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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尋歡-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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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被握住,阿飞便说不出话来,浑身绷得更紧了些,双手死死按住李寻欢的肩头,全心感受着最敏感的地方被修长手指巧妙搓动的滋味。

    这只温柔有力的手,握刀时异常稳定,握杯时异常寂寞。此刻,竟可带来如此绝妙的感觉……

    喘息声不由得粗重了几分。

    李寻欢记得,乳母也好、贴身大丫鬟也好,从小就反复提醒当年身体孱弱的李园二公子:“爷是贵人,这个地方更是至尊至贵,牵系宗族血脉的根源,偏偏还脆弱无比,决不能被任何人用手触碰。谁要敢碰这里,就是对爷的亵渎。”

    幼时,李寻欢把那些提醒当作不可纵欲的教导。

    长大之后,慢慢了解欲望的机制,知道这些提醒并非多余,而是基于世代积累的经验:手指本身极灵巧,又很容易掌握力道,男人要是被别人用手服侍习惯了,真正做的时候,快感会不够强烈,影响欢好的质量。

    李寻欢虽然很明白这些,阿飞的手笨拙地抚摸时,却从不拒绝。

    因为他已不惧怕任何后果。

    可是对阿飞,李寻欢绝不能做任何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事情——阿飞还太年轻,生命还有无限可能。

    当听见阿飞的喘息声已无法忍耐,他便深深俯身,直接用唇舌包裹住了渴求归去的性器。

    突然落入湿润而不停轻微变化着角度的温暖口腔,阿飞情不自禁发出含混的声音,深深穿刺进咽喉。

    李寻欢当然知道,阿飞一年前才初次尝试高潮,又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不可能浅尝辄止。

    他并不只是简单承受,任阿飞肆意纵情,而是一直微妙地用姿态和手势引导着,尽量帮焦灼的阿飞更舒服些。

    某个瞬间,李寻欢突然了悟,发觉已听懂了阿飞心灵的声音。

    ——连阿飞自己都还没有真正弄明白的声音。

    冷硬的风中,感受着无休无歇的狂烈冲击,身体却灼热。

    口中津液被搅动的声音、炽热欲望化为闷哼的声音,都被呼啸长空的风吹散,消失在莽苍草原的深处。

    看着宽敞大堂上正襟危坐的宾客们,熙熙攘攘各自说着陈腐见解,马空群从心底里疲倦出来,却还不得不撑起一张主人的笑脸。

    这疲惫是马空群自找的,因为他很有兴趣做白道武林的领袖。

    要统领群伦,除了马空群自己的武功,和万马堂真金白银的实力,更需要收揽人心为己用,帮闲的悠悠之口总是必不可少的。

    座上客常满、杯中酒不空,要江湖朋友们给面子。

    顺便竟吸引了更多江湖人游荡到此寻找机会,那似乎也是必然的。

    滔滔不绝发表所谓意见的尊贵客人中,有藏剑山庄的侄少爷游四,有当年兴云庄主的独子龙小云,有青城二代弟子吴觉松……是的,用两年前的标准看,这都是些二三流的人物。

    但,一流的人物,几乎全死在了大漠之役。

    武林中,原来颇有一些够资格压制马空群的人,也死在了沙漠:心湖方丈回寺之后紧闭山门虔心礼佛,已经完全不过问江湖中的事务。连幸存归来的白天羽,也变成了不可能再争夺任何名誉地位的死人。

    想到魔教飞教主那柄鬼魅般杀人如麻的剑,沙丘上小李飞刀不可思议的璀璨光芒,以及那夜神刀堂被鲜血染红的雪,马空群不禁一个寒颤。

    环视亲手建立的万马堂,马空群微笑。

    马空群这个名字,如今已隐然执武林牛耳。

    一想到这里,那份隐约的惧意似乎又消失了大半。

    突然,人群全部安静下来。

    这群眼高于顶的少爷、或浪迹天涯挣命的刀客,并不是那么容易乖乖安静下来的。

    马空群很快感觉到不寻常的变化,顺着众人惊愕到极点、瞬间就被震慑的眼光,也向大门看了过去。

    强烈的阳光中,走进来一个穿青色布衣的人。同色的腰带上随随便便插着三尺多长的铁片,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

