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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神仙也有江湖-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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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像遭受了三千年来最大的打击。  “别怪模怪样的,我有个别别扭扭的师父就够倒霉了。”  “你倒霉?我才倒霉!”万事知向前凑了几步,“咱们打个商量――”  “休想,死奴隶,乖乖等着命运的安排吧!”虫虫扑灭万事知心中的所有希望之火,“你要顺应天道知道吗?不然要遭天谴的。放心,我是个仁慈的主人,只要你听话,我包管你每天有多汁果吃。”  “不,我不吃了!多汁果害死我了。”  “真笨!”虫虫蹲下身来点了点万事知的脑袋,“你死都死了,还不吃个痛快!来,叫声主人听听!”  “混世魔女!”  “呀?我听到天雷的声音了,要来劈某鸡了!”  “哼,魔女主人!臭丫头主人!”  尽管万事知有一百个不甘心,到头来还是要顺应天命。它怒瞪着眼前这个一脸贼笑的姑娘,心里的绝望无比形容。它等了三千年,就是这个结果吗?有心想反抗,可却怕真的会召来天劫。这就是灵物的悲哀啊,是物就是要有主人的,可是眼前这一只,明显差了点吧。  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把这丫头扔到这里受罚,这几天吵得它不得安宁,没想到最后自己还“失身”于她,成了属于她的灵物了。怎么办?难道它的命运是这样悲惨的?!  “呵呵,你承认就好。”虫虫不介意那句“主人”前面有什么定语,重要的主语正确就行,“既然你属于我了,我现在发布主人令第一号――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许隐身,因为我没有天眼通,会看不到你。”  “你出恭的时候我也要在场吗?”  虫虫的脸瞬间涨红了,“死鸡,你居然偷看我嘘嘘!”  “呸呸呸!谁偷看,那会折损道行的!何况你还是个女人!”  “呀,你还歧视女性,是一只封建鸡。现在我对你很不满意,给我移开换位一个看看,马上到两界石的顶端去,否则我把你做成鸡仔粥、炸仔鸡、烤鸡仔、把你泡了药酒当伟哥卖!”  “伟哥是什么东西?”  “以你一只鸡的智慧是永远不会明白人类医学的伟大的!少管,我以主人之名命令你,马上给我表演!”  “那是我的法术,不是杂耍!”  “我管你是什么,这是主人的命令!”  #¥%……&#¥%……&  此后三个时辰、一人一鸡就这么吵来吵去,直到后来都累得说不出话了。虫虫倚坐在一块石头边,感觉虽然很累,但内心又无比畅快,吵得格外开心。她喝了一口兰花露,看万事知气鼓鼓地站在一边,鸡毛全戗了,忽然哈哈大笑,心想斗败的公鸡就是这样子吧,虽然它还小,只是个三千多岁的小鸡。  “过来喝一点儿,和自己别扭可不划算。”她把竹筒倾斜,递到万事知面前。  虫虫是它的命定主人,这对万事知来讲是个绝对意外的噩耗。不过它经过了否认、愤怒、压抑,接受四个心理阶段,现在已经平静了一点。抬着看虫虫的脸蛋红扑扑的鲜嫩可爱,好像很快乐,一双眼睛清澈明亮,不染一丝杂质,虽然古灵精怪、诡计多端,流露出算计的模样,但可以确定不是凶恶残忍之辈。  唉,要不――就将就了吧!鸡不能和命争啊!  它凑过去喝了几口兰花露,近距离感觉了一下虫虫的气息,绝望地发现自己主人的法力低微到可以忽略不计,不由得哀叹自己是这样高级的灵物,居然会有这样的主人。可又一想,在这个多事之秋,法力低意味着死得快。嗯,这样不错,这丫头一死,它就又是自由身了,并且再不会有其他主人。  想到这儿,它仿佛看到了自己光明的、并且很快会到来的前途,高兴地连喝了几口兰花露。虫虫见它的态度突然转变,有点奇怪,但她一向马马虎虎,得过且过,因此也不问。  “魔女主人,你是为什么会被罚到这里的?”它心情大好,脾气也好了起来。  “你不是万事知吗?应该知道啊。”  “这个我要说明一下,我只知道已经发生的事,不能预见未来,也不能忖度人的心思,因为那是最难的。”