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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中国文明的秘密档案-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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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宿娼纳妾,竟不理会卓文君。  
  文君因作《白头吟》以诀。“皑如山上雪,皎如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司马相如见到此诗,佯作落泪,叹道:“文君呀,不是我相如无情无义,只是,你名节不全,我为朝廷命官,怎肯就范……”  
  司马相如这一举动,又被当朝传为佳话,真的是让人无处说理。明明是司马相如薄情负义,却口口声声说卓文君不贞。这种流氓逻辑居然在古代中国大行其道,岂可怪也欤?!  
  自虐的守节  
  强大的封建礼教攻势加上自甘轻贱的女学问家的鼓与呼,守节就成为古代妇女集体无意识的必修课。妇女们为了表明自己守节的决心,展示不嫁的毅力,不食荤腥、服装粗陋、不听音乐、不出庭户、不沐浴,甚至裁发、割耳、断臂、毁容,几乎无所不用其极。从下面这些摘引自正史《列女传》的烈女行为中,可见一斑。  
  王琳妻韦者,……琳卒时,韦年二十五,家欲强嫁之,韦固拒,至不听音乐,处一室,或终日不合。卒年七十五。  
  东平郑氏、大宁杜氏、安西杨氏,并少寡守志,割体肉疗姑病。  
  段氏,隆兴霍荣妻也。荣无子,尝乞人为养子。荣卒,段氏年二十六,养舅姑以孝称。舅姑殁,荣诸父仲汶贪其产,谓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归宗。汝无子,宜改适,霍氏业当无预焉。”段日:“家资不可计,但再醮非义,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寝室,引针刺面,墨渍之,誓死不贰。  
  兴和吴氏,自刺其面;成纪谢思明妻赵氏,自髡其发;冀宁田济川妻武氏、深水曹子英妻尤氏,啮指滴血,并誓不更嫁。  
  王氏,成都李世安妻也。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显欲收继之。王氏不从,引刃断发,复自割其耳,创甚。亲戚警叹,为医疗百日乃愈。……  
  守节守到自虐的程度,也真是难为了守节者。史官对此的态度自然是褒扬大于贬斥,否则,正史中定难寻觅到如此鲜活的实例。你断胳膊我刺面,看谁比谁更贞节。把贞节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女人们终究还是女人,爱攀比的特点自然是不能随便丢弃了。  
  严密的贞节审核制度  
  中国历史上不缺少贞节女人,历朝历代政府对贞节女人也有着不同程度的表彰。甚至专门成立一些类似于“全节堂”、“保节堂”的机构,大肆提倡贞节,收容安置贞女、节妇。在此基础上,有人苦心孤诣地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奖励、管理、规范贞节“行业”的理论和方法。到了清朝,对贞女的表彰达到了最高的境界,皇帝亲自从国库拨钱为贞女立牌坊,何其感人!  
  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12月2日,法国人龚当信(PContancin)在广州写给爱提埃纳·苏西埃神父的信中有这样一段话:  
  雍正皇帝还制定了另一条法规,要求寡妇们守节及妻子对丈夫忠贞。皇帝说:国泰民安尤其取决于妇女们的忠贞。她们应该恪守妇道,履行她们的义务。一个年轻的妇女失去了丈夫,如果她能守寡,不再嫁人,在她去世前至少守寡二十年;或者一个妇女为了保持贞操,受到逼迫不屈而死,朕令她的家人不管在如何条件下,都要报告地方官。地方官核实事实后,再奏报朕知道,朕将下旨,从皇家财库里提取必需的银两,在她的家乡为她树碑立传。  
  (朱静编译:《洋教士看中国朝廷》)  
  能够得到皇帝的亲自赏赐,自然是马虎不得。因此,清代对贞节的旌表,有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关于旌表的手续和方法,《道光礼部则例》规定:  
