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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诗刊 2007年第4期-第6节

小说: 诗刊 2007年第4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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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发两篇评介文章,一篇白连春的《诗歌是我蜗牛的家》,一篇谷禾的《自行车上的白连春》,获北京市庆祝新中国成立55周年征文优秀奖。 
  2003年2月,在《诗刊·下半月刊》发表《诗三首》。其中,《母亲》选入《感动中学生的100首诗》和当年最佳诗歌选本。4月,在《当代》发表中篇小说《一幅关于北京的素描》,《小说精选》转载。6月,在《飞天》发表中篇小说《背叛》,从同期开始,至当年第12期,《飞天》在《争鸣与探讨》栏目每期发两篇关于《背叛》的争鸣文章,作者有杨光祖、马步升、路文彬、常金生、高平、杨景、施战军、向小佳等。6月,在《江南》发表中篇小说《有些人是变不成鸟的》。6月,在《当代人》发表短篇小说《玉》。9月,在《春风》发表中篇小说《天堂里的糖果店》。9月,在《草原》发表中篇小说《祖国的心脏》。9月,在《山花》发表中篇小说《水中央》。 
  2004年1月,在《草地》发表中篇小说《生活没有敌人》。2月,在《西湖》发表短篇小说《再坚持一下》。6月,在《江南》发表中篇小说《作为故乡的北京》。8月,在《春风》发表中篇小说《四川姑娘》。8月,在《小说林》发表短篇小说《指南》。9月,在《诗刊·下半月刊》发表《诗十三首》,配发两篇评介文章,一篇白连春的《我姓白菜的白》,一篇老刀的《诗人白连春》。 
  2005年1月,在《诗刊·下半月刊》发表《诗八首》。5月,在《诗刊》“第三届华文青年诗人奖特刊”发表《妹妹》。6月,在《诗刊·下半月刊》发表《诗八首》,头条。6月,在《文学港》发表中篇小说《一只豹子飞过天空》。9月,在《青年文学》发表短篇小说《眼睛》。10月,在《黄河文学》发表短篇小说《静脉血管》,《小说月报》转载。11月,在《扬子江诗刊》发表《小》(组诗7首)。11月,在《滇池》发表中篇小说《一个只爱自己的人》。12月,在《西湖》发表短篇小说《风》。 
  2006年1月,在《诗刊·上半月刊》发表《黄土在下,苍天在上》(组诗15首),头条,配发两篇评介文章,一篇白连春的《因为诗歌》,一篇邹静之的《开花的石头》。其中,《诗选刊》转载《劳动》《痛》《复活》《铁铺》《收藏》《拥抱》等11首。5月,在《诗刊·下半月刊》“第四届华文青年诗人奖特刊”发表《家园》。7月,在《诗刊·上半月刊》发表《亲亲我的党和祖国》(组诗4首)。 
  从1991年9月起,至2006年7月止,我,自连春,一个高中没有毕业的地地道道的四川农民,已经在《诗刊》发表诗歌117首,如果加上1998年5月,《诗刊》(1978—1998优秀作品回顾选展)上重复发表的《听一个农民的谈话》(3首),再加上2005年5月和2006年5月《诗刊·下半月刊》第三届第四届华文青年诗人奖特刊上重复发表的《妹妹》《家园》,那么,我在《诗刊》发表的诗歌共有122首。 
  始终牢记自己是农民的儿子 
  吴思敬 
  白连春的农家背景和他对农民的认同感,使他的诗不同于古代士大夫的“悯农”,也不同于现代旅游者的猎奇。正由于他以一颗炽热的心来拥抱农民,拥抱农村,农村中的寻常景色,诸如稻、南瓜、土豆等农作物,诸如松土、抠藕、摘豆角等农活,在他眼里才都充满了诗意。白连春始终牢记自己是农民的儿子,他的呼吸与农民相通,农村不断唤起他的创作灵感,乡土是他诗歌的第一主题。在他的作品中,充溢着博大的爱,充溢着历史的沧桑,充溢着对当代人生存状况的关切。他实践了自己的艺术主张:用生命写诗。 
   
