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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迷宫蛛-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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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哈哈哈,我来了,我来了。”一号歹徒的信又来了,这次他杀的又是谁?残杀25条生命,只是为了玩一场残酷的游戏吗?还是为了别的?为了擒获凶手,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服刑中的杀人犯陆劲,不得不走出监狱,跟警方合作。于是,一场好戏开锣了……

网络推理言情作家鬼马星最新力作,亦正亦邪的男主人公陆劲,本是高智商连环杀人犯,后与警方签订协议协助破案才得以保存性命,police岳程在处理一宗连环杀人案的时候竟意外发现他所找的凶手和陆劲是认识的。。。。。。美丽的电台女主持少女时期和曾绑架她的匪徒陆劲又有着怎样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书名】迷宫蛛

【作者】鬼马星/马雨默

【正文】
  1。2008年3月5日
  
  岳程静静地注视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敢相信这个文质彬彬,眼神温柔,头发已经全白的四十岁男人是曾经杀死过7名妇女的连环杀手。他手头的卷宗里有这个杀人犯的名字——陆劲,原纽扣收藏家俱乐部成员,5年前,因为炮制“人血纽扣”连续杀死8人。
  2004年1月5日,陆劲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但不知什么缘故,当时这个判决被临时接到的一道命令拖延了,24小时后,他的刑期被改判为死缓,两年后,他的刑期又被改判为无期徒刑,按理说,他这辈子都该老死在监狱里了,但据岳程所知,此人现在每个月有两天时间可以自由外出。杀了8个人的杀人犯,被捕4年后不仅仍然活着,而且竟然还被允许有部分的行动自由,岳程起初听说此事时,觉得非常吃惊,也难以接受,但自从他接手现在这件案子后,他很快就明白了此人对局里意味着什么。
  “在我们时时刻刻的监控下,他的自由非常有限,我们随时能让他死,但如果他的存在能够挽救更多人的生命,让他多活一天又何妨?”这是他的顶头上司总局刑侦科最高领导李汉江在把陆劲的卷宗交给他时对他说的话。
  现在,他就坐在陆劲的面前。
  “昨天已经有人找过你了,你应该知道我今天为什么来找你,”他冷冷地说。
  “对,我知道。”陆劲说,声音不紧不慢。
  “我们现在碰到了一个杀人狂。他到目前为止已经杀了25个人了。”岳程有意识地停顿了一下,想看看对方的反应,但陆劲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他把自己称为‘一号歹徒’,每杀一个人,都会写封信给警方、电视台、电台或报社,详细叙述杀人的过程。在他昨天给广播电台写的那封信里,他提到了你。”
  他看见陆劲的目光朝他飘过来,但没说话。
  “他说他这辈子最欣赏的人和最喜欢的人就是你,可惜跟你失去了联系,否则他会约你出来吃饭。”岳程停下来,注视着陆劲,问道,“你们是什么关系?”
  “朋友。”陆劲的思绪好像飘到了很远的地方,“我们玩过猜谜游戏。”
  语调很轻松。
  “怎么猜?”
  “他是我的笔友,从高中起我们就频繁通信,他很喜欢写信。我们在信里曾经讨论过杀人的事。我曾告诉他,无论多高明的谋杀都是有破绽的,他不相信,不知从哪天起,他开始热衷于跟我玩猜谜游戏了。12年前,他告诉我他杀了第一个人……”
  12年前?!岳程浑身一震,这么说来,这个杀人狂根本不止杀25人,他们现在发现的最早的一具尸体是5年前的。
  “他告诉我尸体的情况和一些别的信息,让我猜他是怎么干的。结果我猜出来了。后来,我也干了同样的事,我也让他猜。”
  “你让他猜什么?你的作案方法?”
  “不,我让他猜的是尸体埋在哪里,怎么处理的,我给他做了几道选择题。”陆劲笑了笑,“但他猜错了。”
  一开始只是猜谜游戏,后来就演变成了一连串的恐怖杀戮,岳程知道陆劲也是个中好手,但他不想陪着这个杀人犯回忆他的“光辉历史”,他更关心的是别的。
  “你说你跟他是笔友,那你应该知道他的姓名和地址。”
  “他叫钟明辉。地址我不记得了,应该是在C区罗河路。但自从2001年过完春节,我们就没联系了,所以我不知道他后来是什么情况。”陆劲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其实,我没见过他,也没见过他那些尸体。我只知道有他这么个人。”
  “他给你打过电话吗?”
  “打过一次。但要我听出他的声音,那不可能。”陆劲扫了他一眼,问道,“想要我做什么?”
  “这个礼拜五,7号,是你的放风日,我们想让你跟他取得联系,通过广播电台。”岳程沉着地说。
  
