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的选择-第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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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颗心仍为我们几乎无法逃脱的灾难而隐隐作痛。那天晚上,随着时间慢慢消失,我们越来越感觉到内森不可能在附近给我们打电话;然而,他无情的恐吓把我们从粉红宫赶跑,只带了一只大箱子便匆忙踏上回南安普顿的行程。我们决定以后再回来收拾留下的东西。从那一刻起,我们只有一个念头——一个共同而且十分紧迫的念头:逃离内森,越远越好。 尽管如此,如果不是因为那两个电话,或许我仍然无法镇定下来。我在车站打了两个电话,第一个是打给劳瑞的,他马上明白了他弟弟目前的危险处境,告诉我他马上回来,尽量用最好的办法处理此事。我们说了些互致好运、保持联系之类的话后便挂断了电话。这至少让我觉得我对内森已仁至义尽了,我并没有真正抛弃他;无论如何,我总得逃命吧。另一个电话是打给我父亲的;当听说我和苏菲已在回家的路上时,他高兴极了。“你做出了一个了不起的决定!”我听见他在遥远的家乡充满感情地大叫道,“离开那糟糕的世界!” 现在,我坐在停在高架桥上拥挤不堪的车厢里,身旁是正打着瞌睡的苏菲。我一边大口嚼着从小贩那儿买来的不太新鲜的蛋糕,喝着一纸盒温嘟嘟的牛奶,一边开始平静地憧憬未来。既然内森和布鲁克林都已离我而去,那么我将翻开我生活中的崭新一页。我在心里盘算着自己的写作计划,这项长期工程现在已完成三分之一左右,我碰巧在场景相宜的杰克•;布朗家完成了一部分,一俟我和苏菲在农场安顿下来,就可以轻松完成后面的部分。我们将用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来适应新环境——熟悉黑人奴仆,贮存食品,拜见邻居,学会开旧卡车和拖拉机,然后便精力充沛地重新投入写作。运气好的话,或许我能在1948年底完稿并找到一个出版商。 我低头看了看苏菲。她睡得很香,长满金发的头靠在我的肩上。我轻轻伸出手搂住她,一边用嘴唇轻轻吻着她的头发。一阵痛苦的记忆突然涌上心头,但我没有理睬它;我当然不是一个同性恋者,我对身边的苏菲不是有着无法抑制的欲望吗?我们一到弗吉尼亚就马上结婚;那个时代以及我们所去的地方都不允许同居之类的事情发生。但尽管有一系列麻烦,其中包括把内森从记忆中彻底消除,以及我们俩年龄上的悬殊,我总感觉到苏菲会愿意的。因此我决定等她一醒来,就开始与她逐渐讨论这些问题。她在睡梦中动了动,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即使被折磨得精疲力竭,她仍然显得那么可爱。我差点忍不住哭了。我心想,我的上帝,这女人马上就要成为我心爱的妻子了。 火车动了,朝前开了一会儿,又摇摇晃晃地停了下来。车厢里响起一片抱怨声。我身边的过道里站着一位水手,正大口喝着一听啤酒。一个婴儿在我背后开始啼哭,似乎在这种公共场所我的身边命中注定会出现一个婴儿。我轻柔地拥抱着苏菲,想着我的书。当我想到迄今为止我在这故事上倾注的心血,想到它正像我想象的那样精美而引人入胜地向前发展时,骄傲和满足感油然而生。它的结局已在我的脑海中预演了上千遍:夏日里,一个孤僻的受尽折磨万念俱灰的女孩孤独地死在我刚刚逃离的那座城市的大街上。有一阵子我忧郁地想,我能够用全身心的激情来刻画这一年轻的自杀吗?我能把这一切真实地描绘出来吗?我被日益迫切的对这女孩苦难经历的想象所困扰。然而,我对整本小说的把握胸有成竹,并且已想好了一个朗朗上口的书名:《黑夜的遗产》。这标题取自于马修•;阿诺德的《安魂挽歌》,它最后的结束语是:“今晚它继承了死亡的广袤殿堂。”这样的书怎能不抓住千万读者的心?我凝视着威提那面粉厂满是污垢的厂房,看着那庞大简陋的蓝色窗户反射的晨光,幸福得浑身发抖,又一次为我用辛勤汗水浇灌出的好书而感到自傲。