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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上)-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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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放开她,随即跳上床,越过她,钻到她身边的毯子里。我伸出双臂抱住她,她立即沉入我怀抱中。这似乎是我能做的最低限度了。我把她拉近一些,她的身子柔若无骨。跟萨克丝比太太不一样,跟萨克丝比太太完全不一样。她更象个孩子。她还有点颤抖,她眨眼时,我能感觉到她睫毛扫过我的脖子,象羽毛一样。然而,这时她不再颤抖了,睫毛又扇了一下,不动了。她身子变沉了,也暖和了,“好姑娘,”我轻声说道,生怕吵醒了她。

第二天清晨,我在她之前醒来,她睁开眼,看到我,眼光有点烦乱,好象试图隐藏什么。
  “昨天晚上我又梦醒过吗?”她避开我的眼睛,问道。“我说了什么傻话吗?他们说我在梦里净讲废话,就象别的姑娘打鼾一样。”她红着脸笑起来,“可是你真好,到这里跟我做伴儿。”
  我没跟她讲裙衬的事。到了八点,她去找她舅舅。中午一点,我过去接她——这回特别小心,留意着地板上的手指标志。
  然后我们散步,去花园,去墓地和河边;她做针线活儿,打瞌睡,她晚餐的钟声响起;我跟斯黛尔太太坐在一起吃晚餐,一直吃到九点半,到她上床休息的时间了。这些都跟我到这儿的头一天一模一样,一切重复了一遍。她道过晚安,就躺到枕头上;我在我的房间里,听到她打开那个盒子,我从门缝里隐约看到她拿出那幅小画像,亲亲它,再把它放回去。
  接着,我正要吹灭蜡烛,就听到她轻声唤道:“苏——!”
  她说她睡不着,她说她冷,她说她还想跟我一起睡,免得半夜又被噩梦惊醒。
  过了一晚,她又这么说,之后都是这样了。
  “你不介意吧?”她问我,她说阿格妮丝从不介意这些,“你有没有,”她问道,“在梅费尔陪爱丽丝女士一起睡过?”
  我能告诉她些什么呢?就我所知,小姐和女仆两厢里挤在一起睡,象别的姑娘那样,这应该是件稀松平常的事。
  
  刚开始一切正常,对她,对我,都无异常。她的噩梦再没来惊扰她,我们睡在一起,象姐妹一样。事实上确实象姐妹,我一直想要个妹妹。
  然后,绅士来了。

第四章

估计在我到布莱尔大约两周后,他来了。
  
  虽然只有短短两周,可在布莱尔的每分每秒都过得那么慢,每天——千篇一律的——都如此平静,安闲,漫长,时间好象翻了一倍。无论如何,这日子漫长得足以让我了解这宅子里所有的奇怪规矩,足以让我习惯其他仆人,也让他们习惯我。曾经一度,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我走到楼下厨房里,不管在那儿遇到谁,我都会说句:“你好吗?”
  
  “你好吗?玛格丽特?”
  “好吗?查尔斯?”(就是那个打杂的男孩。)
  “你好,凯克布莱德太太。”(这是厨师,那是她真名,不是玩笑,也没人笑话她。)
  查尔斯会看着我,仿佛吓得说不出话了;而凯克布赖德太太会回应我,用一种凶巴巴的腔调答道:“噢,我好得很,谢谢你。”
  
  我觉得是我的存在令他们恼火,我会使他们想起,身处于这么个宁静而落伍的地方,他们永远也见不到伦敦那光鲜的一切。然后有天,斯黛尔太太把我拉到一旁,她说道:“希望你别介意,史密斯小姐,我有几句话要说。我不清楚你前一位主人家里是怎么打理的——”她跟我说什么话都以这句开头。“——我不清楚你在伦敦当女仆都做些什么,不过在这儿,在布莱尔,我们对彼此关系的处理都非常小心……”
  
  这说明凯克布莱德太太认为,我先跟厨娘和打杂的男孩说“早上好”,再跟她打招呼,对她来说是一种侮辱。而查尔斯以为我祝他“早上好”,根本就是想揶揄他。
  
  这都是些最无关紧要的闲言碎语,够让一只猫哈哈大笑了;可对他们来说,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我想,如果你不得不指望靠端盘子、烤蛋糕度过四十年余生,这对你也会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总之,我明白了,如果我要跟他们相处下去,就得注意言行。我给了查尔斯一点巧克力,那是我从镇子上带来没舍得吃的,给了玛格丽特一块香皂,至于凯克布莱德太太,绅士让菲尔从销赃仓库帮我搞的那些黑色丝袜,我给了她一双。
  
