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的选择-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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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生活在十三世纪的伯爵或王子什么的……听到这里,我的心都凉了,但仍一脸严肃地坐在那儿。他拍拍那个手稿包,说:〃是的,先生,二十年的心血都在这儿了,都在这儿了!〃 但紧接着,我对他的看法开始改变。别看他一副乡巴佬的样子,但知识渊博,思路十分清晰,好像还读了不少书,大部分是北欧的神话故事。虽然他最喜欢的作家是不太著名的西格丽特。安德赛特、康特。汉森,以及四平八稳的中西部地区的作家如哈姆林。加兰和威拉。卡瑟等等,但不管怎样,万一我发现了一位天才呢?毕竟,就连惠特曼这样的大诗人,当初不也是像小贩一样到处叫卖他的手稿吗?长谈之后(我已经开始叫他冈德),我告诉他我很高兴拜读他的大作,但我必须提醒他,麦克格雷在诗歌方面并不很在行,然后我们乘电梯回到楼上。当他道别时,我安慰他说,我理解他为这二十年的心血所承受的一切,我将认真阅读这部手稿,争取几天之内给他一个答复。这时,我发现他只打算带走一个箱子。看到我疑惑的目光,他笑了笑,把那深邃、忧郁和困惑的目光投向我,说:〃噢,我想你能理解,留下的那只箱子里装着那部长诗的另一半。〃 我敢发誓说,这部手稿几乎是人类用手写下的最长的文学作品。我把它拿到邮寄室,让那个男孩秤了秤,一共三十五磅,用了七打哈默。邦德稿纸,共三千八百五十页打得密密麻麻的手稿。长诗使用的是一种特殊的英语,如果你不了解内情,可能会认为这不过是屈莱顿模仿斯宾塞的作品。可那确确实实是在寒冷的北达科那大平原的一间农舍里,用二十年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写下来的。屋外,从萨斯卡切湾吹来的狂风肆虐着田里的麦苗。他一边梦想着他的古老的故国挪威,一边挥笔疾书。 啊,伟大的酋长哈洛德,你为何如此悲伤! 她在为你悲伤,而你又身在何方? 我仿佛看见这位年事渐高的单身汉正在酷热难当的大草原,一边吹着电风扇,一边挥毫写完第四千节。 唱吧,你们这些巨人,还有尼伯龙根'1' 但不要再唱哈罗德赞美她的曲调。 请将你们的歌喉充满悲伤绝望: 唱出最恶毒的诅咒! 今天,死亡时刻已到! 不,它早该来了! 啊,多么悲伤的诗句! 我嘴唇颤抖,视线模糊。我再也读不下去了。冈德。费金还在旅馆等我的回音(我让他住下来等我的决定,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建议),而我却没有勇气拿起电话。终于,带着遗憾的甚至有些伤感的心情,我决定退稿。 也许是我要求太高,也许是这些手稿的质量的确太糟,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我都不记得我在麦克格雷的五个月里推荐过哪怕一篇作品,结果发生了一件颇有讽刺意味的事。在离开令人窒息的麦克格雷一年多以后,我退的一本书稿(至少我觉得非常糟糕)以芝加哥一家出版社的名义出版了。那几天,我常常想象范内尔或是公司其他上层人物的反应。我想我的退稿报告肯定在某位高级编辑的脑海里留下了印象,这位老前辈肯定会去翻那些档案资料。天知道他会带着怎样的烦躁与失落心情,重新翻看我那些自命不凡而又冷酷无情的杰作。 所以,在历经几个月的痛苦之后,这样一本散文风格的手稿让我如沐春风。它不再使我头痛、恶心,值得给予一定的赞赏。乘独木舟漂流一定会吸引一部分读者。但我认为,手稿过于冗长和沉闷,像一次乏味的环太平洋航海旅行。如果对它作大量删节,也许可以刊登在《美国国家地理》之类的杂志上,或让某个大学出版社买下它,但它决不会是我们所需要的书。 我就是这样处理那本了不起的现代冒险经典作品《孔提基》的。几个月后,看着这本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不可思议地数星期排名第一,我开始意识到我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我想,如果麦克格雷给我的苦力费超出每小时九十美分的话,我对好书与臭钱之间的关系或许会更敏感一些。 