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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作者:寻香踪(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23完结)-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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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明月笑道:“肯定没有,长这么大,第一次出远门,居然还是北京。”
  “今天等旭跃办完手续,如果还有时间,我领你们去天|安|门逛逛吧。”宋淮海主动说。这个年代,每一个来北京的人,都有种朝圣的心理,对天|安|门那是有着绝对崇敬的心理,不看天|安|门,就等于没来过北京。
  沈旭跃说:“海哥弄得到相机吗,借个相机给我,我给明月拍几张照片。”
  宋淮海点头说:“可以。”
  二月的北京还沉睡在长冬里,来不及被春风唤醒,没有绿色,建筑显得灰扑扑的,人们的衣着也只有蓝、黑、灰几种,也是灰扑扑的,整个城市都是灰扑扑的。但是这个北京却很沉静、端方、大气,四合院小胡同随处可见,街道整齐干净,她是厚重的,也是美丽的,有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端庄和自豪,这是无数国人的圣地。
  清华离北师大并不远,在空旷的街道上,车子只开了十几分钟就到了,赵明月看到这样空旷的街道,不由得感慨起来,这样的畅行无阻,在二十年后的北京,就已经成了一种奢望了。
  清华园非常宽,幸而有车,不然步行估计要走上半小时才能找得到地方。宋淮海说:“旭跃,看样子你是要买一辆自行车了,不然跑来跑去的,腿都跑细了。”
  沈旭跃笑一笑:“算了,就当锻炼身体了。”一辆自行车需要一百多块呢,那是他现在能买得起的吗。
  宋淮海说:“要不骑我的车来吧,我参军之前买了一辆车,在家放很久了,估计都生锈了,你推去修理一下,上点油。”
  “不用了,我早点起。在农村什么苦没吃过,走点路算什么。”沈旭跃有他自己的骄傲。
  宋淮海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他,笑着说:“你总不能老是走着去师大吧。”
  沈旭跃明白了宋淮海的意思,沉默了下来,然后扭头看了一眼赵明月,她正微笑听他们俩说话,一言不发。
  沈旭跃说:“好了,海哥,在这里停下吧。”
  “可以开进去啊。”宋淮海说,“还有点距离呢。”
  沈旭跃说:“还是别进去了吧,开着车,别人还以为我是多么大的人物呢,结果还是要申请困难补助的穷学生一个。”
  宋淮海点点头:“也好。”
  三人下车,两个男人将所有的行李都提起来,赵明月要去帮忙提包,沈旭跃将包提起来:“明月你帮我拿着那个桶子和脸盆吧,别的我们来拿就好了。”
  赵明月看了一下,将后备厢里的一个铁桶和一个搪瓷脸盆拿出来,盆底还印着一幅人民子弟兵的图案,一看就知道是部队里发的,估计也是从宋家拿来的。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在打量那个盆子,小声地说:“宋伯母给的,说家里多得用不完,非要塞给我,免得我花钱再买。”
  赵明月抿嘴笑了一下:“挺好的啊。”这东西没准真是人家多得用不完,堆在那儿放着生锈…
  沈旭跃脸上有些不自在:“一个桶和一个盆我还是买得起的。”
  赵明月说:“你这叫节约,不浪费。”
  沈旭跃听她这么一说,才终于笑了。
  清华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但是住宿条件未必比北师大的好,也是六人间,房子更为老旧一些,沈旭跃到得比较迟,同宿舍的人都先到了,他是最后一个,其实他们明天还有一天报名时间,可见大家上大学都挺积极的。
  赵明月像绝大部分国人一样,对清华北大这样的学校从小就有着一种崇敬仰慕心理,所以沈旭跃能够考上清华,她还是非常为他自豪的,以后她也可以说:“我对象是清华的。”说出去多么响亮啊,倍儿有面子。
  办完手续,宋淮海请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然后载着他们去参观天|安|门,途中还跑了个地方,借到了一个相机。赵明月拍了不少单人照片,也和沈旭跃一起合了影。照相时,赵明月笑得非常甜,尽量展现出自己最漂亮的一面,这年头照相非常不易,这将是自己年轻时珍贵的影像资料,等以后年纪大了,可以慢慢翻看。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fanny0702的地雷,你的留言我都看到了,但是被隐藏在后台了,不能回复,前台也显示不出来,真是太抽了TT
  第四十一章 卧谈

  沈旭跃带着赵明月玩了一个下午,然后和宋淮海将她送回学校,三人一起在师大食堂吃了晚饭。赵明月回宿舍去了,沈旭跃约好周末来找她,然后就和宋淮海一起走了。
  宋淮海一边开车一边问:“就是这个姑娘了?”