  白连春这个固执的家伙 
  高 凯 
   
  我见过白连春两次。2005年11月,在武汉一个诗会上我首次见到了这位艺术个性里颇有些血质的诗人。他给我的印象是:土,怪。虽然已是个京城文化人,但他仍然像个乡下的农民。也许都是出自农村的缘故,和他在一起我有一种亲切感,像彼此有什么亲戚关系——是兄弟吧,一对进城的农民兄弟!今年在北京又见到了他。那是一个风特大的晚上,几个文友从一家餐馆小聚后出来,为了免除他风中骑车之苦,也为了他第二天能参加我组织的一个文学会议,我决定公款请他到他单位附近的一个宾馆住一宿。挡住一辆出租车后,我和司机把他的自行车放在后车厢里,但司机害怕自行车磨损他的新车,执意要找一根绳子把自行车固定住。在实在找不到一根绳子的时候,我看见白连春身上破背包的带子,就让司机扯下来,但他拽住不肯,我说明天给他买一个新的,他才不情愿地松开了手。但第二天他如约来开会时,身上仍然掩着那个破烂不堪的背包,只是昨夜被司机扯掉的带子又被他重新系上了。我将一个崭新的背包给了他,他仍舍不得把旧包扔掉,和我们在一起的两天里都把它掩在身上。白连春惜物,更惜自己的身体。当我发现他两天几次都在一颗一颗数着吃一种绿色药粒时,问他怎么了,他说是打虫药,问他肚子有虫吗,他说没有,没有虫怎么吃打虫药,他说医生说了,每一个健康的人身上都有虫子,每年必须吃一两次打虫药排虫才能健康。我信了他的话,一连几天都觉得恐怖,总感到体内有许多活生生的虫子在蠕动。回到兰州,我专门买了一盒打虫药,加大药量吃完,结果连一个虫影子也没有排出来。 
  人固执,诗也固执。但白连春的固执更接近固执一词的本意,“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 (《礼让·中庸》)。邹静之说白连春的诗写作“语调未变,腔调依然”,而且认为其“定而生慧”。是啊,我们不能容忍一个诗人一成不变,但也不能要求一个诗人像冬虫夏草那样异变,那样最后变掉的肯定是诗人自己。我见到的白连春最新的诗篇,就是《诗刊·上半月刊》2006年1月号《每月诗星》专栏被邹静之力荐的那一大组《黄土在下,苍天在上》。这组诗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我认为,这是中国诗坛近20多年来不多见的真正“安妥灵魂”的东西,其以自己稳定的文本承载了个人和群类巨大的苦难,体现着一个诗人的良知。由这一组诗我悟到,写诗,对于笃信活着和死去都有一个天堂存在的白连春来说,其实是一种自我的精神磨难。这一大组诗,均未分节,结构严实,意蕴内敛,不论是折行断句,还是抛词留字,腾挪迷离却不失机智,尽管节奏缓慢,但却茂密而不松散,精到而不零碎,即使是一些通篇由排比句构成的诗,也被他揉捏得浑然一体。诸如《复活》《拥抱》《知道》均属此类佳构。 
  用北方的核桃来形容白连春的诗,我觉得颇为恰当。有一句俗话谓之:“格格核桃砸着吃”,本是说如何对付一种“壳子”很硬的人,我认为也可用来对付白连春的诗。但是,砸开白连春的“核桃”,其肉并无甘味,而是多为苦涩,倒像是一个个直指什么病症的药丸子——丸药。 
  白连春这个固执的家伙,原来是想在不变的乡土经验中构筑一个永恒的精神归宿。 
   
  白连春视野下的细节 
  王耀东 
   
  白连春营造了农村题材诗篇新景观,展示了一种与众不同的个性和特色。我说他独具特色是说没有常见的表面式的情感泛滥,也没有浅露的叙事勾画,而是渗入骨髓的细节刻画。 
  白连春能够高人一筹地发现细节,开拓细节,展示细节并能开发它的空间语境,的确是有一双非凡的眼睛、非凡的手笔。我们在阅读白连春的诗篇时,就会发现透过白连春细节的描述,你会穿过一座艺术长廊,发现一片意象群,它的诗意密度,意象张力,会有淋漓尽致的感悟。发表在《诗刊·下半月刊》2004年9月号的一首诗,日《灯》,就是一首代表性的作品,作者没有对当下一些农民远离故土而到城市去“掏金”而遭到城市拒绝、冷落的凄凉作过多描述,仅取一个“睡在街头”的细节,进入眺望性透视。而他发现的灯,不是天灯、路灯、地灯,而是农民自身遭遇后眼角流出的一滴泪。白连春发现的灯“根本还没有找到梦的门,故乡太远,比所有远都远,一个梦/解决不了痛与思念的问题”,“天空和大地/一个是他的床/一个是他的被,而且风也在吹/看样子他睡得很高,一只手低低地落下来/就摸到了两颗星星,虽然像两片破玻璃”。这就是一个农民睡在街头的姿势,他睡了,他睡得很沉,一切嚣声都不在梦里。一个农民在对生存的抗争中,他不屈,他不畏惧仍然充满一种美的憧憬。这样的诗难道不具有震撼力吗?这就是白连春在我们眼前拓展出的乡土新世界。 
   
