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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浮生六记by南唐-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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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长沙比较严,我们转移阵地,去天水考。他的哥哥姐姐都知道他四级没过,但父母不知道。 
  在火车上,我问:“我要管你妈妈叫什么?” 
  “叫阿姨,你还想叫什么?” 
  我撇撇嘴,人家明明是枕边人的说。 
  到了楼下,老公的哥哥迎出来,神秘兮兮地说:“我跟妈说你是工作压力大,回来住几天。你这个同学就说是一起来玩的。” 
  什么“这个同学”,我是枕边人! 
  我们的关系依然保密,于是一对有情人被生生拆散,老公住父母家,我住他哥哥那里。 
  给老公发短信,说我想你。听到他哥哥在打电话给老公的姐夫:“你明天来家,别说四级的事。” 
  在一旁偷笑,觉得这简直是中国版的谍对谍。 
  我们玩地下情,他们玩地下党! 
  陌生的环境,没有老公的夜晚,很难熬。十点半入睡,凌晨一点时突然醒过来,然后睁眼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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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完四级出来,看见老公正和一个人寒喧,打发我先回去。 
  后来从老公的哥哥那里听说,和老公说话的是高中同学。最好笑的是,两个人都对彼此宣称自己已经过了四级,这次在考场意外遇见,情形之尴尬可想而知。 
  真实往往比小说更富有戏剧性。 
  不过老公好一点,可以说是我考,他作陪。 
  但我没想到的是,除了老公的哥哥姐姐,他对别人都说自己过了四级。 
  想想也算了,决定不揭穿,就让他保留这一点小小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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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老公有饭局,我边看电视边等他,有些困,就躺在沙发闭眼休息。听到有人开门,老公进来坐到身边轻轻叫我。 
  我故意不答应,老公低声说一句:“怎么在这里睡?”然后轻手轻脚地抱起我向卧室走。当老公把我放在床上时,我忍不住笑出声,搂住他的腰。老公也笑了,说:“看把你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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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平日里脏话不离口,“操”“日”“SB”轮着用,有时喜欢听他说脏话,觉得很男人。 
  但最喜欢的还是他带一点无奈和责难地对我说“看把你美的”“看把你忙的。”“看把你X的”,这个X老公说出来总是带点鼻音,抑扬顿挫。 
  去了天水才发现,原来那里的人都这么说,算是地方特色。心中庆幸没早来,不然喜欢上全天水的人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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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看《六人行》,美国的肥皂剧。老公不看,因为有些太曲折的笑料他体会不出来。 
  可现实真的也有与电视不谋而合的情景。 
  那天去散步,走到一个买旧家的具古董店,很古老的雕花木门,里面许多老旧的东西一一排列着,带着岁月的痕迹。 
  角落里有一把椅子,说不上是什么年代,黑沉沉的红色,很古朴。老公弯腰欣赏,忽然低低地喊了我一声。我不明所以,后来还是老公示意,才发现他的裤子竟然撑了起来。 
  二十来岁的人了,还能这样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自然BQ,真是禽兽! 
