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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2005.02一家都是宝3(任育凯,叶问晴)-第4节

小说: 2005.02一家都是宝3(任育凯,叶问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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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就这么决定了!”

儿子中意的女孩子还不知道在天涯海角哪一方,妻子已经兴奋莫名的摩拳擦掌准备替儿子拐个老婆来作伴,任沐霈不禁摇头叹息不已。

最唯恐天下不乱的人,非这个女人莫属!




数着脚步,任育凯摸索到厨房,打开右边算来第一个橱柜探手进去摸索……再摸……又摸……

奇怪,又没有了,不是昨天才买的吗?难道放错地方了?

于是他打开每个橱柜伸手进去摸索,但,没有就是没有,而且,真的很奇怪,他从来没有清理过厨房,可是厨房总是纤尘不染,就像屋内其他地方一样,仿佛刚刚才进行过一年一度的大清扫似的,他看不见,但摸得出来。

困惑地呆立片刻后,他才一一关上所有橱柜门,决定出门到商店街去吃味噌拉面,顺便再补货──再这样补下去,有再多的钱也不够他花,而便利商店则会因为他这个有史以来最爱吃泡面的客人而发大财。

但走不到卧室,半途中门铃响了,他只好先拐去开门。

“谁?”

“是我……呃,便利商店的店员,你还记得吧?”

是她?

大门外那柔柔软软的声音明明是在说话,却仿佛在吟唱旋律似的,听过一次就忘不了,还有……

任育凯立刻打开大门。

嗯,对了,就是这香气,闻起来真好,感觉整个身心都畅快起来,的确是她没错。但是……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偶尔我也会出来送货,看过一次你从这里出来。”

“原来如此。”虽然看不见,但任育凯仍无意识地睁大眼,徒劳地企图冲破黑暗的困缚。“来找我有什么事吗?”会不会是昨天他根本没把袋子拿回来,所以今天才找不到半包泡面?

“这个……”

有人拿起他的手来把一样东西放在掌心中,不知是否是他的错觉,对方的手好像有点颤抖。

“我想送给你。”

任育凯疑惑地摸索了一下手中的东西。“CD?”

“在我……失明那段日子里,我曾经沮丧得不知如何是好,如果不是偶然听到这首歌,我想我一定撑不过那四年,但这首曲子……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它给了我支持下去的力量,呃,虽……虽然这是拷贝的,因为它是限量版的CD,市面上再也买不到了,我舍不得把原版给人……”

因为她声音中的惭愧,任育凯差点失笑。

“总之,你听了就知道,希望它也能带给你同样的力量。还有……”

他手上又被挂上两个袋子。

“吃太多速食面不好,这是“和幸”的猪排饭,快趁热吃,另外一袋是“豆大福”的甜点,晚上饿了可以当点心,就这样,掰掰。”

“欸?”就这样?怎样?“等等,等等……”

他还没“等”完,她已经跑走了,脚步声由近而远,好快,说不定她是短跑选手。

任育凯哭笑不得地关上大门,回到屋里,把袋子放在桌上,再摸索过去把CD放进音响,然后回到桌旁坐下,打开便当,旋即停住,脸上浮现恍然大悟的神情,还有怀念的笑。

原来是这首曲子。

记得老爸第三次发病时,由于相隔第二次发病不到两年,所以全家人都非常惊慌又恐惧,害怕老爸会就这样抛下大家走了,每个人都是对着老爸笑容满面,一背过身去就眼泪掉不停。

即使如此,老爸还是察觉到了妻子与儿女们的恐慌与无助,反过来频频安慰大家,这首曲子就是当时老爸为了激励家人而作的,还硬撑着病体带同两个儿子一起完成录制工作。

听,那两个不时冒出哽咽声的合音就是他和大哥。

因为是有特别意义的曲子,所以这首“希望”便成为路克出道以来出版量最少的限量单曲CD,全世界仅有五百张,同时也是唯一能与“泣血”并驾齐驱的葛莱美奖金曲,同样那般感动人心,令人忍不住热泪盈眶,却又情不自禁地由灵魂深处振奋起来,油然生出满怀对未来的希望。

那更是路克最后一张单曲CD。

之后,路克退出歌坛,换JR兄妹下海去迷死那些疯狂的歌迷,直到两年前,JR兄妹突然不再出现于任何现场表演中,CD专辑也只发行了一张,因为他该死的去参加了那场该死的毕业派对,又该死的硬被拖上那个醉鬼的车……

那个该死的醉鬼!

