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通义作者章学诚-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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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识无以断其义,非才无以善其文,非学无以练其事,三者固各有所近也,其中
固有似之而非者也。记诵以为学也,辞采以为才也,击断以为识也,非良史之才、
学、识也。虽刘氏之所谓才、学、识,犹未足以尽其理也。夫刘氏以谓有学无识,
如愚估操金,不解贸化。推此说以证刘氏之指,不过欲於记诵之间,知所决择,
以成文理耳。故曰:古人史取成家,退处士而进奸雄,排死节而饰主阙,亦曰一
家之道然也。此犹文士之识,非史识也。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
书者之心术也。夫秽史者所以自秽,谤书者所以自谤,素行为人所羞,文辞何足
取重。魏收之矫诬,沈约之阴恶,读其书者,先不信其人,其患未至於甚也。所
患夫心术者,谓其有君子之心,而所养未底於粹也。夫有君子之心,而所养未粹,
大贤以下,所不能免也。此而犹患於心术,自非夫子之《春秋》,不足当也。以
此责人,不亦难乎?是亦不然也。盖欲为良史者,当慎辨於天人之际,尽其天而
不益以人也。尽其天而不益以人,虽未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称著述者之心术
矣。而文史之儒,竞言才、学、识,而不知辨心术以议史德,乌乎可哉?
夫是尧、舜而非桀、纣,人皆能言矣。崇王道而斥霸功,又儒者之习故矣。
至於善善而恶恶,褒正而嫉邪,凡欲讬文辞以不朽者,莫不有是心也。然而心术
不可不虑者,则以天与人参,其端甚微,非是区区之明所可恃也。夫史所载者事
也,事必藉文而传,故良史莫不工文,而不知文又患於为事役也。盖事不能无得
失是非,一有得失是非,则出入予夺相奋摩矣。奋摩不已,而气积焉。事不能无
盛衰消息,一有盛衰消息,则往复凭吊生流连矣。流连不已,而情深焉。凡文不
足以动人,所以动人者,气也。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情也。气积而文
昌,情深而文挚;气昌而情挚,天下之至文也。然而其中有天有人,不可不辨也。
气得阳刚,而情合阴柔。人丽阴阳之间,不能离焉者也。气合於理,天也;气能
违理以自用,人也。情本於性,天也;情能汩性以自恣,人也。史之义出於天,
而史之文,不能不藉人力以成之。人有阴阳之患,而史文即忤於大道之公,其所
感召者微也。夫文非气不立,而气贵於平。人之气,燕居莫不平也。因事生感,
而气失则宕,气失则激,气失则骄,毗於阳矣。文非情不深,而情贵於正。人之
情,虚置无不正也。因事生感,而情失则流,情失则溺,情失则偏,毗於阴矣。
阴阳伏沴之患,乘於血气而入於心知,其中默运潜移,似公而实逞於私,似天而
实蔽於人,发为文辞,至於害义而违道,其人犹不自知也。故曰心术不可不慎也。
夫气胜而情偏,犹曰动於天而参於人也。才艺之士,则又溺於文辞,以为观
美之具焉,而不知其不可也。史之赖於文也,犹衣之需乎采,食之需乎味也。采
之不能无华朴,味之不能无浓淡,势也。华朴争而不能无邪色,浓淡争而不能无
奇味。邪色害目,奇味爽口,起於华朴浓淡之争也。文辞有工拙,而族史方且以
是为竞焉,是舍本而逐末矣。以此为文,未有见其至者。以此为史,岂可与闻古
人大体乎?
韩氏愈曰:“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仁者情之普,义者气之遂也。程子尝
谓:“有《关雎》、《麟趾》之意,而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吾则以谓通
六艺比兴之旨,而后可以讲春王正月之书。盖言心术贵於养也。史迁百三十篇,
《报任安书》,所谓“究天地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自序以谓“绍
名世,正《易传》,本《诗》、《书》《礼》乐之际”,其本旨也。所云发愤著
书,不过叙述穷愁,而假以为辞耳。后人泥於发愤之说,遂谓百三十篇,皆为怨
诽所激发,王允亦斥其言为谤书。於是后世论文,以史迁为讥谤之能事,以微文
为史职之大权,或从羡慕而仿效为之;是直以乱臣贼子之居心,而妄附《春秋》
之笔削,不亦悖乎!今观迁所著书,如《封禅》之惑於鬼神,《平准》之算及商
贩,孝武之秕政也。后世观於相如之文,桓宽之论,何尝待史迁而后著哉?《游
侠》、《货殖》诸篇,不能无所感慨,贤者好奇,亦洵有之。馀皆经纬古今,折
衷六艺,何尝敢於讪上哉?朱子尝言,《离骚》不甚怨君,后人附会有过。吾则
以谓史迁未敢谤主,读者之心自不平耳。夫以一身坎轲,怨诽及於君父,且欲以
是邀千古之名,此乃愚不安分,名教中之罪人,天理所诛,又何著述之可传乎?