  我在那把椅子和他的裤子间来回扫了几眼,取笑说:“哇,看来你真的很喜欢这把椅子。” 
  老公没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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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去他谎称过四级那一节,我把写的东西给老公看。他看了,然后带点疑惑地问:“怎么给人感觉有点不真实。” 
  我明白他的意思,我写这篇东西,不知不觉用上了小说的技法,对材料予以适当的剪裁和排列,回忆与现实交织,总之看起更像创作而不是写实。 
  我说:“当然要加一点修饰,不然就太直白了。可是你看这里面写的都是真的呀。” 
  老公自我陶醉地说:“无所谓啦,不能把我写得再好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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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中秋了,去年的八月十五老公出差,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吃过晚饭,趿着鞋去赏月。街上到处都是三五一伙的人群,也有很多情侣,十指交握或是搂着腰,低声谈笑。只有我形单影只。 
  自觉无趣,便回家了。随手在纸上写道:“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向何人说。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如果这是小说,那么我在窗前独坐的时候,就应该响起敲门声,打开一看,原来是老公从外地赶回来陪我过中秋。 
  可惜这是现实,不但敲门声没响起,老公连电话也没打一个回来。 
  笨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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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时有个相当谈得来的同学,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被我引为生平第一知己。有一次读村上的小说《抢劫面包店》,有一段用水面倒遇的山峰来比喻饿肚子的感觉,我觉得新奇,指给他看。 
  过几天,他说夜里肚子饿,想起那一段,结果更饿了。我听了之后很高兴,被夸奖似的得意。 
  他是惟一知道我和老公关系的人。对他相当感激,因为在告诉他的时候,他虽然不能理解,但还是表现出绝大的宽容与支持。 
  毕业后他去了沈阳中科院金属所读研究生,有时在网上聊天,他都会问一句“你们还好吧?”我明白他的意思,是在替我们担忧。 
  以前在学校,环境单纯,两个人亲密些,大家只会认为我们是好哥们。出了社会,人心复杂,要时时顾及。公共场合不可以亲密举动,从来不去对方工作的地方,在街上遇见同事,就说这是大学同学, 小心翼翼地躲避着世俗的眼光。 
  写了一篇《不够知己》去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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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父母,老公的父母,都很传统,把儿女的幸福当成终身事业。 
  一直不敢对他们说明,因为老公的父亲、我的母亲都有高血压,不能生气,不能着急。 
  被家里催着交女朋友,找借口百般推脱。 
  未来会怎样?没有人知道。但是因为身边这个人,所以有勇气去继续,不安着、幸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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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和老公亲密接触是在二千年的春天。 
  大一下半学期,有人过生日。八个人,搬了两箱啤酒。熄灯后,点起蜡烛,喝酒聊天。凌晨三点时,大家都醉了,各自上床休息。 
  仗着酒意,爬进老公的蚊帐,把手轻轻放在他的肩膀上,安心的感觉从手下的皮肤传来。 
  那一晚睡得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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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以后,老公便开始躲着我。 
  平日里打打闹闹、搂搂抱抱,尽可以用同学的名义。若真的再向前,却是谁也不敢。明白这一步若跨了出去,我们再也不是从前的我们,再也回不去。 
  两人的关系停在一种别扭而胶着的状态。可是那股陌生的情感来得汹涌猛烈,几乎不可抵挡。心里万般渴望,又拼命想拒绝,我试着远离他。早早出去,中午睡在教室,熄灯前十分钟才进宿舍,结交新朋友,大笑大闹,一度想出去租房子自己住,又碍于学校的规定只得做罢。 
  几个月下来,心神俱疲。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第一个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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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与我同系不同班,有很多课是合班上,见面的机会很多。很漂亮,高挑、大眼睛、微黑。 
  故意与同学打赌,赌能不能约到她。 
  于是在一次物理课时,给她传了张纸条。题干是:你愿不愿意今晚去看电影。 
  给了她四个选项:A,很愿意。B,可以。C,反正没事做。D,不想去。 
  她选了A。 
  晚六点半,小足球场旁,去赶七点钟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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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很矛盾,既希望约女孩子的举动能让老公嫉妒,也希望自己的注意力能就此转移,恢复正常的生活。 
  忘了,一切都忘了。 
  忘了那一天是怎样的心情,忘了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也忘了电影的情节。 
  只记得坐在黑暗中,一分一秒都变得分外难熬,克制着想逃跑的冲动,分出心思与她交谈。 
  回到宿舍,老公正在扫地,看我进来,问我一句:“淫荡完了?” 
