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的选择-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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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里要想在曼哈顿找一套便宜的公寓真是太难了,于是我只好到布鲁克林寻找住处。这是1947年。我只记得这一年最令人愉快的是天气,总是风和日丽,鸟语花香,好像老天被永远留在了春天,令人心旷神怡。 自成年以来,我一直是那么失意。二十二岁时,我为我的作家梦而苦苦挣扎。我觉得十八岁时的创作热情已快要耗尽,心中那灿烂夺目的无拘无束的火焰已变成一团有气无力、忽明忽暗的点点幽光。这并不表明我不再渴望写小说。我仍然怀着极大的热情写出脑海里蕴藏已久的东西,只是每当我写下精彩的头几段后,便再也进行不下去了。或许可以借用格特鲁德o斯坦因对〃垮掉的一代〃那些准作家们的评价,我是〃茶壶煮汤元,有货倒不出〃。更糟糕的是,我失业了,几乎身无分文,只好像我的不少同乡那样,自我放逐到弗兰特布西。于是,这犹太王国里又多了一个孤独的南方青年。 叫我斯汀戈吧,这是我的绰号。这名字是我在故乡弗吉尼亚上小学时得来的。当时我母亲刚去世不久,父亲实在无法管我,便把我送进一所学校。那真是一所好学校。那年我十四岁。在我无数的毛病中,〃邋遢〃可能是最突出的,于是我很快得了个雅号〃斯汀吉〃(〃臭气熏天〃之意)。不过时过境迁,多年来的洗心革面(实际上我早因羞耻感而几乎有些矫枉过正了),这个刺耳的名字逐渐被人们念成了〃斯汀戈〃。到了三十多岁时,这个雅号慢慢地、悄无声息地从我身上蒸发,就像一个幽灵就此离我而去。不过,我现在写的仍然是那段时期的斯汀戈。如果你们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如此详细地叙述这个名字的由来,那么你只需了解,我正在描述孤寂落泊、像久困洞穴即将发疯的隐士时的早期的我。随便吧,叫我什么都可以。 我很高兴我失业了。尽管除了服兵役外,那是我一生中第一个(也是惟一的一个)拿工资的工作;而且失去它之后,我本来已很脆弱的财力更是雪上加霜。现在想起来,也许我这辈子根本就不适合坐办公室。事实上,想想当初我对这份工作是那样垂涎欲滴,而现在仅仅过了五个月就丢了它,反而觉得一身轻松。这真让我对自己有些吃惊。在1947年,工作是那样奇缺,尤其是在出版业,然而幸运之神偏偏降临在我的头上,让我在最大的一家出版公司落下脚,担任〃初级编辑〃其实就是校对,这样称呼好听一点而已。我的工资是每周四十美元,那时候美元比现在值钱多了。每到周五,我的桌上便会出现几张薄薄的绿色钞票,当然是扣了税的。这是一个小个子的驼背女人辛辛苦苦地仔细计算后送来的,是世界上最有钱有势的出版商发给我的每小时九十美分的苦力费。不过当时我并不怎么沮丧。至少在刚开始的时候,我是怀着满腔热情和崇高的理想投入工作的。况且,这工作还另有诱人之处:可以在〃21餐厅〃吃午饭;与约翰o奥哈拉共进晚餐;用我那双编辑的〃火眼金睛〃,让那些假装淑女却俗不可耐的女作家们照得原形毕现…… 但很快我就发现,这一切都是不会发生的。一方面,这个出版社已在教科书、几乎涉及所有行业的工业手册以及科技刊物方面大获成功,小说或非小说类文艺作品的出版只被当作副业。所以即使有像我这样满怀文学热情的〃初级编辑〃的努力劳动,它推出的作家仍很难吸引那些真正关心文学的人们。比如我刚到那儿时,出版社正在推崇两位〃著名〃作家,一位是早已退役的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某舰队的海军上将,另一位是前共产党的交通员,他那本由别人捉刀的《我的错误》正列在畅销书排行榜上。像约翰。奥哈拉这样的作家,在这家出版社几乎无从寻觅(我心目中有众多成绩斐然的文学偶像,但我一直觉得奥哈拉是那种可与之开怀畅饮直至酩酊大醉的作家)。而另一方面,分配给我的工作也实在让人扫兴。