一拿起听筒就开始骂。  
  我从听筒里听到她的身边有个男人带着点不满的声音,我于是对着电话里大叫起来:“你这个有异性没人性重色轻友的家伙!我快被噩梦折磨死了,你居然还在和帅哥缠绵!”  
  “天哪!”那头传来水颖夸张的叫声,“你半夜打电话给我就是为了对我说你做了个噩梦?”  
  “可不是吗!我又没有帅哥陪着,那不骚扰你我骚扰谁呀?”我铮铮有词地说。  
  “哦,My God!我真是被你打败了!好吧,我现在已经很清醒了,你不妨就说说你那个什么狗屁噩梦吧。”水颖这时和我吵到来精神了,我从听筒里听到水颖身边不知道哪个不走运的帅哥在低声咕噜着。  
  “唉,算了,我不打扰你们的春梦了,你明天来我这儿再说吧。”我一边装作很通情理的样子,一边暗笑,这下水颖被我吊足胃口了。  
  “晕!我真是彻底被你打败了。行,就这样,我明天中午到,记得准备好好吃的。”水颖说着挂了电话,电话挂掉前我听见水颖在骂她身边的帅哥:“罗嗦,你是不是男人啊。”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用好听一点的话来说,我是个自由撰稿人,用不好听的话来说,我是个不成功的写手。  
  我接各种与写作有关的活,比方帮杂志写那些矜持的作家们不愿写的稿,帮报媒写豆腐块大小的补白笑话,帮书商们改写盗来的知名作品,帮成名作家写我自己的东东却署上他们的大名……只要是写出来能有钱赚的事,我都做。  
  但并不是因为这样,你就要认为我的生活很贫苦。错了,其实我生活得很富裕,还相当悠闲。不过,这一切并不是我自己挣来的,那是拜托我自己有个美丽能干的老妈。  
  几年前我的父亲因车祸去世,我那美丽不凡的老妈的石榴裙下就拜倒了不少的男人。从这方面来说,我在我妈面前实在是自卑,我已经到了大龄的临界点了,但还没有男朋友,不是我不想,实在是我太懒,大多数时间我只喜欢猫在电脑前写东东。  
  我美丽的老妈左挑右拣,最后跟了一有钱的老外。  
  不过这老外继父大方的让我喜欢,为了保证我妈跟他出国后我不会饿死,他收购了我所在城市的一家大超市放在我名下,并从他公司找了一个能干的人来管理,他知道让我去管我一定会把超市卖了买盒饭吃。  
  水颖是我在网上认识的,我们在一个论坛里吵架骂娘谈男人。  
  后来我们知道大家是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就约了见面。见面的地点是一个城市夜酒吧,那算是我在封闭的生活中第一次见网友吧。在酒吧里我一眼看见穿的很性感的水颖,一下就喜欢上她了,后来她说,她的感觉也一样。  
  我之所以想把我的噩梦说给水颖听,是因为我感觉到我梦中的地方在哪里,我想知道是不是确切有这么个地方,虽然我现在在心里坚信是有这么个地方的。  
  还有一个原因,水颖是学考古的,虽然我一直不解以她的个性为什么在这个年代去学那些与烂骨头,破瓷片打交道的专业,但现在我心里却暗暗得意,这么难得的学考古的人也让我碰上了。  
  不过,水颖却没有什么实地考古的经验,她一直念这个专业到硕士毕业,一毕业就成了导师的助教,在导师外出考古时,她就忙着给导师的学生上课,帮导师找资料。但不管怎么说,她是专业的,这就比我强。水颖来的时候刚好是午饭时间,她总是算准了时间才来。  
  我做的几个小菜都是我和水颖爱吃的,这些菜放在托盘里,随意地扔在榻榻米上,我开了瓶干红,给水颖和我一人倒上一杯,就端了酒杯斜靠在墙角的靠枕上。  
  水颖坐在我身边不远处,我端起酒杯向水颖举了举,然后喝了一大口干红。水颖也举起杯,但是只优雅地呷了一下:“说吧,大小姐,你做什么噩梦了?”  
  水颖知道我不是个很娇情的女人,我对她说做噩梦,一定是比较可怕的,否则我不会说给她听的。  
  “你知道这么一个地方吗?”我并没有向水颖说起我的梦,先问了她一个国家。  
  “知道,这是中东的一个小国家,现在还处于混乱时期,时不时还会有战争发生。”水颖想也不想地回答,“你的梦与这个国家有什么关系吗?”  
  “是的,你听我慢慢说。”我又喝了一口酒。  
  “我从18岁的一个夜里开始做这个梦,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再次做这个噩梦。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噩梦出现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一直到最近,几乎每晚都会出现。”我再次进入了梦境中,那种寂寞和恐惧伴随着我对梦境的叙述,再次真实地出现在我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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