  恨他这样的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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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陆续续和她出去几次。 
  没牵过手,没接过吻。 
  夜里,两个人跑到主校区等教学楼在一瞬间万灯齐灭。也会在下自习后,去半月池偷摘两大片荷叶,倒扣在头上。 
  上课时坐到一起,我把物理课本改成辽宁普通话,让她用粤语念出来。同学说:“怎么你们两个一点不像在谈恋爱,倒像两个小孩子有了伴,在玩家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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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半个月,大学第一学年就接近尾声。 
  熄灯后,给她打电话,照旧是无意义的闲聊。 
  说了声“Bye”,放下电话,爬到床上。 
  宿舍里寂静无声,快到凌晨一点时,老公突然爬起来,坐在下面点燃一根烟。 
  透过蚊帐看着他的背影和一明一灭的烟头,眼泪就那么无声无息地流了出来,不敢放声,只是一哽一哽的,既委屈又伤心。 
  第二天,和她分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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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二后,不再一起上课,见到的机会大为减少,偶尔在食堂遇见,聊上两句,心里那句“对不起”一直说不出口。 
  她经常换男朋友,同学都说她是受了我的刺激。很怕事实真的如此,又不免笑自己自作多情。 
  快毕业时又见到她,已经在广东找了份工作,帮着她摆摊卖旧东西,打包托运,仿佛弥补似的。 
  老公说我们余情未了,我瞪他一眼,想着还不都是因为你。 
  而且,三年后才开始吃醋,时间拖得太久,我已经等得不想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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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忽然想起“未亡人”三个字,古代没了丈夫的女子这样称呼自己,现在没人这么叫了。 
  很缠绵俳侧的三个字,仿佛有无限的故事在里面。 
  我只是还没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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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上大二,菜鸟变成了老鸟,对于学校的规矩多多少少也能视之无物。自己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台电脑,最长曾有三个月不回宿舍,不想见他。 
  日夜颠倒的习惯就是那时养成的,心中的思念愁苦无处可泄,经常是睁眼到天亮,听着屋外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房檐,想着自己怎会落到今天这种境地。 
  越是不见,越是想见。越是想见,越是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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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的冬天是潮湿而阴冷的,不是乌云满天就是在下雨。 
  逃课了,像作贼一样偷溜回宿舍,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宿舍中发呆,不知该做些什么。 
  有人敲门,原来是他,因为这意外的相遇,两人都是一怔。 
  斗胆走到他身后,环住他的腰,将脸埋在他背上,说:“真想杀了你,然后将头割下来作成标本。这样,走到哪里都能带着。” 
  老公掰开我的手,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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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的半年里,各种病纷至沓来,失眠、重感冒、过敏、胃疼,不肯去医院。 
  想念他的次数开始变少,大多数时间是同各种各样的病缠绵病榻,昏昏沉沉。感冒一个月不见好转,刚好一点,又开始过敏,连带胃疼,疼得睡不着,半夜起来傻坐着,大把大把吃去痛片,有安眠作用。 
  体重直线下降,一七七的身高,六十公斤不到。 
  近于自虐自弃的行为吓坏了同学,七个人轮流看护,看着我吃药,挟持我去医院。 
  我无可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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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醒来,老公坐在床边,满脸阴云,两人相对无语。 
  老公问:“你是不是想找死?” 
  还知道笑,“活得好好的,干嘛想死!” 
  老公恼了,恶狠狠地说:“你他妈的就是在找死,有病不去医院,乱吃药,哪天死到屋里都没人知道。变态。” 
  那时最怕听到的就是“变态”两个字,因为想过自己也许真的是。 
  听到他这么说,气得全身发麻、手脚冰冷,我变态?我变态也是你招的。拿起床上的东西乱丢,“我变态你还不躲远点,滚吧!”太多的话堵在心里,可是说不出口,这个人是自己喜欢上的,与人无尤,就算闹到今天这个地步也是自己找的,能怪谁? 
  后来老公说,那一天我脸上的表情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万念俱灰。 
  听到开门关门声,我没张开眼睛。只是在想,如果可以,我一点都不想喜欢上你。找个女孩子,光明正大地手牵手走在人前。可是,没人给过我机会,第一次喜欢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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