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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离歌1,2,3+后记-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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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满地嘟起嘴,眼睛仍好奇地看着我胸前那玩意。   
      “送我嘛。”她说,“送我我就什么都说。”   
      我真不知道该羡慕她还是轻视她,人命关天的事,在她看来不过是儿戏。 本段文字百度不让发,大概内容就是马卓背诵了《刑法》中关于吸毒贩毒的处罚规定,以此来对洛丢丢施加压力,让她说出实话。   
对未成年少女的唯一方法就是恐吓加威胁,包治百病。对这个神经兮兮不懂礼貌的洛丢丢尤其应该如此。   
      我背诵完,满意地看了她发白的小脸一眼,迅速走到门边,拉开门走了出去。2) 
     如果想要忘掉一种东西的存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一直在那里。 
      对我而言,胸口的挂坠就是这样。 
     我承认我很珍惜,因为那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纪念。有时我会天真地想,他的护身符,如果我好好保护,想必他也会过得不赖吧。那年冬天,当他像空气一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以后,我也曾经试图想要伸手抓住些什么,以此来告慰我单薄伤感的初恋。但很快我就发现这是一件不可取的事,他不会再回来,我的17岁不会再回来,往事不会再回来,甜蜜伤感统统都不会再回来。要来的永远只有一个又一个的明天,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喜不喜欢,每日清晨睁开眼,它都会准时地好脾气地再次降临。 
     多多少少有些遗憾的是,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些都只能是我一个人的,没有他参与的明天。 
     高三毕业那年我还去过艾叶镇,那个曾经在建设中的小花园早就面目全非,写着我名字的小木牌也早就不知道去了何方,四周除了青草,一片荒芜。唯一还在的是夏花住过的那个房子,斑驳苍老,却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别有韵味。 
     厨房的门没锁,我推开门进去,灰尘簌簌地从屋顶掉落。灶台上的铁锅锈迹斑斑,我仿佛还能在空气中闻到中药奇异的香味。据我猜测,阿南和夏花就是在那年夏天分开的,除了那一次偶然的偷窥,我从不曾再见他们亲昵,当然也未曾听过他俩吵架。为了给他俩的爱情更多的发展空间,不至于让他觉得难堪,高三那年,我差不多都是在学校里度过。偶尔回趟家,也谈笑风生,绝口不提任何。在那些心照不宣的日子里,我虽然一直努力做一名局外人,但也清楚明白地知道他们一定是分手了,因为阿南又住回了家里,每天晚上都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很少出门,无心打理超市,再也不听邓丽君的歌。 
     我心里的感觉很怪,说不清楚到底是遗憾,还是释然。 
     那些日子他老的很快。我大一寒假回家过春节,感觉他已经换了一个人,头发半百,语速更慢。我给他买了维生素E片和深海鱼油,他并不埋怨我省吃省喝乱花钱,而是按药盒上的规定乖乖服下。 
     说穿了,全天下的失恋人都是一个样子,再痛不欲生也总有一天风轻云淡。所以,我并不是很担心阿南,我相信他会好起来,就像当年失去林果果。他日收拾一颗破碎的心,必定又是一条好汉。 
     时间是用于遗忘的最好的药片。 
     而卧,如果不是遇到那个脑残九零后洛丢丢,此时此刻胸口也绝不会想挂了块烙铁般地透不过气来吧。       
我在律师事务所的走廊里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准备到休息室去喝杯咖啡稳定一下心情。推开门才发现屋内另有其人,我们互相都吓了一跳。她吓到可以是因为我的唐突,而我,则实在是因为她的美丽。 
     她并没有化妆,但皮肤很白,一袭黑衣,气质出众。我见过很多“美女”,但她真的很不一样,最重要的是,她眼角含泪,正拿纸巾轻拭,不知道为何事悲伤。 
     不过出入律师事务所的人,想必遇到的事都不会是什么顺心的事。 
     “对不起。”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您是等方律师吧,他很快就回。” 
      “你是马卓吧?”她站起身来,“我们通过电话。” 
     我惊讶 。 
     “我是洛丢丢的妈妈。”她说。 
     我呆住。原来她竟然就是传说中的吴媚媚!关于洛丢丢的事,我们之前曾通过数次电话。但说实话,眼前的吴媚媚和我想象中那个还是差得太远。经验害死人,我一直以为身为富婆的她一定是体态丰满,珠圆玉润。却没想到她是如此年轻漂亮,水嫩鲜货,如果说她是洛丢丢的姐姐,我想十人中也有九人半对此深信不疑。 
     “这几天,丢丢的事真是麻烦你了。”她感激地对我说。 
      我的脸就要红了。其实说起来,我连方律师的助理都算不上,我只是一个小实习生,还在法学院念大三,因为师姐介绍,才可以得到这么一个实践的机会。我所能做的,真的太少太少了。 
     她小心翼翼地问我:“她看了那些东西怎么说,愿意配合吗?” 
