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传记电子书 > 后汉纪(晋)袁宏 >

第33节

后汉纪(晋)袁宏-第33节

小说: 后汉纪(晋)袁宏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丧〔一〕,经涉涂险,至葭萌,下丧载船。船触石,破没,范持骸骨,人前接范,不动,遂没石间。众伤其义,相与共钩,求一日乃得,共抱悬,良久乃苏。穆闻之大惊,复驰遣〔吏〕将前资追与范〔二〕,范曰:“前后相违,范所不行也。”遂辞不受。归葬行服,关中高其行。 

〔一〕 据陈澧校补。 

〔二〕 范书“遣”下有“使”字,据袁纪前文,当补“吏”字,文意始备。 

    袁宏曰:古之人明救恤之义,开取与之分,所以周急拯难,通乎人之否泰也。廉范厉然独行,以任所重,其身殆亡,而亲柩几丧,非全通之道也。 

  范既归,事博士薛汉〔一〕。初,范家之入蜀,以良田百余顷属故吏毛仲。范归,仲子叔奉仲遗命,以田归范。范以物无常主,在人即有,悉推田与之。辟公府据,会薛汉坐楚事诛,故人门生莫敢哭视,范独往收之。吏以闻,帝大怒,召入,诘责范曰:“楚王无道,狡乱天下。范,公府据,不与朝廷同心,而反收敛罪人,何邪?”范叩头曰:“臣无状,以谓汉等皆已伏诛,故不胜师资弟子之情〔二〕,当万死。”上怒稍解。问范:“为廉颇后邪?”范对曰:“臣本赵人廉颇之后,大父丹为王莽大司马。”上乃曰:“怪范能若此!”因释之。 

〔一〕 薛汉字公子,淮阳人。世习韩诗,汉尤善说灾异谶纬,教授常数百人。建武初为博士,受诏校定图谶。永平中,为千乘太守,政有异迹。后坐楚事下狱死。事见范书儒林传。 

〔二〕 老子道经二十七章曰:“善人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为善人之资。” 

  举茂才,为温令。数月,迁云中太守。会胡虏反。故事,虏人入塞过五千人,移书旁郡,救至乃出。范闻警,即自以精兵赴之,虏盛,汉兵不能敌。范乃令军士皆持炬,晨奔虏军,大炬如星,虏见之惊走,追击,大破之。自此后,虏震怖,不敢犯云中。累迁武〔威、武都〕(侯)、蜀郡太守〔一〕,所在有名迹。蜀郡好文辩,喜相长短,范以宽厚化下,人民怀之。坐事免归家,多散财物,以赈宗族。与洛阳亭长庆鸿为刎颈之交,时人称曰:“前有管鲍,后有庆廉。”鸿官至琅邪太守,所在有异迹。 

〔一〕 廉范无封侯事,袁纪作“武侯”必有误。范书本传作“后频历武威、武都二郡太守,随俗化导,各须治宜。建初中,迁蜀郡太守。”又华峤书曰:“廉范为武原太守,下车申明赏罚,诛锄奸猾,表用良吏。”按武原属彭城国,为一县治,当称令长,华书误。今据范书改补。 

  十月乙卯,司徒郭丹、司空冯鲂免。 

  丹字少卿,南阳穣人。少事淮阳公孙昌,西入关,弃符叹曰:“ 
不乘传车,终不出关。”是时昌为王莽讲学大夫,门下生甚众,而昌独礼异丹〔一〕。由是严尤、王寻更辟请,皆不就。莽亦征之,逃避十余年。而更始立,征丹为谏议大夫,持节出关,安集南阳。初,世祖即位,诸将悉降,受爵邑,丹独城守不下。乃裹节荷担,经历险阻,谒更始妻子,还其节传,然后归田里。后举高第,稍迁并州牧、左冯翊,皆有称绩。及在相位,清廉公正,与侯霸、杜林相善,亦齐名迹。 

〔一〕 太平御览卷七0九引东观记曰:“郭丹师事公孙昌,敬重,常持蒲编席,人异之。 ”聚珍本末句作“常待重编席显异之”。 

  十二月,陵乡侯梁松下狱死。松有才能,明习汉家故事,以迁尚舞阴公主,为虎贲中郎将。世祖时贵幸用事。上即位,迁太仆卿。数为私书,请讬郡县,事发觉,免官。由是怨望,下狱诛。 

  安丰侯窦融薨。融子穆尚内黄公主,而显亲侯〔友〕(及)子固尚沮阳公主〔一〕,穆长子勋尚东海恭王女〔比〕(北)阳公主〔二〕。穆为城门校尉,固为中郎将,监羽林,融从兄子林为护羌校尉。窦氏一公、两侯、三公主,四二千石,自祖及孙,官府邸第相望,奴婢千余人,于亲戚功臣中,莫与为比。融年老,子孙放纵,多不法度。帝不能容,数下诏,比以窦婴、田汀适隆踩场H诨叹澹蚝」牵洗团>疲甙铡D乱怨诎卜幔粤埠罟椤菜摹常旒僮鞴柿餐豕贸瞥す骷遥鲜樽匝浴参濉场5鄞笈司∶饽碌裙伲铖嘉衫粽撸郧补楣士ぃ羧诰┦Α;崛诓∞埃衷淮骱睢!

