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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神乎其神by青风(天师攻,鬼受 受忘了攻 he)-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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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征毕竟是冯征,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立刻就行动起来。从床上爬了起来,他强迫自己吃些东西,好恢复体力。虽然三天的噩梦折腾已经让他疲累不堪,但想着马上就要见到那个人,立刻又精神了起来。看到自己那辆崭新的奥迪,冯征苦笑了下。其实自己根本不是很喜欢这款车,但却不知道为何在醒来后去逛车行时一眼看中非要买下来。如今算是知道了,因为这是道士最喜欢的款式。现下,许多事都可以解释了,为什么自己看到他会心痛,为什么自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为什么自己贪恋他的温暖和气息,为什么看到他难受自己的心却象刀割一样疼…… 
静下心来,冯征却不知到哪里去找钟华。对于钟华的一切,除了知道他捡垃圾外,其他都不太清楚。他住哪里,平常去哪里,什么都不知道。冯征有些郁闷,气闷之处,竟然狠甩了自己个耳括子。冷静之后,他终于有了方向。 
冯征开车去的方向是夜都,因为他最后的记忆是道士给了自己一记手刀,然后自己就晕了过去。也不知他那一下怎么这么厉害,竟然害自己睡了三天三夜,虽然这也有自己不愿醒来的原因在里面,但他下手也太狠了。这以后和好后可要讨回来。对了,那次在车行他竟然打了自己,还那么不留情,不过看他说了那三个字的份上,就原谅他了。那可是他第一次说呢,这小子脸皮薄的要命,要他说好听的话,简直比登天都难。可惜那次他说的时候自己没能好好享受一下,以后要让他多多地说些才好。 
冯征在梦里已经把自己给忏悔够了,现在开始在心里扒钟华的不是。想着以后要好好说道说道才好。自己毕竟是错了,但那是有原因的,这小子倒好,明明爱自己爱地要死,还偏把自己往外推。这什么事呀这。爱情是自私的,这哪里有什么让不让的道理。臭道士,自己一辈子想不起来,难道两人就玩完了。真不知这道士脑子进了什么水?也不知他是自卑还是自傲?娘的,臭道士,想扁他…… 
“夜都”是夜的都会,白天是一片死寂。但知道是他,花娉婷很快迎了出来,很远就打招呼说,“冯先生稀客呀,怎么好久不见光临呀。今天这么早来,是要带人出去吗?”冯征一阵愣怔,这到底怎么回事,自己不是三天前才来过吗? 
“夜老板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呀,我三天前才来过,怎么算是好久了呢?”花娉婷依然笑地灿烂,“冯先生真是开玩笑,您上次来怕是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吧,哪能是前几天的事呢?再说了,象您这样的身份,要是前几天来过,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冯征想肯定是哪里出什么问题了,他皱了下眉头,说,“夜凝在吗?” 
“夜凝?是谁呀?是我们这里的人吗?我怎么不知道。” 
冯征盯着眼前的女人,看了许久,却也没看出什么端倪。遂又开了口,“带我去‘夜生温都’。”花娉婷嫣然一笑,袅袅走在了前面。 
房间依然是那个房间,可里面的装潢却和昨晚截然不同,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墙上的图画也没有河流,只是一间豪华的包房,庸俗又奢侈。冯征走到屋中央,愣了半晌,难道自己那晚只是做了个梦? 
