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桥-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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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觉得好多了,”我告诉她,“你今天也很漂亮。”
“是吗?哦,谢谢你这么说。相信我,我就喜欢听这话。”
这是一家非常大众化的餐馆:虽然没有预订,但我们很快就坐到了一张靠墙的漂亮桌子旁。我们点了酒水和晚餐,但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是握着对方的手,谈我们在各自的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事。
“我很想小亚历克斯,”晚餐吃到一半时,我告诉贾米拉。“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虽然奶奶教给了我一切,但这一点也不像我。我实在受不了离开他。”
贾米拉皱了皱眉,看上去很生气:“她对他不好吗?”
“哦,不,不,克里斯汀是个好妈妈。让我受不了的是分离。我爱小亚历克斯。离开他的日子里,我每天都在想他。我想念他说话、走路、思考、讲笑话、听我说话时的样子。我们是朋友,贾米拉。”
“所以,”贾米拉看着我说,“你就靠工作来逃避。”
“所以,”——我点点头——“说得对。可这是另外一件事。嘿,我们还是走吧。”
“你的脑子里在想什么呢,克罗斯探员?”
“合法的事,休斯检查官。”
“唔。真的?哦,真是可惜。”
《伦敦桥》第100章
你听我说过吗:订了一个房间?我早就在雷尼亚广场对面的弗尔蒙特奥林匹克中心订好了房间,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赶过去。我们俩都是。我们走进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厅时,贾米拉吹了一声口哨。她抬头看着头顶上雕刻精美的天花板——肯定有40英尺高。我们到酒店的时候刚过十点,装饰豪华的大厅里非常安静。
“意大利文艺复兴式的装饰,巨大的古董树形装饰灯,五颗星,五颗钻石。真是太漂亮了,”贾米拉笑着说。和以前一样,她的激情已经被点燃了。
“你知道,做人嘛,时不时就应该款待一下自己。”
“这绝对可以说是款待,亚历克斯,”说着,贾米拉在大厅里飞快地吻了我一下,“真高兴你在这儿。我也在这儿。我好喜欢我们两个。”
事情从那时开始变得越来越美妙了。我们的房间在十楼,这里可以说是应有尽有——明亮,通风,豪华,舒适,还有一张大床。我们可以看到埃利奥特海湾的风景,还有远处的班布里奇岛,一艘货船正离开码头驶向大洋深处。无论我怎么形容这里的美景都不会显得过分。
再说说弗尔蒙特奥林匹克中心里的那张大床。上面铺着金色和绿色的条绒床罩——羽绒被?——我永远也分不清这两样差不多的东西。我们没有费劲去掀开床罩——羽绒被。我们直接倒在床上,说笑着,很高兴能够跟对方呆在一起,并且意识到我们是多么地相信对方。
“让我帮你更舒服一点,亚历克斯,”贾米拉低声说道,把我的衬衣从裤子里拽了出来,“怎么样?好点了吗?”
“我也帮帮你。这样才公平,”我对她说,“针尖儿对麦芒。”
“哦,对,我就喜欢你的麦芒。”
我开始解贾米拉的上衣,她也开始解我的衬衫。但我们两个都不着急。因为我们知道这种事急不得。重要的是要让它持续下去,注意每一个细节、每一颗钮扣、衣物的感觉、我们的肌肤上因为期盼而出现的小疙瘩、我们的每一次呼吸、身体上的兴奋感、电、火花,那一夜发生在我们之间的每一件美好的事。
“你最近在做健身,”她低声说,但她已经有些喘不上气了。我就喜欢她这样。
我笑了,“呃—呃。其实,我一直在练习前戏这门艺术。”
“比如说这个钮扣?”她问。
“漂亮,对吗?”
“那下一个呢?”