他霍然站起来,想去关掉音响,却又因为动作太急太猛,一下子踢到桌脚,一下子撞翻椅子,最后狼狈地扑跌在音响前。

“Shit!Shit!Shit!Shit……”

任育凯咬牙切齿的诅咒着,优美旋律依然有力地诉说着光明与希望,他眼前却仍是一片黑暗与无望。

他的奇迹在哪里?




“我到后面点货,有事叫我。”

“是,店长。”

便利商店店长总是挑在这种客人最少的时候到后面去做一日盘点,问晴也习惯了,径自拿拖把来拖地,但同前天一样,才拖了一小块,叮咚一声,又有客人上门了,她侧首一瞧,忙又扔下拖把赶到柜台后,深吸了口气压下脸红的冲动。

该死,她什么时候才能够克服这种毛病呢?

自从第一次碰上他来买东西,由于他是瞎子,她习惯性地多放一些注意力在他身上,所以才会注意到他拿着一包速食面捏在手里快捏成一包碎面了,脸上是无法抑止的愤怒和自我厌恶。

她以为他会拿眼前可以碰触到的任何东西出气,没想到当她上前要顶替那些可怜的商品作代罪羔羊时,他却立刻换上一张灿烂的笑脸,还跟她开玩笑。

“我正想试试自己有没有超能力,说不定能够不用眼睛就知道手上拿的是什么玩意儿……”

当时她不但惊愕,更感动,因为她能了解他的愤怒和那种极端的自我厌恶,一般的瞎子,除非是已能以平常心接受自己的缺憾,不然碰上这种状况的话,通常都不太容易适时制止自己的愤怒,更何况是顾虑到他人的感受。

这个男人,拥有一颗不可思议的体贴人的心。

就在那一瞬间,她便悄悄喜欢上他了,每一天,她都在期待他能够再出现,而他也果然时常出现在店里,然后她就会不由自主地脸红起来,虽然她一再警告自己,就算他看不见,别人也会瞧见,但她就是会脸红,一次又一次的脸红……

“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她大声问,好让客人确定柜台在哪里。

一听到声音,任育凯马上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转过去,前行,直到手杖敲到柜台,他再往前一步才停下,又摸一下柜台边缘以确定自己和柜台之间的距离,然后拉下包住下半张脸的围巾。

“昨天的便当和甜点,我想谢谢你。还有……”他掏出皮夹。

“不用了,”问晴按住他的手,旋即又闪电般缩回去,好像他的手有电流会电死人似的。“如果你真想谢我,请我吃饭。”

任育凯怔了怔。“请你吃饭?”

“对啊!我请你吃饭,你回请我吃饭,这是很正常的事不是吗?”

任育凯静默了会儿,忽地笑了。“我想,你已经决定要到哪里吃了吧!”

“当然。”问晴笑吟吟地说。“我们先到“比良乃”买三人份的人形町寿司便当,再到汤岛天神社去赏梅,虽然你看不见,但香味你一定能够闻到。还有,听听其他赏梅游客的说话口气和内容,你也可以猜想说话的人大概是什么样子的,久了以后,我保证,不需要直接看见人家的表情,你也大致能从人家的说话语气里察觉到对方的想法。”

任育凯慢吞吞地收回皮夹。“好,我请你吃饭,还有赏梅。”

果然没错,她并不是要钓凯子──要钓也不需要钓他这种瞎子,她只是好意想带他到外面走走,并教他如何利用其他感官来代替眼睛。

“如果梅花的香味和你身上的香味一样怡人,我想我会很喜欢的。”

“咦?你喜欢吗?”

突然,香味变浓郁了,任育凯下意识往前摸了一把。“嗯?这是……”

“香包,我做的。”问晴很高兴地任由他拿走香包去闻嗅。“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帮你调配适合你的香味。”

“那就不必了,男人身上有香味实在很奇怪,我连古龙水也不习惯,不过……”任育凯仔细闻嗅。“这是调配出来的?”

