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仲景伤寒补亡论-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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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脉微弱。按之无力。白虎汤主之。其厥逆恶寒者。橘皮汤主之。头
痛恶寒。心烦躁。心下不快者。五苓散为最良。
问曰。中暑何故洒洒然毛耸恶寒。朱氏云。经曰。四时八风之中
人也。因有寒暑。寒则皮肤急。腠理闭。暑则皮肤缓。腠理开。开则洒
然寒。闭则热而闷。近人不问中热暑。或作热病法治之。复用温热
药。必致发黄斑出。更为蓄血。尤宜戒之。
问曰。热病。暑病。 病。三者异名。诸家不分。何如。雍曰。热病
亦可谓之暑。 病亦可谓之暑。故时言热。亦时言暑。其始则当有热
二病。以其通可谓之暑。故有三名。是以难别。素问曰。热病者。皆
伤寒之类也。以热而言也。
又曰。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
暑。此以暑而言也。二者其实一也。仲景、叔和曰。中而即病者。名曰
伤寒。不即病者。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
又曰。辛苦之人。春
夏多温热病。此一病。或言暑。或言热也。是以巢氏于伤寒之外。别
出热病一门。而首曰。暑病者。热重于温也。是热病亦谓之暑也。庞
安常复出暑病一篇。而取之实伤寒之热病。又二家所载。皆以素问
五脏热病为主。是名同而实异也。惟朱氏分别热病与中暑不相差
互。然朱氏所谓热病者。伤寒也。所谓中暑。即 者是也。其意易明。
不令人惑。当从朱氏名之。其他诸家所论。亦未尝不同。名特异耳。
卷十七
霍乱二十六条
属性:仲景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此名霍乱。
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
乱。吐利而复发热也。(一作自吐下又利止复更发热)雍曰。此论霍
乱似伤寒之症也。
又曰。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
经上转入阴。必利。(一作吐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
而反失气。仍不利者。此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
尽故也。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
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恶寒。
脉微而(一作缓)复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雍曰。此论
今是伤寒之症。故言本呕下利不可治。若论霍乱。则必呕吐而利也。
一是伤寒而不属阳明。恶寒脉微复利。利止者。则用四逆加人参汤
主之。此汤若霍乱症亦可服。千金翼合二论为一。是当经有缺文。
问曰。霍乱何由而致也。雍曰。胸中逆乱之气也。初无疾而霍
乱。往往饮食失节。而致胸中逆乱也。故伤寒而霍乱者。阴阳二气乱
于胸中也。灵枢三十四篇曰。清气在阴。浊气在阳。营气顺脉。卫气
逆行。清浊相干。乱于胸中。是为大 。
又曰。乱于肠胃。则为霍乱。
经言五乱。霍乱其一也。惟乱于胸。所以吐。乱于肠。所以利也。孙真
人曰。饮食 狯。复食乳酪。海陆百品。无所不啖。眠卧冷席。多饮寒
浆。胃中诸食。结而不消。阴阳二气壅而伏痰。阳气欲升。阴气欲降。
阴阳乖隔。变成吐利。头疼如破。百节如解。遍体诸筋。皆为回转。论
时虽小。卒病之中。最为可畏。虽临履薄危。不足论也。故古人语此
者。刺之则徐出徐入。导气而已。非补泻也。用药者。顺其阴阳之气
而已。无汗下也。此伏治乱气之道。
仲景曰。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
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又曰。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
之。
