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社会-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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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年前,出现了五起凶杀案。死者是四女一男,五个人都是死在家中,每个人的死法都是一样:他们的头颅都平整安稳的放在自己的床头上,脸上面无表情,有些甚至还面带微笑。最令人不解的是:除了头之外,他们的身体都不见了!……警方面对这样毫无头绪的凶杀案陷入胶著,唯一的共识,就是称这凶残的杀人凶手叫:「留头魔」!
~第一章~
「铃…铃…铃…」在寂静的半夜,忽然没来由的传来一阵手机声响,早已有职业病的我,连忙翻身而起,睁著惺忪的睡眼,四处寻找声响的来源,五秒钟後,我在我的手提袋里,找到了一边狂叫一边发抖的手机,从对方的声音中,感觉到十分急促而兴奋,就连我的反应十分冷淡而无力,他似乎也没查觉到。
「无厘头!无厘头!醒了没?去年,去年那个『留头魔』又出现了!你要不要来分局?快点,再十分钟法医就要去验尸了!」
「留头魔」?一听到这个名词,我整个人就像被人泼了冷水一样马上清醒了过来。我怎麽可能忘了这个名字?这个骇人听闻的名字还是我第一个在媒体上发表的呢!我连忙坐了起来,看了看手表:一点三十分。我急忙回答:「好!够朋友,你可是第一个告诉我的吧?我十分钟一定到…保持联络喔!」边说电话,我一边套上衣服和裤子,电话一挂上,我就拎了机车钥匙出门了。
到了分局,果然没看到其他媒体记者,心里一爽:「鬼灵精这小子真够意思!」不过,像这种重大社会刑案,是不可能不引起其他「嗜血」媒体的兴趣的。更何况我们是杂志,出刊日不比其他电子媒体,一个「新闻快报」马上就将最新消息和画面传送在电视、广播上,一想到,「独家」的快感马上就荡然无存,因此最多再过十五分钟,所有的媒体记者应该都会出现在命案现场吧?
就在我的热情逐渐冷却的同时,忽然有个人用力拍了拍我的背:「马的,吴澧童,你飙车啊?从永和到中山分局只花了你十分钟?」
我连头也不用回,就可以猜到这位拍打我的人就是我在分局的眼线:鬼灵精。为什麽他会有这个绰号呢?其实我真的很想请教他的父母。他本姓归,叫霖竞,乍听之下还挺有个性的,谁知道,「归」再加上「霖竞」,不就是「鬼灵精」吗?这小子也不甘示弱,他说我姓吴,叫澧童,所以就叫我「无厘头」!反正我从小就被人「无厘头」叫到大,多他一个混蛋也没差。
倒是这小子本性就交游广阔,什麽媒体如果从分局长或刑事组找不到最新消息,一通电话问他保证所有「秘密」都知道的详细清楚。不过他也是有分寸的人,该说和不该说绝对分的清清楚楚,也不知为什麽,他对我就是最够意思,也或许我们「暗黑社会周刊」内容火辣香豔,他是忠实读者吧,因此为了要拿到免费的杂志,他总是会将一些还没曝光的案件或消息事先透露给我知道。反正我是周刊记者,也没办法写什麽「独家」,因此两人目前还算「相处甚安」。
不过,其实我俩之间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什麽他会从一个小员警跳级为刑事组的组员,这点,和我息息相关。
虽然是凌晨两点多,整栋分局还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所有的警员看起来都神色匆匆,似乎大敌当前。没多久,果然所有的媒体都来了,就连SNG车都出动了,面对这样的阵仗,看了看自己只背了一个破烂背包,一个还过得去的「佳能」相机,就不由得咒骂起自己的杂志实在「寒酸」的过了头…
「喂,无厘头,法医和检察官已经来了,要走罗,我先把地址给你,你去那边再等我吧?」
我无意识的点了点头,顺手拿了他的纸条,瞄了一下地址,骑上机车就离开了。
…
尽管是酷热的七月,但我一到了案发现场的大楼楼下,一股阴寒之气从四面八方袭来,我不禁打了个哆嗦,这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怨气,刹那间,让我右手上臂的鸡皮疙瘩又全部都发作了起来…