是的,尽管里面有太多的悲伤,尽管高潮还未来临,但我能从1949年或1950年一个大红大紫的文艺评论家的观点中为自己找到一个评语:这“是自莫莉•;布鲁姆之后女性心理自白的最好篇章”。多么愚蠢、自负!我心里想道。 苏菲还在睡着。我想,在以后的岁月里不知有多少个夜我她会像这样睡在我身边。我在心里遐想我们在农场的婚床,想象着它的尺寸和形状,不知它的床垫是否够宽,弹性和强度是否足以承受那辛勤的做爱。我想到我们的孩子,那些扎着小辫的小东西像波兰的牵牛花一样在农场四处乱窜。我快活地呼唤着:“杰西,该挤奶了!”“汪娜,快去喂鸡!”“塔德乌兹!斯蒂芬尼娅!把牲口棚关好!”我还想到农场。我只在父亲寄来的快照里见过,它本来是怎样的呢?一个文豪的家园应该是什么样子?像福克纳在密西西比河的“罗望•;欧克”一样,它也应该有一个名字,一个与花生地有关的名字。“花生园”?有些可笑。我放弃了所有与花生直接相关的名字,转而寻找更雅致、更严肃的词语:“五棵树”(我希望农场真的有五棵榆树,或一棵也行),“玫瑰园”?“大农场”?要不干脆叫“苏菲”,以我亲爱的夫人的名字命名。在我的心中,未来的日子像绿色山峦一直伸向天边:《黑夜的遗产》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一举摘得一个如此年轻的作家几乎不可能获得的桂冠。然后是一个中篇,内容与我的战争经历有关——有关军旅生活的黑色幽默的严肃作品,同样大获成功。与此同时,苏菲和我在偏僻的农场里过着简朴的田园生活,随着声望的逐渐上升不断受到媒体骚扰,但坚决拒绝一切采访。“我只是一个种花生的人。”他说,继续忙着他的工作。三十岁时发表另一部杰作,《这些火红的树叶》,主人公是那个煽动叛乱、富于悲剧色彩的黑人那特•;特纳。 火车停停走走,最后终于像获得了足够的能量似的开始平稳地朝前滑行。我的幻想随着快速后退的威提那污迹斑斑的围墙消失了。
满怀憧憬的南方之旅第109节 沮丧
苏菲突然醒来,轻轻地呻吟了一声。我低头看了她一眼。她好像有些发烧,前额和脸颊有些发红,唇边冒出一层细小的汗珠。“我们到哪儿了?”她问。 “在新泽西。”我回答说。 “还要多久才到华盛顿?”她问。 “哦,大约三四个小时吧。”我说。 “然后就去农场吗?” “我也不太清楚。我们先乘火车到里奇蒙德,然后坐汽车去南安普顿。可能要花好几个钟头,因为它在北卡罗来纳。所以我想我们在华盛顿过一夜,明天早上再直接出发去农场。当然我们也可以在里奇蒙德过夜,但我想这样的话你就看不到华盛顿的美丽景色了。” “好吧,斯汀戈。”她说,握住我的手,“我会听你的。”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斯汀戈,你能给我弄点水吗?” “当然。”我穿过拥挤的人群,在车厢连接处找到了水房,用纸杯接了一些温水。当我返回座位时,还在为刚才的白日美梦而心驰神往,这时我看见苏菲手里拿着一瓶威士忌酒,那是她放在箱子里的。我的心猛然往下一沉。 “苏菲,”我轻柔地说,“看在上帝份上,现在还是早上。你还没有吃早餐。你这样会得肝硬化的。” “没关系。”她说,一边往杯子里倒着威士忌,“在车站时我吃了炸面饼圈,还喝了一杯七喜。” 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凭以往的经验,我知道自己无法对付眼前这种情形。我最有希望做到的,就是趁她不在意时夺下酒瓶,以往我曾做过一两次。我沮丧地坐回到座位上。火车正飞速穿过新泽西的工业区。肮脏的贫民窟,铁皮工棚,快餐店,仓库,殡仪馆式的仓库,溜冰场一样的火葬场,绿色沥青的工业沼泽,停车场,炼油厂笔直的烟囱里冒出的黄色烟雾……从眼前飞速闪过。如果托马斯•;杰弗逊看见这一切,会想些什么?苏菲一边紧张不安地看着外面的景色,一边往杯子里倒着威士忌,最后转头问我:“斯汀戈,火车在到达华盛顿之前会在什么地方停下吗?” “在费城停一两分钟,让乘客上下车。怎么啦?” “我想打个电话。” “给谁?” “我想打个电话问问内森怎么样了。