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纪元 作者:血红(起点高积分vip2014.01.16正文完结)-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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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这枚戒指,你就是我的臣子,林齐!”
林齐接过了戒指,他笑得很矜持。他想起了龙城的话,现在的他需要拉图斯的帮助,因为他还很弱小,所以他需要拉图斯的帮助。皇室嫡系成员的家臣?这个名义很不错,也许自己可以提前让黑胡子混上一个贵族封号?
看到林齐将那枚戒指,提香开心的鼓掌叫好:“那么,太好了。林齐,你前途无量,我无比相信这一点。”
用力拍了几下手,提香沉声道:“今晚上,南城不会出现一个龙骑兵,因为所有的龙骑兵都被派出城了。南城更不会出现一个铜帽子,因为警备厅的最高长官是我的人。你有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解决所有问题,因为我只能给你争取到一个小时。最多一个小时零一刻钟,帝都的戍卫军就会赶到南城!”
一个小时么?林齐轻松的笑了,他用力挥了挥拳头:“一个小时,足够了!拉图斯殿下,提香阁下,准备好庆功酒吧。等我回来的时候,整个帝都的底层力量,都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林齐转身就走,然后他突然回头问道:“到底瘸子是谁的人?”
拉图斯看着林齐,悠悠的笑了起来:“你派出的人跟踪到的那栋宅院,属于我的堂兄比丘斯。不过,不用搭理他,我的二叔已经死了好些年,他在宫里无依无靠,你不用理睬他!”
林齐顿时放下了心,一个没有靠山的皇孙,那么连他一起踩死吧!
第二百一十一章 小卒子的觉悟
寒风萧瑟,今夜微风,无雪,空气凉沁沁的,风吹在身上,哪怕罩上了厚厚的皮大衣,身体都冷飕飕的好像被无数小刀子在乱扎乱捅。今夜的风也很邪性,拳头大小的小旋风一个接一个的拍成了队,打着旋儿从众人脚边急速掠过,掀起了大片的雪粉子。
拉图斯和提香裹着厚厚的皮裘,怀里搂着暖炭炉,坐在小阁楼里目送林齐一行。
林齐穿着黑色劲装,黑纱蒙面,额头上和双臂上都扎着红色的布条,双手分别拎着一柄大板斧,缓步顺着小巷前行。在他身边,一左一右是恩佐和于莲,维克则是在附近的墙头若隐若现。
在他们身后,是一千三四百名吃饱喝足,浑身热气腾腾,怀里揣着或多或少的金币,一颗扭曲的心脏被金币的光芒充满的暴徒。他们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排成整齐的队伍,紧紧的跟在了林齐身后。
小风掀起了这些暴徒褴褛的衣衫,他们当中很多人衣不蔽体,风一卷就露出了大片黑漆漆的肮脏的肌肤。但是刚才的酒水中林齐掺入了一点点能够让人兴奋的药剂,所以这些暴徒浑身血气涌动,根本觉不到半点儿寒冷。
长龙一样的队伍顺着偏僻的小巷缓步向前,从西城区的边缘地带一路向南,一路向南。渐渐的他们侵入了南城的地盘,进入了南城商业区最边缘的街道。
路边传来了低沉的狗吠声,几条流浪的野狗龇牙咧嘴的瞪着带头的林齐。
心中杀意凛冽的林齐双眼突然隐隐泛红,他狠狠的瞪了那几条野狗一眼,几条野狗突然夹起了尾巴,低下头狼狈的转身就逃。它们一边逃一边发出低沉的呜咽声,有两条野狗还被吓得屎尿齐流,那模样简直是狼狈到了极点。
“今晚以后,伯莱利的黑暗世界就在我的手中。”林齐的心绪不为这几条野狗所动,他深深的吸着气,让冰冷的空气勉强给他沸腾的脏腑降温,让他的思绪勉强平静了下来。
先是伯莱利的黑暗世界,然后逐步向外扩张,让黑虎家族的势力统治整个帝国北方的黑暗世界。然后招兵买马,扩大地盘,争取让黑虎家族的据点遍布整个帝国。当高卢帝国的黑暗面尽在掌握,就从家族的传统买卖开始向别的行业侵透。
比如说走私,比如说贩卖奴隶,比如说青楼、酒店、赌场、商行。
等得家族有了绝对的财势,就可以考虑向银行业渗透。一旦家族掌握了三五家银行的股权,就能利用庞大的经济力量在朝堂上扶植自己的代言人。然后么……然后林齐还没想好。
这是此时的林齐能够预先计划的极限,他只能做到这么点。此刻的林齐,他的野心虽然被龙城挑拨了出来,但是他只能想到这么点。再大,再进一步,他暂时还没有半点儿头绪。
但是起码有一点,以后他绝对不会让今晚上的事情再次发生!
