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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466-仲景伤寒补亡论-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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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不可投凉药。烦躁甚者。再与返阴丹则定也。 
又曰。六脉俱浮大。或沉取之而不甚疾者。非阴证也。大抵阳毒 
伤寒。其脉多弦而洪数。阴毒伤寒。其脉沉细而弦疾。 
又曰。阳盛则身热而无汗。阴盛则身冷而有汗。岐伯曰。阳盛则 
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阴盛则身寒汗出。身常 
清。数 而寒。寒而厥。不可用发表药。雍曰。发斑一证。以仲景不 
言。故诸书少至当之论。既不分温毒伤寒在表在里不同。又不别发 
斑瘾疹诸疮之异。虽朱氏亦然。活人书曰。斑疮瘾疹如锦文。俗名麸 
疮。素问谓之疹。此亦发斑、瘾疹、麸疮三病为一证也。雍详发斑。未 
尝成疮也。伤寒之斑。初如朱砂细点。又如狗蚤啮痕。初甚稀有。渐 
加稠密是也。瘾疹略如风尸。亦有赤白二种。赤者如锦文也。不如风 
尸之高起。渐隐而起相连续。初多起臂腿。次满腹背。皆成锦花者是 
也。温毒之斑。略类赤色瘾疹。又不与伤寒斑同。至俗名麸疮者。乃 
是阳毒诸疮之类。与斑疹二者不同。古有阳毒疮者。即本俗名豆疮、 
麻子疮、水铃、麸疮。皆是也。皆因形名之。每有轻重。惟豆疮为至 
重。其他若误服凉药。亦皆能杀人。又有暴发锦文瘾疹者。初无伤寒 
证。但前一日二日减食。情思不佳。次必臂腿瘙痒。搔之随手锦文 
出。丹毒治之。涂赤小豆鸡子清甚佳。胸中余毒不去。则胸中烦闷。 
不入食。二三日。服解毒药。去毒尽乃安。石南汤、元参升麻汤。正解 
此毒。诸家论斑毒疮疹皆为一类。故此略辨之。其详自有阳毒斑疮 
论。并在小儿伤寒部中。 
问曰。仲景不言斑者。何也。庞氏曰。古方虽有治方。而法不详 
备。疑当时热毒未甚。鲜有死者。雍曰。非也。其论亡逸也。如阴阳二 
毒。本论皆无。考之千金。则知尝有而今亡矣。亦犹是也。又仲景自 
治伤寒。必不至出斑。盖伤寒之斑非本证。皆医者之所为。仲景不可 
下则不下。可下则下。必不至于下之早。亦必不至于失下。何缘有斑 
出。阳明证中多言急下之者是也。亦恐伤寒为庸医所误。则斑出。故 
不得不论耳。医者苟能工于汗下证。则结胸。痞气。发斑。发黄。皆不 
应有。可不审哉。 
问曰。诸证发斑。何药以解之。孙真人曰。凡除热解毒。无过苦 
酢之物。故多用苦参、青葙、艾、栀子、葶苈、苦酒、乌梅之属。是其要 
也。热盛非苦酢之物不解。热在身中。既不时治。治之又不用苦酢之 
药。如此。救火不以水也。今诸疗治。多用甘、辛。姜、桂、人参之类。 
此皆贵价不常有。比行求之。转以失时。而苦参、青葙、葶苈、艾之 
属。所在尽有。除热解毒最良。得病内热者。不必按药决也。便以青 
葙、苦参、艾、苦酒疗之。但稍与。促其间。无不解也。雍曰。此论不暇 
寻求。所在可得之药。其他则如千金活人书庞氏论中。药与证相对 
者皆可用。前已载之矣。 
问曰。斑出必欲下。何药为宜。雍曰。三者之病。阳毒最为重。其 
斑为证自有之。治从本方。温毒内外热盛。不能偏表偏里。须两解之 
以去内外热。宜白虎加人参汤、化斑汤。若内外热太甚者。根据阳毒治 
之。常时伤寒误下失下致斑出者。其毒已入胃。审其无表证。有下 
证。宜用调胃承气汤以除胃中热。盖此斑非独表证也。 
雍论曰。仲景本论不见斑证。惟千金方载华佗之说。最为至当。 
而近时医家多不见取。故其论不分毒在表里。仍并疮疹混为一说。 
设误汗下。宁不害人。惟庞氏朱氏善究根源。持论亦如此。若不用华 
言。则无用调胃承气之理。雍曰。睹其效验。故主其说。然已经孙真 
人手。复何疑哉。 

卷十四
发黄三十条
属性:仲景曰。脉浮而动数。医反下之。动数变迟。阳气内陷。心下因 
硬。则为结胸。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处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 
利。身必发黄。常氏云。发黄者。与茵陈煎浓汁。调五苓散亦可。雍 
曰。凡黄皆用二药。重者茵陈蒿汤。轻者五苓散。 
又曰。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系在太阴。太阴者身当 
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治在阳明证中。 
又曰。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者。身必发黄。 
又曰。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者。必发黄。常氏 
