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绑美男傍山田+番外 作者:幽幽弱水(起点女生网vip2012-06-01完结)-第1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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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的手撸下后,我扔下砚茗。砚茗是个聪明人,没有死缠烂打的跟着,看着我离去。
我一个人满山庄的漫无目的瞎溜达,最后坐在了‘望北楼’里,对着北华发黄的画像发呆,心里乱七八糟,不知道在想什么,一直坐到了天黑。
晚上我去了库房,就在库房旁值班休息的房间里睡了一晚。第二天中午,就让大郎派几个女孩子,去我的院子里,将我需要用的物品拿出来,放在了休息房里,在那里安顿下来。
单独住了一日,大郎就来告诉我,砚茗跑到厨房里了。对着正在忙碌地安排事情的狗剩,一个劲的作揖赔不是。狗剩却理都不理他,当做他不存在,只管忙他自己的。
砚茗好似也铁了心,狗剩不说原谅,他就每日狗剩一上工开始,直到晚上收工时,站在狗剩身后。狗剩一有空闲,就看到身后砚茗陪着笑,翻了翻白眼后继续忙。这样一直持续了三日
第四日,我趁着狗剩休息的时候,在暂住的地方开了一桌,让狗剩过来吃饭。
狗剩没有喝酒,就是吃菜,一口连着一口。
“来,吃块红烧肉”我殷勤地夹了一块肥油适中的肉,放在狗剩的碗里,不由感慨起来:“不知不觉,我们的父母都死了十年了,那时就担心吃了这顿没下顿,那么多的孩子,一个个都象饿死鬼投胎,做锅面汤还要多搁上点水。”
狗剩低着头,将碗里的肉吃完了,我赶紧的又夹上一块:“多吃点,你最喜欢吃肉。那时一块肉不够,还去抢其他男孩肉吃,为此我罚了你好几次。结果你后来抢肉后,还叫他们不准告诉我。”说完我笑了起来。
狗剩也不好意思地微微一笑,这是四天来,他第一次笑。
“那么苦的日子都撑过来了,现在好日子里怎么就不省心了呢?”我伸手扶着狗剩的手臂,目光诚恳地看着他,语重心长的对他道:“云鹤,不是我不要你,而是我实在不能害了你。跟着我,只会倒霉,没有好结果的。不要去怪砚茗,是男人都会有点醋意,他也是一肚子的委屈没地方发。汴京那里的主,个个更不是善茬,只能哄着不能得罪。你对我的情,我心里知道,但好好想想,人生不过百年。而我十年、二十年就人老珠黄,大约到时我老得你大约见都不想见我。一切都是浮云,一切都是梦境,不要一个幻境让自己受苦了。”
狗剩眼睛盯着碗中的红烧肉点了点头,举起筷子继续吃了起来。
见到他松了,我微微放了点心。
吃完后,狗剩站了起来,终于开口了:“庄主,我送你回院子吧,砚院主一直在那里等着你。”
我心中一喜,终于想通了于是欣然答应狗剩送我回去。
进了院子,只见里面的灯还亮着。狗剩帮我推开了门,只见砚茗侧躺在一软榻上,对着融化的红烛灯,用罗帕擦拭着泪。
见我回来了,他立即站了起来,破涕而笑的迎接了上来,但妖艳的脸上还带着微微的惶恐,生怕我还会离开。
见砚茗双眼红肿着,想必哭了许久。砚茗很少真哭,大多是光打雷不下雨,罗帕擦了半天眼角,却没一点泪星子。看来这次他真的知错了
见到狗剩陪着我,砚茗感激地看着狗剩,当着我的面对着道歉:“陈管事,我真错了,以后决不再对百花山庄的任何人耍心眼。我喜欢百花,如果百花不要我,我真的会死的”说着说着,眼眶又有泪了。
冤孽呀,冤孽我只有叹气一声,这情债真的是越还越多,比线头混在一起的麻还乱。
狗剩看着砚茗,平庸的脸上,无一丝表情,淡淡道:“我也喜欢百花,如果她不要我,我就等,一直等下去。她一辈子不要我,我就等一辈子,下辈子继续等。”
我一下子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而砚茗也呆掉了,没想到狗剩会说出这样的话
狗剩平静地面对着我,眸中却闪耀着汩汩的绵长爱意,没有波澜的语气中透露着深情:“百花,不要觉得欠了我,那是我心甘情愿,因为没有其他女人能让我动情了,而且没有一个女人会象你那样对我好,所以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只要你不受苦,再多的苦,我也愿意去受。你先休息着,我先走了。”