在这段时间,回〃家〃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灾难。我住在西十一大街一个叫大学生俱乐部的大楼里,那间陋室只有八英尺宽、十五英尺长。我一到纽约便被吸引到这儿,不仅是因为它的名字,还因为它一周十美元的低廉房租。当我看到这个名字时,涌上心头的是青年团般的同志之情,还有铺着绿色羊毛毯的客厅长桌,上面摆着《新共和》、《党员评论》之类的杂志。当然,这不过是我的想象。大学生俱乐部只在一座低廉的旅馆里占了一小块,门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他穿一件女人长袍,无精打采地为客人送信件或买买酒什么的。与鲍韦利不同的是,这里有一个可以锁上的房门,多少有一点点私人空间。除此之外,它与任何一家低级旅馆并无两样。不过,它的位置很好,几乎可以算是别致。在四楼的背面,从我那间陋室里满是污垢的窗口望出去,西十二大街上一座房子的花园尽收眼底。这是一个令人陶醉、心生梦幻的花园。有时,我似乎看见了花园主人那便是我,一个身着便装的年轻人,他即将成为纽约或哈伯人中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他那可爱、迷人、身材匀称、金发碧眼的妻子,常常穿着便装或睡衣在花园里跳来跳去,与一条长相滑稽但精心打扮的阿富汗狗嬉戏,或蜷曲着躺在吊床上。在那里,我与她疯狂做爱…… 然而,当这一切连同那座傲慢的小花园像符号一般消失之后,大学生俱乐部的破败简直令人难以忍受,而我更是贫困交加,异常孤独。这里的房客清一色是男人,年纪大多在中年以上,多是些流浪汉和穷愁潦倒的人,贫民窟便是他们的下一个去处。他们步履蹒跚,跌跌撞撞地在狭小拥挤、油漆斑驳的走廊中擦身而过,满身酒气,满脸无奈。经常坐在门厅里的不是那老门房,倒是一群卑躬屈膝的死气沉沉的书记员,一盏小灯在他们头上一闪一闪、忽明忽暗。他们不时乘着那部破旧的电梯,大声咳嗽着慢吞吞地爬上四楼。这个春天的每一个夜晚,我都像隐士一样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只能这么做,因为我没钱去消遣,还因为我是个初来乍到的乡巴佬,害羞,还有些矜持,既无机会也无情绪去结识新朋友。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在经过多年的寄宿生活后,我是那么害怕孤独,像一个重刑犯害怕被突然扔进死寂的大牢。我觉得,我现在是靠慢慢消耗多余的脂肪来维持生命。春光明媚的五月黄昏,我呆在大学生俱乐部的小房间里,看着一只硕大的蟑螂从《约翰。多恩散文诗歌集》上爬过,我突然体会到什么孤独,它是那么冷酷、丑恶。 因此,几个月来,我每晚的时间安排一成不变。五点钟离开麦克格雷大厦,在第八大街搭乘地铁来到乡村广场,在拐角处的一个熟食店买点东西。如果钱还够的话,就再买三罐莱因戈德啤酒,然后从那儿直接回到那间斗室,在凹凸不平的床垫上舒舒服服地躺下来。床单已经洗得发白,散发出一股肥皂味。我一边看书一边喝啤酒,直到喝完最后一罐,大约要花一个半小时或更久一些。在我那种年纪,如饥似渴的阅读一如幸福的婚姻成为排谴孤独的最佳方式。在那些夜晚,我只能靠这个打发时光。不过,我又是一个堕落的读者,对几乎所有刺激人的乃至能激发性欲的文字,都有一种饥不择食的喜好。我一点也没夸张。如果与那些承认他们年轻时有此同感的人交流,我想我不会因为这些想法而被别人瞧不起或不信任。我至今仍然记得,那时翻翻电话薄就能让我混上半个小时,我那玩意儿就这样看着那些名字产生轻微而明显的肿胀。 不管怎样,我还是渴望阅读。《在火山下》,记得这是当时最吸引我的书。一直读到八九点钟时,我便出去吃饭。那叫什么饭呀!比克伏特餐厅的索尔兹伯里牛排,吃完后总要留下一滩牛油;有时是耐克煎蛋。有天晚上,我在煎蛋里发现了一根雏鸡的绒毛和还未孵化完整的鸡嘴,差点没把我恶心死。要不就到雅典饭店吃小羊肉。那小羊肉吃起来和老绵羊肉差不了多少,再加上一些有异味的土豆,肯定是从某个仓库偷来的滞销货。但我对纽约的餐厅一无所知,就像我对它的其他很多事情一样。