我想知道他是不是没事儿了。” 昨晚那种恶魔般的恐惧又袭上我的心头。我抓住苏菲的胳膊,用力握着;她痛得往回一缩。“苏菲,”我说,“听着,听我说。那事儿已经过去了。你没有办法再管了。难道你不知道他差点杀死我俩吗?劳瑞正从多伦多赶回来,他会安顿好内森的——唔,照管好他的。他毕竟是他的哥哥,是他最亲的家人。内森疯了。苏菲!他必须被……关起来。” 她哭了起来,眼泪从指缝中滴落下来。她伸手去抓杯子。我突然发现她是那么瘦弱、憔悴。我又一次注意到她前臂上刺的那串蓝色数字。“我只是不知道怎样去面对一切。我的意思是说,在失去他之后。”她停了一下,呜咽着又说:“我可以打电话给劳瑞。” “你现在无法与他联系,”我坚持说,“他肯定在火车上,在布法罗附近的什么地方。” “那我打给莫里斯•;芬克。他或许能告诉我内森是不是回去了。你知道,有时候他会那样做的。他会回到那儿,吃几片安眠药,然后睡觉。等他醒来就没事儿了,或者说基本好了。莫里斯会知道他这次是不是也是那样。”她摁了摁鼻子,仍不停地抽泣着。 “哦,苏菲,苏菲。”我喃喃地,想说却又说不出来,“好了,一切都过去了。” 火车隆隆地驶进费城车站,尖叫着停在一个黑黝黝的没有阳光的洞穴里。我心里涌起一阵我未曾预料的乡愁。我在车窗的玻璃上瞥见了自己因长期室内工作而变得苍白的脸;而在那张脸后面,有一瞬间仿佛出现了一个更年轻的复制品——大约十余年前我孩子时的影子。这个记忆让我高声笑了起来。突然我振作起来,想出一个让苏菲摆脱烦恼的办法,当然只能是试试看。 “这是费城。”我说。 “是个大都市吗?”她问,虽然她的脸仍挂满泪水,但她好奇的发问鼓励了我。 “嗯,中等吧。不及纽约,但也算大都市了。我想和华沙差不多吧,我指的是纳粹入侵之前的华沙。这是我一生中见到的第一座大城市。” “那是什么时候?” “1936年,当时我十一岁。在那之前我从没到过北方。我至今仍记得那天发生的事。我有一个姨妈住在费城。在我妈妈去世的两年前,她决定在那年夏天送我到费城住一个星期。她把我送上长途公共汽车,让我独自前往。那年头独自出外旅行的小孩子很多,很安全。反正一直都呆在车上——从潮汐镇到里奇蒙德,然后经巴尔的摩到华盛顿。我妈妈让家里的黑人厨子(我记得她叫弗洛伦斯)为我准备了一个大纸袋,里面塞满炸鸡块,我还带了一个盛满冰牛奶的保温瓶。唔,一次美食家的旅行。我在里奇蒙德至华盛顿的途中吃了午餐。大约三四点钟时,汽车在Havre De Grace停了下来——” “这名字像法语?”苏菲说,“什么港……” “是的,是马里兰州的一个小镇。我们这次也要从那儿经过。当时我们要在那儿小憩一下。小镇上有一家破旧的小餐馆,可以方便方便,喝些汽水什么的。我在那儿看见了一台赌马机。你知道,马里兰不像弗吉尼亚,赌博是合法的,只须往机器投一枚镍币就可以下一注,里面便有一打小金属马开始跑起来。我记得妈妈给了我四美元零花钱。在萧条时期,那可是一大笔钱哩。我可以用这钱去赌一匹马。这主意令我兴奋不已。于是我塞进去一枚镍币。唔,苏菲,你简直无法想象,那该死的机器让我赢了大钱——你知道吉克罐'1'吗?机器里的灯全亮了,镍币像洪水一般哗哗地往外流——十几枚,几十枚,几百枚,我简直不敢相信!我大约赢了十五美元的镍币,它们滚得满地都是。我高兴得忘乎所以,但问题是我怎么拿走这些战利品呢?我记得当时我穿着一条很小的白色亚麻短裤,我把这些镍币全装进裤兜里,但仍有很多钱币不停地掉出来。最糟糕的是,当时那丑陋的老板娘也在那儿,当我请她把镍币换成大钞时,她勃然大怒,冲着我尖叫着说,你必须等到十八岁才能玩赌马机。我显然没弄明白,她说她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如果我还不赶快滚蛋的话,她就要叫警察了。 “你当时十一岁。”苏菲说,抓住我的手,“我真不敢想象十一岁的斯汀戈。你一定是个聪明伶俐,穿着白色亚麻短裤的顽皮小男孩。”她的鼻子还红红的,但暂时停止了流泪,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