有人觉得很奇怪:像我这样的人,为什麽会在「暗黑社会」这本八卦杂志做事?就他们的看法,一个历史系毕业的学生,不是该继续研究,就是到学校任教。当记者也还说的过去,但是电视台记者不选,报社记者不做,就算是杂志社,也该找间像样知名的试试,却没想到我一毕业就跳进了这间众人皆曰「扒粪」的杂志社做个小记者,而且一做就做了六年,就算有其他同业想要挖我,我也笑笑回绝,六年来,既没升官,薪水也只加了三千元,究竟什麽样的诱因让我继续做下去?周遭的朋友没有一个不笑我傻…除了我女朋友之外。
不过,大部份的人都不晓得一件事:当记者只是我的一个幌子而已,我真正的职业是:生涯规划谘询师。
简单的说,我是一个「老师」。一个看风水的「老师」。
说也奇怪,这个本事好像与生俱来的一样,大概国中开始,我就对命理星相的一些事情感到好奇。与其说是好奇,不如说是无师自通的智能。就像一般人从小就会喝水拉屎一样自然,常常在路上看到一些人从我身旁经过,就能「感应」到在他身上已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事情,更让我不能适应的,是自小我就有所谓的「天眼通」。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很怕鬼,家里的人一直都不懂:为什麽我会这麽怕鬼?反正你又不看见?但是一般正常人大概都没办法体会:如果你从早到晚都能看到「死人」在身旁走来走去,那你不怕,才有「鬼」咧!
举个例来说吧,就好像之前布鲁斯威利主演的「灵异第六感」一样,我就和那小孩有著相同的「感应」。还记得有回全家吃过晚餐後,我离开餐桌想去上厕所,才一打开门,就发现黑暗中有个头悬在半空中,发出惨暗的绿光。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那颗头的左半脸是不见的,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那半边已经被压个稀烂。
那颗头就这样浮在半空,就在我开门的一瞬间,「它」缓缓的转过头来,用他仅剩的右眼直盯著我瞧,他那粉碎残破的左半边,血水随著脑部的脉动,运律般的逐渐流泄出来,鲜红的血液混杂著乳白色的脑浆……请容我这样形容它:就像是放了许多红辣椒的肉羹汤缓缓的往下流,更过份是:它还对著我笑呢!我就这样呆住不动看了它十秒钟,他才像变魔术般唰的一下自空中消失。
隔天,我才从大人的口中知道,隔壁巷子里平常下午会去接他孙子下课的周爷爷,就在昨天下午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机车撞倒,机车骑士就在下车搀扶他的同时,被随後急驶而来的公车撞个正著,周爷爷只是擦伤…但这个机车骑士却被公车辗过头部,当场死亡……
小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是接连这几天,每天凌晨三点多,我都会在我的床头看到那颗只剩一半的头,浮在半空中这麽恶狠狠的瞪著我,後来只要我的右手臂开始起鸡皮疙瘩,我就知道那颗头又来了!
有天我实在忍不住,鼓起勇气问它:「你倒底想干什麽?每天来找我!烦死人了!」
它并没有开口,不过,我知道它用著相当怨恨悲愤的语气告诉我:「为什麽?为什麽死的是我?我很干!很干!!」
不知从哪儿来的想法,我突然脱口而出:「人的死,都是注定的,时间一到,没有人能躲的掉。你的死,也一样。那都是命中注定,跑不了的!」
它,用著那仅存的右眼,以一种十分不可思议的眼光瞄著眼前这个不到十岁,还在全身发抖的小男孩,说出不该属於这个年纪所说的话,过了半响,它才不情愿的摇了摇头,从此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一想到小时候这些不愉快的回忆,我随即如往常般用力的甩了甩头,彷佛这样做,就能把这些不舒服的感觉甩到九宵云外……
一阵「叽…」的紧急煞车声传来,将我从儿时不堪的回忆拉回到现实。我定神一看,最先下警务车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石法医,紧接著是检察官、刑事组组长,和我那辛苦开车的兄弟「鬼灵精」。
除了那位年轻的女检察官外(不晓得是哪个没良心的上级,竟然在半夜两点派个年轻的女检察官来处理这种惨不忍睹的疯狂杀人案)石法医看到我,轻轻的点了点头,刑事组组长李英才看见我站在路旁,也冲著我笑了笑,说了句:「麻烦你了!」归霖竞也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四个人在打过招呼并肩往大楼走去,没想到後方却传来一声相当不耐烦的疑问:「是谁通知记者来这儿的?我不是交代你们:叫记者在分局大厅等候消息的吗?」