又曰。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
之。
又曰。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
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又曰。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
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千金翼曰。无猪胆。以羊胆代之。千金方别有
加减法。
又曰。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雍曰。勿服药。损谷则愈。
叔和曰。转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鸡屎白散主之。
千金要方曰。凡霍乱。务在温和将息。若冷则遍体转筋。凡此
病。定一日不食为佳。仍须三日少少饮粥。三日以后。可恣意食息。七日勿杂食为佳。所以养脾气也。
又曰。凡诸霍乱。忌与米饮。胃中得米即吐不止。但与浓朴葛
根饮。若冬瓜叶饮。但沾渍咽喉。而不可多与。若服汤时随吐者。候
吐定乃止。诊脉绝不通。以桂合葛根为饮。吐下心烦。内热。汗不出。
不转筋。脉急数者。可犀角合葛根为饮。吐下不止。发汗心烦。欲饮
水。可少饮米粉汁为佳。若不止。可与葛根荠 饮服之。
又曰。霍乱吐多者。必转筋不渴。即脐上筑。霍乱而脐上筑者。
为肾气动。当先治其筑。治中汤主之。去术加桂心。去术者。以肾虚
故也。加桂者。恐作奔豚也。霍乱而脐上筑吐多者。若下多者。霍乱
而惊悸。霍乱而渴。霍乱而腹中痛。呕而吐利。呕而利。欲得水者。皆用治中汤主之。
又曰。治中汤治霍乱吐下。胀满。食不消化。心腹痛。
又曰。霍乱转筋。肉冷汗出呕哕者。四顺汤主之。
又曰。霍乱多寒。手足厥冷。脉绝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汤。
旧方用枣三十枚。今以霍乱病法多痞。故除之。如退枣。入葛根二两
佳。霍乱。四逆汤加半夏一合。附子小者一枚。恶寒。乃与大附子。
(朱氏无此加减故详录之)
又曰。霍乱吐利已。服理中四逆四顺热不解者。竹叶汤主之。
(与竹叶石膏汤方不同)
又曰。毒冷霍乱。吐利烦呕。转筋。肉冷汗出。手足指皆肿。喘息
垂死绝语音不出。百方不效。脉不通者。服人参汤。取瘥乃止。随吐。续更服勿止。并灸之。
又曰。老人羸劣。冷气恶心。饮食不化。心腹虚满。拘急短气。霍
乱呕逆。四肢厥冷。心烦气闷。流汗。扶老理中汤。原系理中散。常服
以蜜为丸。
又曰。霍乱四逆。吐少呕多者。附子粳米汤主之。
又曰。妇人霍乱。呕逆。吐涎沫。医反下之。心下即痞。当先治其
吐涎沫。可服小青龙汤。涎沫止。次治其痞。可与甘草泻心汤。
又曰。中热霍乱。暴利心烦。脉数。欲得冷水者。以新汲并水顿
服一升。
又曰。凡霍乱。灸之或未能立瘥。终无死忧。不可逆灸。或但先
下后吐。当随病状灸之。雍曰。治霍乱之法。惟千金要方最为详备。
除以前录外。尚有霍乱余症。及转筋危症等十六法。灸法十八法。当参同用之。
活人书曰。夏月中暑霍乱。上吐下利。心腹撮痛。大渴烦躁。四
肢逆冷。汗自出。两脚转筋。宜服香薷散。须井中沉令极冷。顿服之。
乃效。雍曰。香薷、浓朴、 豆。皆古人治霍乱要药。故此药为有理。
中暑霍乱。惟纳冷水饮则不复吐逆。时有以新汲水服理中丸。亦佳。灵苑方煮良姜末。沉令极冷服。皆宜冷服。
问曰。传信载柳州尝得干霍乱。吐之愈。诸家未见有言干霍乱
者。有之乎。雍曰。有之。第当时不能究其说。真言少伪耳。近世之
人。尤不知也。霍乱者。五乱之一也。皆作吐利。无干而不吐利者。其
不吐利者。乱气也。按灵枢经五乱之症。惟乱于肠胃一症名霍乱。故
作吐利。其余四症。皆不作吐利。只谓之乱气。柳州之疾。盖乱气干
心之症。非霍乱也。谓为干霍乱者虽谬。然尚不失为五乱之一。今则
无复知乱气之名矣。
卷十七
虚烦七条
属性:孙真人曰。诸虚烦热者。与伤寒相似。然不恶寒。身不疼痛。故
知非伤寒也。不可发汗。头不痛。脉不紧数。故知非里热也。不可下。
如此内外皆不可攻。而强攻之。必遂损竭多死。难救也。此虚烦。但
当用竹叶汤。若呕者。以橘皮汤一剂。不愈。为可重辨也。此法宫泰
数用。甚效验。伤寒后虚烦。亦服此汤。
活人书曰。王叔和云。有热不可大攻。攻热者则寒起。正宜服竹
叶汤。
仲景曰。伤寒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
雍曰。千金方竹叶汤有二方。霍乱热不解者。用竹叶汤。与竹叶