拿定了主意,冯征转身走了出来,从怀里掏了张支票出来,“这是付那天晚上的钱。”女人接过支票,看也没看,随手撕了,“冯先生,无功不受禄,这钱我不能收。”钟华愣了,这不爱财的老鸨可真没见过。立时也明白想要从这女人口里套出什么来,可不是简单的事,遂走出了夜都。 
花娉婷扯着嘴角在后面冷笑,对夜凝一见钟情的人可不是少数,这几天打听的人可真是不少,但再难缠的不也被她花娉婷给打发走了,或骗或哄。总之,从那天晚上开始,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夜凝这个人。只是这青老大一时好玩跑到她这里来,带来了不少生意,却也招来不少麻烦。不过幸亏老大面子整,她不用回灵山去修行。还是这人间繁华世界好呀,比那修行之苦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她花娉婷还要多玩几年才是正道。不过青老大跟了个道士,真不知是怎么回事?难道真想归入仙道正途。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做仙哪有做妖潇洒自在。这老大也真是奇怪……花娉婷自去转自己的心思,却哪里晓地冯征实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冯征知道昨晚不是梦,他不知道那女人为何骗她,他也不愿去多想。其实他知道到这里来,也知道不一定有结果,只是这里是他最后有记忆的地方,总是要来跑一趟的,既然没结果也就算了。冯征去了第二个地方。 
冯征很容易就找到了钟萍。他以前随钟华经常来这里,已经很是熟悉。只是今非夕比,心情却是不同一般。在钟萍宿舍楼下等着的时候,冯征成了一道风景。豪华的车,帅气的人,衬着未化的雪地背景,宛如一幅素描画。冯征倚着车在抽烟,有些憔悴,有些冷峻,但这反而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冯征可管不了这些,只是盯着门口看。看到钟萍出来,忙忙迎了上来。 
“小萍,这里。”他叫起“小萍”来顺口之极,好象不知喊了多少遍。其实他和钟华聊天的时候,总是小萍小响的说,如今喊起来,自是自然之极, 
钟萍自是愣怔,这不是她第一次看到冯征,当然知道面前的人是谁。他是冯氏总裁,是自己的大老板。实习的时候,是看到过的,不过只是远观而已,象她这种实习生,哪里近地了身。如今这总裁跑来,好象和自己很熟的样子,真是让钟萍惊讶之极。 
“小萍,你哥最近来找过你吗?”冯征一把拉住钟萍,焦急地问着。钟萍依然很迷茫,“我哥?他……他……不是去G城了吗?冯……总,你……认识我哥?” 
“G城?什么时候的事?” 
“好几个月了吧……是他们车行派他去的。” 
冯征不傻,听到这里,自然知道钟华骗了钟萍。他又想甩自己一个耳光,此时似乎更加意识到他给钟华带来的难处。 
“你哥手机号呢?” 
“都是他打过来,说手机费太贵,他停机了。冯总,你认识我哥,你找他有事?”钟萍说话终于有些顺溜了。 
“你哥下次打电话来,就说你病了,病地很重,让他赶快来看你。然后你打电话给我。记住,别告诉他我来找你的事。”看着钟萍愈加迷惑不已的眼神,冯征烦躁地挠了挠头,“实话告诉你吧,我和你哥是恋人,我们出了点误会,他在生我的气,我想向他当面道歉……” 
钟萍大大的眼睛愈发圆睁了起来,“你说我哥是……是……” 
“对,他是GAY,也是我的爱人,希望你不会有偏见。” 
“我……我……”钟萍总归是要消化消化,哥哥是个同性恋已经够震惊地了,还有,面前的这个貌似高不可攀的人竟然是哥哥的爱人…… 
“你,你不是要结婚了吗?”这是全公司都知道的事。总裁和总裁未婚妻的故事几乎可以搬上荧幕了,是他们女孩子心目中最完美的一对恋人。如今……怎么会这样? 
“这就是误会,所以我要向他解释。我不会结婚的,除了你哥,这辈子我谁都不会……娶。”说这话的时候,冯征的眼角竟然有些笑意,其实应该是“嫁”才对吧。自己是道士的老婆,好象是已经公认的事实,似乎没人说自己是他老公……嫁就嫁吧,这辈子好象翻身的希望太渺茫了…… 
“冯总,我不知你们之间的事,我一时也很难接受。但我相信你和我哥之间确实有事情发生,但这是你们之间的事,我没有权力去干涉。我也不会去欺骗自己的哥哥。”冯征看着钟萍,深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事任谁都难接受吧…… 
“你不认识我,我却早已认识你。我本来已经死了,后来又活了过来,再后来就把你哥忘了,还……欺负他……然后经过一些事,又恢复了过去的记忆,但却已经伤了你哥。如今真是后悔莫及。” 
“你……你是范剑……” 
“对,就是我,我还了魂!我不强求你帮我,但我真地想找到他,想让他重新接受我。如今我一筹莫展,只希望你能帮我。” 
钟萍沉吟半晌,看着眼前帅气的男人满脸的憔悴不堪,陡然生出一股豪气,“好,我帮你!” 