  2。2008年3月7日
  
  “姐,你看怎么样?”赵依依穿着件袒胸的白色婚纱跑到邱元元面前,笑逐颜开地转了个圈,“漂亮吗?”
  “真漂亮。”邱元元赞叹道,“这就是李震给你设计的吗?”
  赵依依的未婚夫是一个服装设计师。
  “对啊,这是A款。还有一套B款明天送来。我觉得这套什么都好,就是胸口开得太低了,妈妈看到一定觉得太暴露了,不让我穿。”赵依依低头看着领口抱怨道。
  “老实说,我觉得这套妙就妙在这里,你身材好,稍微开低点没关系,只要李震觉得没关系就行了。”邱元元靠在梳妆镜前,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来塞在嘴里,刚想点上,双胞胎妹妹赵依依就叫起来:
  “你搞什么?妈妈在呢!”
  “她上午不是去见李震的妈妈了吗?怎么还没走?”邱元元赶紧把烟从嘴里拿了下来,她看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9点,开车过去要3个小时,难道她想在李震家吃饭?”
  “改时间了,改在下午两点了,李震妈妈说要逛百货公司,让妈妈陪她挑选婚礼上穿的衣服。”赵依依在镜前喜滋滋地端详着自己,忽然问道,“对了,袁之杰来不来参加我的婚礼?”
  这个名字让邱元元的心微微刺痛了一下。
  袁之杰原是她的男朋友,三周前,他们分手了。
  “应该会来,他答应的。”邱元元心情烦躁地说。
  “我说,你们到底是为什么分的手?”赵依依在镜子里观察着姐姐脸上的表情,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说他找到了他的真爱,就是这样。也不怪他,其实这些年,我们的关系一直没什么大的进展。我为他高兴。”
  “难道是他提出的分手?不会吧?”赵依依转过身来,一脸难以置信。
  “是的。”
  “他认识那个女的多久跟你分的手?他不会脚踩两条船吧。”
  “一天。”邱元元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心里隐隐觉得有些难过,但马上又替袁之杰争辩道,“这跟时间长短没关系,关键是,他终于找到了对的感觉,他对她有感觉。”
  “难道他对你没感觉?”
  “有,不过他喜欢我的时候,其实还很年轻,也许还不够成熟。别怪他,我一点都不生气,他对我很坦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他还给我看了那女孩的照片,比我漂亮温柔,老实说,我理解他的选择。没有哪个人的女朋友是碰到周末就去练习射击和跆拳道的,而且我还抽烟,喜欢飙车,我挣得也比他多,另外他妈妈也不喜欢我,总而言之,我们的分手是必然的。我很高兴是他提出来的。”邱元元耸耸肩,虽然两人分手,她也伤心过一阵,但在彷徨了三天后,她最终还是看清了自己的感情。袁之杰离开她,她难过的不是失去了他,而是觉得失落,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应该不能算爱情,她想,所以,现在她决定好好做他的朋友。 
  “你还喜欢他吗?”赵依依一边脱下婚纱,一边问她。
  “依依,我很喜欢他,但也许仅仅是喜欢而已,他结婚的时候,我愿意给他的新娘当伴娘,还愿意借钱给他,如果他需要的话,真的。”邱元元把妹妹的婚纱扔到沙发上。
  “哦,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大度的前女友了。”赵依依笑着说。
  “我本来就很潇洒。我得走了。今天的事好多。”她把口红、香烟、手机和车钥匙通通丢进包里。
  “你去哪儿?”
  “当然是去上班。今天中午还得跟一个警察见面。”邱元元脑子里闪过一个人影。
  “警察?什么事?”赵依依问道。
  “可能跟某个案子有关吧。那个警察在电话里没具体说。”
  “找你是对的,你的节目是探案的,说不定某个凶手是你的听众。”赵依依见她准备往外走,拉住她恳求道,“你等等,载我一程,我跟你一起走。”
  “干吗不叫李震来接你?”
  “我要给他个惊喜。”赵依依哈哈笑着奔进了里屋。
  