云。可与茵陈汤、五苓散。 
又曰。阳明病。发热汗出者。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但头汗出。身 
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渴饮水浆者。此为瘀热在里。身必发黄。 
宜下之。茵陈汤主之。 
又曰。伤寒六七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 
汤主之。 
又曰。伤寒身黄发热。栀子柏皮汤主之。 
又曰。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主之。 
又曰。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故也。以 
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常氏云。可五苓散。 
又曰。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下之。益烦心。发汗。则 
致。熏之。则发黄。雍曰。治在不可汗证中。发黄。则茵陈蒿汤也。 
又曰。阳明病。脉迟。食难用饱。饱则微烦。头眩。必小便难。此 
欲作谷疸。虽下之。腹满如故。所以然者。脉迟故也。常氏云。可茯苓 
汤、五苓散。雍曰。宜千金方谷疸丸。 
又曰。太阳中风。以火劫发汗。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 
欲衄。阴虚则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 
还。小便利者。其人可治。雍曰。治法在不可火证中。身黄者。茵陈 
汤。小便难者。五苓散。 
又曰。寸口脉。阳浮而阴濡弱。阳浮则为风。阴濡弱为少血。浮 
虚受风。少血发热。医以火熏熨令汗出。恶寒遂甚。客热因火而发。 
身因为黄。小便难。鼻中出血。复下之。热瘀在膀胱。蓄结成积聚。状 
如肝。当下不下。心乱狂走赴水。蓄血若去。目明心了。此皆医所 
为。轻者得愈。剧者不治。雍曰。详治在不可火证中。先下积血。次身 
黄。小便难。治如前证。 
又曰。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 
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雍曰。治在 
阳明证中。身目黄。茵陈蒿汤。小便难者。五苓散。 
又曰。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雍曰。治 
在不可下证中。目黄。如前法治。 
又曰。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 
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雍曰。治在吐下后 
证中。身黄小便难。治如前法。 
千金方曰。诸病黄胆。宜利其小便。假令脉浮。当以汗解。宜桂 
枝黄 汤。 
又曰。伤寒。热出表。发黄胆。麻黄醇酒汤。冬用宜酒。春用宜水。 
又曰。治黄胆。鼻中取黄汁。宜瓜蒂、赤小豆、秫米末。名瓜丁散。 
又曰。时行病。急黄。并瘴疠疫气 疟。宜茵陈丸。余见千金十 
卷。(今千金三十四卷) 
巢氏曰。伤寒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必发黄。被 
火。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亦发黄。其人黄如橘色。或如桃枝色。 
腹微满。此由寒湿气不散。瘀热在脾胃也。又时气发黄候曰。湿气 
盛。蓄于脾胃。脾胃有湿。则新谷郁蒸。不能消化。大小便结涩。故发 
黄。又温病候曰。发汗不解。温毒瓦斯瘀结在内。小便为之不利。故发 
黄。雍曰。巢氏所论。即仲景阳明懊 被火二证。及寒湿一证而已。 
亦甚略也。言简多不尽意。大抵瘀热在里不解。必为黄。热在膀胱。 
亦为黄也。桃枝色者。孙真人云。久则变作桃皮色也。 
又巢氏黄病论曰。黄病一身尽痛。发热。面色深黄。七八日后。 
热结在里。有血当下。如豚肝状。(庞氏云。有血。抵当汤。狂者。血下 
必自愈。)其人少腹满急。若眼睛涩痛。鼻骨疼。两膊及项强。腰背 
急。则是黄候。大便涩。但得小便利。则不虑死矣。不用大便多。多则 
心腹胀不住。此由寒湿在里。则热蓄于脾胃。腠理不开。瘀热与宿谷 
相搏。郁蒸不得消散。则大小便不通。故身体面背变黄色。凡黄候。 
其寸口近掌无脉。鼻口气冷。并死不治。 
活人书曰。病患寒湿在里不散。热蓄于脾胃。腠理不开。瘀热与 
宿谷相搏。郁蒸不消化。故发黄。此皆巢氏之言。惟改一表里字。 
又曰。发黄与瘀血。外证及脉俱相似。但小便不利为黄。小便自 
利为瘀血。要之发黄之人。心脾蕴积。发热引饮。脉必浮滑而紧数。 
若瘀血证发狂。大便必黑。此为异耳。凡病患身体发热。头面汗出。 
身无汗。剂颈而止。渴引水浆。小便不利。如此必发黄。茵陈蒿汤、五 
苓散加茵陈主之。 