  直省孝子顺孙义夫节孝贞烈妇女,应旌表者,由该督抚同学政具题,由礼部复议题准后,令地方官给银三十两,听本家建坊,并设位于祠中,地方春秋致祭。  
  从这项规定中,可以对清代旌表贞节的手续和方法有所了解。  
  一般地,首先由各地都督巡抚会同学政具题请旌,也就是将旌表对象具体事迹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如归属种类、旌表等第等,上报礼部;礼部核实情况,证明无误以后,即议定旌表的方法,在地方申报文件上题准;最后,由各相关部门实施旌表。政府给予旌表对象的待遇则是给建坊银,建立牌坊。  
  一个贞节牌坊的建立要经过这么多繁杂的手续,一层层核实、审批、上报,可见,旌表贞节真的不是一件小事。  
  巨大的贞节开支  
  政府如此倡行贞节,导致贞节妇女数量的激增,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了。而最严重的后果便是因之而来的政府财政的紧张。  
  所以自嘉庆年间开始,有了归并众多贞节妇女于一处,只给银三十两建立总坊的做法,并且很快成为制度。如嘉庆四年(1799年),湖南省苏州、永绥、泸溪、淑浦、保靖、武陵等地在战乱中守节致死的妇女众多,政府规定于“各厅县每年总建一坊,每专结银三十两,交各该地方官支领。于通衢大路择地克期建立,所有大小妇女姓氏,全行镌刻于其上”。此后专坊之建逐渐减少,总坊之建成为普通现象。  
  道光七年(1827年)礼部复准:“江苏省武进、阳湖两县,自道光元年起,搜采孝节妇共三千一十八口,该绅士等购地捐建专祠,春秋致祭补请旌表,应照总坊之例,给银三十两,于祠外总建一坊,以不朽。”这样,封建政府在减少财政支出的同时,也达到了旌表贞节的目的。  
  过去一个节妇三十两,而今三千多节妇依然三十两。值得一提的恐怕不是节妇的贬值,而是统治者万般无奈之中嘴角泛起的一丝笑意。  
  处女膜悲喜剧  
  古代医学远远比不上现代发达,可供借助的医疗器械也是少之又少。因此,现代人很容易做到的处女膜修补术,在古人的世界中真是连想都不敢想。古人对于处女的嗜好无以复加,这在文艺作品中常有体现。对处女膜的检验也非常严格,是在新郎新娘的卧榻上铺一块白布,新婚之夜行房完毕,白布见红方可证明新娘为处女,如果未见红,麻烦可就大了,新娘将面临被拷问的命运,甚至一生不得翻身。如果新娘真的在婚前有过性行为那倒罢了,要是没有过,实在是一生的冤案。  
  王实甫的《西厢记》中有这样的描写:张生与崔莺莺初行房事后,看着落红斑斑的手帕,充满自得地唱道:“春罗元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他获得了占有处女的初夜权,因而自鸣得意、自我炫耀,而此时的崔莺莺也表现了对男子处女嗜好的认同,将处女之贞看作是自己的全部价值所在,她说:“妾千金之躯,一旦去之,此身皆托与足下,勿以它日见弃,使妾有白头之叹。”  
  清朝采蘅子所著《虫鸣漫录》记载了某十二三岁幼女,穿着一条开了裆的破裤子,和小伙伴一起玩,忽然看见一个锄头,便两腿骑在锄柄上,颠簸着玩,玩了一会儿又跑到别处去了。一个老头儿看见锄柄上有鲜血缕缕,知道是这个小女孩的处女膜破裂所致之“落红”,便把锄头捡起来,偷偷收藏在一边。后来这个女子出嫁了,丈夫看不见落红,自然怀疑其不贞,任新娘百般解释自己是少女之躯,无奈丈夫就是不信,想要休掉这女子。事情闹大了,那老头儿听说之后拿着锄头跑了过来,人证物证俱在,一场冤案得以昭雪。否则,那女子要寻短见也未可知。  
  在世人竞尚处女、再婚妇为人所不齿的清代,竟有人针锋相对地提出“不娶处子”的主张,他便是胡书巢。大学问家袁枚称赞他为“以为非处子则不为天下先之戒”,并在致胡书巢的信中批评嗜好处女之风俗:“以为非处子则不贞耶?不知豫让遇智伯便成烈士,文君嫁相如便偕白头,责报于人,先是问施者何如耳。以为非处子则不洁耶?不知八珍具而厨者先尝,大厦成而匠人先坐,嫠也何害?”袁枚先生这种大胆的反潮流思想,即便在今天,也堪称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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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 性爱为什么?有关性爱目的的探讨    

  
