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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芙蓉-2003年第6期-第12节

小说: 芙蓉-2003年第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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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重而深刻地——没有回应。 
  “怎么回事?” 
  一个声音从我裤子的布里传出来。 
  “你在和谁讲话?” 
  我说:“我不知道。”我又朝来自黄郦牌汽车的男孩笑了笑。因为某些原因,当我向一名黑人微笑时,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显得更白。 
  “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安德瑞。他为什么拿这么小的一个南瓜呢?” 
  “我不知道。” 
  “这样小的南瓜,他怎能往里面装蜡烛呢?” 
  我说:“你问得好。尼克,你为什么选择这么小的南瓜?” 
  尼克耸了耸肩膀。 
  我问安德瑞:“你弄到自己的南瓜了吗?” 
  他点了点头:“我弄了一个大南瓜。” 
  我对尼克说:“继续去找,为自己找一个又大又棒的南瓜。安德瑞说的很对——你无法将蜡烛放进这个南瓜Ⅲ。” 
  “我不想要大南瓜。我不想放蜡烛在里而。我不想你们拿刀子将它切开。” 
  他仰望着我,眼睛里泪j匕闪烁,一滴眼泪沿着脸颊滚落下来。你也许会想,我曾吩咐他到鸡窝里,抓一只鸡来拧断脖子作菜吃。他以前从来没有表现过刈寸:这种每年都要当牺牲品的南瓜的忧心。但近来,你绝不会知道,什么东西会导致尼克突然哭起来。 
  他说:“我要给妈妈扣‘电话。她说,打她的手机,她会叫你不要切我的南瓜。” 
  “你不能打搅妈咪,她正在休息。” 
  “她为什么要休息?” 
  “你知道为什么。” 
  “我再也不要她休息了。我要打电话给她,打电话给她,爸爸。她会叫你不要切开南瓜。” 
  安德瑞争辩说:“南瓜又不是活的。”他对我们家挑选南瓜如此感兴趣,我可以确定,他先前所说的不过是吹牛而已。安德瑞的家里并没有—·个大南瓜在等着他。他的父亲是个毒贩子,不会耐烦带自己的儿子占买南瓜的。如果安德瑞有什么理由可以期待的话,这场谈话就是和买一个真正的南瓜离得最近的了。事实上,这些可能并不具有确定性,更多的只是推测,还是具有种族主义倾向的那种推测。但是,在这样一个荒僻的、倒霉的地方,是怎样的父亲,才会将自己的孩子单独留在车内,将车门开着呢?什么样的人才会这样做呢?“切开南瓜,并不会伤害南瓜的。” 
  尼克说:“我要这个,,我要给它取名凯特。” 
  我摇了摇头。 
  我说:“你不能这样做。” 
  “我就要嘛!” 
  我说:“不,乖乖。我们不给南瓜取名字的。” 
  “我们不相信它吗?” 
  “对了。”我不想要他带着那种如今在我看来是任性和愚蠢的单纯,将过去一个月左右在我们家谈来谈去的姓名,告诉所有到我们家前廊的来客。我和我的妻子在这件事情上,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机会。每次当我看到尼克毛绒绒的膝盖伸出他的短裤,或闻到他呼出的花生黄油气味,或从我们绝不肯从他卧室中拆掉的监视器中,听到他的嘟嘟嚷嚷的梦话连篇,我无法动摇这种感觉:我们被该死的事实和统计数字说服,使得我们犯厂不能忘记的错误。我曾经有一次站在急诊室里,看医生和护士将我儿子四肢朝天绑在一张桌子上,缝合前额的一道伤口。当你将自己的孩子交到陌生人的手里时,你的孩子会怎样看你,这种情景我可以想象得一清二楚。 
  “安德瑞!” 
  他的父亲向我们走来,他走路沉重有力、步伐整齐。我看着他,看出安德瑞是从哪里学会收敛自己的面部表情的。 
  他说:“我是怎么对你讲的?”他的话很轻,但没有轻柔的成份。他并不认识我、尼克,和我们周围的地上躺着的上万只南瓜。“小子,回车上去。” 
  安德瑞说了点什么,声音太低,我没有听清。 
  “什么?” 
  安德瑞重复说:“我能弄一个南瓜吗?” 
  这个问题显然太过分了,无法得到回答。安德瑞的爸爸将他的帽子朝头部下方扯得更紧,系紧他的裤子,朝他脚下的草吐了一口唾沫。如果安德瑞没有马上回到车里的话,这些动作显然是一套用来对不可避免的结果进行沟通的姿势。安德瑞重新将自己的脸部设定为面无表情。他转过身去,朝着那辆黄郦牌汽车走去,进入车内。这次,他走向他那一侧的大红门,并将车门拉开。 
  我说:“你的儿子是个不错的男’孩。” 
  这名男子看了看我,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我。 
  他说:“哟,好吧。 ” 
  我对他来说,只是另一个南瓜——在草捆、在一个根本不是什么地方的地方中央,一个不说话的、懒洋洋的南瓜而已。他走向汽车,上车,将车门“砰”地关紧。车门未关的“嘟嘟”声停止了。引擎随着一阵轰鸣运转起来。这辆黄郦牌汽车吱吱地擦着停车场的地面,驶回临着南瓜田的公路上。尼克和我看着他们开车离开。我看见安德瑞回过头来,他的眼睛大睁着,脸上是激动而茫然的表情,对此我只能解读为是责备。我抛弃了他,将他交给了一场厄运。而那种命运,我本来是可以试一试加以阻止的。但是,我却什么也没有做。对此我并不存任何幻想。我给自己的孩子穿衣服,给他吃东西,为他洗澡,我看到他有足够的睡眠。我为他安排接种,在他骑车上街的时候,给他的膝盖扣上护盖,用高强度的塑料头盔将他头颅的28块骨头包裹起来。但最后,当我们创造的这个世界将他绑在一张桌子上时,我只能站在医生后面干瞪眼。 
  我拿起尼克那长得半大的红色小南瓜,在我的手掌里拿稳当。 
  我说:“嗨,尼克,如果你愿意,你就给它取名凯特吧。” 
  尼克说:“我不想要取名了。我要弄一个大一点的南瓜。” 
  “好吧。” 
  “凯特想要那一个。” 
  “好吧。” 
  “因为她从来没有南瓜,因为她没有活过。” 
  我说:“想得很有道理。” 
  他说:“我还是不想将南瓜切开。”说完,他又走回了南瓜的世界,寻找一个对他那尚不清楚的目的来说最为合适的南瓜。 
   