    他的脸英俊明净,手干燥而稳定,年轻的皮肤密而有光。

    他本应是到处受欢迎的人。可是眼睛太亮,亮得似乎能笔直照见人内心的隐秘黑暗。这种感觉实在不好受。

    就像在黑夜中,忽听见群狼的鼻息。

    马空群死死盯着那片小孩玩具似的铁片,突然觉得嗓子冒烟。

    这柄杀人只需要咽喉流出一丝血迹的剑。

    这个曾判决无数一流高手死亡的可怕名字——曾经的飞剑客,后来的魔教飞教主。

    进门之后,阿飞随随便便侧身一站,静静看着门口,像是在等什么人,然后就一动不动了。站定的他透出种绝对的沉静。

    似乎不管在这里笔直站多久,他都可以不说话,也绝对不动。

    让身体保持稳定姿势彻底静止,这本是件很难受的事。

    但阿飞却轻松自然。

    这样的阿飞已足够吸引人的目光。

    可是在今天,大堂中的每个人都只注意了阿飞数息时间,便都转移了目光,死死盯着最后进来的人。

    这人一袭深褐熟罗衫,外披着银枪风毫的漆黑貂裘长披风,把嵌丝银酒壶放回怀中的时候,能隐约看见他腰间丝绦上随随便便系着的温润翠玉。

    江湖人不是特别喜欢穿华丽服饰,因为那样似乎会显得不够英雄气概。

    可他穿这样精雅的衣服,眉目间却依旧带一丝说不出的萧索。

    他曾经沉浸在富贵里,得到过罕见荣耀,也经历过揪心的自我放逐,经受过最亲近人的背叛,也得到过更多人的信任和景仰。他咀嚼过人生离合、命运悲欢,更知晓爱的伟大与辛酸。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垮了。

    承受这种先验的悲哀许多年,尽管他气色很不错,眉目间却多少有些憔悴。

    站在门口,总是背对着强烈的光线,脸也很会自然隐藏在阴影里。但是大家都看清楚了,他的一双眼睛比刀还要锐利。

    当他温然微笑,含笑的目光掠过人群,每个人都会觉得“阳光照到我了”。

    只要与他视线相接,便会觉得自己在光天化日下被平等地信任,被尊重,顿时油然生出难言的欢喜。

    死盯着自然垂在身侧的那只修长有力的手,马空群深呼吸镇定了片刻,才豁然站起,恭恭敬敬地拱手施礼:“小李探花,在下一天天盼望,终于等到您大驾光临了。”

    传奇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这个萧索却光华逼人的男子,就是李寻欢?

    人群一阵骚动。

    一个穿藏蓝锦袍的俊俏少年突然站起身,恶毒讥讽的神情,把本来漂亮的五官扭曲了。

    他一开口,怨毒把声音都变得尖厉:“李大叔别来无恙?”

    视线顿时凝聚在少年脸上,李寻欢只怔忡了片刻,便开口回答,声音透出慈爱与关切:“原来是小云。真没想到你也在这里,不过看见你武功恢复甚至还有精进,也替你高兴。你还好?……你母亲也好?”

    自从龙小云发出声音,阿飞便突然改变了彻底的沉静,目光炯炯,直盯着少年。

    被那样威势地盯着,却恍若不觉,龙小云只冷笑:“没爹的孤儿,守着寡母,能好到哪里去?到万马堂来,不过打个秋风罢了。”

    李寻欢容色一寂,很快恢复从容:“龙大哥他怎么去的?”

    阿飞眼神突然有些暗。

    其他人当然都知道龙小云家的情况,反而无动于衷。

    端详李寻欢片刻,又掉头打量阿飞许久,龙小云厉声:“我爹为了救你,带着《怜花宝鉴》去金钱帮,死在了那里。你可以说你不相信或不知道,但我为自己姓龙很骄傲,我母亲也认为没有嫁错人。”

    如龙小云所愿,李寻欢神情顿时变得痛苦。静默良久,才恢复长辈的慈和:“你母亲确实没有嫁错人,你爹是好丈夫、好父亲……龙大哥他,一直都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子。其实他根本没必要为我这么做。”

    龙小云本来还愤愤地盯着李寻欢,突然笑了,笑容很甜蜜、很天真:“我爹真傻,临走前还偷偷找我,说李大叔你可怜又可恨,叫我不要歧视你……如果我爹看到李大叔身体康复,这么快就忘记为你去送死的男人,一定也是非常欢喜的。更何况李叔叔身边又有了新男人……”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有道乌沉沉的光芒一闪。

    紧接着,一抹更绚烂夺目的光芒划过空间。

    这光芒速度实在太快,众人惊魂初定后,看到阿飞的剑离龙小云咽喉不到一寸,才恍惚听见剑破空的低沉声音,以及被飞刀撞折剑尖的金属声。

    ——阿飞出剑想杀龙小云,被小李飞刀救下。

    阿飞手指的骨节都紧握得发白。

    剑还指着脸色煞白的龙小云。

    阿飞脸色铁青,根本不看李寻欢,只默默盯着折断的剑锋。

    李寻欢轻轻叹口气,手微抬,已经封住了龙小云的穴道,柔声问阿飞:“我们走的时候,能不能带他一起回去?”

