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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你走神儿不如我走神儿-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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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中,逗号的超常使用和句式中格外重叠出来的两组“慢慢的”、“慢慢的”,似乎表达出一种巨大的珍惜,而在它的对面,则是无穷无尽的惶恐。与文前被我定义为“钥匙”的那个怅然若失一样,我们无法知道那惶恐与不安究竟是什么——而这也正是现代都市人群最可感同身受的情绪体验:我们又有谁知道自己的未来? 
  在《二三事》第179页,安妮宝贝写道:“是这样浓烈的感情,要与她相互纠缠下去的欲望与无助,对人与对事的贪婪不甘难以舍弃……”如果说在《告别薇安》年代安妮宝贝还在书写所谓“凄清、狂野、妩媚、神秘为特质的小说”而且其风格还大约就是“一种纸版的、文字的林忆莲”的话,在《二三事》中,安妮笔下已开始铅华毕落而正视凡俗与朴素。安妮宝贝最擅长营造的依旧是神秘。我甚至觉得在当代女作家中,写苍白写得最好的非安妮宝贝莫属。不过,安妮宝贝当下的苍白已具有凡俗的体温和朴素的颜色——那是一种有气息有滋味的苍白,而不是白纸一张的苍白……当那种空无与浓烈的期许相互渗透,彷徨与忧悒的心境不离左右,阴鸷与火热的无助暗自闷烧,那种属于安妮宝贝的苍白也便油然而生——居然火热,居然灼痛,居然宏大,岂只如二三事那般简单?那般一说了之?   
  让“铜”稍稍臭出一点儿文化   
  奥普拉·温弗瑞 《奥普拉·温弗端如是说》 海南出版社 
  把伤口变成智慧 
  在《奥普拉·温弗瑞如是说》中,温弗瑞与她惯常在电视镜头前的表现一模一样:出尽风头,风头出尽。 
  通常,提起奥普拉·温弗瑞,人们的心情会变得奇怪:羡慕或不屑,惊讶或怀疑,赞美或茫然等等混杂在一起,令人兴奋,也令人不安——这是为什么? 
  最兴奋的人群当属出版商:每当奥普拉·温弗瑞决定在其主持的“读书俱乐部”节目中“上”一本书,出版商便可以直接向印厂下定单——20万,30万,40万…… 
  作家克里斯写完严肃小说《助产婆》后坐飞机出差,登上飞机,他忽然发现,仅其仓位周围,就有七位读者在认真阅读他的大作《助产婆》——原因很简单,他的《助产婆》刚刚上完奥普拉·温弗瑞的“读书俱乐部”节目。克里斯的个人感受是,那是作为一名作家最荣幸的时刻。如此感受其实也是更多作家的感受——阅读,写作,百万富翁,这些概念成为奥普拉·温弗瑞手下美国神话的一个新格式。 
  甚至,就连中国人也已开始无限欢喜这一格式:把金钱与文化团结在一起!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团结在一起! 
  由是,美国出版商将奥普拉·温弗瑞视为出版之神。自奥普拉·温弗瑞“读书俱乐部”节目一九九六年九月开播,有数十部小说上了节目,那数十部小说的作者先后成为百万富翁,而出版商从赢利也超过1。75亿美元。 
  这不奇怪,美国神话没有金钱垫底儿就不是美国神话。但仅有金钱垫底儿而欠缺文化,又不是奥普拉·温弗瑞所想要的“神话格式”。我自然全无判断如此神话生成因由的能力,可仅就书香熏染着甚而改变铜臭、让“铜”稍稍臭出一点儿“文化”而言,我们没有理由不受到一点鼓舞。至少我自己承认——心甘情愿承认:如此鼓舞让人发蒙。 
  奥普拉·温弗瑞脱口成章,妙语连珠。其妙语几能鼓惑所有人。但凡鼓惑,常有强加于人、斩钉截铁、强词夺理等多种连带而出的效应。可即或如此,在奥普拉·温弗瑞成山成海妙语中,我还是真心喜欢这一句:把伤口变成智慧。   
  痛苦,不到时候看不见   
  白岩松 《痛并快乐着》 华艺出版社 
  那一切潜伏在远方。不到时候看不见 
  白“书”上市,玩笑随之四起——尽管大家都知道该书名出自一首流行歌曲,可依旧有很多长舌夫由此迅速联想到产妇的那种切身感受:痛—并—快—乐—着。 
  如此解读庸常之至。不过,事实上确有不少“庸常”,刚好就是朴素辩证法汹涌而出之处。一部作品其实也是条性命,再丑、再拙也是个活物。生产它,炮制它,酝酿它,哺育它,灌溉它,容易吗?更何况,痛苦或快乐,原本一物两面。没了死黑之夜,黎明从何降生? 