  沈旭跃“嗯”了一声:“你觉得她怎么样?”
  宋淮海想了一下说:“比想象的好。”
  “你想象是什么样的?”宋淮海比沈旭跃大上三岁,跟沈旭跃的大哥同龄,他们小时候在一个院里长大,常在一起玩耍,宋淮海也就相当于他的哥哥,虽然多年未见,哥俩见了面,依旧还是感觉非常熟悉亲切,岁月并未将他们的兄弟之情冲淡。
  宋淮海委婉地说:“我以前出去训练的时候,也接触过一些农村姑娘,咱们郊区的姑娘我也接触过,怎么说呢,比较害羞吧,也有点土。这个赵明月胆子还挺大的。”
  沈旭跃笑着说:“是吧。她是个很有见地的人,有时候说的话让我都觉得吃惊和意外。”
  宋淮海点头:“看得出来,不亢不卑,很自信的一个姑娘。不过旭跃,你确定要和她在一起了?”
  “你觉得不好吗?”沈旭跃心中有些轻快,下放农村那么多年,赵明月算是这段生活中唯一的一抹亮色,也算是有收获的。
  宋淮海用手指点一点方向盘:“也不是说不好,我就是觉得,你们的差距外人看着有点大,你父母可能难以接受。”
  “有什么差距?我不觉得有差距就好了。现在婚恋早就自由了。至于我爸妈,他们应该也没多少可以反对的。”沈旭跃觉得,父母受了这么多年挫折,不至于在这件事上还这么古板吧,况且门第之见不是早随着那些腐旧的东西一并消除了吗。
  宋淮海笑了笑:“话虽如此,也还是留个心眼比较好。”现在虽然说消除了阶级,但也不是不讲究门当户对的,像他们父辈那些老一辈的人,多半还是喜欢内部消化,结儿女亲家的。
  沈旭跃点点头:“好,我知道了。”
  这边赵明月回到宿舍,几位同学都在梳妆打扮了,见到她回来,都纷纷取笑起来,钱斯盛拉着赵明月:“回来了,老实交代,他姓甚名谁,是干什么的,你们是怎么在一起的,说说你们的恋爱史!”
  赵明月目光流转,看了一下屋子里的几个姐妹,每一个都打扮得工工整整的,便说:“是不是马上要去开班会了?”
  高东方说:“开班会不着急,先说你们的罗曼史。”
  赵明月弯腰提上自己的热水瓶:“不着急的话,我去水房打个水,不然没水喝了。”
  “这个死妮子,顾左右而言他,就是不肯老实交代是不是。姐妹们,快来收了她。”钱斯盛抱住了赵明月的腰,将她的水壶放在地上,伸出手来开始胳肢她。钱斯盛比赵明月高,又比她壮,所以欺负起她来毫不费力气,李春梅也跳上来帮忙,赵明月笑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哎哟哎哟”直叫唤。
  唐卫华摆了摆手:“先停手,得让她喘口气才能说啊。”
  赵明月求饶道:“各位姐姐们,你们得先让我打壶水啊,不然真没水喝了,你们放心,我都交代,但是也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吧,先忙完,有空再说,行不行?”
  高东方一摆手:“准了,快去吧,等你回来。”
  赵明月自己没有同龄姐妹,还极少跟同龄人这样亲密地嬉闹过,不由得觉得也挺好玩,心里不自觉地生出一种亲切感,她们就像自己的姐妹一样。
  等她打完水来,发现大家都已经走了,桌上留着一张纸条,给她留了个地址,让她赶紧去教室。赵明月看一眼钱斯盛桌上的闹钟,已经六点四十五了,坏了坏了,看样子是要迟到了,赶紧背上书包,锁上门出来,拔腿就往外跑,第一天开会就迟到,这可不大好。
  班会的时间是七点开始,按说十五分钟足够来得及,但是赵明月刚来学校,除了知道食堂和水房在哪儿,对教学楼的方位只是一个大概的了解,根本还没去过,要找起来就费事了。
  北京的冬天天黑得早,五点多就天黑了。这个时间,天已经全黑了,为了节约能源,路灯老远才有一个,赵明月拔腿跑了一段,差点还撞上了几个散步的人,对方见她冒冒失失地道歉,便笑着说:“必定是个新生。”
  赵明月窘迫得很,连忙转身走了。进了教学楼,发现找错了地方,跑到政法系去了,赶紧转身又去找历史系,一扭头,便碰上了熟人:“真巧啊!你在这儿啊。”
  边红玉正和几个同学在走廊里说着话,看见赵明月,愣了一下,然后有些倨傲地轻哼了一下:“你们不在这个楼吧?”