万事知认真地说:“而且关于神物的事,我有时并不知道,因为神物都有神力阻挡,我无法勘破。这就是我们灵物的悲哀,不仅必须有个命定的主人,还有许多禁忌。我猜不出你为什么被罚,想必是和神物有关对吗?”  “我把却邪剑弄断了。”虫虫耸耸肩,神态轻松地说。  万事知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对绿豆大的眼睛瞪成了黑豆那么大,“你你你――你把天门派的镇山宝贝之七的却邪剑给毁了?!你怎么弄的?”  “没有毁,只是断成了几截,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说不定是风吹日晒得太久,那破铁条早就烂透了,所以我轻轻一拔就呜呼哀哉、完蛋大吉。”  “破铁条?!嗨,你说得倒轻松,没想到白沉香还很善良,居然没有当场打死你。”  虫虫看着万事知,总觉得它好像对她没有死感动很惋惜似的,不过她明白却邪剑对天门派的重要,也明白它在白沉香心中的地位,对自己无意间毁了神剑也是过意不去的。  “作为仆人,你要提供一个解决的方案。如果不把那把剑修好,或者重新找来一把可以替代的,我估计我会把牢底坐穿。这样,你也要呆在这里不能离开。”  万事知发出了很欠扁的一阵笑声,“你当这是集市上卖的普通刀剑吗?还找一把替代,想得美!这可是上古神器,天地间没有相同的另一把。自从我出生,还没见有谁拔出过这陈兵八剑呢!这一回白沉香运道高,千年不出的剑,居然齐出了,八位剑主都成了他的弟子,不过最关键的却邪剑却让你这白痴主人给毁了。啧啧,他一定气得吐血。”  “少废话,有没有抢救的办法?”  “我是谁?万事知啊!所以我有办法,只是不知道臭丫头主人你能否能做到?”  “先别胡吹大气,说来听听。”  “有一种石头,叫做真火石,是当年祝融储存火种之用,只要你能找到真火石,我就有办法让你重铸却邪剑。” 卷一之 虫的江湖史 第二十二章 仙界历史课  云梦山所在的地方叫做凤麟洲,而真火石的所在地是聚窟洲,两洲隔海相对。  海名为死海,黑水滔滔、落羽即沉,凤麟洲和聚窟洲分踞在死海南北两岸,虽然只是隔着一个海,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地貌和气候。凤麟洲是灵境宝地,富饶繁华、山奇水美、熙熙世上有人、人外有仙、仙外有天,彼此相处融洽,和平安乐。而聚窟洲则是苦寒之所,人迹罕至,是魔道众门派盘踞的地方。  “就是说,我要拿到真火石,就要深入龙潭虎穴?”虫虫没出息的胆怯了。  她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老老实实呆在云梦山,还动不动摔个半死,真到了聚窟洲魔道的地盘,还有命回来吗?弄断了却邪剑,白沉香肯定不会轻饶了她,到聚窟洲去只怕生存的机率也几乎为零,她仿佛看到一个大大的“死”字刻在了自己的脑门上,怎么也甩不开。  “聚窟洲没那么可怕,好吧,只有一点点可怕。”万事知像人一样坐在地上,两只桔红色的爪子伸得直直的,矮小的翅膀向后撑着身体,“那里地广人稀,你只要偷偷摸摸地走,想办法不遇到魔道中人就行了。你以为他们是萝卜吗?种的遍地都是!再说,聚窟洲也有像你这样的纯人类居住,虽然人比较少,但也都活得好好的。”  “有人?”虫虫愣了,没想到人类的渗透能力如此之强,怪不得她的那个世界,神仙早就被挤得离开地球,另觅新地了。  “那当然。魔道中人不是上古大神,他们也要吃饭、买东西、享乐,没有人类,谁来提供这些?”万事知摆了一副“受不了你”的神态,“而且还有一个魔头特别喜欢做生意,应该算天下首富了,生意遍布十洲三岛,凤麟洲也有他的产业。人家说得好,天下大同,谁说凤麟洲不能有魔道中人?鉴于正魔两道已经相安无事太多年了,用西苍穹的话来说:麻杆打狼两头怕,大家谁也不先动手,所以道理上也不能轰那魔头离开。”  “呀?还有这样的人,是谁是谁?那么有钱的人长得帅不帅?”虫虫好奇的问。  “色女――呃,主人。”万事知见虫虫作势要打,连忙改口,“这个人我没见过,只知道他是魔道的第二大魔头,仅次于花四海,因为名叫西贝柳丝,所以被正道中人起了个挖苦他们的外号,叫残花败柳。”  虫虫哧的一声笑了出来。  “你看你还笑,我说的是真的。”万事知正经的说,“这两个魔头素有花名,深受魔道女众和不明真相的人类女子青睐,所以正道人士认为他们以妖术迷惑女子,这才起了这样的外号。