很长时间以后,我才知道这城里〃最好〃的晚餐,就是白塔饭店的一块汉堡包和一块陷饼,那花不了一美元。 回到斗室,我又抓起一本书一头扎进去,直到清晨来临。不过,我有几次不得不做一些乏味的〃家庭作业〃,给麦克格雷即将出版的书写些短评。事实上,我被雇用的主要原因,是给出版社一部已出版的大部头作品《克莱斯勒大厦的故事》写了一篇简介。那篇抒情而刚劲有力的文章给范内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他显然认为,我必定还能为其他即将出版的书写出同样精彩的短评来。我想,他对我最大的失望,就是我再也没能写出哪怕一篇这样的文章。我一点不了解范内尔,只是从表面上看,麦克格雷那种绝望与消耗融在一起的综合症早已融入他的身心。
短暂的编辑生活第3节 憎恨这种排字游戏
我不得不承认,我开始憎恨这种排字游戏一样的工作。我不是编辑,而是一个作家,一个像梅尔维尔、福楼拜、托尔斯泰还有菲茨杰拉德那样充满热情与渴望的作家。有多少个夜晚,他们单独或集体前来与我神会,呼唤我蕴藏于内心深处的作家职责。在扉页上写简介或短评,尤其是为那些带有铜臭味的商业书籍写赞美之辞,让我产生一种沉重的堕落感。下面是一篇我未能完成的短评: 说到传奇的美国梦想,不能不说到金伯利…克拉克纸业大王。在威斯康星一个宁静的湖畔小镇尼纳,他单枪匹马地开始了他的创业之路。金伯利公司如今已是世界纸业几大巨擎之一,在十三个州和八个国家设有工厂,拥有众多的消费者。它的一大堆品牌当然最著名的是〃克利尼克斯〃,早已家喻户晓,无人不知…… 像这样一段文字要耗掉我几个小时。是用〃理所当然的克利尼克斯〃还是用〃不容置疑的克利尼克斯〃?是〃众多消费者〃还是〃许多消费者〃?是〃一大堆〃还是〃多如牛毛〃?我心烦意乱地在这些枯燥乏味的文字里苦苦挣扎,轻轻念着那些毫无意义的文字,努力控制着自己不去手淫。不知为什么,这种时候我总会产生手淫的冲动。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怒火,一边对着那人造纤维板的隔断墙大叫〃不!不〃,一边扑向打字机,恶作剧般地打出一段另类却不无新颖的文字来: 据统计,在冬季的一个月,如果全北美洲都用〃克利尼克斯〃手纸擦鼻涕的话,它可以铺满耶鲁体育馆,且厚达一英尺半…… 〃柯特克斯〃卫生纸在美国有惊人的使用量。据计算,如果把四天时间里使用它的阴部连接起来的话,可以从波士顿一直绵延到佛罗蒙特的白水河…… 第二天,一向和蔼可亲、宽容温和的范内尔也会对这篇文章惊讶不已。然后,他嘴里叼着耶罗…波利烟斗,脸上堆着善解人意的微笑,对我说:〃这不是我们应该有的想法。〃他会让我重写一篇。或许是因为还未在饭碗和爱好之间完全迷失,也可能是因为我身上还残留有一些长老会式的工作伦理道德,那天晚上,我便会倾尽热情和能力提笔重写。但几小时的挥汗如雨后,我仍然只能放弃,重新回到我的《熊瞎子》、《来自地下的记事》或是《比利。巴德笔记》中。要么就什么也不看,只在窗前徘徊,把饥渴的眼光再次投向那座美妙无比的花园:曼哈顿春日黄昏中,温斯顿o汉尼卡特家的一个聚会即将开始(这个漂亮名字是我受洗礼时用过的,现在我用它给这座花园的主人命名)。那是一个我永远无法进入的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子。这时,金发碧眼的玛维斯。汉尼卡特出现在花园里,身穿宽大的外套和印花紧身便服。她在银白色的月光下站了一会儿,把她那可爱的头发往上梳了一下,然后弯下腰,在花圃上摘下一朵郁金香。她的举手投足优雅至极。她不知道这一切会对一个初级编辑有着怎样的强烈刺激。我的情欲不可思议地剧烈扩张,触手可及。它溜出这破旧的房子,顺着污秽不堪的墙壁滑下,像蛇一样急不可待地窜过篱笆,饿狼似地爬上她那向上翘起的臀部,然后悄无声息地现出我的原形。我带着热切的难以控制的情欲,轻轻地抱住玛维斯,捧住她那丰满、性感、甜蜜的酥胸。〃是你吗,温斯顿?〃她悄悄地问。〃不,是我。〃我她的情人回答说,〃让我带你去一个奇妙的地方。〃她总是回答说:〃噢,亲爱的,是的等一下。〃 在这些疯狂的幻想中,我总是不可避免地要和她在阿伯克隆比…菲奇吊床上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