夫《骚》与《史》,千古之至文也。其文之所以至者,皆抗怀於三代之英,而经
纬乎天人之际者也。所遇皆穷,固不能无感慨。而不学无识者流,且谓诽君谤主,
不妨尊为文辞之宗焉,大义何由得明,心术何由得正乎?夫子曰:“《诗》可以
兴。”说者以谓兴起好善恶恶之心也。好善恶恶之心,惧其似之而非,故贵平日
有所养也。《骚》与《史》,皆深於《诗》者也。言婉多风,皆不背於名教,而
梏於文者不辨也。故曰必通六艺比兴之旨,而后可以讲春王正月之书。
○史释
或问《周官》府史之史,与内史、外史、太史、小史、御史之史,有异义乎?
曰:无异义也。府史之史,庶人在官供书役者,今之所谓书吏是也。五史,则卿、
大夫、士为之,所掌图书、纪载、命令、法式之事,今之所谓内阁六科、翰林中
书之属是也。官役之分,高下之隔,流别之判,如霄壤矣。然而无异义者,则皆
守掌故,而以法存先王之道也。
史守掌故而不知择,犹府守库藏而不知计也。先王以谓太宰制国用,司会质
岁之成,皆有调剂盈虚、均平秩序之义,非有道德贤能之选,不能任也,故任之
以卿士、大夫之重。若夫守库藏者,出纳不敢自专,庶人在官,足以供使而不乏
矣。然而卿士、大夫,讨论国计,得其远大,若问库藏之纤悉,必曰府也。
五史之於文字,犹太宰司会之於财货也。典、谟、训、诰,曾氏以谓“唐、
虞、三代之盛,载笔而纪,亦皆圣人之徒”,其见可谓卓矣。五史以卿士、大夫
之选,推论精微;史则守其文诰、图籍、章程、故事,而不敢自专;然而问掌故
之委折,必曰史也。
夫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先王道法,非有二也,卿士、大夫
能论其道,而府史仅守其法;人之知识,有可使能与不可使能尔。非府史所守之
外,别有先王之道也。夫子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曾子乃曰:“君子
所贵乎道者三。笾豆之事,则有司存。”非曾子之言异於夫子也,夫子推其道,
曾子恐人泥其法也。子贡曰:“文武之道,未坠於地,在人。夫子焉不学,亦何
常师之有?”“入太庙,每事问。”则有司贱役,巫祝百工,皆夫子之所师矣。
问礼问官,岂非学於掌故者哉?故道不可以空铨,文不可以空著。三代以前未尝
以道名教,而道无不存者,无空理也。三代以前未尝以文为著作,而文为后世不
可及者,无空言也。盖自官师治教分,而文字始有私门之著述,於是文章学问,
乃与官司掌故为分途,而立教者可得离法而言道体矣。《易》曰:“苟非其人,
道不虚行。”学者崇奉六经,以谓圣人立言以垂教,不知三代盛时,各守专官之
掌故,而非圣人有意作为文章也。
《传》曰:“礼,时为大。”又曰:“书同文”。盖言贵时王之制度也。学
者但诵先圣遗言,而不达时王之制度,是以文为鞶帨絺绣之玩,而学为斗奇射覆
之资,不复计其实用也。故道隐而难知,士大夫之学问文章,未必足备国家之用
也。法显而易守,书吏所存之掌故,实国家之制度所存,亦即尧、舜以来,因革
损益之实迹也。故无志於学则已,君子苟有志於学,则必求当代典章,以切於人
伦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於经术精微;则学为实事,而文非空言,所谓有体
必有用也。不知当代而言好古,不通掌故而言经术,则鞶帨之文,射覆之学,虽
极精能,其无当於实用也审矣。
孟子曰:“力能举百钧,而不足举一羽。明足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
难其所易,而易其所难,谓失权度之宜也。学者昧今而博古,荒掌故而通经术,
是能胜《周官》卿士之所难,而不知求府史之所易也。故舍器而求道,舍今而求
古,舍人伦日用而求学问精微,皆不知府史之史通於五史之义者也。
以吏为师,三代之旧法也。秦人之悖於古者,禁《诗》、《书》而仅以法律