他回头看了一眼,虽然已经看不到了,但是林齐依旧能感受到那个小阁楼的存在,能够感觉到拉图斯和提香刚才投射在自己背后的目光。今夜以后,这样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
别人坐在安全的、温暖的、舒适的地方,双手不沾一点儿血迹、汗渍,就能凭空获取巨大的收益。而自己要努力的在前线厮杀,带着上千的暴徒疯狂的厮杀,才能获取其中一部分的利益,而大部分的利润还要上缴给别人!
人家是下棋的棋手,而自己只是一个小棋子!
这样的感觉很不好,所以今夜以后,林齐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
“一个王子,一个前首相的孙子,现任副相的儿子!”林齐讥嘲的笑了:“仅此而已!”
“螳螂唐恩都能绑架一个女大公,她的身份可不比你们低多少!那么你们又算什么?”
林齐想起了龙城离开时给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一句张狂无忌近乎大逆不道的话——帝王将相,宁有种乎?林齐小友,为何你不能取而代之?
“这是东方的哲学!”林齐紧握两柄战斧,长长的吐了一口热气。他的血液都好像岩浆一样沸腾,他能察觉自己体内的鲜血在疯狂的涌动,他的五脏六腑好像变成了魔法熔炉,正不断给他提供巨大的让他都为之惊骇的巨大力量。
尤其是眉心、胸口、丹田三个奇异的、不可见的窍穴中,不断有一丝丝宛如钢丝一样坚韧精纯,却又灼热异常的气息不断涌出,这些热气不断冲进林齐的大脑,他的精神念力正一丝丝的稳步增长,林齐的眉心和太阳穴的血管急速跳动,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就好像一个封闭的铁罐子,有一种东西要从里面冲出来。
呼哧了几口气,林齐的身体突然一颤,两道鼻血喷出,顺着嘴唇溜到了下巴,然后慢慢的滴在了地上。
鼻血喷出的那一瞬间,林齐的突然觉得自己的脑袋似乎炸开了,一道微弱但是极其柔韧的精神力量轰开了他头颅的屏障,宛如洪水冲溃了堤坝,水势浩浩荡荡的呼啸而出。林齐的精神念力离体扩散开,瞬间就笼罩了他身周十米的范围。
精神力外放,这是法师和某些特殊种群才有的力量,但是林齐掌握了精神力外放!
十米范围内,林齐能大致感受到那些暴徒的呼吸声,能察觉他们的心跳声,能隐约‘看到’一些通体泛着红光的人体在快步行走。这种‘视觉’不是很清晰,但是三百六十度的视野让林齐觉得无比新奇。
有了外放的精神力,林齐再也不会害怕背后的偷袭!
这是那两道神性带来的变化,林齐清楚的知道这一点。除了那两道神性的缘故,林齐可不相信自己有成为法师的天赋。就算进入宗师塔,打开科查大师实验室的大门,那点微弱的精神力还都是科查大师用某种秘药给他强行灌出来的——后果是林齐腹泻了半个月啊!
但是现在,林齐新生的精神念力也许还不是很强,但是绵韧坚韧异常精纯,而且正在不断的提升中。这就好像一颗橡树的嫩芽,虽然微小,但是迟早会生成参天的巨木。
“我更没有理由委委屈屈的服从你们!”
林齐回头望了一眼小阁楼的方向。龙城也是魔武双修,现在他林齐也有了那个资格。龙城能够和那个老大帝国的皇子对赌,甚至辣手斩杀那个皇子最信任的心腹,横行无忌犹如苍穹之龙,那他林齐为什么就一定要做人家棋盘上的小棋子?
‘嘎嘎’怪笑一声,林齐将两柄大斧头都交到了左手,他伸手从怀里掏出了龙城赠送的药瓶,将最后一颗回天补命丹塞进了嘴里,一口吞了下去。
回天补命丹并没有什么当即见效的神效,它只有一种功效,就是缓慢的更改人天生的禀赋,哪怕是一个愚钝不堪的蠢货,只要连续服用三颗回天补命丹,若干年后都能变成一个资质上佳的人才。
林齐的资质本来就是一等一的,服用了回天补命丹,他就有顺利冲击圣境的希望!