  魂系泥土的行吟者 
  海 城 
   
  白连春的诗歌质朴、透明,散发浓烈的乡土情韵和田园气息。从最初为他赢得诗名的诗集《逆光写作》,至近年的强势创作,那种含蕴土香的气脉一直贯穿始终,绵延不绝。他坦言:说到底,我是一个农民。的确,从自身的外部特征、生活习性、对事物的看法到艺术观照的视角、审美趣味,皆透出其农民的本色特质。他对土地、河流、种子、庄稼、果蔬、风雨云霓等等与乡野有关的自然物的深度抒写,独异的理解和深入血管的透彻诠释,朴拙、率直,毫无忸怩造作之态。他的灵魂里仿佛有一块土,一块永恒的土,不管走到哪,身寄何处,均伴随着心的律动涌荡诗意的回响。但他并不拘宥于此,不刻意粉饰和美化。他同样怀着一颗赤子之心,以基于现实的理智审视,尽蘸笔墨叙描农人劳作的艰辛,生存境态的窘迫。把劳动者的汗结成盐/让他吃到/一碗咸味的菜/坐在田埂上的老人,眼里含着泪,他想哭出来……/我只想写出一片草叶上如何/住着我悲愁但是干净的母亲/我只想写出我父亲的白发如何/扎根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祈祷》)。如果不是浸润着一腔沉厚的至爱与悲悯的情怀,若不是对农民有着绵长的深情厚意,赤诚的痴恋,和由此衍生的诗性感知及挖掘能力,诗人怎么会写出如此牵动肺腑感人至深的诗句呢。 
  可能原初的生存土壤在白连春的精神记忆刻下了挥抹不去的印痕,在诗中,他反复吟咏一些常人看来微不足道难以人诗的东西,比如:白菜,土豆等一些大众化的含有卑微色彩的果蔬。一年中的一天,迷失在黑暗中的星星/被锄荷回来的人带回了家/住在天堂乡的人,头,永远高不过一棵白菜(《天堂乡》)。在诗人的眼里,白菜已不是普通意义的白菜,具有了象征意味,获得一种情感的提升和需要仰视的高度。白菜并不金贵,“天堂乡”和“住在 
天堂乡的人”都是神圣的,接近神灵的,但仍“高不过一棵白菜”。白菜在诗人含带主观色调的笔下,迸发出不同凡响的可爱气韵和深刻含义。原来田地里生长、平淡无奇的白菜,那么值得尊重和钦佩。诗人对白菜的别样认同、充分的肯定,实际上是对普通物的重新审视和主观定性,也是对其生命故乡的隐喻性礼赞与讴歌,从中可窥见其农民的本真气质,柔软而丰盈的襟怀,这是白连春别异于人的一面。 
   
  白连春诗歌印象 
  李 浩 
   
  他是那种和泥土、和在泥土上生长的事物有着切近关系的诗人,许多时候,他都将自己和那些事物的距离混淆,正如他的自我宣称,“做他的儿子和弟子/还嫌不够/还要做他本人” (《茄子》)——于是,“我”便一直在那些事物的中间,成为它们的一部分,或者让它们成为“我”的一部分,这让他的诗有一种血液的黏稠度,有一种灵魂的微弱闪光。在他的诗歌中,有一条显见的痛感神经,阅读时可以轻易地碰到它。“萤火虫是我死亡的幽灵,同时是我/新生的幽灵,复活了/我的梦。我的梦和/太阳一样,也是一个发光体/只不过光微弱且渺茫” (《我死了要变作萤火虫》),“白天,在街上/我总是忍不住回头/看那些先走在我前面,随即/被我超过的老人/他们都像我的父亲和母亲……仿佛我是一朵火焰/刚从黑暗中醒来” (《我总忍不住跪在地上》)。 
  将自我和土地上的事物对应、同构,许多的所谓乡土诗人似乎也做到了这一点,然而白连春并不止于此,他在诗中加入了天马行空的飞翔感,他能轻易地游走于众多的事物与事件之间,找出其中隐性的连线,这使他的诗呈现了个性和特质。写乡土,他不泛美溢美,不困囿于事物自身的具体限定,不将它变成一种无病呻吟的小调挽歌,而是一边恢复生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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