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的历史-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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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少!亚姑!大事头!”只有用这种巧言逢迎才能取悦于路人,以获得些许钱物。
坐地哀索则是典型的自暴自贬行为,它是通过示人以苦状、自嘲自贬的方式唤起世人的怜悯,借以讨得食物。
这种方式多为残疾丐所用,后来一些身体健全的乞丐也效仿,他们通常坐于街头巷衢,以种种“苦情”,“惨状”引起观者同情,或以哀号哭诉引生人们的怜悯,以乞讨钱物。“告地状”、“脱轴头”、“打单子”、“老磨苦”等等即是其典型手法。行此技者,有时又称之为“诉冤党”、“丧门党”。
所谓“告地状”,又称“告地藏”,即丐者在地上平铺一张破烂纸张,上面请人写上自己的悲惨遭遇,自己则坐于一旁黯然不语作悲哀状,或呜呜咽咽作生不如死状,以乞求人们的施舍,其陈述遭遇的“苦册”是最重要的道具。“苦册”所陈述的惨状种种色色,如“脱轴头”指家乡有难,自己投亲不遇而沦落街头。“打单子”指夫死之女丐或妻死之男丐等等。坐地哀索还有“老磨苦”,即年老无着,作一副病态,僵卧于地。“小磨苦”指辗转于母侧的栖惶幼童。
一庸劣习性(2)
通过自暴自贬的方式强化、夸大自己的弱者形象,从而获得他人更大的同情,这是乞丐的心机所在,“告地状”最能体现这一特点。这个向人展示自己弱点一苦情、惨状、不幸等等的“地状”是精心制作的宣传品。它或者为好心的冬烘先生代笔,或者由粗通文墨的乞头代制,格式严谨、结构完整,由“起段”、“承段”、“合段”组成。
“起段”:由“伏乞”开头,下接一长串“善老爷、太太、先生、小姐”之类称谓。
“承段”:“哀禀者某某某”的家世简介。
“转段”:以“皆因”领起全“状”的主体,以极尽凄凉的文字历诉乞者的不幸遭遇,如兵祸,水火,瘟疫等天灾人祸,或蒙受奇冤惨祸,被弄得家破人亡命、无地容身,饥寒交迫,孤苦零丁,以至举目无亲,流落街头,赧颜行乞云云。
“合段”:“乞求各方善士贤人周济危难”,“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敬乞者今生不能报答,来世愿交牛马,衔环相报”,极尽赞颂之意。
“告地状”:多为老弱病残,当然也不乏一些“装相”的混杂其间。他们一般不多说话,只以呼号、呻吟、哭诉引起路人注意,或者干脆默然不语,以“状”代言,只是可怜兮兮地坐、卧于“地状”后,围观者阅状后若动了恻隐之心,自然会掏几个零钱掷于“状”上,“告地状”者则伏地作揖、磕头,千恩万谢。
“叫街”或“行讨”则是残疾型乞丐更多的乞讨形式,在这种形式中,自暴自嘲自贬的特征更为明显。乞丐通过展现自身的生理缺陷以博取世人的怜悯,残疾乞丐的自我暴露、自我嘲讽往往能够一种强烈感官刺激,进而引起人们心灵的震撼,此时再行讨则效率就会大大提高。前面我们说到过的残疾型乞丐的种种自暴自嘲行为,如“日照西”、“摸光明”、“独眼龙”、“翻太岁”、“看照壁”、“垫木手”、“解粮草”、“驼石头”等等,即是显例。
比残疾乞丐的自嘲行为为更进一步的是自残自虐行为,乞丐以种种“惨不忍睹”的方式摧残自己、虐待自己以震撼世人的心灵,引发人们的同情,但更多时候是引人生厌,甚至是令人发怵,于是赶紧掏钱打发掉他们,免生麻烦。而在乞丐看来,不管人们作何反映效果都是一样的,能讨得钱物就行。自残自虐的行为被乞丐们称作“苦讨”,它的方式有:“以硬物击打胸脯”、“排刀”、“拉破头”、“脑门上钉钉”、“吞刀”、“耍蛇”、“双鳝钻洞”、“点凤头”等等。