“我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贾米拉。我没开玩笑。”
“这我们得看看,这我们得看看。我也没开玩笑。”
当贾米拉和我的钮扣都被解开后,我们慢慢地把衣服褪去。同时,我们一边亲吻,一边胳肢对方,彼此挠痒,用鼻子蹭着对方,一切都是如此地缓慢。她喷了香水,我闻出来是“凯来诗”淡香水的味道。她知道我就喜欢这种香水味。贾米拉喜欢我轻轻地挠遍她的全身。于是,我从肩膀和后背开始,然后是她的胳臂,她漂亮的脸蛋,修长的双腿,她的脚,最后又回到她的双腿。
“你发热了……越来越热了,”她叹息了一声,喉咙里发出低低的笑声。
然后,我们滑下床,站在一起,摇摆着,抚摸着。最后,我脱掉她的乳罩,握住她的乳房。“我说过,我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我不行了。我被征服了,被她的美丽征服了。于是,我跪在地毯上,一路往下亲吻着贾米拉。她很坚强,很有信心,也许这正是我喜欢这样跪在她面前的原因。是敬畏?还是尊重?也许是吧。
然后,我又站了起来。“OK?”我低声说。
“OK。不管你说什么。我是你的奴隶。你的主人?还是两者皆是?”
我站在那儿进入了贾米拉,我们摇晃了几下,就倒在了床上。我简直太陶醉了,沉浸在贾米拉?休斯的身体里,这正是我需要的。她轻声地喘着气,呻吟着。我就喜欢她这样。
“我好想你,”我低声说,“想你的微笑,你的声音,你的全部。”
“我也是,”她说着,笑着,“特别是你的麦芒。”
过了一会儿,5分钟,也许是10分钟,床头柜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我终于做对了一件事——我把那该死的玩意儿扔到地上,然后还用枕头盖住它。如果是“野狼”的话,他可以明天早上再打过来。
PartE 奇异的死亡
《伦敦桥》第101章
第二天早上,我回到了爱达荷州的落基山区。贾米拉和我坐同一辆出租车去了机场,然后搭乘不同的航班飞往不同的方向。“巨大的错误,愚蠢的举动,”我们分手前她告诉我,“你应该和我一起去洛杉矶。你需要休整。”这一点我早就知道。
但这是不可能的。考基·汉考克是我们当前最重要的线索,对他的监视也已经加强了。不管汉考克去哪儿,只要是在爱达荷州,都会有人跟着他,至少是有人在监听着他。他的房子、附近地区、甚至连那个独立的马棚里都安装了监视器。我们有4支机动小队跟踪他,如果需要的话,还可以随时再增加4支小队。自我离开以后,空中监视也已加入监视队伍。
我在爱达荷州参加了一次会议,与会的有20多名执行这次任务的特工。会议是在太阳山谷的一家小电影院里召开的。那几天晚上,电影院里正放映着肖恩?潘和内奥米?瓦兹主演的影片《21克》。
高级特工威廉?考奇站在我们面前。他身材瘦高,给人印象很深,穿着花格子衬衣、牛仔裤、有些磨损了的黑色牛仔靴。他完美地扮演了当地特工这一形象,但他不是傻瓜,而且他希望我们能够明白这一点。中情局派来的高级特工布里奇特?鲁内也是一样,她是个很有信心的黑发女子,但也就是比车夫聪明点。
“我尽可能说得简单些。要么就是汉考克知道我们在这里,要么这家伙天生就是个非常小心的混蛋,”考奇说,“我们到这儿后,他没跟任何人说过话。他上过网——在易趣网上购买了鱼具,还去过几个黄色网站,一个梦幻棒球联盟网站。他有个女朋友,叫考莱尔?李,就住在凯彻姆附近,是个亚裔美国人。考莱尔长得很漂亮。可考基算不上。我们认为他可能在她身上花了不少的钱,事实也正是如此。光今年就已经花了差不多20万美元。旅行、首饰,还有一辆女孩子都喜欢的小型敞篷车。”
考奇顿了一下,环顾了一下屋里。“差不多就这些。我们就知道汉考克跟‘野狼’有联系,而且他所提供的服务为他带来了大笔的酬金。所以,我们准备今天中午十二点亲自到他的家里去看看。厌烦了,”最后一句他是唱着说出来的,“厌烦等待了。”
屋里传出了笑声,包括那些没有听过金克斯的歌的人也笑了。有人拍拍我的肩膀,就好像这件事是我要求华盛顿方面下的命令一样。
“不是我。”我转过身,对向我祝贺的特工耸了耸肩,“我也是来干活的。”
参加这次行动的大多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不过也有鲁内从中情局带来的几个特工。中情局派人来爱达荷州完全是出于一种礼貌,部分原因在于两局之间已经有了一种新的合作关系,但更重要的是因为汉考克直接参与了谋杀他们局长托马斯?韦尔的行动。但我不认为他们想要拿下汉考克的愿望会比我的更强烈。我想抓住“野狼”,不管怎样,我都会抓住他的。至少,我得这么想。
《伦敦桥》第102章
考奇和鲁内是这里的负责人,他们最终下达了出发的命令。在预定的时间里,我们蜂拥而至,闯进了汉考克的房子。联邦调查局的专用夹克和风衣随处可见。我们的行动还是吓坏了几只鹿和野兔,虽然我们连一枪都没有开。
汉考克和他的小女友正躺在床上。他已经64岁了;而考莱尔最多也就26岁。光亮的黑头发,惹火的身材,赤身裸体地仰面而睡。汉考克至少还体面地穿着件犹他爵士乐队T恤衫,踡着身子睡在那儿,就像个孩子。
他开始冲着我们大叫,这实在是太可笑了,“这是怎么回事?快他妈滚出我的房子!”
