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仲景伤寒补亡论-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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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无烦躁证者。先宜服四逆汤。四逆下利脉不出者。先宜服通脉四
逆汤。此三者。治少阴证大要药也。
又曰。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
又曰。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瘥者。与桔梗汤。庞氏云。半夏散亦主之。
又曰。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
又曰。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又曰。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又曰。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
微续者生。
又曰。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
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雍曰。真武汤不愈者。小青龙汤。
又曰。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
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又曰。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又曰。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又曰。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又曰。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者。急下
之。宜大承气汤。(一法用大柴胡)雍曰。惟口干燥一证见热。更当细详其余证。方敢用。
又曰。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又曰。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又曰。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
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
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
又曰。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
温其上。灸之。脉经云。灸厥阴可五十壮。常氏云。可灸大冲穴。雍
曰。仍灸太溪。
问曰。自利者。三阴证也。仲景以自利不渴者属太阴。渴者属少
阴。何也。雍曰。太阴。脾之经也。其脉布胃中。与胃为表里。脾本恶
湿。加以胃中寒。故不渴也。少阴。肾之经也。肾属水。故恶燥。经中
有邪。则肾当大燥。于是引饮自救。故渴也。是以太阴无渴证。少阴
有渴证也。
卷七
厥阴经证治六十三条
属性:仲景曰。脉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
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庞氏曰。脉微缓者。囊不缩。若外证发
热恶寒似疟。为欲愈。宜桂枝麻黄各半汤。若尺寸俱沉短者。囊必
缩。宜承气汤下之。雍曰。厥阴见沉短。短。命脉。下证未具。更宜详
下证中。下证全则可下。
又曰。三阴皆受病。已入于府。可下而已。雍曰。三阴可下。三阳
可汗。此言其大略也。阳之中自有可汗不可汗证。阴之中自有可下
不可下证。故阴阳之中。又当各详其可汗可下而施行之。
又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
则吐蛔。下之。利不止。庞氏云。可乌梅丸。常氏以有余证。故曰可乌
梅丸、四逆汤。雍曰。无厥证者。不用四逆。消渴下利。饥不欲食。宜
理中汤。下利甚者。去白术。加附子。气上如奔豚者。茯苓桂枝甘草
大枣汤。吐蛔。服乌梅丸。兼理中丸。
又曰。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又曰。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又曰。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又曰。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常氏曰。可当归四逆
汤。
又曰。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常氏云。可
白头翁汤。雍曰。白头翁治热利。此当更审证冷热用之。
又曰。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
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一云消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
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
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
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
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常氏曰。可服千金漏芦汤。
又曰。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
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
死。
又曰。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
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
不痹。常氏云。喉痹。可桔梗汤。便脓血。可桃花汤。
又曰。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
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
赤。雍曰。仲景言厥应下之者。谓有当下之厥而误汗也。非谓皆可下
也。故仲景又曰。诸四逆厥者。不可下。然厥病至于发痈疽。便脓血。
应下者。不必拘此。
又曰。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
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庞氏续云。若六日厥者。必发
热愈甚。仍下利也。雍曰。此恐论中语。而诸书皆不见。若六日厥。则
知阳气有余。故知热愈甚也。
又曰。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
也。庞氏曰。凡厥。通用四逆汤。谓其脉浮迟。或微。或细。或沉。皆属
里有寒也。雍曰。世之论厥者。皆不达其源。厥者。逆也。凡逆皆为
厥。伤寒所论。盖手足厥逆之一证也。凡阴阳正气偏胜而厥者。一寒
不复可热。一热不复可寒。伤寒之厥。非本阴阳偏胜。暂为毒瓦斯所苦
而然。毒瓦斯并于阴。则阴盛而阳衰。阴经不能容其毒。必溢于阳。故
为寒厥。毒瓦斯并于阳。则阳盛而阴衰。阳经不能容其毒。必溢于阴。
故为热厥。其手足逆冷。或有温时。手足虽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
庞氏谓非正厥。皆寒气之轻者也。故可消息汗下。或者以此便为热
厥。非也。热厥之热。与寒厥之寒一也。伤寒厥阴。止论寒厥。唯有轻
重之异。无热厥也。其谓寒热相胜复五日六日之言。谓发热五日复
寒。厥深重者。后发热亦深重。其寒厥轻微者。其后发热亦轻微。此