    阿飞咬牙镇定片刻,闷闷答应:“好。”

    马空群冷汗又流了一背。

    这飞刀与快剑,已经超过了普通人的想象,挟带着无可匹敌的威力,更流露出没人胆敢抵挡的傲岸霸气。

    勉强凝聚起注意力,只看见李寻欢正彬彬有礼转向自己,微笑着:“马堂主见谅,这龙小云是李某故人之子,虽然他是万马堂座上客,我也一定要带走他。”

    马空群故作豪爽地大笑,自己都觉得干笑的声音有些空洞:“李探花太客气了。这种小孩子,能得到长辈照拂,那真是三生有幸。在下不过是区区外人,就是借我三个胆子,也不敢阻挠李探花管教孩子,哈哈,哈哈……呵呵……”

    龙小云愤怒地吼:“我才不要跟你这个……”

    话还没有说完,便戛然而止。

    李寻欢手微抬,已经封了他哑穴。

    马空群在主人位上站立了许久,他不但没有摆架子呵斥这个捣乱的不速之客,反而陪笑:“请问李探花光降敝堂,是否跟白天羽有关?”

    李寻欢礼貌地拱拱手,动作文雅从容,却自然带着难以形容的凛冽气度。

    绝没有人敢敷衍这样的人问出的每一个字:“请问马堂主,去年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是不是主谋灭了神刀堂?”

    马空群紧张得说话声音都紧了:“不是我。”

    李寻欢道:“我很愿意相信你的话,更希望你拿得出证据。”

    再次擦擦额头,马空群道:“多谢李探花肯听我申辩。我拿不出什么证据,却能够带阁下去见一个证人。”

    李寻欢点头:“谁?”

    马空群的腰似乎挺得直了些:“白天羽的结发妻子,白夫人。”

    
 

尋歡 第五卷 终不悔 第三十三章 荒原之子
章节字数:5255 更新时间:09…01…24 19:19
    33荒原之子

    阿飞没有进房间,而是停在了门口,直盯着马空群的手。

    这只手只剩下了两根手指。虽然它的主人脸上挂着勉强的笑容,拼命想显得镇定些,手却一直在微微颤抖。

    阿飞的眼珠又恢复了神祗般的冷漠苍茫。

    房间里光线很暗。但以李寻欢的目力还是能看清楚,憔悴如枯骨的女人脸上,只剩下一双直勾勾的眼睛。

    白夫人曾经也是美人。

    不管白天羽曾经有过多少女人,对这位结发妻子,总是尊重与歉疚的。别说白云仙子丁白云、桃花娘子不能撼动他们的婚姻,连花白凤都不能。

    李寻欢拱拱手,轻声问:“听说白夫人一直在等我?”

    这句话仿佛有神秘的生机,呆坐着的白夫人急切抬头,眼睛里突然有了些活气:“真的是你……是小李探花?”

    李寻欢点头。

    白夫人突然跪倒在地,半疯狂地磕头:“先夫大漠归来,带回了刻‘忍’字的小李飞刀回来,还说小李探花答应过,等白家第三个儿子出生,能够得传飞刀绝技。梅花庵血案之后,丈夫和两个儿子都死于非命,我根本不该还活在世上……被马堂主救回来,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就是想等到这一天,托付先夫最后一点骨血。”

    李寻欢默默看着她。

    无言中,这温和且感同身受的目光,有种因了解而滋生的强大力量。

    借助这安慰,白夫人慢慢宁定,起身擦泪,声音依然悲痛、依然浸透了仇恨,却已从毁灭性的疯狂中清醒了些:“那孩子不是我亲生的,却是他父亲愿意承认的白家第三子。还请李探花成全这孩子……让他来日为父亲报仇!”

    李寻欢神情带些悲悯,似乎想劝什么,终于只点头问:“你知道花白凤和那孩子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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