而这,也是龙城最林齐最大的期盼。
更要命的就是,现在林齐体内沸腾的血液正在不断的催发两道神性中蕴藏的庞大生机精气,这时候林齐又吞进去了一颗回天补命丹,这就好比火上浇油,他的身体骤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魔法熔炉。
以本体为炉,血肉为薪,林齐的头顶冒出了一丝丝的热气,他身上臃肿的赘肉正在逐渐的消散,那些积蓄在皮下的脂肪,正在慢慢的化为庞大的能量改造他的身体。
林齐能听到自己身体内发出的‘咔咔’声,这是他的肉体骤然增强到了当下的极限,他的筋骨和肌肉都在适应这种可怕的力量,正在进行微调。他的筋骨正变得更加匀称,分布更加合理,肌肉的形状也在进行微调。如果现在他脱下衣服,可以看到他浑身的皮肉都在急速的蠕动。
“我,还有我的兄弟,怎可能做你们的棋子?”
林齐低沉的咆哮了一声,大步冲出了巷口。
前方不远处,四月花酒店高大恢宏的大门赫然在望。
一辆四轮马车正停在四月花门前的雨廊下,高高昂着头的瘸子正在一个男仆的搀扶下走下马车,他的那精神派头,真的有了几分贵族的味道。
时间恰恰好,和拉图斯的探子传回来的情报恰好对得上。就在瘸子下车的时候,林齐带人来到了四月花门前。不早一分,也不晚一分,这一切配合的恰恰好。
“嘿,瘸子!”林齐低沉的叫了一声。
正回头笑呵呵的从马车里搀扶一位美貌少女走出车厢的瘸子一愣,因为车厢挡住视线的关系,他并不知道在马路的另一边有一群如狼似虎的暴徒冲了出来。但是林齐的声音他是认识的,虽然林齐故意的让嗓音变得很粗糙,但是他听清了这就是林齐!
瘸子的反应极快,他第一时间就搂住了那美丽少女,用最快的速度趴在了地上。
下一瞬间,一柄战斧将整辆马车拦腰劈断。
第二百一十二章 瘸子之殇
瘸子的心情很好,好得不得了的那种好。
刚刚他去见了比丘斯,他效忠的这位皇室成员对他这几天的表现非常满意。瘸子刚刚占下了南城商业区,就给比丘斯提供了一大笔金币。而这笔钱对比丘斯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似乎是将这笔钱送给了某位贵族院的元老,换取了那位元老对自己的支持。
有了贵族院的支持,比丘斯就有希望接替他父亲的封爵。对于皇室成员而言,有实际的封爵和没有实际的封爵,这关系着他们实际权力的大小。基本上这就等同于东方那个老大帝国的封王,开府建衙的王爷和做吃等死的逍遥宗室,哪个有实权还用多说么?
所以比丘斯将一个俏丽的小美人奖励给了瘸子,一个有着贵族血统,祖上还是帝国封疆大吏,只是后来家道败落的贵族小姐。
这位小姐的家族如今顶着一个伯爵的封号,却是吃了上顿就没有下顿的落魄不堪。故而她的父亲绞尽脑汁寻了门路,将她送给了比丘斯。原本比丘斯想要自己消受了这位很有姿色的千金小姐,但是瘸子立下了大功无以赏赐,比丘斯就将她送给了他。
如果瘸子能和这位千金小姐生下一男半女,瘸子身上也就笼罩上了古老贵族的光环,他儿女的血统也会受到贵族圈子的承认,未来比丘斯让瘸子有了贵族头衔,他也就不会被认为是暴发户贵族,而是一个真正的古老贵族家族的传人。
血统在西方大陆是那样的重要,这就好像土狗和纯血猎犬的区别,后者的价格是前者的数千倍乃至数万倍、数十万倍,贵族也是如此。
瘸子对比丘斯的慷慨感激涕零,他迫不及待的带着这位尊贵的贵族小姐回去四月花,迫不及待的在马车上就和她完成了一次伟大的繁衍后代的神圣运动。
想到这位娇嫩的小姐有着古老伯爵的血统,瘸子就激动得血脉贲张,这几年他的身体机能本来已经有点削弱,但是在马车上,他比五个十八岁的少年加起来更加精力充沛。他尽情的享受着高贵的血脉给他带来的征服快感,当马车快到四月花了,他才意犹未尽的穿上了衣衫。
刚刚搀扶着面带红晕的可人儿走下马车,瘸子就听到了林齐的叫声。
老江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