但他忘了表现出惊讶的神情,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是个好演员。不管怎样,我觉得他知道我们会来。怎么知道的?因为他在过去的几天里看到了我们?还是两个局里有人警告过汉考克?“野狼”知道我们在盯着汉考克吗?
在前几个小时的审讯期间里,我们让奥康奈尔博士给汉考克也注射了真相血清。不过,这玩意儿在他身上的作用跟乔?凯希尔一样不明显。他很高兴,很兴奋,但他只是坐着,享受着那种迷迷糊糊地感觉。他没怎么跟我们说话,甚至对凯希尔已经招供的事实都没有予以确认。
与此同时,我们的人还在搜查他的房子和马棚,还有那60英亩的地。汉考克拥有一辆“阿斯顿?马丁”敞篷轿车——“野狼”喜欢速度快的汽车——但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东西。整整三天,将近100名特工搜遍了他家的每一个角落,却依然一无所获。此外,还有几名电脑专家——包括从英特尔公司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请来的债权人——试图进入汉考克的两台电脑。但他们得出的最终结论是,汉考克的专家为电脑里的秘密设置了更为高级的安全保护系统。
除了等待,我们什么也做不了。我翻阅了汉考克家里的每一份杂志和报纸,包括几期旧的《爱达荷山区快讯》。我出去散了很长时间的步,希望能想出一个对我的一生有意义的前进方向。虽然不太成功,但山里清新的空气对我的肺还是有些好处的。
终于,汉考克的电脑系统被攻破了,但我们还是一无所获。没有跟“野狼”的直接联系,也没有与任何我们认为可疑的人物的联系,至少一开始是这样。
第二天,我们从德克萨斯州的奥斯汀联邦调查局办事处调来了一位黑客,他在电脑里发现了一份加密文件。里面是和苏黎士一家银行定期联系的记录。其实是与瑞士多家银行的联系记录。
突然,我们不再怀疑,我们知道汉考克有许多钱,600多万美元。至少得有这个数。对我们来说,这是自开始调查以来最好的消息。
所以我们又去了一趟苏黎士,至少得呆上一两天时间。我不指望能在那里找到“野狼”。但谁能说得准呢。我从没去过瑞士。詹妮求我给她带点巧克力,一箱巧克力,我一口答应了。一箱子瑞士巧克力,亲爱的。在你9岁这一年我有大部分时间没能跟你呆在一起,至少我能做到这一点来进行补偿。
《伦敦桥》第103章
如果我是“野狼”,这会是个生活的好地方。苏黎士是个漂亮整洁的湖边城市——湖的名字就叫“苏黎士”——湖边到处是芳香可爱的绿荫树和蜿蜒曲折的人行道,山里吹来的清新空气非常适合做深呼吸。我一到苏黎士,一场暴雨也跟着到来了,空气中充满了一股铜味儿。城市里多数建筑的外表都是浅淡的沙黄色,其中几栋建筑上装饰的瑞士国旗在大风中剧烈地摆动着。
我开车驶进城里,看到城里的电车头顶上都顶着沉重的电线。古老的魅力。路边有几个身上画着阿尔卑斯山风景的玻璃奶牛,这让我想起了小亚历克斯最喜欢的玩具,“阿哞”。我要把小亚历克斯怎么办呢?我能怎么办呢?
位于湖边的苏黎士银行是幢看似有60多年历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