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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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为人”指专事迎合时机,以求私利)。魏咸熙二年(265)颁。
三、西魏大统十年(544),苏绰为丞相宇文泰所作六条诏书,奏请施行。六条为:一、治民之本,先在治心,次在治身。为守、宰(太守、县令)者必先心和志静,次则以自身为表率,以训其民。二、敦教化。三、尽地利,劝课农民,勤于耕织,有游手怠惰者,随事处罚。四、擢贤良,选用大吏不可但取门资,任使小吏不应只试刀笔,应选有材艺而正直之人。五、恤狱讼。六、均赋役。宇文泰令牧令守长不通六条者不得居官。事见《周书·苏绰传》。
四、隋炀帝置司隶台,设大夫等官,掌巡察,据六条办事。六条为: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否。二、察官人贪残害政。三、察豪强奸猾,侵害下人,及田宅逾制,官司不能禁止者,四、罕不据实报告水旱虫灾,枉征赋役、及无灾而减免赋役者。五、察不能消灭或隐匿不报辖境盗贼者。六、察隐匿不贡德行孝悌、茂材异行的情形。
六仪
帝王妃嫔。唐玄宗初年,于三夫人(惠、丽、华三妃)之下置六仪,正二品,相当于相传古制的九嫔。六仪为: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
六宅使
官名。唐玄宗建造大宅供受封诸子分居,称十王宅,以宦官充任十王宅使,管理诸王子事务。嗣封王渐多,或总称十六宅,省称六宅使。宋沿置,通常无职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政和二年(1112),改称武节大夫。
六嫔
妃嫔称号。北周改称三妃(贵妃、长贵妃、德妃),仅昭化嫔见于《隋书·礼仪志》,余不详。六嫔之位与外官六卿相当。北魏亦有六嫔之名,即将九嫔分等,三嫔相当于三卿,六嫔相当于六卿,与北周不同,惟六嫔与六卿相当,或为北周制度来历。
木仓
清官仓名。掌存储木材。设满、汉监督各一人,以工部司员充任,二年一换。
木炭使
唐官名。天宝五年(746)置。掌宫内薪炭供应。常以京兆尹兼充。
内八府宰相
元官名。员八人。掌诸王朝觐傧介事务,遇有诏令则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与润色。例以国戚与勋贵子弟充任,因其贵似侍中,近似门下,故称为宰相以示尊宠。实非宰相之职。
内藏库
宋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三年(978)置,属太府寺。掌储存每所经费节余,以供非常之用。金属宣徽院。掌内府珍宝财物。元属太府监,掌出纳御用诸王缎匹、纱罗、绒锦、南绵、香货等物。
内常侍
宫廷内官名。秦置中常侍,以宦官充任,间用士人。汉沿置,称常侍,先用人士,东汉中期后全用宦官。隋置内侍省(炀帝时改为长秋监,唐初复旧),有内常侍等官。唐内侍省有内侍、内常侍,内常侍掌管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五局。
内朝官
即“中朝官”。
内承运库
明宦官机构名。掌大内库藏,金银珍宝均隶之。有掌印太监一人,近侍、佥书太监十人,并设掌司、写字、监工等员。
内大臣
官名。见“领侍卫内大臣”。
内东门司
宋宦官官署名。属入内内侍省。原名内东门取索司,景德三年(1006)改内东门司。堂承接机密实封奏牍,并检查宫禁人物出入,向有关机构取索宫廷所用宝货及其他物品,发给皇亲赐衣节料,以及宫廷修造、筵宴等事。勾当官以入内内侍充任。
内东头供奉官
宋宦官阶官名。政和十年(1112)改名供奉官。
内翻书房
清官署名。属军机处,宣统三年(1911)改隶翰林院。掌翻译谕旨、起居注、御论、册文、敕文、祝文、祭文、碑文及御制诗文等。其长官管理大臣由满族军机大臣兼充,下设提调、协办提调官,收掌官、掌档官,皆由管理大臣在翻书房行走官内委泊。翻译官四十人掌翻译。
内飞龙使
唐官名。万岁通天元年(696),置仗内六厩,其中之一为飞龙厩,以宦官充内飞龙使,掌内厩马匹。唐后期掌京城全部马匹。
内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内府,为府藏诸官之一,有中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保管由大府拨交的珍贵物品。参见“大府”、“外府”。'奇+书+网'