〔一〕 据东观记、范书改。又东观记亦作“沮阳公主”,而范书皇后纪、窦融传均作“涅阳公主”。惠栋曰:“皇后纪、本传是也。” 

〔二〕 比北形近而讹。范书东海恭王彊传作“比阳公主”,窦融传作“沘阳公主”。柳从辰曰:“比读作沘。”袁纪卷十一正作“沘”。此作“ 北”,必为“比”之误,故正之。 

〔三〕 窦婴,孝文后从兄子。田汀⒕昂笸傅堋>阄馄荩杂诔N涞墼谖唬ぁ⑼‘争权交恶,汀钩捎ぷ铮て小2痪茫‘亦惊惧死。事见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四〕 “六安侯”原误作“安六侯 ”,迳改。 

〔五〕 范书窦融传曰:“穆等遂交通轻薄,属讬郡县,干乱政事。以封在安丰,欲令姻戚悉据故六安国,遂矫称阴太后诏,令六安侯刘盱去妇,因以女妻之。五年,盱妇家上书言状,帝大怒,乃尽免穆官。”与袁纪异。 

  穆居大第,富于财,天子使谒者监护其家,欲以全之。居数年,穆父子自以失势,出怨言,使者奏焉,乃遣归故郡。坐赂遗小吏,为郡所考,穆及勋皆死狱中。诏融夫人与一孙还洛阳。固有才能,世祖时贵显用事,及穆得罪,固亦废于家。 

  东平王苍以辅政久,固请归藩。 

五年(壬戌、六二)
  春二月,诏曰:“东平王比上书,愿归藩,上将军印绶,谦让日闻,至诚恳恻。盖‘君子成人之美’〔一〕,今其听焉。以骠骑长史为东平王太傅,掾吏为中大夫,令史为王家郎,勿上将军印绶。”苍体貌长大,进止有礼,好古多闻,儒雅有识度。上尝问苍:“在家何者最为乐?”对:“为善最乐。”上嗟叹之。 
〔一〕 见论语颜渊篇。 

  冬十一月,上幸邺。 

六年(癸亥、六三)
  春正月,沛王、楚王、济南王、东平王、淮阳王、琅邪王、中山王、东海王来朝〔一〕。 
〔一〕 范书明帝纪无“济南王”,而别有赵王、北海王、齐王。 

  庐江获宝鼎〔一〕,纳于太庙。 

〔一〕 东观记曰“出王雒山”。 

  冬十一月〔一〕,行幸鲁,祠东海恭王。沛王、楚王、济南王、东平王、淮阳王、琅邪王皆会于鲁。 

〔一〕 范书明帝纪作“冬十月”。 

  十二月,还过阳城,遣使者祠中岳。 

  太尉虞延为司徒〔一〕。延立朝正色,多所匡弼。阴氏憾延,欲毁伤之,使人告延与楚王英谋反〔二〕,延以英帝亲,以为不然,不受其言。后英事发觉,上切让之。 

〔一〕 范书作“八年,代范迁为司徒”。 

〔二〕 范书作“使人私以楚谋告延 ”。疑此“与”字为衍文。 

七年(甲子、六四)
  春正月癸酉〔一〕,皇太后阴氏崩。 
〔一〕 正月甲申朔,无癸酉。范书作“癸卯”,是。 

  二月庚申,葬光烈阴皇后。 

  征东海相宋均为尚书令。尝有疑事,上大怒,召尚书郎执之。诸尚书皆叩头谢,均独正色曰:“夫忠臣守正,敢有二心?均虽死,不易!”上闻而善之,即舍之。迁司隶校尉、河〔内〕(南)太守〔一〕,政化大行,每疾,百姓耆老皆为祷请,旦夕至府,问讯起居。天子方欲以为相,会有痼疾。上召入,自视其疾。均见上,流涕谢曰:“天罚有罪,所苦浸笃,不复奉望帷幄。”上甚伤之,赐钱三十万,卒于家。 

〔一〕 据范书改。 

  初,上好用能吏,卒多暴虐残刻,终皆毁败。均罢朝,相与言曰:“今选举不得幽隐侧陋,但得见长吏耳。太始初〔一〕,京兆则赵广汉、尹翁归、萧望之,丞相则魏相、黄霸,此数公者,治皆致平。今二千石殊无比,国家喜文法吏,以定止奸也。然文吏习为欺谩,而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流亡,盗贼所由而作也。均自欲叩头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 ”未及言,迁为司隶校尉。后上闻其言,追而悲之。 

