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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一半在腐烂一半在燃烧-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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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星慢慢一两颗升起来,映在天幕上,被城市的灯光弄得淡淡的。
  陶可忽然扭过头,对李大嘴说,今晚,我要去你自己租住的地方看看。
  大嘴说,离这里倒不远,只是那是很小很小的房子,又很乱。
  陶可说,我不嫌你乱啊。
  李大嘴的窝乱得不成样子,地上是没有洗过的饭碗和书本混堆着,几乎没有插足的地方。好在没有A片电影碟片横亘在眼前刹风景,而且,地上居然也有几本小说和时政类的书散乱地放着,墙角一盆花碎了,是他前两天喝醉酒,挥手之际从窗台上碰掉下来的。
  陶可说,花盆都碎了,也没有扫掉,你这是怎么过日子啊?
  她拿报纸,把碎盆收拾起来。
  他给她放了首F4的歌,《最特别的存在》,她说,尽管F4现在最火,但她不喜欢,他们长得太标志,像车间里面生产出来的假人一样。她还是喜欢张国荣。他翻箱倒柜找了半天,找到一张,张国荣唱到:
  有了你即使平凡却最重要,好光阴纵没太多一分钟,那又如何会与你共同渡过都不枉过,疯恋多错误更多……
  他们并肩坐在地板上。
  她忽然凑在他耳朵边上,说个我们学校男女生的故事给你听,好吗?他笑了,好啊,你还会说故事?说来听听。她说,一个女孩问,你喜欢我吗?男孩笑了,我喜欢你喜欢到海枯石烂,女孩一个火辣辣的手指印打上去,她气愤地说:“你撒谎!骗人不行,重来!”;男孩说,我喜欢你喜欢到中国移动不再收费,又是五个火辣辣的手指印,“你骗人! 重来!”; 男孩说,我我我喜欢你喜欢到宿舍不再熄灯,学校不再卫检,食堂不再吃出虫子,后勤不再垄断,机房不再断网……女孩笑了,说,这下才差不多。
  她说,你为啥不笑。
  他看着她不说话。
  她说,你喜欢我吗?
   大嘴还是不说话,他突然伸手紧紧搂住她。
   
  那个晚上,他在沙发上搂着她。紧紧地搂着,有一刻她的呼吸很急促, 她的眼睛看着他,火热的,他能感到她的青春在体内汹涌地涌动,他也感到自己有了明显的反应。昏昏沉沉中,她说,我给你吧,我什么都还不知道。
  他说,你还小。
  她说,我都18岁了,都有公民选举权了。刘胡兰可15岁就英勇就义了啊。
  他没吭声,爬起来,去冲了个冷水澡。
  回来他独自坐在床头,抽了一根烟。
  他没有碰她。
  他们听了一夜的音乐。
  这晚,他说就这样,已很幸福。
  如果时光能够停滞,就好了。
  这一时刻,他几乎已经完全忘记自己这些天曾干的肮脏的事业了。觉得自己意志坚强得和雷锋叔叔黄继光哥哥差不多。
  她在心里问自己,他干嘛不碰我?不喜欢我吗?


