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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重生之森爱 作者:西里尔塔塔(晋江2014.8.19完结)-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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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药付钱完后,走出医院,他带她去吃饭,她在一旁吁了一大口气,那样子倒像一名像获得终释的罪犯,开心地笑着,张开手臂,说:“终于出来啦,哈哈。”
  他站在她的身边,眼角含笑看着她。
  安娉娉整个人都轻松了,迎着阳光微笑,五官一瞬间也张开了,眉目飞扬,朝气蓬勃的气息感染着身边的他,他觉得她就应该是这样的,是这样阳光的女子。
  他走近她,摸了摸她的脑袋,笑着问:“现在带你去吃午饭,想吃什么?”
  “恩~~我现在超级想吃蟹黄汤包”她一脸期待地看着他。
  “不准!”他一脸认真地说着。
  她欢喜的小脸瞬间崩塌了,纠结了半天,说:“那……蛋黄虾肉馄饨,可不可以啊?”
  “都有海鲜,不可以!”他立场十分坚定,看着她哭丧的脸,他友好地建议着:“你可以吃鲜肉蛋黄馄饨。”
  她只能无奈地点了点头,他又问她:“不想吃饭么?爱吃馄饨?”
  这次她猛点头,她向来不怎么爱吃主食的,又馋那家店的馄饨很久了,在学校附近都没的卖,他自然知道她喜欢的是那家。
  四年下来,他早就摸清了这座城市的路线与方位,他一脸你没追求的样子看着她,难得玩心大起,眼神狡黠,说:“想吃,那得跟紧喽~~”
  她连忙一只手快速地扯住他的袖子,笑嘻嘻说:“哪里逃~~”
  他们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放学后,她使劲地拉着他的袖子,他跑得飞快,带她去买冰淇淋。
  回去后,她每天都会收到三条来自柯炀森的电话或短信,提醒她按时吃药。
  某日,安娉娉和婠婠躺在一张床上聊天,正聊得火热,来回打滚时,某人的手机开始震动不停,婠婠使坏,率先去抢娉娉放在床头的手机,奈何某娉娉的手臂比她长,只能灰心落败,反而坐在一旁好笑地看着她的面部表情的变得柔和。
  婠婠就知道是谁的来电,心里隐隐有些担心,虽然明知道柯炀森不会伤害她,可心里却有着莫名的感觉,只要他招招手,她就会往前跑,她失去了主动权,以后会很累。
  可是看着某人现在一脸幸福的模样……她也不愿意无中生,她想娉娉自己心里会有数的。
  中午12:30
  “你那边很热闹啊!”柯炀森放下手中的水杯,拉开了米色的窗帘,站在窗口呼吸新鲜空气,问着她说。
  “恩,我在寝室,我们在玩儿”她欢快地答着,耳朵不自觉地往手机靠了靠。
  “药吃了吗?”
  “在嘴里,马上吞下去。”她口齿不清地说着。
  “恩”柯炀森清晰地听到了她的喝水声,漫过电流传入耳中,他的嘴角也不自觉地勾了勾。
  “安娉娉,下午是李魔头的三节课,你再不午睡,是想被抽吗?”室友开始友善的“提醒”,第一遍……
  安娉娉转过身,对她们比了个“嘘”的表情,一脸谄媚讨好地说:“马上马上就好……”
  十分钟后,连沈姑娘都看不下去了,声音温柔地说:“娉娉,你可以午睡了(潜台词就是:不要打扰我们睡觉啦~(≧▽≦)/~)”
  安娉娉再次华丽丽地转过身,比划着手指,用口型说着“再一分钟就好~~”
  再十分钟后,寝室长大人发话了,“安娉娉,滚回你的窝里去,再不回,我一脚踹飞你……”暴力的寝室长威武的气势让我们的安娉娉小姐一秒钟结束了与小森哥哥的谈话……滚回了她的爱巢。
  此事可见三点:一是,寝室长李婠婠之威严;二是,李魔头的课之恐怖;三是,小森哥哥魅力之大。