     “为什么你不自己去问她?”我说,“她就在隔壁。” 
     “算了,还是别让她知道我在这里,她看到我,只会发脾气。”吴媚媚叹气。 
     老实说,我真没见过如此怕自己女儿的母亲。 
     我安慰她:“放心吧,她应该知道此事非同小可。” 
     她的表情看上去放松一一些些,但转瞬又很担心地说:“马小姐,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但是,我有一个不情之请,请千万不要跟丢丢透露,那些资料是从哪里来的,好不?” 
     “好。”我说。 
     看来美貌的确和智商成反比,反正如果我是洛丢丢,就是用脚趾头想我也知道这事是她干的。这种刻意的隐瞒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养女儿像你这样多好。”她又叹息,“我没这个命。” 
     她哪里知道,我也没有洛丢丢的命,因为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早就没有一个可以为我叹息的妈妈了。        
她看着我幽幽地说:“不瞒你说马小姐,我真的是快要崩溃了。每天呆在家里都担惊受怕,不知熬她忽然间会闯什么祸出来。你说这一次居然跟毒品有关,不是要命么!她要真有什么事,我也不想活了,我们母女俩不如一起绑了去见阎王,反倒落得个轻松快活!”她一面说一面用那双大眼睛盯着我,真是楚楚动人,我暗自无聊地想,不知道这世间有几个男人能抵抗得了这种眼神。 
我笑:“哪有那么严重。不过吴女士,你有没有想过,要了解自己的女儿,不一定非要用 
私人真探的。” 
     当着她的面叫她女士真需要勇气,她看上去确实,真的,太太年轻了。           
      “我实在没法子。”她苍白地辩解。   
      “你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吗?”我问她。   
      “红,黄?”她摇摇头说,“她就喜欢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我猜她喜欢宝蓝色。因为她身上最重要的东西都是宝蓝色的。”   
      “是吗?那我还真没发现。”吴媚媚说。   
      “那你知道她喜欢听谁唱歌吗?”我又问。   
      “周杰伦?”她说完又摇摇头说,“她哪有闲情雅致听什么歌,整天就是疯玩。”   
      “错了,她喜欢陈奕迅。”我说,“她跟自己最喜欢的男孩吵完架还能一个人去上海看陈奕迅的演唱会,可想而知她有多喜欢他。所以吴女士,恕我直言,你跟你女儿之间隔了个宇宙黑洞。或许,她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浅薄无知。”   
       “她不愿意跟我说话,要么不回家,回家就把自己关房间里,”吴媚媚说,“你叫我怎么去了解她?”   
       “她不愿意跟你说话,最大的可能是,你讲的话她不愿意听。你试试,去相信她,鼓励她,多陪她,或许会有转机出现。”          
     吴媚媚看着我,好像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又好像很感兴趣。 
     “她自尊心很强,自信心又不够,所以喜欢做过激的事。她过早离开学校,跟你没有共同语言,所以觉得寂寞。她无所事事,才和那些你不喜欢的人混在一起。她只有15岁,却喜欢把自己伪装成大人,所以,她活得比谁都累。” 
     “是这样么?”吴媚媚试探地说,“难道你不觉得她是无可救药了么?” 
     “当然不。”我摇头。 
      “不怕你笑,有好几次她闹得出格了,我恨不得亲手杀掉她。还有朋友甚至建议我送她取监狱关上两年。” 
     “对不起,也许是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但我真的觉是你不要太担心,问题少女,我也接触过一些些,我的经验是,当她们长大后,大都会不治而愈。” 
     “长多大?”她问。 
      “二十吧。”我说。 
     她笑,绝望地说,“我真怕丢丢活不到那个年纪。” 
     “怎么可能?”我说,“有你这么疼她的妈妈,她应该更好运一些。” 
     “丢丢也这么想就好了。”她叹息。 
     “其实她心里是这么想的,不然为何会表现得那么任性?” 