内府供用库
明宦官机构名。掌宫内及皇帝陵墓等处宦官食粮以及御用黄腊、白腊、沉香街道时。有掌印太监,下设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等员。所必有油腊等库。
内府监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少府监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旧称。
内府局
官署名。隋置,属内侍省,有令、丞。炀帝改内侍省置长秋监,不置内府局。唐再置,仍属内侍省。掌中藏(内库)出纳及供灯烛、汤沐、张设等事。
内阁
一、明、清最高官署名。明太祖杀宰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宰相制。成祖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始称内阁,阁臣参预机务亦始于此。后内阁地位渐高,阁臣(大学士)实际成为宰相。清沿袭,但参与重要政务之人多由皇帝委任,非必为阁臣。康熙时,内廷书诏划归南书房翰林,内阁之职已分。雍正设军机处,内阁成为传达谕旨、公布文告的机关,不问军国机要,职权更轻,但名义上仍为最高的官署。参见“大学士”。
二、清末仿行君主立宪制,设立责任内阁。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组内阁,设会议政务处,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宣统三年(1911),将旧内阁与军机处合并,号为“责任内阁”。设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及各部大臣,合称国务大臣。民国后政府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国务总理为内阁之首,由大总统提名,经国会通过后任命。总理提出各部总长(国务员)名单,得到国会同意后,由大总统任命。袁世凯时一度废责任内阁,以大总统为行政首长。袁氏败后,仍行内阁制。
内阁侍读
官名。清内阁置侍读,满族十人,蒙、汉、汉军各二人。掌勘对本章,检校签票。
内阁侍读学士
官名。清内阁置侍读学士,满族四人,蒙、汉各二人,从四品,位次内阁学士,掌收发校阅本章,总稽翻译。
内阁中书
官名。清于内阁置中书与贴写中书各若干人,以满、蒙、汉军旗与汉人充任,掌选拟、纪载、翻译、缮写等事。康熙初年定制,汉人中书专以进士、举人注拟,间或以散馆庶吉士及进士朝考入选者充任。康熙、乾隆皇帝南巡时,诸生献赋求试之优者,有时亦选拔为内阁中书。
内给事
宦官官名。汉少府有给事黄门。常侍皇帝左右,在内宫门联系内外及中宫(皇后宫)以下众事。从魏、晋至梁、陈,均无与相相当之官北魏有中给事中,后改称中给事。北齐中侍中省有中给事中。隋炀帝改内承直。属长秋监。唐又改为内给事,属内侍省,员额十人。凡元旦、冬至,百官贺皇后,则出入传令;宫人衣服费用,则开具品秩及数字,春秋宣送于中书。金有给事中,不加“中”字,属宣徽院,亦系宦官。
内宫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主管。下设总理、管理、佥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等员。所属有木、石、瓦、土、塔材、东行、西行、油漆、婚礼、火药十作,及米盐库、营造库、皇坛库。掌宫室、陵墓营造及铜锡妆奁、器用与冰窖等。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内官监,旋改称宣徽院,康熙即位后裁撤,改设会稽司,属内务府。
内教博士
唐官名。掌教宫人读书习艺,详见“宫教博士”。
内酒坊
宋官署名。属光禄寺。掌造酒。
内仆局
官署名。东汉有中宫仆。后世或置或不置。北齐长秋寺所领有中宫仆,设令及丞。隋置内仆局,属内侍省。炀帝不置。唐又置内仆局,亦属内侍省。掌皇后车乘,出入导引。有令、丞。
内三院