  安娉娉向来是威武可以屈的主,此生她最厌恶的事,其一就是暴力。但是如果这个施暴的对象是她友好的寝室长大人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暴风雨前的平静似乎总是最美的时候,有些不像真实,有些美的过幻,就像回光返照时,那一刻的人们总以为自己重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再次去医院,西药改中药了,忧桑,,,哈哈,(⊙o⊙)塔塔最近一直在追《爸爸,回来了》,小孩纸萌滴偶心软捏~~

  ☆、风雨

  安娉娉她们上课的教室是不固定的,所以当某个路痴加数盲又忘了自己上课的教室的时候,再次赶到已经是最后一分钟了,前有李魔头坐镇,她和李婠婠在门口观察着时机等待着李魔头转身……
  里面的沈意和素素在一旁接应着,位置已经占好了,“刺溜”一下火速地溜进了教室,从李魔头的眼皮底下。
  两人均是一脸的气喘加惊险,“喂,你们怎么来这么迟啊?”沈意小声地问她们。
  婠婠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说:“要是我以后再相信安娉娉这货,我就去跳楼算了。”
  娉娉一脸赔笑外加安慰熄火,眯眯眼,带着讨饶的语气,看着她们说:“我以后一定会记住的,你们再相信我一次吧……”
  余下三人,直接忽视,转头看着大屏幕,表示什么都没听到。
  传说,李魔头之恐怖,就在于……
  “安娉娉,你站起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李魔头指着大屏幕上的问题,看着点名册,一脸严肃地开始发问。
  安娉娉一脸黑线地站起来,心里默默腹诽,老师您这个问题不是很久很久以前的内容吗?我早忘了……
  她求助地看着身边的几只,下面的几只都摇摇头,表示不会,一般李魔头的问题都是超冷门、超范围,众人的最大期待就是别被抽到,否则一天都会顶个大便脸。
  “不会?”李魔头用大拇指和食指扶了扶已经掉到了鼻尖的啤酒瓶般厚的老花镜,看着站着的某人。
  安娉娉无奈地点了点头。
  “好的,坐下,老规矩,旁边那个同学。”
  下面的同学发出一片的吸气声、默默地为她哀叹,所谓的老规矩就是问题加答案500遍,外加一个星期量的古诗阅读鉴赏。
  李婠婠站起身,直接对李魔头说:“我也老规矩。”
  李魔头微微低下脸,走到她们面前,双眼往上翻,说着:“你们两个,不要以为我眼睛花了看不清楚,进来怎么就这么溜进来啊!”
  “这不是怕打扰您老的坐定清修吗?”安娉娉作着合理的解释。
  “清修?恩,我最近确实又悟到了不少东西”她一脸沉浸在自我的世界中的模样。
  “那老师,您有没有悟到期末考的题目啊?”安娉娉继续机智地拔着老虎胡子。
  可惜某人早就清醒过来了,说:“这个,就是你们的不对了,天机是不可泄露的。”
  “老师你可以对我们仁慈一些吗?500遍会不会太多了啊?”
  “恩,我也觉得,那就499遍吧。”李魔头慢慢地回到了讲台上,说:“好,同学们,我们继续上课……”
  娉娉哭丧着脸,对婠婠说:“少一遍也是好的,对不对?”
  婠婠已经不想再说话了,直接一脸大便脸。
  旁边两只捏了捏她们的手又拍了拍她们的肩,安慰道:“你们好自为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们可以帮你们抄1遍……”
  她们果然都是中国好室友。
  四人集体回寝室的路上碰到了同样四人轰轰烈烈地去上课的钟越黔一行人。
  这次双方都好好大打量一下对方,钟越黔旁边的几个人确实也不逊色,中间有个小胖样子特别可爱,带着圆圆的眼镜儿,脸鼓鼓的,比他们几个稍稍矮一些,微微张着嘴巴,很有喜感,让人有种想摸一摸的冲动。
  婠婠一改大便脸,转而一脸兴奋地说:“哟,钟帅,好久不见啊!”