又曰。茵陈蒿汤十分。五苓散五分。二药拌匀。每服三钱。温酒 
调服。日三服。即以茵陈蒿汤调五苓散服之最良。病患服汤。得小便 
利如皂角色赤。一宿腹减。则黄从小便中出也。栀子柏皮汤、麻黄连 
翘赤小豆汤。皆可选用。 
又曰。伤寒欲发黄者。急用瓜蒂末。口含水。搐一字许入鼻中。 
出黄水。甚验。 
又曰。太阳病。一身尽痛。发热。身如熏黄者。何也。太阳中湿 
也。雍曰。宜五苓散。(太阳下宜有一病字。中湿原本是温字。) 
又曰。白虎证与发黄相近。遍身汗出。此为热越。白虎证也。头 
面汗出。 
颈以下都无汗。发黄证也。雍曰。白虎证遍身汗出。安能发 
黄。故仲景言阳明热越。不得发黄也。 
雍曰。巢氏黄病一论。未为该通。而诸家伤寒论中多从之。夫致 
黄之由非一。或误下。或火熏。皆能成黄。非止寒热谷气而已。大抵寒 
邪中人。久不能去。变为热毒。假春风发动表为可出之时。既动则不 
可复回。而腠理不开。无由作汗而出。郁而在里。终不能散。淫邪泮 
衍。血脉传流。其毒之重者。遇血相搏不能胜。为之变结。或如豚肝。 
或如墨色。此为邪气所败之血也。无以泄其邪。则血枯而人死。其轻 
者鼓血而上。随衄可出。涩者因促滑气而下。随溺可去。既不能与血 
相搏。又不能开腠理而生汗。上不可出。下不可去。乃散于毛窍之际。 
已失所舍。而无可定止。进退不能。郁为至黄之色。以待汗与溺而后 
通。此毒非不欲出也。犹人之行及门而无路也。医者疏通其道而指示 
之。不为汗。则为溺。未有不去之理。然毒在腠理之内。与正气争持。 
正邪相窒。毛孔亦不可开。是以不能作汗。必从开窍利小便而出。此 
所以毒瓦斯在里不能出者。必成黄血二证。虽轻重上下不同。其理一 
也。有可汗而出者乎。曰。脉浮甚者。其表必疏。可汗而出之也。 
庞氏曰。孙真人云。凡遇天行热病。多内热发黄。但用瓜丁散纳 
鼻中。黄水出乃愈。即后不复病患黄矣。常须谨候病患。四肢身面。 
微似有黄气。即速行瓜丁散。不可令散漫失候。必大危矣。特忌酒面 
色欲。犯者不治。(瓜丁细辛含水搐一字许千金方三味不同) 

卷十五
瘀血圊血便血十一条
属性: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 
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属桂枝汤。外解已。血未下。但少 
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雍曰。小便不利。不可攻也。 
又曰。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 
狂者。以热在下焦。小腹当硬满。而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 
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宜下之。以抵当汤主之。 
又曰。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小腹硬满。小便不利者。为无血 
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常氏云。小便不 
利。无血者。与五苓散。 
又曰。伤寒有热。小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 
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又曰。阳明症。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 
故令喜忘。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者。宜抵当汤下之。 
又曰。病患无表里症。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 
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 
抵当汤。脉经云。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又曰。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此热在膀胱。必便血 
也。常氏曰。宜用桃核承气汤、芍药地黄汤。雍曰。宜先犀角地黄汤。 
又曰。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 
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可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 
必便血。常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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