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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作者:寻香踪(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23完结)-第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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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我就省很多事了。”
  “遵命!我一定养成爱卫生的好习惯。你真是我的好老婆,宽宏又大量。”沈旭跃在赵明月脸上亲了一下。
  冬日天冷,人就惫懒,整个人变得懒洋洋的。早上天亮得晚,沈旭跃沉迷于温柔乡里,赖床不肯起来,总是被赵明月三催四请才会起来。赵明月以前总以为沈旭跃是个成熟稳重的男人,怎么结了婚人反倒退回去了,逆生长了,像个小孩一样喜欢让人管教了呢。
  当然并不总是这样,比如这天早上,赵明月没有按时起床,沈旭跃觉得不对劲,拿过手表一看,已经到平时起床的时间了:“老婆,你不舒服吗?”
  赵明月闷闷地说:“肚子有点疼。”
  “生病啦?”沈旭跃吓了一跳,伸手去探她的额头,“没有发烧啊。”
  赵明月小声地说:“是来那个了。”
  沈旭跃没反应过来:“哪个?”
  赵明月将嘴唇凑到沈旭跃耳边,沈旭跃明白过来:“哦,那你躺着,我去买早饭。要不今天不上班了?”
  赵明月摇摇头:“哪有为这个不上班的,我躺会儿就好了。”
  沈旭跃赶紧从暖烘烘的被窝里爬了起来,穿上冰冷的衣服,然后迅速洗漱完毕,跑到食堂去买早饭。他记起以前谁说过女人这段时间内最脆弱,需要好好呵护,便给赵明月买了两个煮鸡蛋,又打了一份热腾腾的稀饭,端到楼上。赵明月已经起来了,脸色有些苍白,正在拿水壶倒水洗脸,沈旭跃赶紧抢过来,给她倒上洗脸水:“我来我来。”
  赵明月记得结婚头几天,他总是这么殷勤,后来慢慢就懈怠了。体贴照顾很容易,难得的是一辈子都体贴照顾。不过呢,自己身体不舒适的时候,他懂得体贴照顾,这就已经很好了。
  沈旭跃说:“好了,来洗脸。洗好了就吃早饭吧。冷了好几天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供暖。”
  赵明月说:“这才十月底呢,还要过阵子吧。往年都要到十一月中旬了。”
  “要是再冷下去,应该就要提前供暖了。”沈旭跃说,“一般是连续好几天温度在五度以下,就要开始供暖。”
  沈旭跃坐在桌边开始吃早饭,他看着放在桶子里的被单,是昨天晚上赵明月换下来的:“老婆,被子等我晚上回来洗,你歇着,水太凉了,别冻坏了。”
  赵明月本来也不打算洗,等过了这几天再说的,听他说要主动洗被子,便说:“嗯,咱们晚上把几个水壶都打满热水,兑水洗,这样才不那么冷。”
  沈旭跃皱着眉头说:“天都这么冷了,北方还没冰冻吗,等冰冻就好了,没有沙尘,被子就不用换那么勤快了。”
  “应该快了吧。”赵明月将毛巾晾起来,打开雪花膏,抹了点在脸上,问他,“你不抹点?”
  沈旭跃笑:“我一个大男人抹那个做什么?”
  赵明月伸手指刮刮他的脸:“这脸都快赶上砂纸了,男人也要懂得保养啊。”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我抹点蛤蜊油就好了,防冻防干燥。”
  “那你也得抹啊。”
  沈旭跃将脸伸向她:“那你给我抹点。”
  赵明月弄了点雪花膏抹在他脸上,沈旭跃直说:“太香了,叫人闻着笑话。”
  “谁笑你?这味道很淡的,根本不浓,不是凑得很近是闻不出来的。”
  赵明月洗了手来吃饭,看着桌上的鸡蛋:“给我买的?”