那时,麦克格雷…希尔出版公司(这也是我老板的名字)缺乏文学气氛,几乎没有在文学作品的出版方面取得过任何成就。由于长期从事技术类书刊的出版而且大获成功,使他们把我为之效力的、渴望拥有著名的文化类书籍出版商斯克里伯纳或诺弗一般风采的普及读物编辑部当作消遣之物,结果使得它像寄生在诸如亚拉巴马o沃尔德或马斯特集团之类的庞大集团身上的一个贩卖来自日本的假栗鼠皮(且众所周知)的一个小沙龙。 所以,作为办公室职位最低的人,我不仅读不到那些哪怕是走过场的手稿,还不得不去啃那些令人生厌的所谓小说和文艺作品那上面满是斑斑点点的咖啡痕迹,或是肮脏恶心的手指印。这一切都显示着作者们(或代理商们)的彻底绝望,麦克格雷…希尔成了他们最后一搏的机会。但是,当时的我年轻气盛,满怀着对英国文学的高度热忱,以及马修o阿诺德所坚持文学的严肃性与高度真实性,所以对稿件的要求近乎苛刻。我干净利落地打发掉上千本手稿,就像猴子拔掉身上那些厌恶的毛一样,毫不手软。站在麦克格雷大厦二十层楼上玻璃笼子般的房间里它位于西四十二街,是一座像塔一样的绿色高层建筑,外表精美却令人沮丧我掂量着自己对那些手稿的冷嘲热讽,这是刚刚读完《含混七种》的人所特有的心情,而此时,我的桌子上又令人沮丧地堆起了高高的充满希望与蹩脚文句的手稿。不管它们有多糟,我都得为每一篇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简评。刚开始时,我还觉得挺好玩,可以挖苦这些手稿,并从中体会到一种报复的快感,但一段时间之后,这无休无止千篇一律令人乏味的工作开始让我厌烦起来。我厌烦烟笼雾罩的曼哈顿,厌烦为那些枯燥无味、死气沉沉的蹩脚手稿写无聊的评介文章。 我保留了几篇自己写下的简评,作为那一时期的纪念物。下面是我原封不动摘抄下来的一部分内容: 《高高的大叶藻》,作者:埃德蒙尼亚。克劳斯。比尔斯迪克。小说。 新泽西州南部种满小红莓的沙丘上充斥着爱情与死亡。年轻的主人公威拉德。斯特劳萨威继承了一大笔财产一大片即将收获的小红莓。他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疯狂地爱上了伊拉。布莱恩的女儿雷蒙娜。伊拉是左翼分子,也是小红莓收获季节的一个罢工领导人。这次罢工策划周密,但最终因布兰登威拉德的阔爸爸而败露。一天早晨,有人在小红莓收割机里找到了伊拉面目全非、支离破碎的尸体。威拉德与雷蒙娜的关系因此长期紧张不和,最后几乎同归于尽。威拉德是一个像猫一般灵敏、并长着一颗普林斯顿式的聪慧大脑的年轻人。雷蒙娜则是一个〃身段优雅苗条,却掩饰不住心底淫荡〃的风流女子。 就在我写下以上文字时,我仍然感到恶心。我敢说,这是妇道人家、或者说是低级动物〃创作〃的最糟糕的小说。建议马上退稿。 噢,聪明、自负的年轻人!当我把这毫无用处、没有丝毫价值的文学垃圾扔掉时,仍压抑不住幸灾乐祸的心情。我觉得我在麦克格雷的肋骨上轻轻捅了一下,因为它是那么热衷于出版这样的〃消遣〃类书籍。这类书只适合《读者文摘》之类的刊物。我并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担忧,虽然这可能会直接导致我被解雇。 《水暖工的老婆》,作者:奥德丽。韦恩莱特。斯密勒。非小说。 只看如此粗俗低级的书名,就知道它不适合登上麦克格雷的大雅之堂。正如书名所示,作者是一位已婚妇女。她嫁给一个水暖工,住在马萨诸塞州伍斯特市郊。作者急切地想向所有人炫耀她与一位脑外科大夫的婚外情。她费尽吃奶的力气想要营造一些罗曼蒂克的喜剧效果,结果却写得蹩脚乏味。她写道,水暖工的生活跟医生一样,没日没夜地被呼来唤去;工作的性质也跟医生差不多,总是与细菌打交道,带着难闻的味道回家。文章一开头便竭尽〃幽默〃,但因功力太差简直就是一推臭狗屎。看看这些小标题吧:〃咚、咚、咚,马桶里的金发女郎〃、〃排污神经导管〃、〃冲刷岁月〃、〃棕色书房〃等等。这部手稿寄到时半干半湿,皱皱巴巴。按照作者信中所说,它已在哈柏、西蒙…斯凯斯特、诺弗、兰登书屋、默洛、霍尔特、梅斯纳、威廉…斯隆、莱因哈特,以及另外七八家出版社作了一次〃环球旅行〃。作者还在这封信里表露出破釜沉舟之心。