其实据我所知,花四海虽然追逐者众多,但为人冷漠,并未与任何一位女子交往密切,倒是西贝柳丝,姬妾成群,所以残花未必,败柳却是必然。主人,麻烦您擦擦口水。”  “啊?流出来了?”虫虫抹了抹下巴,却发现根本没有口水,知道是这只死鸡在嘲笑她。  “你行。”她挑了挑大姆指,“呆会我吃烤鸡翅膀!”  万事知立即坐直,把两根鸡翅收紧,“我的意思是说,你尽可以去取真火石,危险也许会有,但却未必一定遇到,可是如果你不去,聪明的主人,你想想结果吧!”  虫虫歪过头,看着这只不说人话的鸡,严重怀疑它在害她,“你在把我往火坑里推,烧死我,你就自由了是不是?”  “人类真是没有好心眼儿的族类。”万事知尽量表现得义愤填膺,但心里有点虚,“我虽然只是一只小鸡,但也是有职业操守的鸡,或者一百年前,我不会这样建议你,但今时不同往日,花四海一统魔道的天罡二十八门,聚窟洲平静了一半,你只要小心一点,未必不能够安全返回。”  虫虫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什么魔道、什么天罡,就连十洲三岛也是头一次听说。她来到这里一个多月,小小一片紫竹林还没有研究完,哪有时间管天下的事,哈大叔喜欢她简单开朗的性格,什么事也没有和她说过,因此她现在是仙界小白。  “原来你什么也不知道。”万事知哀叹道:“难道要我把这三千年来的事都和你说一遍?”  “不用,只讲讲魔道的事就行了。我可是要到人家的地盘上去,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哼,明明是想听花四海的事,告诉你哦,不许迷上他。正魔不两立,没有结果的。我老人家看过太多生离死别的事,你别让我再看一回。”它想给虫虫主人上一堂前关于剑仙世界的历史课,好好讲解一下正魔两道的现状与未来,但看虫虫一脸不耐烦,只好捡重点的说:“花四海是个神秘的存在,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连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他出现时,虽然只是个七、八岁的稚童,但法力奇特,在魔道新人中已经崭露头角,十五岁就成为了魔道第一高手,现在的法力更是深不可测。本来他是闲云野鹤的人,不归属于魔道一百零八门中的任何一个,但不知为何,百年前他开始了统一魔道的行动,以一人之力,一统三十六天罡门。”  “魔门有那么多人吗?”虫虫吃了一惊。她在紫竹林时,偶尔听哈大叔说过,正道三大派,云梦山天门派、平宁山礼佛寺、无影岛的隐流,还有其他小的门派,但总共也不过三十多个,可魔门居然有一百零八个之多,这样打起来的话,不是很吃亏吗?  “魔道中人不似正道这么团结,所以门派多如牛毛,这一百零八门还算是较大的了,有的魔门,连师父带徒弟不过几人而已。”万事知解释道:“不过魔道中人大多凶狠残忍,真有争斗,在气势上总能压上正道一头。而他们这一百零八门是按照天上一百零八颗煞星所建的门派,有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  哦,原来是仙界水浒。虫虫心道,随即想起一件事,不由得有些怨怪。为什么花四海只统一了三十六天罡呢,如果他连地煞一起收服,说不定聚窟洲是个太平的地方,这样她潜伏到那里去,危险要小得多。  “七十二地煞门大多是不入流的小角色,花四海为人极为骄傲,自然是不屑与这些鸡鸣狗盗之辈为伍,不过也可能是没来得及,你以为一统魔道是那么简单的吗?要收服这些好勇斗狠之徒,比之白沉香让天门派崛起更难,也亏得花四海实力强横,手段刚猛,不然魔道也不会从分散变为团结,现在渐有坐大之势。”  “那么我是非去不可了?”虫虫无比沮丧。  “没错,而且最好尽快。”  卷一之 虫的江湖史 第二十三章 天才弟子  虫虫不是个婆婆妈妈的人,决定了的事就会尽快去做,而且有点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架式。  所以她马上考虑起去聚窟洲的事来,不过要去聚窟洲,首先要离开这个昆吾连天洞的第五重才行,而一想到现实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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