例如,以硬物击打胸脯就是一种典型的自残自虐行为。开封的“叫街丐”即用此技,他们以闹市、通衢要道和庙会、集市为主要乞讨场所。不论春夏秋冬,皆上体赤裸,或仅以破麻袋片复背,袒胸。手拿一半截砖。或坐或跪于地,嘶声拖腔呼讨。每呼喊一句或数句,即以半截砖或旧鞋底当胸一拍,胸部常厚肿而隐现血迹。因其声状极惨,加上闹市人多,光“馍票”一晌就能要到数十斤(每个半斤)。馍票可以兑换成钱,也可换成馍而后卖钱。每要过之后,即洗脸更衣,和常人一样上街吃喝玩耍。河北丐帮的“李家门”一派乞丐也多行此技。他们将此称之为“拍叶子支”,即丐者跪坐在地上,赤胸露怀,用手掌或鞋底使戏拍打自己的胸脯,直到胸脯充血结肿,路人给钱,方才罢手。再如“双鳝钻洞”,即乞丐在自己的鼻子附近及喉咙处只有一洞,乞儿手拿一支铁钩行乞,你不给钱,他便将铁钩穿进洞去,直到收钱为止。这种乞丐开初钻洞是十分痛苦的,不过日经天长,这部分皮肉老化了,也并不十分难受。
“点凤头”。这种方式是丐者在眉间印堂上插进一根粗针,针尖上又顶着一只精碗,一边摆头一面唱曲,以引求得路人施舍。
“排刀”。这种方式是乞丐两手各持一把大刀,在人群稠密处袒衣露胸,先高声叫喊“老爷太太”,其声幽怨哀凄,然后挥刀砍向自己的胸膛,刀与皮肤相角之际伴以沉闷的“哼”声。然后再运气鼓腹,进行第二次排刀,如此循环往复,直到胸间被砍得红肿起来,甚至隐隐约约血迹殷红,而“排刀”丐尚是一副不给钱不罢手的无奈相。众人见状,只好慷慨解囊。
“脑门上钉钉子”。行此道者,一手拿根大铁钉,一手握个鹅卵石,向人行乞时,也不言语,只是先把钉子、石头在头上一比,你若会意给钱,他就不刺激你,谢而去;你若不给,或者不懂,他就当着你的面,以石头敲钉子钉脑门,直钉得鲜血满颊,叫你受不了,只得给钱打发走人。无锡丐帮中的“水碗矗”与此小有区别。他们把挂着水碗的长钉铁针插入手臂肉里,“观音矗”则是将香燃着香烛的三叉形铁架插在头顶。“铁头”与“拉破头”在苦讨中比较多见,至今犹有遗绪,不过玩假者多。比如流行的以刀刺腕,其实这刀只有刀柄和刀夹是相连,中间连接部分是一个半圆形铁丝,“表演者”(乞丐)以迅捷的动作仿佛是将刀子插入手腕,以至对穿,其实只是将“刀子”套在手腕而已,且另一手紧紧捏住刀柄与手腕连接处,让人看不出破绽,而且这番造作必定还配以鲜血迸流,其实你一细看,那血并不殷红,原来只是预先设置的颜料与水的混合物而已。
“吞刀”。行此者仰面朝天,从口中插入一柄明晃晃的柳叶刀,其效果同朝脑门上钉钉子一样,叫人受不了刺激而不得不给钱。
一庸劣习性(3)
如果说上述种种自残自虐行为只是以“反常”博得人们的同情,乞丐对观众的反应并不过分追究,给钱当然好,不给也罢了,最多咱白吃一回苦,下次再来。但“拉破头”则不然,咱吃苦,你不给钱,那你就有麻烦了。乞丐恶劣、耍赖、卑鄙的行为特征开始暴露无遗。
且让我们看看“拉破头”的表演吧:
拉破头丐。俗呼为“拉破头的”,行语称“红教行”,因其以刀拉破头溅血而得名。这种乞丐的特征是,头经常剃得净光,不论春夏秋冬,讨要时皆光头赤背,一手拿刀(类旧式剃刀),一手拿把子。把子是长约四五寸的高粱穗的杆(开封方言称“格当”),以绳或牛筋绑缚而成,但高梁穗的杆必须是二十八根,取二十八宿之意。这种乞丐状恶,性粗野,每到处大喝一声:“要饭的来啦”或“傻子来了”,接着就是“给不给?不给可拉啦!”乃一手挟刀置于头顶,一手拿把子照挟刀处,自上而下击之。一阵连击之力。刀非实握,而是以拇指、食指和中指夹紧刃锋微下出,且又以无名指于中指中头皮之间垫托之;刀把则从虎口穿出向上斜翘,把子所击之落点,均着于刀把。最后一下“猛击”仍是虚招,节骨眼在于把子看似猛击的同时,夹刀之手的无名指稍外移,微露之刀刃乃对着头皮,随手一带,已头破血流,顺手一挥洒,则满脸皆血矣。这些动作瞬间完成,且伤深不过半个小米。不过这也非朝夕之功。主人碰上这种乞丐上门,避之唯恐不及,故多是一到即给,所以真正把头拉破的事也很少发生。
无锡丐帮中的“红相矗”也有类似的做法,“红相矗”(两人一档)用剃头刀割去自己头上的老疤,血流如注,以求取他人施舍。