看着狗剩高大魁梧的身影从屋里消失,我和砚茗还呆呆地站在原地,连送别的话都说不出。
“这。。。叫我怎么办?”我只觉得浑身无力,双脚都象没了一般。
砚茗伸出手臂,将我揽在了他的怀中,紧紧抱着我,长长吁了口气:“也许这都是上天注定,逃都逃不了。就象我一样”
我又回到了院子住下,好似一切照旧。狗剩却仿佛又成熟了许多,少言寡语,但做事更加的稳妥、老辣。他没再剃头,说是光着脑袋难看,还是有头发的好。
我不敢主动给他保媒,让大郎给他说了一门亲事,结果他跑到女方家里要退婚。还很客气的说因为心中有一个喜欢的,所以不愿意娶亲,并付了比定礼多一倍的罚金。看来说一门,他就会去退一门,一直将他积攒下的钱全部花光。
我安慰着自己,男人的心,地上的风,随时会变的。为了不逼他走绝路,暂时先搁一搁,等再过几年在说吧。
第三部 春来百花开 第三十六章 乞丐
第三十六章 乞丐
又过半月,百花山庄里的自留田里稻子已经抽穗结浆,苞子也长出个来,再过一个月就是收获的秋天。百花山庄外面所租出去的地看样子也是如此,只要没个天灾,今年会是个好年景。
我和砚茗到苞子地里,为了增添情趣,百花山庄的自留地都弄成迷宫样,供客人在此嬉戏、消磨时间。当苞子熟透后,摘下给厨房煮个时鲜,还可以就地来个烧烤,我这古代农家乐,也是吸引客人的一大亮点。
到了田边,我先一头扎进迷宫里,随后让砚茗来找我。
在二米多高的苞子地里,跑着跑着,别说是砚茗来找了,我们俩个已经把自己给跑丢了。
转来转去,到处都是密密麻麻成排的绿油油苞米杆,好似一直在原地打转。
“百花,你在哪里呀?”砚茗好似急了,在另一头喊着。
我笑着喊了一声:“在这里,迷路了不要紧,每半个时辰就会有伙计在里面转一圈,到时跟着他们出来便是。”
“你不要走开,我再试试。”砚茗好似语气轻松了许多,透过层层苞子杆形成的墙,传入我耳里。
我呆在原地,也觉得没劲,索性自己再找找出路,如果找到的话,到时也可以好好调侃一下砚茗。于是又慢悠悠如同散步一般的走了起来。
七转八转,我头都快晕了,又不知道转到那里。猛见一个角落里居然也有个人,但是和普通的客人不一样,这人穿得破破烂烂,头戴破斗笠、手拿着一根半人高的细竹棍,更象是个要饭的。他正坐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身体盘卷着,如果前面再放个破碗,就跟要饭的一样。
好象我没有听说迷宫里设置穿乞丐服的伙计呀,难道是误入的?或者又是哪个口味怪诞的客人,打扮成乞丐过过瘾。
于是我走了过去,微微弯下腰,和善地问:“迷路了吗?不急,大约再过半柱香,就有伙计经过,你跟着离开就是。”
对方没有应答,还是坐在地上,低着头,破斗笠遮盖着脸。
装得象是真的一样,我也没带铜钱和银票,否则扔两个小钱,让这种口味怪的客人开心一下。如果真是误入的乞丐,百花山庄的伙计会带出去后,旁边就有个善堂,每日都有客人吃下的剩菜剩饭,不穿的旧衣服时常会救济过去,过年过节还发两个小钱。如果身体好的话,还可以租百花山庄的田,当个佃户。
想到此处,我还是继续找找路,被伙计带出去,不如自己找到出口有成就感。
转过身,刚走了两步,就听到身后有个压着嗓子的声音叫我:“百花~”
立即转过了身,身后除了这个乞丐外,没有其他人。
乞丐一只肮脏得,分不清原来肤色的手,扶着他破斗笠一角,微微扬起头侧眼瞟了我一眼。满是污垢的脸上,除了眼睛外,大约连他亲妈都认不出来了。
我一下愣住了,慢慢地走了过去,蹲下来,难以置信的呆呆地看着他:“御。。。”
“嘘~”打扮成乞丐的御怜花,食指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赶紧的打断了我。他紧张地左右看看后,压低着嗓子,轻声道:“这里不方便。”
没搞错吧,三个月没见,怎么弄成这模样?御怜花可是有点洁癖的人,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并用蓝色头巾包裹好,而现在露在破斗笠中间的那团乱发,不但干枯、打着结,还带着灰泥。原来身上总是一套蓝衣,不染一点红尘,而现在黑皂色的破衣服,是大洞连小洞,还散发一股股的馊汗味。
他到底演得哪一出?如果出事,万贯多少会通知我一声,难道他工作压力太大,也玩起装扮乞丐了?