  赵明月说:“对啊,我跑错地方了。先走了啊,再见!”
  边红玉没做声,再什么见,有什么好见的。
  边红玉的同学说:“那是谁啊?”
  边红玉耸了一下肩:“忘了叫什么名字了,火车上认识的。”
  赵明月找到自己的班级时,班会已经开始了,班主任老师正在台上说话,赵明月走到门口,敲了一下门:“报告,对不起,我来晚了。”
  班主任老师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看起来跟台下的学生们年龄也差不多大小,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了一眼赵明月,点头:“进来吧。第一次开班会就迟到,那么第一个自我介绍就是你了,请吧。”班主任含笑将手在讲台上做了一下示范,示意她上去。
  班上的人都笑了起来,宿舍的几个姐妹更是捂着嘴吃吃地笑。赵明月满脸窘迫地上了台,台下的男同学眼神不由得唰地一亮,这个头开得好哇。上台发言这种事赵明月并不怵,以前她可是当着几千员工的面都做过演讲,电视台采访、与领导见面诸如此类的严肃场合都参加过,现在当着一群淳朴的七十年代的年轻人,她还是很镇定的,只是自我介绍还没准备好,只能临场发挥了。
  她上了台,落落大方地说:“大家好,我叫赵明月,来自X省金南地区。很荣幸成为第一个跟大家认识的人,也很期待在接下来四年时间里能和大家成为亲密的同学、同志、兄弟姐妹,……”短短的不到三分钟的自我介绍,落落大方的态度,再加上她美丽的容颜,自信的笑容,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赵明月下了台,走到同宿舍的姐妹边上坐好,几个舍友都冲她挤眉弄眼的,赵明月则嘘了一声,指指台上,示意下面又有同学上台了。三十一名同学,无一例外都做了自我介绍,这些人的年纪绝大部分都在二十岁以上,都早就参加工作了,甚至还有两个已经三十多了,年纪最长的老陆已经三十三岁了,是两个孩子的爸了,说起自己过去十几年的经历,在场的人都忍不住唏嘘感叹,因为班里几乎所有人都有着类似的坎坷经历和辛酸故事。
  自我介绍完之后,还选了班干部。班干部都是自荐再投票选举的,赵明月看着大家都积极主动地上台去毛遂自荐,宿舍的姐妹们都推说:“明月,你去自荐个文娱委员去。”
  赵明月摆手推辞:“我啥都不会啊,做什么文娱委员。”
  后排的一个男同学突然插嘴说:“不用会,你去了,搞活动的时候自然就会有人踊跃报名了。”
  赵明月听见那个声音,扭头一看,一个留着三七开穿着黑色大衣的男生一手托着腮,正好整以暇地看着赵明月,眼睛笑盈盈的。赵明月有一个特殊的本领,只要她用心,她就能记住见过一面的人的长相和名字,刚才全班二十几个还不认识的同学,她都记下了,她知道这个人叫王兴凯,北京本地人,一个非常自信的人。
  赵明月瞥了对方一眼,回过头来,她旁边的钱斯盛在她耳边小声地说:“这家伙是个高干子弟,花心得很。”
  赵明月悄声问她:“你怎么知道?”难怪他那么自信。
  钱斯盛说:“他和我高中是一个学校的,比我高两届。在高中时女朋友就谈了好几个。”
  “哦。”
  竞选结束的时候,令人出乎意料的是,毛剑兰居然成功竞争到了学习委员一职,整个305的室友们都很替她高兴。
  出了教室,女生们结伴回宿舍,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刚刚结束的班会和新认识的班级同学。李春梅快人快语,说:“你们发现了没有,那个叫王兴凯的,活脱脱的一个小资产阶级,你看他的头发,还有他的大衣和皮鞋,真是油头粉面。”
  有人在后面咳了一声,女生们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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