石膏汤方不同。若里虚烦不可攻者。当以竹叶汤。与前所说虚烦症
同。当用之。即仲景竹叶石膏汤也。
雍曰。王仲弓云。凡似伤寒症有五。一曰 。二曰湿。三曰 。四
曰霍乱。五曰虚烦。以上四症见仲景论。独虚烦始于孙氏。
庞氏曰。虚烦似伤寒。身亦热而烦躁。头不痛。身不疼。脉不数
者。宜竹叶石膏汤主之。兼治中 吐逆。脉滑数者。
又曰。虚烦。或呕逆吐。脉弦细芤迟。手足微寒。胸寒者。橘皮汤主之。兼治暴寒下利。只用生姜橘皮二物。水煎。
卷十八
伤寒温疫论一条
属性:雍曰。伤寒时气。症类亦多。或名伤寒。或名温病。或曰时行。或
曰温疫。或曰温毒。或以为轻。或以为重。论说不一。益令人惑。大抵
其病往往有一种实时发者。必轻。经时而发者。必重也。且如伤寒一
病。仲景以为冬伤于寒。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盖初感即发。无蕴
积之毒瓦斯。虽为伤寒。而其病亦轻。
仲景又曰。不即病。寒毒藏于肌
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热病。是则既伤于寒。又感于温。两邪
相搏。合为一病。如人遇盗。又有同恶济之者。何可支也。故伤寒冬
不即发。遇春而发者。比于冬之伤寒为重也。又有夏至而发者。盖寒
毒浅近在肤腠。正气易胜。故难久留。是以即发。其毒稍深。则入于
肌肉。正气不能胜。必假春温之气开疏腠理。而后可发。是以出为温
病。又其毒之盛者。经时既久。深入骨髓。非假大暑消烁。则其毒不
可动。此冬伤于寒。至夏为热病者。所以又重于温也。故古人谓冬伤
于寒。轻者夏至以前发为温病。甚者夏至以后发为暑病也。此三者。
其为伤寒。本一也。惟有即发不即发之异。随脉变动。遂大不同。又
有冬不伤寒。至春感不正之气而病。其病无寒毒之气为之根。虽名
温病。又比冬伤于寒。至春再感温气为病轻。然春温冬寒之病。乃
由自感自致之病也。若夫一乡一邦一家皆同息者。是则温之为疫者
然也。非冬伤于寒自感自致之病也。盖以春时应暖而反寒。夏热反
凉。秋凉反热。冬寒反暖。气候不正。盛强者感之必轻。衰弱者得之
必重。故名温疫。亦曰天行时行也。设在冬寒之日。而一方一乡一家
皆同此病者。亦时行之寒疫也。大抵冬伤于寒。经时而后发者。有寒
毒为之根。再感四时不正之气而病。则其病安得不重。如冬病伤寒。
春病温气。与夫时行瘟疫之类。皆无根本蕴积之类。才感即发。中人
浅薄。不得与寒毒蕴蓄有时而发者同论也。惟温毒一病。既非伤寒。
又非温病。乃在冬时表尝感寒。先感冬温不正之毒。后复为寒所折。
肤腠闭密。其毒进不得入。退不得泄。必假天气暄热。去其外寒。而
后温气得通。郁积既久。毒伤肌肤。故斑如锦文。或烂为疮。而后可
出。仲景曰。其冬有非节之暖。名为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谓
此温毒也。亦有所感轻浅则易出。所感深重。则非节之暖。人人皆
感。故每为疫。其实先温后寒。所以与伤寒大异。然而时之气有正有
不正。何也。大论曰。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秋气冰冽。此
则四时正气之序。所谓四时正气之病也。
又曰。春时应暖而反大寒。
夏时应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
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
气。是谓不正之气毒伤人者也。雍论伤寒名例。已见于初卷。今辨析
时行温疫。详言着于篇下。
卷十八
温病六条
属性:雍曰。医家论温病多误者。盖以温为别一种病。不思冬伤于寒。
至春发者。谓之温病。冬不伤寒。而春自感风寒温气而病者。亦谓之
温。及春有非节之气。中人为疫者。亦谓之温。三者之温。自不同也。
素问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又曰。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
为病温。此皆谓伤寒而成温者。比之伤寒热病为轻。而比之春温之
疾为重也。其治法与伤寒皆不同。或有冬不伤寒。至春自伤风寒而
病者。初无寒毒为之根源。不得谓之伤寒。第可名曰温病也。又或有
春天行非节之气中人。长幼病状相似者。此则温气成疫也。故谓之
瘟疫。瘟疫之病。多不传经。故不拘日数。治之发汗吐下。随症可施
行。其不伤寒。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