仲景论文本意。误读者谓手足寒厥深者。其内蓄热亦深。寒厥微者。
其内蓄热亦微。大非也。然则热厥之证何如。曰。手足如炭火炮烙。
或如入汤中是也。曰。伤寒有此证乎。曰。虽未之见。以理推之。阳毒
恐有此证。人见之。未悟其为热厥也。曰。寒热二厥之论。始于何时。
曰。始于素问。岐伯曰。阳气衰于下。则为寒厥。阴气衰于下。则为热
厥。故阳气胜。则足下热。阴气胜。则从五指至膝上寒也。曰。经又言
足如履冰。时如入汤中一证。岂寒热并厥乎。曰。此为风痹淫烁。阴
阳二经俱不足。邪气乘虚而入。舍于二经之间。往来寒热。正气不能
与之争。邪气日进。正气日衰。所以不出三年死。非厥也。
又问曰。厥病发痈脓。便脓血。何也。雍曰。毒瓦斯随三阴经走下。
不复可止。非发脓痈便脓血。则无自而出。故其毒下于表者。则发痈
脓。下于里者。则便脓血。以是知厥亦有可下逐之理。免发痈脓便脓
血也。便脓血则喉不痹者。以毒下也。应下之而反汗。则口伤烂赤
者。以毒下而复上也。曰。厥阴论寒厥。而此皆热厥。何也。素问曰。
人之伤于寒者。则为病热。寒极则生热。是为热厥也。
庞氏曰。手足厥冷。皆属厥阴。不可下。亦不可汗。有须下证者。
谓手足虽厥冷。或有温时。手足虽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非正厥
也。故可消息汗下。
庞氏又曰。寒热而厥。面色不泽。冒昧者。当用绵衣包手足令
暖温。必大汗而解。
庞氏曰。有不因大汗下。而两手忽无脉。谓之双伏。或一手无
脉。谓之单伏。或利止。如此必有正汗。急用四逆辈温之。得有汗便
安。脉终不出者死。
仲景曰。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
此为脏厥。非蛔厥也。庞氏曰。四逆辈冷服之。常氏云。可当归四逆汤。
又曰。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
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
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又曰。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
白者。此热除也。(庞氏曰宜干姜甘草汤)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
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雍曰。热不除而便血。可犀角地黄汤。
又曰。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
在膀胱关元也。庞云。宜灸关元。
又曰。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
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常氏云。可桃花汤。
又曰。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
阳气退。故为进也。常氏云。可四逆汤。待其热退寒存。厥不复热。始
可用之。雍曰。寒多热少。便宜四逆汤少与之。
又曰。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
死。常氏云。可灸太冲穴。
又曰。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又曰。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又曰。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
阴无阳故也。雍曰。汗出不止者死。先服防风牡蛎汤以止汗。次服甘
草干姜汤以复其阳。得厥愈足温。更作芍药甘草汤以和之。
又曰。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
血。下之死。常氏云。可当归四逆汤、四逆加人参汤。
又曰。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常氏云。四逆散。
又曰。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常氏云。灸太冲穴。
又曰。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又曰。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
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
又曰。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又曰。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又曰。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
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又曰。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
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雍曰。治厥。四逆汤。
又曰。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
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雍
曰。服汤已。脉终不至。泄利不止。宜服通脉四逆汤。
又曰。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常氏云。可四逆汤散。
又曰。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
即吐。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主之。雍曰。窃疑此汤性寒。又干姜黄连
相反。若更呕吐者。当服当归四逆加茱萸生姜汤。及吴茱萸汤。
又曰。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又曰。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雍曰。
紧为有寒。须温之。宜四逆汤。
又曰。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
死。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常氏云。当灸气海关元二穴。庞氏云。凡
厥通用四逆汤。谓其脉浮迟。或微。或细。或沉。皆里有寒也。
又曰。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常氏云。可桃
花汤。
又曰。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雍曰。宜通脉四逆汤。
又曰。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
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又曰。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
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雍
曰。不解。宜通脉四逆汤少与之。其人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正通脉
四逆证也。
又曰。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圊脓血。以有热故
也。常氏云。可黄芩汤。
又曰。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
者死。雍曰。宜通脉四逆汤。
又曰。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又曰。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又曰。热利下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