泉州的“破额丐”专携剃刀与小锤,选择几家怕事而有油水的商铺,按力于额举锤欲击,而向店东要挟巨款(2元至5元),如不给则下锤而流血流地,大闹一场,势难收拾。
河北丐帮“李家门”的乞丐把拉破头称为“开口支”,不同于前者的是,他们并不行走于人户,而是跪在道口或街道两旁,用刀在自己头上拉口子,以求得路人的施舍。“拉破头”的庸劣卑鄙之处在于:他拉破了头皮,你不给钱,那就赖上你了,在你家门口店前大闹一番,弄得你百口莫辨,到时还得破费一番,这种旧时称为“强索”的行径实则是痞子、耍赖、诳诈、胡搅蛮缠兼而有之,是一种再典型不过的卑劣的无赖作派。
无赖的行径还包括诓骗,这些乞丐也不自残自虐,那样太苦了,干脆白吃一顿,吃完耍个伎俩逃之夭夭,岂不快哉!民国年间,广州有一丐帮名曰“关帝厅”人马,专事骗事,时人称之为“骗食团”。这个组织最初是专门向一些僻处街道的小馆去骗食,先行几人同在一张台上食,食完一个跟一个陆续先后逃去,最后只留一个人听候处分。这个团设首领一人,隶属于关帝厅的人马,而团员多为一般流浪者,至于新加入的团员先要拜见首领(即乞儿头),要自告奋勇,主要是当面答应充当“买手”二次或三次。什么叫做“买手”呢?这就是一台食饭留下最后听候处分的人,在当时一般饭店为求“杀一儆百”起见,往往将“买手”打个半死,一定要给点残废烙印以作记号,身体稍为稍弱一点的,就挨不起这个苦头,因而毙命的,为数不少,他们骗食的行动,严格规定是不能越界的,各守势力范围,但为了骗食方便曾采用轮换的原则。如甲地的乞丐在乙地骗食了一个相当时期之后,就可和乙地的乞丐换防,再过一个时期,又与丙地的乞丐互换,如此轮换,要经过相当的时期,甲地的乞丐才又返回原地,这样一折腾,饭馆老板就认不出他们的真面目了。
在极端现实取向驱动下,生存活命是第一要义,其他则无所谓,只要能填满肚,不饥不寒,颜面、尊严、羞耻、人格皆可以置之不理,对于残疾女丐而言,甚至贞操都可以抛在一边的。如泉州死猫巷(前魁星楼附近)有不少这种女丐,以卖淫度日,每夜只收费二角,且须为嫖客补破衣,贫男也多往就之。稍高一等的盲女,有老鸨收买养大,而令为盲妓,亦属乞丐一类。前清军驿巷有两三家,白天及上半夜管弦弹唱叫“四锦瓶”,可由人雇出,登台分坐二板凳弹唱,但目皆盲,而穿戴华丽,半夜则为娼。其所唱调亦皆丐调,据云其所用的月琴亦专属乞丐所独有,形似琵琶而柄长,且柄长挂着一串布条,上书曲名,以便主人选曲。
广州旧时的一种残疾型乞丐——“盲妹”也与此相类,她们一般都善弹唱曲戏,白天以唱曲行乞,在夜里做“禾虫”(卖淫),他们年事将老,也就专以唱曲行乞了。(以上所引事例,均载于《近代中国江湖秘闻》,河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
要之,庸俗卑劣的行为、自暴自虐自贱的行为是乞丐者流最常见的行为表现,它贯穿于乞丐活动的全部过程中,展现了乞丐的基本的最恒定的心理趋向,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中,这一行为取向经由积累传承而沉积内化,从而成为附著于乞丐灵魂深处的一种习性。
二江湖习气(1)
江湖一词,原来泛指四方,江湖中人则指漂流四方,以行医卖药、占卦看相、卖武耍技等方式谋生的人。而从文化社会学的角度看,江湖实则是一种社会文化空间,它既是一种较少受到主流社会制度控制的社会空间,又是各种亚文化争奇斗妍、竞相绽放的文化空间。从某种程度上说,它也是一个相对宽松自由空间,三教九流、各色流品畅行其间,上下纵横,以各种被主流社会斥为杂技末作、左道旁门的技艺展开活动,演出一幕幕鲜活生动、斑斓绚丽、别具风采的文化悲喜剧。
乞丐者流,四处漂零,风餐露宿,无拘无束,无牵无挂,他们行千里而乞食于百家,枕明月而酌清风,他们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