此时巡查的伙计,四个一队,走了过来。他们负责将迷宫角角落落全部扫到,将迷失方向,难以出去的客人带出迷宫。
御怜花赶紧的又低头,用斗笠遮盖住了脸。
瞧他样子应该不是装出来的,大约有什么事。于是我轻声嘀咕了一声,站了起来:“跟我走。”
我跟着伙计,而御怜花跟在我身后,将头低得低低的,不让人看到他其实谁也认不出的脸。
跟着伙计转了两圈,就碰到了还在转的砚茗。
砚茗一见我,立即粘了上来,气喘连连的用罗帕擦汗:“哎呀,真的好难出去。再不来,就将面前的杆子全部踩倒了出去了。你累了吧,我帮你擦擦。”
他拿着香喷喷的罗帕,替我擦了擦鼻翼和额头上的汗。现在正好是夏天里最热的时候,虽然我们选了下午太阳已西斜的时辰,让很高的苞子杆子,遮住了大半阳光,但这汗还是将我薄薄的夏裙全浸湿了。
伙计们将迷宫里愿意跟着走的人全部带出后,又走进去进行第二次巡逻。因为这次结束后,下一次又要是半个时辰以后的事。
砚茗不怕热地搂着我的肩膀,贴得很近,拿着团扇摇呀摇,还不时帮我遮挡着阳光。
我满心疑虑的回头看了眼,御怜花还跟在身后,手拿着竹棍不时点击着地面发出清脆声,还微微驼着背。如果不是刚才他喊了我,就算走到我跟前,我也认不出来。
砚茗也发觉了异常,扭过头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跟在我们后面,身上还发出阵阵酸臭。不禁用罗帕捂着鼻子,眉宇之间露出鄙嫌。
我赶紧轻声道:“他是个老朋友,有点怪癖。是我请他去坐坐的。”
有些客人,越是有钱的越是有匪夷所思的癖好。有个财主,就喜欢叫厨房弄点又焦又烂、看着就恶心的饭菜,放在狗盆子里端到包院里。他关上院门,跟叫来的姑娘,衣服不穿的趴在地上,扮狗吃食。还有个喜欢穿女人衣服,请来的姑娘则穿男人衣服,玩性别对调。
象扮乞丐的,已经好几个了,又不是头一回。有个还觉得自己不够臭,大郎想了个招,将他送到猪圈里,让他在里面打了个滚,这才客人满意了。
这些客人行为古怪,但舍得花钱。那个爱学狗的客人,光狗食就花了够叫一桌上好酒席的银子,还打赏了又可以叫一桌酒席的赏钱。连猪圈里打个滚,赏的银子都够包一个包院,舒舒服服住上几天的了。
百花山庄保密性很好,从不在外嚼舌根。所以这些财主都是百花山庄的常客。进来就把自己不当个人玩,闹够了,穿上锦衣,出去又是个老爷。
砚茗这才放下罗帕,微笑着,搂着我继续走。而一路上碰到的伙计,也对此情况习以为常,不会停足过问。
进了院子,让御怜花进来后,我关上了院门。
走进了屋子,我才对砚茗道:“快去打盆水来。”
砚茗看了看还未认出的御怜花,随后按照我的话出了屋子,去井边打水去。
御怜花解下了破斗笠,见桌上有水壶,立即动作迅速的扑了过去,拿起水壶就嘴对嘴的猛灌。就连壶嘴里漏出些水,掉在发臭的衣襟前也顾不上。而以前,哪怕衣服上有一道深褶子,他就脱下来叫牡丹熨平了。
我看得眼睛都快直了,忍不住问:“怎么回事?弄得象丧家犬一样。”
水喝足后,御怜花将水壶重重扣在桌面,双手扶着桌角,眼睛直直地、大口大口的喘息。好似刚才的水,他是一口气喝完的。
“水来了”砚茗将水桶直接提了进来。
御怜花一声不吭地走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