〔一〕 太始,武帝时年号,乃自公元前九十六年起,至前九十三年止。 

  均字叔庠,南阳安众人。初为上蔡长,诛锄豪右,奸猾震栗。府下禁民葬不得过制,均不行,督邮以让县。均曰:“夫送终逾制,过之厚也。国有不义之民,而罚其过礼者,恐非政治之先。”迁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悉省掾吏,闭督邮府内,令与诸曹分休,属县无事,百姓安业〔一〕。九江多虎,数伤民。先时常募吏民设槛饵捕之,均曰:“夫虎豹在山,鼋鼍在渊,物性之所讬也。江淮之间有猛兽,犹江北之有鸡豚也。今数为民害,咎在贪残居职使然也,而令吏捕虎,非忧民之本也。今务退贪残,进忠良,去窞饵,勿复课。”其后民传言虎皆去,东渡江。 

〔一〕 胡三省曰:“郡有五部督邮,监属县。闭之府内者,恐以司察为功能,侵扰属县,适以多事故也。” 

  北海王薨,谥曰静王。 
  
  
  

后汉孝明皇帝纪下卷第十  袁宏
八年(乙丑、六五)
  冬十一月丙子〔一〕,上临辟雍。诏天下死罪赎各有差。 
〔一〕 十一月癸卯朔,无丙子。范书作“十月”,是。 

  壬寅〔一〕,日有蚀之。诏群臣上封事,言得失。 

〔一〕 范书作“十月壬寅晦”,是。 

  是时北单于外求和亲,而数为边害,上使越骑司马郑众使匈奴。单于欲令众拜,众不为之屈;单于围守众,欲胁服之,众拔刃以自誓,单于恐,乃止。乃发使随众还汉。朝议复使众报之,众疏谏曰:“ 
臣伏料北单于所欲致汉使者,欲以离南单于,令西域诸国耳,故汲汲于致汉使。使既到,偃蹇自若。臣愚以为于今宜且勿答。南单于本来归义者,望呼韩邪之助,故归心不二。乌桓慕化,并力保蕃。今闻北单于不屈,汉复通史不止,恐南单于必怀疑,而乌桓亦有二心。单于久居汉地,具知形势,万分离析,规为边害,其忧不轻。今幸有渡辽之众〔一〕,扬威北垂,虽勿答,不敢为害。”上不从而卒遣众。众又上言:“臣前使匈奴,与单于不和,而今复往,恐其必取胜于臣,臣诚不忍持大汉节信,对旃裘跪拜,令以益匈奴之名,损大汉之强。”诏不听。众既西,道路间连续上书固争,上大怒,追还,系廷尉狱,会赦,归家。其后帝见匈奴使来者,问众使时与单于争礼状,皆言匈奴中传以为众壮勇,往时苏武不能过也。上乃复召众为军司马,稍迁大司农。 

〔一〕 本年初置度辽将军,以中郎将吴常行此职,屯五原之曼柏。通鉴作“吴棠”。 

九年(丙寅、六六)
  夏四月,诏以公田赐贫民各有差,长吏居职三年尤异者与计偕。〔一〕 
〔一〕 冯班曰:“计者,上计簿使也。偕,俱也。与上计使者偕来也。”按范书明帝纪“ 尤异者”下有“各一人”三字,并曰:“及尤不政理者,亦以闻。”欲以奖善惩恶。 

  封皇子恭为灵寿王,党为重喜王〔一〕。 

〔一〕 均为美号,并无国邑。 

十年(丁卯、六七)
  春二月,广陵王荆有罪自杀。 
  荆,上母弟也,性急刻,喜文法。初封山阳王。世祖崩,荆与东海王彊书,劝彊起兵,彊恐惧,封上其书。天子秘其事,徙荆为广陵王。荆谓相工曰:“吾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 相者告吏,荆自系狱。上复不忍考讯,诏曰:“荆数年之间,大罪二矣,其赦荆罪,不得臣其吏民。”荆犹不悛,使巫祝诅上。上使长水校尉樊倏、任隗杂治荆狱,奏荆大恶当诛。上怒曰:“诸卿以我弟故,敢请诛之,即我子,卿等岂敢邪?”倏曰:“天下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诛之’ 。〔一〕是以周公诛弟〔二〕,季友鸩兄〔三〕。臣等以荆属讬母弟,陛下留心,故复请之耳。如令陛下子,臣等专诛之矣。”荆自杀,上怜伤之,谥曰思王〔四〕。封荆子元寿为广陵侯,食荆故国,不得臣吏民。 

〔一〕 庄公三十二年公羊传之文。李贤曰:“将者,将为杀逆之事也。” 

〔二〕 襄公廿一年左传曰:“管蔡为戮,周公右王。”又昭元年曰:“周公杀管叔而□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杜预注曰“□,放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