  作者附言: 
  一天晚上,我本来应该干别的事情的,这篇小说平白无故涌人我的脑海。在开始写这篇小说之前,我听着 Genesis的歌曲《爬地毯的人》。这支歌我以前听过一千遍,没有产生任何联想和奇怪的感觉。但不知何故,那天晚上,这支歌却引发了我深深的哀伤和悔恨之感。这是很神秘的事情。当我开始写这篇小说时,它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了。 
   
  ①《花生》(Peanuts)是查尔斯·舒尔茨(challea M.Schu)的漫画名称。于2000年12月12日在加州去世的舒尔茨先生,在全世界刊登这一系列漫画达五十多年。现在,这一漫画系列已成为价值数亿美元的资产。 
  ②“袭击者”,位于加州旧金山湾区奥克兰 (Oakland)市的一支美国美式足球劲旅。 
  ③“苹果籽”约翰尼是美国拓荒者和民间英雄。他在十九世纪初,在美国宾州和俄亥俄河谷以西地区广种苹果,并将苹果树苗慨赠其他拓荒者。他以自己的善举和特立独行,成为美国历史上的传奇性人物。 
  麦克·查波恩(Michael Chabon) 1963年生于华盛顿特区,在马里兰州哥伦比亚长大。在他二十多岁到三十多岁期间,辗转于拉古拉滩、西雅图、佛罗里达、纽约、旧金山和洛杉矶之间,但从1997年以来,一直和他的妻子,也是小说家的阿耶丽特·瓦德曼住在加州柏克莱。他们有三个孩子。 
  其长篇小说《卡瓦利尔和克利奇妙历险记》曾获普利策奖。 


转折点(散文)
鲁道夫.切明斯基 
  改变对其(世界贸易中心)公众看法大势的,并非该建筑的硕大无朋,而是它能以人类天平上的神奇姿势而被瞬间捕获的那种方式。那就是法国高空走索艺术家菲利普·珀蒂(Philippe Petit) 1974年在双塔之间的钢索漫步。 
  2001年9月13日,纽约时报 
   
  那只是27年前的事情吗?1974年那个8月的早晨,一名颀长而年轻的法国人菲利普·珀蒂,以自己的惊人之举——在那个遥远的年代里,其轰动性远胜于美国总统辞职下野——抢了理查德·尼克松的风头,而这仿佛已是一两辈子前的旧事了。 
  在他26岁生日的前一周,在当时尚未竣工,但已卓然挺立于曼哈顿下城空域的双子塔上,身手敏捷的珀蒂秘密地绷上了一根钢索。在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内,他驭风临虚走来走去,将自己令人惊异的魅力展示给下而聚集着的约10万名目瞪口呆的看客。 
   