  “嗯,吃吧,补充营养。”沈旭跃宠溺地看着她。
  赵明月将鸡蛋壳敲开,然后把壳剥了,递到沈旭跃嘴边:“这个给你,我吃一个就够了。”
  沈旭跃不要:“都给你吃,我不要。”
  赵明月便固执地伸着手,沈旭跃这才知道他的妻子多么执拗,接过来:“真拿你没办法。”
  赵明月看他吃了,笑了,敲开另一个鸡蛋,开始吃早饭。
  每天他们都是这样吃了早饭各自去上班,沈旭跃比赵明月辛苦多了,得骑车顶着凛冽的寒风去上班。赵明月担心等天真的冷了,零下十几度的温度,沈旭跃还这么风里来雪里去的,这未免也太遭罪了。但是让沈旭跃不回来吧,她又有点说不出口,新婚燕尔的,谁愿意这么早就分居啊,所以还是由得他跑。
  晚上下班之后,等沈旭跃回来,两人去食堂吃饭,职工宿舍太窄,没法做饭,还好学校有食堂,也免去做饭菜之苦,饭后提着水壶去打水,然后将水壶往宿舍楼下一放,一起去散步。
  沈旭跃有时候会参与到学生的球队中去运动一下,打篮球或者排球,赵明月就在一旁看着。赵明月虽然不教书,但是认识她的学生很不少,谁叫她是美女老师呢,美女在哪里的辨识度都比较高。可惜的是美女老师已经结婚了,每天都和她的丈夫一起出来散步,郎才女貌,还真是养眼啊。沈旭跃去打球的时候,还挺受欢迎的。
  散步运动完毕,小两口就回家洗漱,收拾好后上床窝着,倚靠在床头看书或看电视。赵明月并不怎么喜欢看电视,因为电视太小了,只有十四寸,而且又是黑白的,节目也单调,对她的吸引力那是相当一般。而且电视信号也不稳定,看着看着,就有了雪花点,得下去摇天线接信号,谁愿意从热烘烘的被窝里爬下床去弄啊。
  沈旭跃不嫌麻烦,他喜欢看新闻联播,有时还会看看电视剧,这年头的电视剧非常少,基本上都是舶来品,香港的或者日本的,沈旭跃看得津津有味,因为从这些电视剧中,可以了解一些国外的生活状况,赵明月偶尔也会放下书本陪着一起看。
  日子很平淡,也很温馨。周末的时候,他们会去看看沈父沈母,帮忙打打煤球、洗晒被褥之类的。虽然家家都供暖,但是烧饭做菜主要还是依靠煤炭,北京的家家户户都会准备一堆煤球。赵明月作为家里目前唯一的壮劳力,自然要经常出力的。杨茂林自打买了车,三天两头不着家,他自己家的煤球有时候还是沈旭跃去帮忙打的呢。
  一个阳光灿烂空气冰冷的周末,赵明月在沈旭跃父母家帮忙洗被单,沈母的胳膊在下放的时候弄出了风湿病,冬天一碰冷水就钻心的疼,赵明月和沈旭跃就会主动来帮沈母干活,洗大件的东西。
  沈旭跃怕冻着媳妇,在煤炉子上烧热水给她用。
  沈母抱出棉被,准备晾晒在院子里的竹竿上,她的胳膊酸痛,举不上去,赵明月看着她吃力地往上抬,自己双手是湿的,便喊:“旭跃,快来帮妈。”
  沈旭跃赶紧从厨房里跑出来:“妈,我来。”
  沈母看见儿子将自己手里的活接过去,笑了笑,说:“柜子里还有两床,你帮我捞出来晒一晒。”
  沈旭跃看着被子:“妈,这是新被子,谁要用啊?”
  “你哥快回来了,十一月底就回北京了。”沈母笑眯眯的。
  沈旭跃惊讶地看着母亲:“我哥要回来了?”
  沈母说:“是你爸安排的。”
  “那我哥同意了没有?”沈旭跃记得他哥是要准备在地方锻炼几年的。
  沈母诧异地看着儿子:“他有什么不同意的?从地方回到北京,多少人想回来都回不来啊。”
  沈旭跃直觉有点不妙,这么大的事,起码要征得本人的同意才好说吧,父母该不会来个先斩后奏吧:“那我嫂子呢?”
  “她也跟着一起调回来啊,到军区总医院,不过可能要晚点,大概要到元旦了。”沈母说。
  “他们自己同意就行,我是很欢迎的。”沈旭跃说,兄弟要是能够在一个城市工作,有点事彼此还有个照应,不怕鞭长莫及,挺好的。
  沈启学回来的时候,沈旭跃正好去秦皇岛参加高东方和老秦的婚礼去了,虽然他们并不让他去,说是太麻烦他们了,但是他们双方都是同学,关系又好,怎么能够不去呢。
  赵明月也不知道沈启学具体是哪天回来,沈旭跃并不在家,她没事不会主动跑到婆家去,去找毛剑兰玩了,自打结了婚,就一直和沈旭跃腻歪在一起,还没出去见过朋友呢。
  毛剑兰在师大附中教书,配了副眼镜,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赵明月笑嘻嘻的叫她:“毛老师。”
  毛剑兰看着她,揶揄她:“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终于舍得出门了?”
  赵明月闹了个大红脸,伸手去捏毛剑兰的脸:“你这嘴怎么越来越厉害了。”
  毛剑兰笑嘻嘻地抓住她的手:“你们家那位呢?”