  嗜欲之心,如堤之来水,其溃甚易,一溃则不可复收也。清张英《聪训斋语》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性爱观念。为了生娃娃,性行为当然合情合理。皇上的三宫六院,百姓的娶妻纳妾,都不是为了淫乐,而是为了生殖,叫做“为后(代)非为色也”。在这个原则的指使下,甚至可以冲破婚姻的戒律。《聊斋志异》把一个替恩人生子的未婚女性表扬为侠女,而在很多农村中,至今也不认为“借种”为多大的罪过,可见儒家思想的影响之深。  
  但是,这个原则客观上也就贬斥了一切与感官快乐或精神融合有关的性活动。从接吻、性爱抚、口交等性行为,直到展示和观看裸体,都被视为“不像话”或者“不正常”,哪怕是夫妻之间也不行,因为这些行为都与生孩子无关,或者不可能生出孩子来。  
  《诗经》中就有“君子之道,五日一御(性交)”的说法,但儒家反对任何形式的“寻欢作乐”。朱熹对此的解释是,“闺房之乐,本无邪淫;夫妻之欢,亦无伤碍;然而纵欲生患,乐极生悲。”也就是说:性交总会有乐,可以;若想主动去寻乐,不行。  
  对于一个正妻来说,正常女性的许多特点不仅毫无必要,而且没有才好。譬如年轻美貌,这不仅毫无必要,反而容易“朝秦暮楚”、“红杏出墙”,就连诸葛亮这样的大人物都说丑妻是福;再譬如床上功夫,也无必要,能生出孩子,尤其是生出儿子来才是真本事,才是真功劳,否则,一旦妻子欲火攻心,夫将不夫,家将不家;再者,便是情感丰富,这一点尤其没有必要,因为爱情原本就不存在。爱情不可以带来性,而且性中也不会有爱。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有“恩”就行了,没有爱情什么事。  
  中国历代家训中都强调婚姻并非寄托情感的所在,婚姻的根本目的在于嗣续香烟。每一个家庭尽可能维持一夫一妻制的状况,这样方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家庭矛盾,避免夫妻之间的嫉妒引起家庭混乱,妨碍生育的顺利进行。事实上,古人并非个个一妻一妾的,能够纳妾的还是少数。  
  男性择偶时对于异性的感官要求  
  女性曲线美是生命的奇迹。对于S形的女性美的赞颂,自旧石器时代的女神像中可见一斑。那些彩陶和无色陶质女像,大都赤身裸体、丰乳肥臀,显示出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女性威严和以身躯壮硕为美的观念。西方出土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女性人体雕像,也是以全裸、夸张的大乳、腹部、臀部隆起为美,这可以称得上对女性乳房和臀部的崇拜。古人对女性乳房的崇拜一则因为它有吸引男性的极大的审美作用,二则因为它是哺育后代的典型象征。至于臀部,人们认为它(骨盆)与怀孕、生育密切相关,中国的古人一直认为妇女臀部肥大是“宜男之相”。  
  在我国,唐代张萱画的《虢国夫人游春图》中,可见靓女已穿低胸衫外出郊游;从出土的绢画中亦可见露女性乳沟之图。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封建的种种礼教,乳房较大或臀部较大的女性,被视为多产之相。所以,她们设法用棉布缠住乳房,使胸部变小,走起路来也故意脚尖朝内,以期让人看起来臀部较小。  
  到了19世纪,人类对乳房美的表现从局部的表现到人体整体结构美的渲染,即所谓“三点式”。三点式是建筑学概念,指三个点之间的位置,其中一点相对于另外两点处于“最佳位置”,即最能给人以美感的位置上。而人类标准的女性的乳房相对于她的头和臀部来说也正处于这一点上。人体的构造就这一点而言真是无以复加,巧夺天工了。  
  曾有一本《汉杂事秘辛》的书,记载了汉桓帝刘志的选妃标准,女人身上各部分的尺寸被记得很具体——  
  自颠至底,长七尺一寸;肩广一尺六寸,臀视肩广减三寸;自肩至指,长各二尺七寸,指去掌四寸,肖十竹萌削也。髀至足长三尺二寸,足长八寸;胫跗丰妍,底平指敛,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久之不得音响。……不痔不疡,无黑子创陷及口鼻腋私足诸过。  
  这可以说是当时择偶的最高标准。大概也只有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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