为师耳。三代盛时,天下之学,无不以吏为师。《周官》三百六十,天人之学备
矣。其守官举职,而不坠天工者,皆天下之师资也。东周以还,君师政教不合於
一,於是人之学术,不尽出於官司之典守。秦人以吏为师,始复古制。而人乃狃
於所习,转以秦人为非耳。秦之悖於古者多矣,犹有合於古者,以吏为师也。
孔子曰:“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烖及其身者也。”李斯请禁《诗》、
《书》,以谓儒者是古而非今,其言若相近,而其意乃大悖。后之君子,不可不
察也。夫三王不袭礼,五帝不沿乐。不知礼时为大,而动言好古,必非真知古制
者也。是不守法之乱民也,故夫子恶之。若夫殷因夏礼,百世可知。损益虽曰随
时,未有薄尧、舜,而诋斥禹、汤、文、武、周公而可以为治者。李斯请禁《诗》、
《书》,君子以谓愚之首也。后世之去唐、虞、三代,则更远矣。要其一朝典制,
可以垂奕世而致一时之治平者,未有不於古先圣王之道,得其仿佛者也。故当代
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於《诗》、《书》六艺之所垂。而学者昧於知时,
动矜博古,譬如考西陵之蚕桑,讲神农之树艺,以谓可御饥寒而不须衣食也。
○史注
昔夫子之作《春秋》也,笔削既具,复以微言大义,口授其徒。三传之作,
因得各据闻见,推阐经蕴,於是《春秋》以明。诸子百家,既著其说,亦有其徒
相与守之,然后其说显於天下。至於史事,则古人以业世其家,学者就其家以传
业。(孔子问礼,必於柱下史。)盖以域中三大,非取备於一人之手,程功於翰
墨之林者也。史迁著百三十篇,(《汉书》为《太史公》,《隋志》始曰《史记》。)
乃云:“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其后外孙杨惲,始布其书。班固《汉书》,自
固卒后,一时学者,未能通晓。马融乃伏阁下,从其女弟受业,然后其学始显。
夫马、班之书,今人见之悉矣,而当日传之必以其人,受读必有所自者,古人专
门之学,必有法外传心,笔削之功所不及,则口授其徒,而相与传习其业,以垂
永久也。迁书自裴骃为注,固书自应劭作解,其后为之注者,犹若干家,则皆阐
其家学者也。
魏、晋以来,著作纷纷,前无师承,后无从学。且其为文也,体既滥漫,绝
无古人笔削谨严之义;旨复浅近,亦无古人隐微难喻之故;自可随其诣力,孤行
於世耳。至於史籍之掌,代有其人,而古学失传,史存具体。惟於文诰案牍之类
次,月日记注之先后,不胜扰扰,而文亦繁芜复沓,尽失迁、固之旧也。是岂尽
作者才力之不逮,抑史无注例,其势不得不日趋於繁富也。古人一书,而传者数
家。后代数人,而共成一书。夫传者广,则简尽微显之法存。作者多,则牴牾复
沓之弊出。复流而日忘其源,古学如何得复,而史策何从得简乎?是以《唐书》
倍汉,《宋史》倍唐,检阅者不胜其劳,传习之业,安得不亡?
夫同闻而异述者,见崎而分道也。源正而流别者,历久而失真也。九师之
《易》,四氏之《诗》,师儒林立,传授已不胜其纷纷。士生三古而后,能自得
於古人,勒成一家之作,方且徬徨乎两间,孤立无徒,而欲抱此区区之学,待发
挥於子长之外孙,孟坚之女弟,必不得之数也。太史《自叙》之作,其自注之权
舆乎?明述作之本旨,见去取之从来,已似恐后人不知其所云,而特笔以标之。
所谓不离古文,乃考信六艺云云者,皆百三十篇之宗旨,或殿卷末,或冠篇端,
未尝不反复自明也。班《书》年表十篇,与《地理》、《艺文》二志皆自注,则
又大纲细目之规矩也。其陈、范二史,尚有松之、章怀为之注。至席惠明注《秦
记》,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则杂史支流,犹有子注,是六朝史学家法未亡之
一验也。自后史权既散,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