一听到这句话,我们三个人都停下了脚步,回头看著那位刚刚爆发怨言的年轻女检察官,她一手拿著记事本,一手插著腰,眉宇间明显的露出十分不爽的神情。
这时,唯一没有回头的石法医闷笑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说:「你知道他是谁吗?对我而言,他还比你有用的多哩!」说完,就迳自往大楼电梯走去,其他人随即跟了上去。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只好满怀歉意的向她笑了笑,她瞪了我一眼,马上从我身旁走过,大声喊住李组长:「我说的话你是没听见吗?我说,记者不是应该留在大厅里等消息吗?倒底是谁叫他过来的?」
没人接话。
李组长和石法医根本没空理她,两人正忙著做简报:报案人是如何发现死者的;死者的头颅又是如何摆放在枕头上;而死者的交游又如何如何…归霖竞看到女检察官气呼呼的站在一旁生闷气,就上前拉著她到一旁,指著我小声的说:「他叫吴澧童啦,别看这个记者傻傻的,他可帮我们破了不少案子哩!」
话才刚说完,这女检察官像是看到外星人一般吃惊的看著我:「什麽?他就是那个『无厘头』吴澧童?那个硫酸灭尸的命案就是他破的?」
我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其实,说穿了,破案对我而言并不困难,并不因为我像金田一或是名侦探柯南一样有著高超的推理能力,而是我能和死者「接触」,再经由死者所提供的「线索」,然後找到杀害他们的凶手!
如同那女检察官所说的,硫酸灭尸的那件案子,当时在发现尸体後,几乎只剩骨骸,就连装尸体的桶子也被腐蚀的差不多了,可以说完全没有线索可寻,就在检警双方不知所措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大哥大的号码, 我感觉到那就是一个「线索」,於是我马上拨这只电话过去,没想到是死者生前的手机,被凶嫌在做案後拿去送人,就这麽一通电话,让这个无头悬案给破了。
这案子破的十分漂亮,让凶嫌输的五体投地,不过这和「留头魔」这件事无关,留到以後再说。
一知道我是「无厘头」之後,女检察官的态度有如一百八十度一样的转变,连忙跑过来和我握手:「不好意思,原来你就是『无厘头』啊…我们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的同仁都把你的事当传奇一样说呢…」
我和归霖竞对看一眼後露出苦笑,也难怪别人会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呢……
出了电梯後,只见案发现场早已被「刑案现场,禁止进入」的黄色字条给重重包围住。现场的鉴识警员不停的在一旁拍照、搜进证物,石法医和李组长也和在场员警做密集式的沟通,我四处张望了一下,看到屋外门口,有个年轻男子一边哽咽,一边在和一旁的员警做笔录。就我「专业」的角度来看:这个男子应该就是「苦主」了!
「…我…我也不知道…她…她应该没什麽…没什麽仇人…吧?谁…谁会这麽狠心…把她…把她的头…头砍下来呢…?」这年轻男人啜泣著说。
我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身材约一七五左右,留个侧分西装头,挂副眼镜。看起来顶多二十来岁,穿著T恤和牛仔裤,从穿著造型看来,应该还是个上班族吧…不知道死者与他的关系是什麽?发生这样的事,又亲眼目睹这麽凶残的命案现场,就一个这麽年轻的男生,心头上的震憾可想而知,也难怪,就算在做笔录的时候,他也是边描述边发抖。
由於报案时间没多久,死者的遗体还遗留在现场,其实,说「遗体」有点不合理。因为哪还有「遗体」?客观的说只剩遗「头」吧?由房间的大小看来:它应该是个五、六坪大的小套房,里面的家俱除了床之外,就剩一张小桌子,其他都是一些衣橱、小柜子、电视、冰箱等等,还有一间厕所,这麽小的房间里挤著快十个人,无怪乎每个人身上几乎都满头大汗,汗臭味弥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