第55章


  几天后,他打电话给大头,想探探风声。
  大头在电话那头劈头就骂,赤那,你死到啥地方去了?电话怎么换掉了,也不说,人家桂芬到处找你呢!
  大嘴说,她有说什么事情找我吗?
  大头说,说倒没有说,只是好像很生气。你不要干傻事啊,没骗人家钱吧?别惹人家生气,情谊不在生意在,再说我们年纪都不小了!
  大嘴口里说,没啥事体的,没啥事体的。
  大头说,你的新手机给我,我可以随时找到你。
  大嘴说,我的新电话还没有买,回头我买了再告你,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大头在电话那头,喂喂了两声,不觉大怒,暗骂道,这小子!肯定有事。
  挂了大头的电话,大嘴心里忽然又重新沉重起来,他心里也骂了句,这女人居然为了这点钱,到处在找他。但隐隐中,他安慰自己,她毕竟没有最后撕破脸皮,大头好像还不知道啥事体。
  傍晚,他依然独自上街闲逛,无聊间路过一间火锅店,抬头一看,居然叫“海公公”。
  他就走进去吃火锅。人家都是至少有两个以上的人在一起吃火锅,好像只有他是一个人。
  他想火锅店的主人或许姓海,名叫公公,特别喜欢大内总管的称呼,被阉割者? 
  他觉得自己的内心或许就这么永远寂寥地度日了,蓦地想起陶可,想起她的马尾巴,想起她的水亮的眼神,想起她纤细的手指,想起她在父母家的笑声,想起她躺在自己的身边听张国荣的歌,一阵一阵紧心的惆怅,这个热闹而平凡地夜晚,这个热气腾腾水气满眼的小店里,觉得自己卑鄙得有些无聊,孤独得如此可耻。
  他大口喝了一口酒,他把自己的新手机关掉了,他觉得自己是吞下了全部浮躁,吞下了苦闷与压抑。他在冥冥之中,想到陶可会打电话找他,那个永远关机的声音,不知道会使小小的她怎样。
  她的纤细的心灵,她的少年的寂寞。
  他不想联系她,又忽然有点想念她,他也陷在一种深深的矛盾之中,他安慰自己,这次不是给全国股民和买不起房子的人仗义了一回吗?但在潜意识中,他也知道,这只不过是为了安慰自己,让自己的心理平衡一点。
  谁又要像他这样的人来仗义呢?有一刻,他想还是把那钱还回去吧,重新开始以前的生活。但是,另外一个声音又跳出来,马上否定了他这一刻的想法。
  他被自己两种声音的想法给折磨死了。
  火锅店很嘈杂,人们沉静在大声的喧哗和嬉笑之中。
  独自在火锅店里吃,这场景显得很悲壮,甚至很酷。
  他的眼角余光扫过大厅的余光,扫过人们的头顶,扫过快乐的人群的脸上连续作战状态的肌肉,扫过那些粘着菜叶子的牙以及那些燥热被一件件脱去的衣服,他突然惊恐地看到,那边墙角边,也有一个人,一个年轻人,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年轻人,也是一个人在吃火锅,和他一样。他更惊恐地看到,那个独自吃火锅的人也正把头抬起来,目光穿过脱衣服的人、粘菜叶子的牙齿,穿过快乐的人群以及正在连续战斗中的嘴部肌肉,四目相交。
  居然是小孙。他正也一个人默默地抽着烟,喝着酒。
  大嘴举着酒杯,冲着小孙走了过去,说,干!
  火锅店的蒸气把小孙的眼镜镜片弄得雾蒙蒙的一片。
  所以,看不到他的眼珠子。
  小孙以往一直是很好的听众,他不太说话,总是很沉默,喜欢独自出神。
  今天,大嘴不再说话,他喝了五瓶酒,眼睛中的世界开始剧烈地晃动起来。
  小孙一个人在那里吁吁叨叨地说,他说的,不知道大嘴有没有听进去,或者他所说的,并不在乎有一个听众在那里,他今天说起他的远方的家乡,他说:
  他厌恶这个异地的上海,厌恶这个麻木的城市生活的困惑,厌恶这个过分物欲横流的城市,厌恶这里人与人的冷漠,厌恶没有亲情没有感情,厌恶推销电话和那些莫名奇妙的压力,厌恶太快节奏太浮躁的人流……
  但是哪里又有像他这样异乡人的地儿呢?
  自己没有未来,也不能拥有过去。
  他说他的家乡快到内蒙了,半年会不下一滴雨,物质极其匮乏,身为小学老师的父亲常在旱季时爬到树上去砍树皮喂羊,所以那里的树全都是没有皮的,像裸体的干瘪雕像。但是,乡亲们都很亲,在赤贫中痛苦着也快乐着。很多年前,他相好着自己的初中女同学,他的同桌,但是自己家里穷,没有机会,他离开那地前两年,她已经嫁给了一个别乡乡长的儿子。这个故事如此庸俗,以至于他不愿提及。
  他很喜欢读书,在县城读到高三上,家里就没有钱再支撑他读下去了,他带着所有的高中书籍回到了家里,帮父亲种田,他常常一个人躺在春天的田埂上,一遍遍翻自己以前上过的语文课本,想起上过的那些课,老师用河北土话在念高中语文第四册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来,苦味的向导,绝望的领港人,现在赶快把你的厌倦于风涛的船舶向那巉岩上冲撞过去吧!为了我的爱人,我干了这一杯!
  他在城市里,在网吧里面睡着时,常常想起自己家那片贫瘠的向日葵地,盛夏,太阳焦烤着大地,半年没有一滴雨啊,那片向日葵全部耷拉着脑袋,叶子焦黑的一片,像被吊死在路上的起义士兵。蚂蚱都没有力气蹦弹,地表蒸腾着一阵氤氲的热气,把一切都蒙上一层薄薄纱雾。父亲弓着背,失神地望着他的那亩庄稼,站在太阳下面,足足半个时辰,一动都不动。有一个晚上他爹对他说,爹把家里唯一的一头牛牵到镇上卖了,把买掉的钱塞进他的手里说,对他说,娃,你走吧,走得远点吧,永远不要回到这里了,这里太苦了。
  他看见他老爹的眼泪就顺着眼角的皱纹滚出来了。
  那片干涸的土地,贫瘠的土地,自己的老父亲,以及嫁给别人的初中同桌。
  他说他永远都忘不了,初中一年级开学,他的书本被一个隔壁班的混子同学给撕掉了,他只好在上课时和那个同桌女生合看一本书,她是一个大眼睛剪着童花头的瘦弱女孩,有一天,她给他拿出一本书,他接过一看,眼泪出来了,原来,她帮他从头到尾抄了一本初中语文课本。
  那本手抄本,他放在箱子的底部,随身带着。
  他们俩在田埂上散过为数不多的几次步,仅此而已。
  后来,她早早地嫁人了,嫁人那天他也去喝了喜酒,喝得大醉。
  如今,在这个离家万里的遥远城市,夜晚,他常常摸着那本手抄本,想着她的笑容,在空寂无人的网吧里面,特别特别的想念。
  大嘴,大嘴,你怎么啦,睡着了吗?