  更何况,《痛并快乐着》在众多媒体名人著述中,毕竟聪明,而且书卷。聪明是说,白偏偏是不把自己采访的数百位名人谈话录音整理出来,囫囵就是一本。他知道,那事儿退休后再做无妨。而现在,他必须尽早将记者生涯中瞬间感悟、琐屑烦恼一并记录在案。否则,遗忘说来就来。记忆说被修正就被修正;而书卷是说,从白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他读书。读书不是伟业,是手机充电,饿虎捕食,寻常,可需要。 
  当然,纵览全书也不难发现——白之“快乐”远多于白之“痛苦”……快乐永远年轻,而痛苦或苦痛则需要阅历垫底儿。那种曾经苍海的心境就潜伏在远方某个角落,以白现在的年纪,东张西望,也终究看不见。   
  舍弃雪碧、倾向小二   
  半夏 《西皮二黄》 《虫儿们》 北岳文艺出版社 中国工人出版社 
  你以为科班花旦不能唱王菲的将爱 
  在写《西皮二黄》前,我读到的更多是半夏在南方周末专栏区写的“昆虫记”。若论内心所爱,半夏多半更看中“西皮”,可读者则多半钟情“昆虫”……说到曾在南方周末连载的那个“昆虫记”,网虫戴新伟有四字评价:相见恨晚。 
  严格说,尽管带有明确的学院派文象,半夏文字依旧很难算是货真价实书呆子类。这其实有点冤枉。半夏职业是出版社编辑不假,国文童子功扎实不假,出版历练多年不假,甚至其文象古朴淳厚、内敛持重也是不假,就算言及时尚风云,他又未必茶壶煮水饺,说不出道不明,更未必查不清源流拎不清沿革……打比方说,你以为科班花旦不能唱王菲的“将爱”? 
  事实是,有些时候,如半夏者,在有了“学院”底色后,诠释时尚缤纷流行色,反倒多了参照与借鉴。当然,在“个性化表述”前提下,半夏文字用力一定于倾向醇厚之味而非爽口冷饮。依我之见,如果一位作者还有把自己的书戳在书架上放个三年五载的小小野心,则多半要学半夏:放弃雪碧,倾向小二。 
  “如陈涉这般的佣耕村夫,如韩信这样的无行贫士,如刘邦一般的酒色亭长,如张良那样的破落贵族,都可以借乱世而头角峥嵘,锥子穿口袋,脱颖而出,搏个封妻荫子的出身,甚而出将入相,皇帝轮流坐,明年没准就到了咱家,大丈夫当如此也的清秋大梦,未必就是圆不了的黄粱。倒是并非乱世的太平盛世,冯唐只能易老,李广终究难封,贾谊屈于长沙,梁鸿窜于海曲,而这原本都是非无圣主、岂乏明时的也么哥(P87)”…… 
  上面这段话,我以为最可代表半夏文象。如此特质,与其“舍弃雪碧、倾向小二”的原则相一致。说得更具体,那就是宁舍“疏可走马”,确保“密不透风”。半夏真正想要的,就是这种挤挤挨挨密密匝匝磕磕碰碰的高密度——尤其在当下无文不兑水无话不装腔无处不作秀的语境中,有人甘于寂寞,用不乏“肉感”的倾向于酒的文字伴随我们打发分秒时刻,是福祉。……如你所知,半夏终于还是把在“南方”的昆虫记辑成了《虫儿们》。 
  我数了数,半夏在《虫儿们》中大概写到了数十种虫子。总的来说,那些虫子我们都熟悉——蜈蚣,蝎子,蜘蛛,蟾蜍,壁虎等等,也算“五毒”,而蜉蝣,叩甲,蜻蜓,蝴蝶,蜜蜂,天牛,花大姐,萤火虫等等,则属于飞翔类虫,再有如虱子、蟑螂、苍蝇、金龟子等等,则属于害虫一类。以与人类关系亲疏远近分,恐龙、鲸鱼、非洲豹等等远如我们美国舅舅的姨老爷,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般的情怀;而出没在半夏笔下的蚂蚁、螳螂、蝼蛄、屎壳郎等,则属于我们的街坊近邻,至少也是七十二家房客。根据亲疏远近、远香近臭的原则,我们对恐龙鲸鱼之类常常满怀渴望憧憬之情,而对我们身边的那些寻常亲戚贫贱发小则多半提不起什么精神……解释这一现象的最好的比喻是可以套用广大歌迷面对中外歌星的霄壤之别:洋歌星的绯闻也是芬芳无比的,而本土的淳朴则再怎么样也不招人待见。当代人的冷漠、无情与势力已被半夏以我们对待虫子的态度之别和盘托出。 