  钟越黔有礼貌地笑笑,旁边那位上次滔滔不绝的室友率先开口道:“真是数日不见如隔三秋啊。”大有悲秋伤春之范儿。
  他忙前忙后地介绍同行的两位室友以及自己,原来他叫李胜恢,旁边的小胖叫袁乐,外号袁胖,最左边的那个带着眼睛一脸书生相的白衣黑裤少年叫做陆远易。
  女生这边,他又转了个一百八十度,凭借自己过人的记忆力,一一介绍给自己的室友们,这良好的记忆力可是令文学的孩纸们都刮目相看、自叹不如啊,更何况脸盲婠婠,一遍过后还是对不上号,只记住了小胖。
  以至于很久以后,婠婠对着口才不凡的李胜恢说:“李远易身材好得我都羡慕死啦~~”
  李胜恢学长表示很无语,将错就错,说:“陆远易和李胜恢的身材确实都很好。”
  李胜恢仍旧嘿嘿笑着,说:“这周周日,校篮球赛,届时会有钟帅的精彩表演,欢迎姑娘们前来观赏~~门票什么的就包在我身上了,绝对是VIP座位。”
  篮球赛吸引力不大,但是钟帅的吸引力确实不小。几个嗜好帅哥的妹纸都开心地应允了。
  一行人赶着去上课也不多聊了,就先离开了。
  路上,李胜恢用手肘拱了拱身边的钟越黔,一脸嬉皮地说:“人,我是帮你约好了,怎么表现就看你自己的了,还有别忘了欠我一顿饭。”
  钟越黔,眯眼笑了笑,说:“没问题。”
  小胖扯着他们的袖子,用了力了,说:“不交代清楚,不让走。”
  旁边的李胜恢,用一脸鄙视外加同情的眼神,说:“小屁孩,别管大人的事,回家修炼去。”
  “你们这样对小胖真的好吗?”左边一直沉默的陆远易不重不轻地飘出了一句话。
  小胖顿时抱着他的大腿,一脸激动地说:“远易,原来你才是我的真爱。”
  钟越黔,扶了扶额,无奈地说:“小胖,哪哪儿都是你的真爱。”
  小胖顿时乖了,因为他掐指算了算,自己已经对无数人说过这句话了,顿时就失去了勇气。
  另一边,婠婠看着在喝水的某人、在看书的某人、躺床上的某人说:“这周日帅哥篮球赛,你们去吗?”
  “当然去啊,干嘛不去啊?”素素一脸期待的样子,做着花痴状。
  “素素,你也被美男的姿色吸引了啊?”
  “有那么帅吗?”沈意弱弱地冒出了一句话,引来了从两双眼睛里飞来的一把把冷刀。
  沈姑娘被冷冻成冰了,只能机械地说着:“帅,确实帅。”
  安娉娉同学还没从刚刚的李魔头的阴影里走出来,躺在床上深思,498遍到底该怎么办?
  最后的决策直接忽视她,答案是,去,非去不可。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量,你们都去哪儿了呢?你快回来~~~~亲们,请把我带回家收藏了吧,我会很乖的~~嘤嘤嘤O(∩_∩)O~周末愉快喽~~

  ☆、插播番外

  我们的回忆里是否常常会闪现某个背影,让你一辈子都对此恋恋不忘。
  他的名字是,应君阁。
  别人称呼他为“英俊哥”
  此君长的的确英俊,立体的五官,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乌黑的头发,瘦高的身材。但此君也拥有另一个外号“冷酷哥”,很少说话,甚至不说话,独来独往,存在感不强。
  她的名字是,沈晨。
  开学第一天时,她这么介绍自己,我是沈晨,不是省城,“沈”是沈阳的沈,“晨”是早晨的晨。
  沈晨的座位是靠窗的,每天都能看到其他班上下楼梯来来往往的同学,高中教室里的窗台刚到人的胯骨处左右,个子高的男生可以直接从外面跳进教室。
  一天,一位女同学站在窗外对窗里的沈晨激动地喊道:“沈晨,沈晨,有你的信,我给你送来啦。”
  自此,托这个大嗓门姑娘的福,沈姑娘终于被大家认识了,并且深深地记住了,有同学窃窃私语道:“这个,有着长长的马尾辫和红红的脸蛋的女生,原来是我们班的啊。”
  沈晨不喜欢万众瞩目的感觉,她自己的一方角落被人入侵了,这种感觉不是那么愉快的。高二文理才刚分班时,同班同学之间不认识,不知道名字也实属正常,但这都第二学期了,不认识的还真少有,现在的她不属于少有里的成员了。
  每次吃完晚饭,她都早早地回到了座位上,坐着,眼睛却紧紧地盯着眼前的楼梯,看着上上下下的人,其实她不需要等多久,因为他很准时。
  这楼梯是他每天的必经之地,她们这幢教学楼总共有两个通道,他每次都只走这条,这是她自认为的福利,看多了,脑子里就只剩下他的背影。
  高中的生活,很忙碌。她很努力,但是成绩一直半红不紫的,她将这归结为:智商不够用。她渴望有一天自己的名字能与他一起出现在学校的表彰橱窗中,但她,要走的路尚长。
  应俊阁是理科一班的,那是个象征着学校历届的辉煌的班级,只有30名学生,男生居多,他的成绩出类拔萃。
  她观察了许久,知道他每天中午都会去人比较少的第三餐厅二楼吃午饭,便下定心思从第一餐厅到第三餐厅,尽管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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