     她听我这么说心里很高兴,表扬我道:“方律师夸你聪明能干,果然不假。” 
     这回我的脸是真的红了,避开她的眼光对她说道:“您坐坐,我去趟麦当劳就回。丢丢说她饿了。” 
     我刚走到门边,她喊着我的名字追上来,硬要递上五百块钱给我。我想了想,抽出其中的一百块,对她说:“足够了。” 
     “我在这里等你回来。”她孩子一样地说,“马卓,我想我们还应该好好聊一聊。” 
     我关上门才想起,她笑起来,很像一个人——天中的校花于安朵。自从她转学到南京以后,我就很少再有她的消息。听说她后来考上了电影学院,但没等毕业就去了美国。我们曾经加过QQ,但她的头像一直都是灰的。她刻意地疏远过去,肯定是想决绝地远离。只是不知道时隔多日,她是不是也和我一样,还在慢慢地学习忘记呢?          
(3) 
     我刚下楼,就看到肖哲埋头冲过来。 
     他穿了一件灰色的羽绒服,冻得两颊发紫。撞上我,咧嘴一笑:“这么巧?” 
     “你怎么来了?”我问他。 
     “顺路啊。”他又来了,撒明明白白的谎。 
     我带他到不远的麦当劳,买了两杯热奶昔和他面对面地喝。也不知道他在学校到底吃不吃饭,看上去越发瘦了,像根麻杆。 
     我三下五除二地解决了那杯奶昔,对他说:“我得回去了,事务所有事,今晚肯定要加班。” 
     “我可以等你。”他说,“离这里不远有家书店。” 
     “没书店开到半夜的,”我说,“你要无聊,就去替颜舒舒发货好了。” 
      “我才不干。”他说,“上次替她填快递单,从晚上填到早上,手都填麻了,她连水都没请我喝一口,真是小气。再说我今天来,是请你吃饭的。” 
     “为啥要请我吃饭?”我吃惊。 
     “我生日啊。”他生气地说,“我发现从你第一年忘掉我的生日后,就一次都没有记起过,是不是很过分啊。” 
     还真是的。 
     我只好说:“你不也扔了我生日礼物吗?到底谁过分啊。” 
     他嘿嘿地笑,笑完后冒出一句沧桑的屁话:“我们都老了。”   
“是你老哈,别扯上我。” 
    “当然当然。”他说,“你天山童佬。” 
     “这样吧,你还是去颜舒舒那里等我。”我说,“我下班后去找你们,然后我们去Happy,好不好?” 
    “好的。”他开心地说,“再晚我们都等你!” 
    “祝你生日快乐!”我用空空的奶昔杯和他的杯子相碰,他看着我,表情严肃地卖关子,“一定要来,有惊喜噢。” 
     我抱歉地说:“你就别惊喜了,我还没生日礼物给你呢,你看我连上街的时间都没有。” 
     “不用啊。”他说,“你的惊喜就是我的惊喜!” 
     我正在琢磨他牛头不对马嘴的话,他又说道:“你干嘛老要加班啊,你跟的那个律师到底怎么样,是不是正人君子啊?” 
     真不知道他整天担都是哪门子心。 
     “多穿点。”我提醒他,“天很冷的。” 
     他嘿嘿地笑:“没事啊,我见你就热血沸腾。” 
     他一开自以为幽默的玩笑,气氛就不算融洽,我就只能闭嘴。         
告别肖哲后,我拎着一袋热乎乎的麦当劳回到方律师位于12楼的办公室,眼前的情景却是我完全没想到的。   
      只见洛丢丢骑在窗户上,俯下身子两只手紧紧地抓住窗框。牙关紧咬,面色狰狞。一场“跳楼自杀”的好戏码看来正在上演。   
      吴媚媚和方律师均站在离她约三米远的地方,吴媚媚正在低三下四地求她:“丢丢,你先下来,你下来妈妈什么都会答应你。”   
      我注意到洛丢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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