  我看了看,尽管半夏在《虫儿们》一书中写了数十种虫子,但其实,在每一条虫子的习性、性格、爱好乃至习惯养成的描述过程中,半夏多半写着写着就把一条虫子写成了一条汉子或一位美女。这显然是一个夸张的说法,但却有理有据,属于那种更接近真理的夸张:“蝴蝶原本写作胡蝶,和上世纪四十年代风靡一时的女明星,原是一样的。蝴蝶本来只叫蝶,加上个胡字,却和女人没了干系。胡就是胡子,《本草纲目》上说了,蝶美于须,蛾美于眉……照这个推论,蛾子是美眉,无疑是女性的象征;蝶则因为有一副第二性征的漂亮胡须,反成了男权的代称,尽管蝶的打扮往往比蛾子更艳丽。这也无怪那庄周做梦要栩栩然地把自己当作胡蝶了,字面是说的轻灵自在,骨子里面不免暗藏着性别认同(P049)”……从这段出自该书的文字中不难看出,聪明如半夏者不怀恶意也不着痕迹模糊掉了虫与人间的区别,在貌似知识谱系、常识基点的普及中暗渡陈仓。等到虫性中的人性或人性中的虫性终于浑然一片,半夏也便塌实。至于读者从影星“胡蝶”想到了什么或从庄周梦蝶闻到了什么,半夏已全不在意。 
  我想了想,其实这样的写法甚至比法布尔更艰难——因为它毕竟是在法布尔之后,因为它毕竟是在一个娱乐压倒一切绯闻大于一切物质重于一切的年代……可如此难度其实已被半夏妙笔化解殆尽——除去人虫混淆外,在《虫儿们》中更为常见的,是半夏秋虫般的嘀嘀咕咕——“多么极致的分工。只是,极致了真的就好?其实未必。其实未必的,其实也不止分工(P58/说蜜蜂)”;“如此邋遢的尊容下,却有七彩凤一样的双飞翼,凭着它,邋遢弟子可以一飞冲天,上下求索,十来里的脚程,对它而言不在话下(P84/说苍蝇)”;“从耶稣降生前的七百年左右,到一九三五年的两千六百多年间,在本土有案可稽的蝗灾,就有八百多起,平均下来,大约三五年,它就得大肆发作一次,证明自己的存在。像紧追时尚不放的小资,是一群耐不住寂寞的雏。要寂寞做什么?(P166/说蝗虫)”……这些嘀嘀咕咕中,最让我心动的,是诸如“极致了真的就好”、“要寂寞做什么”之类的慨叹。与其说我从中听到半夏的浓墨般的欢愉,不如说我从中听到半夏的白描样的寂寞——那是一个知识者的清谈之孤与清澈之独,它逐一生成于当下这喧嚣年代某个一灯如豆之夜?彼时彼刻,或许半夏觉得,把它们说给纯粹的虫儿们听远比说给复杂的人儿们听更合适。   
  记忆会自动升级   
  保罗·巴里 《克里·帕克传/一个媒体帝国的建立》 文汇出版社 
  名字刻在树上会随着树长大……记忆也会自动升级 
  一九四五年,克里·帕克患小儿麻痹症。那一年,他七岁。将近半个世纪后,当他成为澳洲头号传媒大亨、个人资产多至五十五亿之巨的富人后,他对儿时父亲用鞭子抽他屁股并不断羞辱他为“蠢货”一事仍记忆忧新。不过,这个所谓“记忆忧新”全无温馨可言——它更像一个巨大威严跨时空的延续?一个永远无从删除、更改乃至升级的记忆? 
  接受记者采访。记者问:“你父亲对你严厉吗?” 克里·帕克答:“是,他是非常严厉的,但又非常公正。他时常叫我到楼上去,等候处罚……嗯,他使用马球的鞭子非常熟练。我经常挨鞭笞,因为我不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小孩。但是,回忆起来,凡我挨打的几乎没有一次不是该打的;还有好几次应该吃鞭子而被免了(P87)”…… 
  这段问答发生时,克里·帕克已稳居首富之位,拥有属于自己的庞大传媒帝国。可在回忆父亲往日“暴力”时,他依旧以“公正”作结。这究竟因为什么?因为那个其实已经不复存在的阴影?因为他对为父之尊的下意识庇护? 
  一个人除了肉身的生成始于父亲外,其精神繁衍与强健,事实上更与父亲关联密切——只是后者常常被我们忽略而已。 
  宕开了想,就算朱自清眼中父亲的背影事实上相当模糊,就算斯蒂芬·金的父亲某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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