清官署名。清天聪三年(1629)置文馆,十年(1636)改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与内弘院,各设大学士一人,合称内三院。内国史院掌记注诏令、编纂史书、撰拟表章。内秘书院掌起草外交文书及敕谕、祭文。内弘文院掌注释历代政事得失,向皇帝与皇子讲讲,并教诸亲王。顺治二年(1654),以翰林院官分属内三院,称内翰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与内翰林弘文院。十五年(1658),改内阁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与内弘文院,裁翰林院。康熙九年(1670),仍改内三院为内阁,另设翰林院,成为定制。又清内务府所属上驷院、武备院与奉宸苑,因供奉内廷,亦有内三院之称。
内舍人
官名。隋以杨坚信高祖父名忠,改中舍人为内舍人。唐复原名。高宗永徽三年(652),又以皇太子名忠,再改为内舍人。太子被废后,复原名。
内史
官名。(1)西周始置,常奉王命策命臣下。又称作册内史、作命内史。见西周金文。《周礼》谓为春官宗伯的属官。掌策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凡四方之事书则读之。春秋时周王尚沿用此制。践士之盟,周襄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左传·僖公二十八年》)。(2)战国时掌管“大内”之官。主官租赋与财务。《史记·赵世家》记载徐越主张“节财俭用,察度功德”,赵烈侯任以为内史。《春律·仓律》:“入禾稼、刍稿,辄为廥籍,上内史。”《秦律·效律》:“至计而上廥籍内史。”(3)秦置。掌治京师,犹后世的京兆尹。又作为京师的政区名。汉沿置。景帝二年(前155)分左、右风史。太初元年(前104),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4)西汉诸侯王国掌民政之官称内史,绥和元年(前8),省内史,置国相治民,相当于郡守。晋仍以内史为王国的地方行政长官。魏晋要郡亦有以风史代太守者,如东晋会稽郡即是其例。南北朝亦然。(5)隋炀帝在诸郡设通守,为太守之副,在京兆、河南者称内史。(6)隋曾改中书省为内史省,中书令为内史令。(7)元世祖改王傅为内史,内史府有中尉、司马、谘议等官。(8)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立宦官机构,名内史监,设监令、丞、奉御、内史、典簿。旋改内史监为内使监,设令、丞、奉御、典簿,废内史不设。(9)清朝入关之初,置内史,相当于大学士。范文程、洪承畴曾任此官。(10)民国初年,袁世凯曾改秘书为内史。
内史监
官署名。民国三年(1914)5月袁世凯置。以原总统府秘书厅班底组成,掌大总统切身政务机要。设内史长一人、副内史长二人,由院忠枢、曾彝进等充任。下设内史十余人。仿清皇帝经筵进讲例。由参政逐日编述关于中外大势、帝王治国故事及其他政治、经济情况,供袁氏批阅。
内史上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设六官,春官府有内史上大夫、正六命,《通典》谓内史中大夫相当于中书令,《唐六典》谓内史下大夫相当于中书侍郎。二书未提及内史上大夫。按北周末,隋文帝(杨坚)为丞相,拜郑译柱国、相府长史,行内史上大夫事,则内史上大夫当为执政者的佐贰。
内史侍郎
官名。隋初由中书侍郎改置。炀帝改为内书侍郎。唐初仍称内史侍郎。武德三年(620),复称中书侍郎。
内侍长
官名。代王(北魏追谥昭成皇帝)什翼犍置,员四人。《魏书·官氏志》云:“主顾问,拾遗应对,若今之侍中、散骑常侍也”。
内侍殿头
宋、金宦官官名。位“内侍高品”上。宋政和中改为右侍禁。参见“内侍高班”、“内侍高品”。
内侍高班
宋、金宦官官名。宋内侍初补为小黄门,小黄门以上为内侍黄门,再升为内侍主班。金分中常侍、给事中、内殿通直、黄门郎、内谒者、内侍殿头、内使高品、内侍高班八等,无内侍黄门、小黄门两等。宋政和中改为右班殿直。
内侍高品
宋宦官官名。详见“入内内侍省”。又金有内使高品,与此仅易一字,且同处内侍高班之上。宋政和中改为左班殿直。
内侍局
官署名。金有内侍局,属宣徽院,主官有令、丞各二人,掌正位閤门之禁。所属有局和二人,御直内直共六十四人。率领各殿的都监、同监,各司其事。
内侍省
官署名。管理宫廷内部事务的机构。北齐始置中侍中省,隋改名为内侍省,设内侍、内常侍等,均用宦官,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隋炀帝改为长秋监,用士人任令、少令、丞,内承奉(原内常侍)等仍用宦官。唐复改内侍省。高宗时一度改称内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