二十七、生活 
从钟萍学校出来,冯征沉吟了一会儿,调转车头去了城隍庙。虽然钟萍答应帮他,但他冯征却不可能躺在家里等消息。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人肯定知道道士的行踪,那就是李三,虽然冯征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他,但总归是要试试的。 
城隍庙门可罗雀,看门人在太阳中打着瞌睡。冯征买了一炷香烧上,心里默念着让李三来找自己。把香插到香炉里的时候,看着泥胎雕塑,冯征突然很茫然,心里很没底。一股热气直冲脑门,冯征猛地对着一尊黑脸雕塑大喊,“李三,我找道士有急事,是天大的事情,是他的兄弟就告诉我他在哪里,听到没有,告诉我他在哪里……” 
看门人错愕地看着这个大喊大叫的人,断定他肯定是脑子有毛病,遂连推带拽把他给撵了出去…… 
冯征阴着脸开着车在街上转着,专门盯着垃圾箱看,想着说不定就能看到他……路上的积雪还没有化尽,太阳挺好的,暖暖的照着…… 
而此时的钟华正蹲在某处的墙根,眯着眼,晒太阳呢。无风,无云,天很高,很蓝,很惬意。要是有人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钟华怀里盘着一条近似透明的小青蛇,惬意地睡着。钟华想抽烟,忍了忍,把烟瘾给压了下去。 
看着怀里的小青蛇,钟华微微叹了口气。自从那天把他带回来,感觉就是在街上拣了个玻璃儿子回家,说也说不得,撵也撵不得。这小青蛇心眼极小,又极敏感,钟华稍微流露出对他的不满,他就开始自闭。让钟华头疼不已。已经好几天了,小蛇的脾气也摸个差不多了,一句话,宠着是王道。 
晚上睡觉,佘青就变成小青蛇的样子缩到他的怀里,白天随他出来“工作”,累了,困了,冷了,刷地就变成小蛇钻进他怀里,而且是直接贴着胸膛的那种,冰地钟华直咧嘴。第一次他这样做的时候,钟华没防备,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就把小蛇给拽了出来,扔了出去,结果小蛇缩到地上,一动不动,小眼睛露出的竟是无尽的委屈。钟华怕冻坏他,忙把他捡回来,谁知小蛇竟然滋溜溜从他手中滑出来,尽往雪地中窜。钟华蓦然知道了什么,忙向他道歉,低声下气说对不起,刚才不知道是他,再也不会随便把他扔出去了云云,小蛇才一幅赢了的样子蹭直接“飞”到了他的脖子中,从领口滋溜钻了进去,钟华一阵冷战,真想把他再拽出去,但终于还是忍了下来…… 
有时钟华就直叹气,这哪里是自己的驱使役,他就一被宠坏的孩子。幸亏刚开始的时候,让他答应自己不会轻易使用法术。当时和他说的时候,佘青直撇嘴,不过总算是答应了。钟华看着他,想自己当初决定不和鬼怪结血誓真是明智之举…… 
钟华生性懒散,也许因为他是道士吧,钟华喜欢的是那种闲云野鹤的生活。可惜这只是他的梦想,他从一出生,老大的身份,钟天师传人的身份就导致了他肩头的责任。但钟华却从来都没想过去逃,那是他的责任,他有着不可推卸的义务。对家人,他有着最大的担当,对祖训,他也有着严格的遵守。但他的心,却从来都是恬淡之极。他没想过去结什么血誓,让自己有很多的驱使役;他也没想过去修什么仙,炼什么丹,让自己成为一个散仙什么的;也从来都没想过去查查自己的前世今生……在他看来,一切顺其自然最好。“心随流水去,身于白云间”,这是道家的真谛,也是他钟华的想法……钟华有时会想,也许自己的前世,前世的前世,前世的前世的前世……都是道士,否则,如今的他怎么会感觉自己好象是修炼了很多年,而不是只有二十多年…… 
佘青很粘他,钟华也象宠孩子一样宠着他,想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结婚了,就和佘青过一辈子吧,有个儿子,挺好…… 
在这个城市里,他钟华只有钟萍一个亲人,李三一个朋友,如今又多了个儿子。本来还有一个人,是他想用一生去宠的人,但却阴差阳错,如今却成了路人。那个人的婚礼是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到时记得备份礼…… 
想到这里,钟华的心有些揪,猛地睁开眼,看看蓝色的天,心情平静了许多,把那份心思给压到了心的最深处…… 
李三去了阴司请功,还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这段时间很太平,李三可能会在阴司多待一段时间吧。又想着马上要过新年了,要去给钟萍汇点钱啥的,让她也多买身衣服…… 
钟华已经不叫钟华了,他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张四。因为他不想让人知道他去拣破烂,虽然在他眼里,这可真是个不错的工作,无拘无束,弹性工作,赚钱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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