她说这份手稿是她一生心血的结晶,并且(我决不是在开玩笑)还隐约透露出自杀倾向。我非常讨厌与谁的死牵扯到一起,但这本书仍然是绝对不能出版的。退稿!(我为什么非得读这些臭狗屎一般的东西?) 我的上司是这样一种人,他读我所有的评述文章,与我们的老板共同分享我的觉醒,以及这个庞大帝国里令人窒息的一切。要不是因为他,我不会写上面这些评述文章。他叫范内尔,爱尔兰人,总是睡眼惺松,但头脑睿智,屡遭挫折却还能自得其乐。他在麦克格雷已工作多年,在诸如《泡沫》、《橡皮》周刊、《修复术世界》、《杀虫剂》,以及《美国矿工》之类的刊物当编辑,直到五十五岁时,才被安排到这个不太重要的、〃工业化程度〃不那么高的部门来。他在这儿可以优哉游哉地坐在办公室里,嘴上叼着烟斗,读叶芝和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我常常想,他肯定是一边宽容地瞄几眼我那些刻薄的文字,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早点退休回老家去。我对麦克格雷的讥笑和评述的格调常常能逗乐他而不会惹恼他。范内尔早已习惯了死气沉沉的麦克格雷。他与公司所有的员工一样,就像被裹在一只巨大的蜂巢里,即使最有活力的人也早被叮得麻木不仁了。他知道,要我找到一本可以发表的手稿的可能性不到万分之一。我想,他会觉得我开的玩笑是无伤大雅的。我曾写过一篇较长的自己特别满意的评述文章(或许不是最长的),我想,它可能是我为数极少的里面含有怜悯之类的感情色彩的简评文章。
短暂的编辑生活第2节 哈洛德。哈法戈传奇
《哈洛德。哈法戈传奇》,作者:冈德。费金。诗歌。 冈德。费金有点像杜撰过许多劣质作品的作家取的那种怪笔名,但现在你会了解这的确是作者的真名。这有什么意义吗?因为这份手稿不是通过邮局,也不是通过代理商,而是直接由作者本人交到我手上的。一星期前,费金带着一包手稿和两个手提箱来到我的办公室,迈耶小姐说他想见编辑。他有六十岁左右,背有点驼,但很硬朗,中等个儿,因长年呆在户外而变得粗糙的脸上长着浓浓的灰色胡须,嘴唇线条很柔和,有一双我所见过的最忧郁惆怅的眼睛。他头戴一顶黑色皮帽,是帽沿前卷刚好扣住耳朵的那种,竖起的羊毛衣领很厚实可以挡住风寒。他的手非常大,关节又粗又红。他有点流鼻涕,显得十分疲惫。他对我说,他想留下一部手稿。我问他从哪里来,他说是北达科那一个叫龟湖的地方,他刚坐了三天四夜的汽车来到纽约。我问他是不是为了送手稿,他说是的。 于是他主动说了起来。他说,麦克格雷是他拜访的第一家出版公司。我问他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他回答说纯属巧合,麦克格雷并不是他想要造访的第一家出版公司。这让我有些吃惊,居然连费金这样孤陋寡闻的作者也没有把它列为首选公司。他告诉我说,长途汽车在明尼阿波利斯停留了几小时,于是他到电话公司去转了转,在那儿了解到曼哈顿的所有电话都刊登在一本黄册中。为了不盲目行事,他用铅笔把纽约所有的出版公司的名称地址都抄了下来。我想,他一定是按字母顺序开始抄的,从阿普尔顿公司一直到齐夫…戴维斯公司。但是,就在到纽约的那天早上,站在波特汽车站惟一的出站口,他抬头一看,祖母绿色的麦克格雷大厦耸立在半空中,上面是巨大的标志,于是他就上来了。 这老家伙看上去已筋疲力尽、昏昏欲睡,还有些惶惑不安。他后来告诉我,他从未到过明尼阿波利斯以东的任何地方,我觉得我最该做的,就是把他带到楼下的咖啡厅。我们在咖啡厅坐下后,他开始讲述他的身世。他说,他的本名应该是〃费京〃,但后来不知怎么搞的,〃G〃在发音时被漏掉了。他是挪威移民的后裔,一直在龟湖边的农场里种麦子。二十多年前他大约四十岁的时候,一家采矿公司在他的农场下面发现了巨大的煤矿矿藏。虽然他们并未马上开采,但与他签订了一个长期租约,足够他后半生享用了。他一直独身,生活一成不变,从未想过要关闭农场。而现在,他有了许多闲暇来开始那酝酿已久的〃写作工程〃,那便是以他的挪威祖先为主角的长篇史诗:哈洛德o哈法戈一位生活在十三世纪的伯爵或王子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