  赵明月说:“去秦皇岛参加二姐的婚礼去了。”
  毛剑兰惊愕地说:“她不是没让我们去吗?”
  赵明月说:“是没让,他和老秦关系好,二姐又是我同学,觉得不去不好,所以还是请了天假过去了。”
  毛剑兰点点头:“其实按理说咱们都该去的,姐妹一场。”
  赵明月说:“也没办法,谁叫离得远呢,要是在北京,那是不请也要去的。”
  “对啊。难得你有空,我们去逛街吧,叫上春梅,给二姐买点礼物,等她回来了咱们再去送给她。”毛剑兰说。
  赵明月点头:“好啊。”
  两人一起出了门,在楼下碰上于有清,单身老师不分男女,都住在一栋楼里。赵明月叫住他:“有清!”
  于有清抬头看着他俩,不知道怎么就脸红了,赵明月没注意到:“有清,我们要去逛街,你去吗?”
  于有清迟疑了一下,毛剑兰说:“你不是说要去买书吗,一起去啊。”
  “哦,好。”于有清赶紧答应下来。
  赵明月心想,难道他俩之间有什么猫腻,便暗暗留心观察起来。要是于有清和毛剑兰在一起,确实是挺合适的,他俩都是穷苦孩子出身,背景相仿,都吃过苦,肯定会懂得珍惜生活,就是两人的性格都偏内向,这点不是很好。
  他们又到人大附中去叫上了李春梅,数人结伴上街,买东西其实是其次,主要还是跟几个朋友见个面,聊聊天,联络下感情。
  作为几人中唯一已经结婚的人,赵明月自然要被大家取笑一番的,赵明月知道大家都开善意的玩笑,当然不会当真。
  赵明月问李春梅:“三姐,你什么时候结婚啊?”
  李春梅犹豫了一下:“我还不知道呢。王兴凯那家伙跟沈旭跃可不是一路人,他天生是个爱玩的,定不下心来,我在想是不是分了算了。”
  大家都看着她:“都两三年的感情了,不能说断就断了吧。”
  李春梅叹了口气“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一直拖着呢,半死不活的。你们也知道,他天生就是个花花公子,跟我会谈这么久,大概就是没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实质性的好处,花了心力和一些钱,觉得不甘心。但是呢,我跟他说结婚,他又不愿意,顾左右而言他,显然也是不甘心。我倒希望,他干脆一点跟我说分手算了,省得左右为难。”
  毛剑兰说:“那你不如自己主动提?”
  李春梅摇了一下头:“我也不甘心啊,我又不是木头,跟他谈了这么长时间,怎么会没有感情?只是这样耗着,确实挺浪费大家的时间的。”
  赵明月听在耳中,估计他俩不是对彼此没有感情,但是要更进一步,却有点不愿意向前,退一步又有点不舍,于是就这么胶着着。
  李春梅望着天,耸了下肩:“到底还是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还得想想,然后主动跟他分了吧,我好找个老实一点的耙耳朵嫁了算了。”
  于有清好奇地问:“什么是耙耳朵?”
  “耙耳朵就是耳朵软,怕老婆的那种男人。”李春梅说。
  于有清听到这里,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赵明月看见他的动作,笑道:“有清将来肯定是个耙耳朵,疼老婆,听老婆的话。”
  于有清的耳朵变得通红,而毛剑兰不知道怎么的脸也红了,赵明月发现了两个人的小秘密,觉得非常有意思,她也没点破,只是安慰李春梅:“没关系,跟他开诚布公谈一谈吧,我觉得他对你不是没有感情的,可能天生性子散漫,不喜欢受拘束,所以才迟迟不愿意结婚。要是真是不肯跟你结婚,那就早点分了,别耽误彼此的时间,谁都不年轻了,青春经不起浪费。”
  李春梅听赵明月说起这些,就忍不住有些眼圈发红,她轻轻啜泣了一声:“我怎么就这么背,找的男人一个两个都是这样呢,我难道就那么差,没有男人愿意娶吗?”
  赵明月伸手搂住她的肩,安慰她:“只是你的姻缘未到而已,不用妄自菲薄。”李春梅性格外向,性情跳脱,喜欢的人都是那种能说会玩的类型,而这种人,又最缺乏定性,所以情路才这么坎坷。
  因为李春梅的事,大家的游兴都不由自主地低落了起来,买好礼物,在新华书店逛了许久,各自买了一些书,就回家去了。
  赵明月想着沈旭跃要今天晚上才会回来,便有些意兴阑珊,一个人在学校外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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