  我错过丁那次表演。不过,去年夏在高达1360英尺的双塔象征一个可怕的新现实之前仅仅两周,我曾恳求珀蒂陪我登临绝顶,将他当时那样做的方法演示给我看,最好能告诉我仙那样做的原因。长久的好奇心驱使着我。自从在纽约读到他的壮:举之后,我觉得对这个赫赫人物已有某种程度的熟悉。此前若干年,我曾在大洋彼岸的另一座城市,在近距离内观看过他在较低的高度进行表演。 
  六十年代,巴黎的蒙特帕纳斯 (Montpamasse)地区因一群多姿多彩的名人、怪人和艺人而显得生机勃勃。在任何一天,你都可能撞见贾戈麦谛 (Giometti,瑞士画家,超现实主义代表人物——译注)躬腰前行,活像他创作的一尊瘦骨伶仃的雕塑;碰见雷蒙德·邓肯(Raymond Duncan)(lsadora 之弟——原注;18781927,美国先锋舞蹈家——译注)穿着他滑稽的拖鞋和古罗马宽袍;看见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在共产主义者的日报L'Humaite上阴郁地搜寻资本主义每况愈下的消息。而夜色降临之后,如果你逗留的时间足够长,你肯定可以见到菲利普·珀蒂。 
  他什么时候出现可不一定,但他逗留的地方却相当有名:位于瑞德布希和圣杰梅因大道的街角,或是正对着拉库波露天平台的下方。默然而神秘,这个骨瘦如柴、面色苍白的孩子,穿着黑衣,一声不响地骑着独轮车出场,破旧的高顶帽下飘出一蓬淡黄色的头发。他用白粉笔在人行道上画个圆圈,在两棵树之间绷一根绳子,跳到绳子上,表情漠然、一语不发地进行即兴表演,融哑剧、杂耍、变戏法和在松松垮垮的绳子上行走、平衡动作于一体。一个小时左右,他会将帽子摊开讨赏,然后,和他到来时一样,不声不响地消失在夜幕中。 
  接着,在1971年6月一个细雨迷蒙的早晨,这名黑衣男孩突然出现在巴黎圣母院(Nortre Dame Cathedral)巨塔之间几乎难以觉察的钢索上。在将近三个小时内,他在上面走来走去,扮鬼脸、敬礼、用瓶状体操棒变戏法,而怒火中烧的警察正等着他走下来。当他最终下来时,警察以扰乱治安罪名将他逮捕。 
  当然,“扰乱治安”正是他所要达到的目标,因为珀蒂这样做是为了证明什么。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次惊人之举,这一造成轰动的绝技成了他的商标。这也是他对自身地位所作的第一次宣示:他不只是一个街头艺人,而是一名表演者,一位大师。从那个6月之晨开始,他献身于展示他的激情信仰——高空走索,以及他高空走索的方式,超越了马戏团那种廉价的、常见的冒险把戏,而变成了真实表演艺术的一项创造性声明,如同芭蕾舞或现代舞蹈一样无可置疑。 
  跨越那一点并非易事。在用几张头版照片使珀蒂甚感满意之后,法国传媒给了他法国式的冷遇,将他当作年轻的疯子撇到了一边,而将注意力转回更严肃的事务上——如吃午餐和谈政治。这个孤独的年轻人在十几岁时,全靠自学掌握了funambule艺术 (字面意义为“走索者”),这本来是饶有趣味的故事,可供挖掘,但巴黎的报界未予理睬。仅仅几天之后,他在巴黎圣母院的惊人表演已被人忘记得差不多了。 
  受此刺激,珀蒂决意将他的艺术带往他乡,并开始环球浪游,其间曾数次短暂返回巴黎,然后再度出发。他像中世纪的吟游诗人那样轻装上路,云游四方,所得仅够糊口。这样一个默然不语的人辗转于城市与城市之间,观众绝不会想到,在巴黎他那间斗室里——他想方设法将一间贮物室改成了住处,他有一个卷宗,上面标着“项目”字样。 
  在巴黎圣母院那次惊人之举两年后,这名瘦弱的黑衣人拿着平衡杆,出现在澳大利亚悉尼海港大桥巨大的北端桥塔之间。他是像在巴黎圣母院那次一样,偷偷摸摸地将钢索绷上桥塔的。早料到警方会怒不可遏,但这次,警方的反应却很愚蠢,试图将用来固定走索者钢索的横向支索割断一根,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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