第56章


  他不再开手机,也没有和陶可联系。
  像孤独的狼一样在城市里逛。
  一个人去花园饭店吃了顿日本料理。
  小半月后,他第一次站在她的大学门口。
  这是一个新建的大学,学校的名字也是新起的,原来叫“某某学校”,中间段时间改了叫“某某学院”,现在则叫“某某大学”了,名字是换大牌了,但估计生源也好不到哪里去?校门比原来的中学的门宽了一倍,高出许多,因为是新涂的油漆,所以,看上去有一种令人感到说不出来的不舒服的感觉,仿佛新的瓷器总是“火气”很重。
  大门的顶部挂着巨大的红色口号: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本校师生学习掀起新高潮!
  远远传来校园广播,校园的大喇叭好像在放F4的歌,是人人耳熟的《流星花园》中的名曲。大嘴知道,这是目前最流行的超人气组合,一个姓周,一个姓言,另外两个就不知道了。偶像剧像狂风一样袭击了这个城市的角角落落,少女和少妇们都为之疯狂,有人已经到了“食无味” 、“夜不眠”的精神病状态。
  他正听着,想着,看见陶可从校园里面走了出来,白色的上衣,牛崽裙,背着个双肩包。渐渐走近,他发现,两周不见,虽然脸上仍有些许羞涩的腼腆,但她的头发长了,细细的头发被风吹起来,看上去有大学生的样子了,他还感到她单薄的身体已经不完全单薄,这和她苍白的嘴唇,让人容易产生一种归依感,像自己回到了大学年代的那种清醇。
  他仿佛看到,在月亮底下,风吹过那些梧桐树,他们在学校外面紧紧拥抱在一起。
  但是此刻,她看到大嘴,并没有欢快地像只小鹿,却只皱着眉头,不怎么言语,快步走在大嘴前面,大嘴不安地跟着。
  许久她都不说话,两个人一前一后绕着学校附近的马路转,大嘴也烦了,本来自己就有心事,看到她这个样子,不免毛了,说,你不高兴,我先走了,等你高兴点我再来看你。
  陶可突然站在那里,为什么打你电话,总是关机或不接?
  或许我睡着了。大嘴敷衍道。
  你就不知道我心里多着急吗?
  大嘴说,最近工作上的事情多,乱,心烦着呢。
  那我在你心中就不重要了,是不是像个小孩子一样可以丢丢摔摔的。陶可说得很急促。
  你本来就是小孩子嘛!孩子气这么重。大嘴没有耐心,说了一句随口话。
  好啊,你终于在今天暴露了。陶可跳了起来,大嘴从来没有看到她像今天这个样子跳了起来。纯净的脸上红晕生长着。
  你一定是嫌弃我了,开始讨厌我了,是不是?说,你说呀。
  没有的事啊,大嘴搪塞着。
  那干吗晚上也不接我电话,连续十多个晚上了。我觉得我和你交往,为什么总是我付出的多一些,你知道的我的母亲和周边的人都怎么看我吗?为了你我和父母都吵翻了,当然,这没有什么,只是你这样待我你觉得公平吗?我还那么小。
  大嘴觉得有一丝愧疚,但是还是嘴上却是死硬:不好的话,我们就散吧。
  陶可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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