  广播电台楼下的休息室里,岳程远远看见一个身材苗条,穿着褐色毛衣,手里夹个小巧公文包的年轻女子快步朝他走来,他料想这就是前一天他的手下罗小兵联系过的那个电台女主播。“走路像风,看人的眼光像钉子,总之,不太好对付。”罗小兵这么评价只见过一次面的秋河。
  “你好,我是秋河。”她风风火火地走到他跟前,跟他握了握手。
  “你好,我是岳程,我跟你通过电话。”
  他凑近打量了她一番,皮肤很白,五官分开来都不算出众,但拼在一起还凑合;就像罗小兵说的,她的目光很锐利,但跟女警察不同,她的目光不会令人想起冷冰冰的手铐、狭小的审讯室或潮湿的监狱,她会令人想起的是牛仔、烈酒、摩托车和夜空中的滑翔机,有趣的是,她穿得却很淑女,毛茸茸的褐色毛衣称得她线条柔和,肤色粉嫩,但他认为这种包裹在时尚外衣下面,若隐若现的锋芒,才最为引人遐想。
  “我知道,刚刚我们头儿又跟我说了一遍要好好跟你合作。”她迅速点了点头,随后在他面前坐下,他注意到她穿了双长统靴,靴子上交错在一起的无数根鞋带,让他看得头晕目眩,他怀疑她是否有耐心绑那么多鞋带。这时候她说:
  “为什么我们不在楼上的办公室见面?却要在这里?”她显然不太高兴,这岳程能够理解,从她18楼的办公室走到底楼的休息室至少需要五分钟,看她的样子就知道,她不是个喜欢把时间浪费在乘电梯上的女人。
  “因为楼上人太多,不方便详谈。”岳程说。
  她立刻就接受了他的说法。
  “好吧,请告诉我,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她问道。
  “是这样的,最近本市发生了一起连环杀人案,凶手自称‘一号歹徒’,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他已经连续杀了25个人了。他每杀一个人,就会给媒体寄一封信。几天前,他给你们电台写了封信,说他最喜欢听你在每周六下午五点主持的那档探案节目,他在信里提供了一个案子,希望你们能在电台里播出,让听众参与猜谜,如果有人猜中了,他就告诉警方一条关于下一个被害人的线索,以此作为奖励。另外,他还希望他的一个老朋友来广播电台作嘉宾,”岳程仔细观察着秋河的表情,发现她对自己的话非常感兴趣。
  “一号歹徒?名字倒不错。”她没有表示恐惧和惊讶,也没有义愤填膺地咒骂凶手,只不过像评论电影人物那样说了一句。
  他刚想提醒她事情的严肃性,就听到她像吃了大亏似地说。
  “但是,我怎么没收到那封信?他到底是寄给谁的?我怎么不知道?!”
  “他寄给了你们的总编室。”他说。她的表情让他觉得很有趣。
  “总编室?”秋河黑白分明的眼珠左右移动了两下,“既然他是我那个节目的热心听众,那应该很熟悉我,那他为什么不寄给我?却要寄给总编室?”
  她像在吃醋,但这个问题,他倒还没有想到过。
  “你不觉得奇怪吗?”秋河问道。
  
  “是有一点,但这说明什么?”他意识到她想表达自己的观点。
  她掏出香烟,塞了一根在嘴里,接着像他的哥们一样,把烟盒丢到他面前,他不客气地抽出了一支。
  “你想到了什么?”他给她点上烟,两人坐在休息室吞云吐雾起来。
   “你知道吗,其实寄给我们的信虽然我们都会看,但多半到最后都会用碎纸机切成碎片后扔掉。即便是那么有趣的信也不例外。”她手夹着烟,抽了两口,想了想笑了。
  “为什么?”他注意到,她用了一个词——有趣。
  有趣吗?难道她不觉得恐怖?
  “因为大部分信其实都差不多。如果今天不是你跟我说这些,我收到那封信,也会看过之后扔在一边的,因为我会认为那不知道是哪个疯子写来的。我们根本不会用他提供的案子,更不会相信他说的话。”她注视着他,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说,“所以,他才会寄给总编室。”
  “你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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