“对,这是家传,所以别问我是什么调配出来的,我不能告诉你。”

“就算你说了我也不懂。”任育凯喃喃道,把香包递回去。“我叫任育凯。”

“耶?”刚拿回香包的问晴呆了呆。“你是中国人?我以为……”

任育凯又笑了。“以为我是洋人和日本人的混血儿?抱歉,你猜错了,我是台湾人,不过我老爸有洋人血统,他才漂亮呢!儿子都娶老婆了,走在路上还是有一大堆女人对他流口水,害我妈咪恨不得把他用狗链子锁起来。”

“啊!你结婚了?那你太太……”

“又错了,”任育凯叹气。“是我大哥结婚了。”

“哦,抱歉。”问晴有点尴尬。“呃,我叫叶问晴,也是台湾人。”

这下子换任育凯惊讶地咦了一声,马上改用中文问:“你也是台湾人?”

“对,我的亲生父母都是台湾人。”问晴也换成中文回答他,有点生涩,而且发音也不是很正确。

“……亲生?”

“我……”问晴迟疑一下。“算是被领养的吧!”

“……算是?”

问晴的表情有些奇怪,不过任育凯看不见。“总之,我后天轮休,那天你方便吗?”她又改回日文。

任育凯立刻意识到自己问到不该问的地方。“当然方便,事实上,我每天都很方便,除了学日文点字以外,我根本没事可做,你知道,就像那种早该打包丢弃的垃圾一样,除了占位置,我也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用处。”

他说得自嘲意味十足,问晴却没有安慰他,反倒笑了。

“跟那时候的我一样,当时我也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无用的废物,但是……”垂眸望住手上的香包,她悄然落入回忆中。“我听到了那首曲子,突然间,世界又不一样了,一个月后,我作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于是,我从谷底爬到山巅,虽然看不见,但我确信自己还有许多可以做的事,所以……”

她安抚地拍拍他的手。“放心,慢慢来没关系,当你习惯眼睛不再是可以使用的感官之后,你会发现善用其他感官就可以弥补这项缺憾,因为这个世界不一定要由眼睛来看,只要能学会用心来看,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比眼睛看到的更清楚。这不容易,但我知道你一定做得到。”

她不是在安慰他,而是在告诉他一件过来人的经验,这远比那些空泛的鼓励更令人信服,尤其是用她那种柔软又坚定的嗓音说出来,不明缘由地就是特别容易让人接受。

心头突然涌起一股温热的感动,使任育凯冲动地反手握住她的柔荑,柔柔的、软软的,就跟她的声音一样,摸起来好舒服,但是,不是他的错觉,她的手果然有点颤抖,不知道为什么,是他太莽撞了吗?还是她胆子太小?

或者是……

“真希望能看到你的样子。”

“我可不像你这么漂亮,不过……”迟疑一下,她才拿起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你还是可以“看”呀!”

“可以吗?”她的脸好烫,发烧了吗?

“可以啊!”问晴仰起脸来任由他摸索,并为他解说他摸到的是什么样子的脸型和五官,以便让他和手上摸到的感觉搭配起来。

“我的脸不大,但很圆,对吧?或许你会以为我很胖,其实不是,我只有一点点胖……呃,比丰满再多一点肉的那种胖,可是因为我很矮,所以看上去就满胖的,不信的话摸摸看就知道我不是那么胖……咳咳,我不是请你摸我身体……”

任育凯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知道。”然后摸向她的鼻子。

“现在你摸到的是鼻子,普普通通的就是鼻子,眼睛不大不小,有双眼皮,但不深,不过嘴巴非常小巧,这大概是我脸上最好看的部位。”

任育凯描摩着她的嘴型。“樱桃小嘴?”真的好小,小得令人吃惊。

小嘴笑开了。“对,而且颜色非常漂亮喔!是同学告诉我的,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同学?”任育凯继续摸向她的耳朵,长发。“高中?大学?”

“艺大音乐系现代作曲科一年级,四月中旬开学。”

“作曲啊……”任育凯若有所思地定住,“嗯,那应该很好玩。”说完,他感觉到她的脸皱了一下。

“好玩?我可不这么认为,我高中上的是艺大附属音乐高等学校,那时也有教简易作曲,我努力奋斗得头发差点白了,还险些过不了关呢!”

任育凯微微一笑,收回手。“也许是你没抓到诀窍。”

“诀窍?作曲也有诀窍?要真有,那每个人都可以当名作曲家了!”问晴颇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告诉你,那要靠天份,我是不知道我有没有那个天份,但我想试试看。”

“那就加油吧!”

“你呢?你又是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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