  我说我希望这样不会令人太难堪。如果早晨在楼梯上碰到查尔斯,我眼睛就望向别处。这之后,他们都对我友善多了。
  
  那样才象个仆人。一个仆人说,“一切为了我的主人,”意思也是说“一切为了我自己”。这是这句话的两个含义,而我不能容忍这这个。在布莱尔,他们都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揩油,而他们偷偷摸摸耍的那些小伎俩会让一个货真价实的扒手羞红了脸——比如说,把该给李先生煮肉汤里肉,悄悄拿去卖给屠户家小厮,这是凯克布莱德太太干的;或者,把莫德内衣上的珍珠纽扣摘下来,藏起来,说扣子丢了,这是玛格丽特干的。

现在说魏先生:他鼻子上有块红斑——在蓝特街我们称之为酒糟鼻,你觉得他为什么会长斑呢?他有一把李先生酒窖的钥匙,拴在钥匙链上,你都没见过哪把钥匙会那样闪闪发光!当时呢,我们在斯黛尔太太的餐室里吃完饭,他会装模做样地收拾盘子——而我见过,他还以为没人看见,他把所有酒瓶底的酒倒进一个大杯子里,然后一饮而尽。
  我都看到了——不过,当然,我就让自己知道。我来这儿不是惹麻烦的。即便他酗酒醉死,也与我无关。反正我大部分时间是和莫德一起消磨。我也渐渐习惯她了。她确实有她挑剔的地方,不过这都微不足道,并不妨碍我接纳她的挑剔。而且我擅长收拾家务,从帮她收拾裙子,帮她整理别针、发卡、梳子和盒子时,我开始体会到某种乐趣。我以前习惯帮婴儿穿衣服,现在慢慢习惯帮她穿衣服了。
  “抬下胳膊,小姐,”我会这么说道,“抬一下这只脚,好,这只脚。”
  “谢谢你,苏,”她总会喃喃说道;有时她会闭上眼睛。“你真了解我,”她会说。“我想你对我了如指掌。”
  我知道她一切好恶,我知道什么东西她吃,什么东西她不吃——比如说,如果厨师老煮鸡蛋送上来,我就下去告诉她,送汤上来,不要煮蛋。
  “清汤,”我说道,“尽量清淡点,好吗?”她做个鬼脸,说道:“斯黛尔太太会不喜欢的。”
  “这汤不是给斯黛尔太太喝的。”我答道,“而且斯黛尔太太不是莫德小姐的女仆,我才是。”
  于是她就送汤上来。莫德把汤喝得精光了,“你为什么笑?”她吃完,以她特有的紧张问道,我说我没笑。她放下汤匙,又皱起眉,跟以前一样,为她的手套。手套上沾了汤汁。
  “那只是水,”我看着她的脸,说道。“不会让你觉得难受的。”她咬着嘴唇,手放在腿上坐了片刻,偷眼看着她的手指,越来越不安了。最后她说道:“我觉得汤里有点油……”
  好,与其坐那儿眼睁睁看她着急,还不如到她卧室里帮她拿双干净手套, “让我来,”我边说,边帮她解开手腕上的钮儿。尽管起初她不让我碰她脱了手套的手,但很快——因为我说我会很小心——她就不介意了。

如果她指甲长了,我就用她的一把银剪刀帮她剪指甲,那剪刀形状象只飞鸟。她指甲很软,非常干净,长的也快,有点象小孩指甲。我剪的时候,她有些畏惧。她手上肌肤很光洁——不过,象她身上肌肤一样,光洁的不正常。每次看到,我都会联想到一些东西——粗糙的,或尖利的——会在她身上留下印记或伤害的东西。看她把手套戴起来,我会觉得很安慰。
  剪下的指甲屑掉在我腿上,我收集起来,扔到火里。她会站在那儿看着指甲屑变黑。我把梳子和刷子上的头发清理出来,丢到火里时,她也会这么看着,皱着眉头,看着那些头发在煤火里象虫一样扭动着,伸展反转,变成灰烬。
  
  在布莱尔,因为没什么新鲜事值得注意,老待在屋子里,所以你看到的都是诸如轻烟、浮云之类的事物。
  
  每天我们散步到河边,去看河水涨落。“到秋天,就发洪水了。”莫德说道,“芦苇都淹没了,我不在乎这个,有的晚上,水面飘起白色水雾,几乎要飘到我舅舅的房子这边……”她战抖着,她总是说“我舅舅的”,她从不说“我的”。
  地上土质松软,踩在鞋底,她说道:“小草多脆弱啊!我想河水会结冰的,我想河水已经结冰了,你看到河水在挣扎吗?它想流过去,可是寒冷不让它流。你看到了吗?苏?这里,芦苇中间的?”她蹙眉凝望。看到她神情变化,我说道——跟那个汤一样:“那只是水,小姐。”
  “只是水?”
  “褐色的水。”
  她目光闪动。
  “你会冻着的,”我说道。“回来吧,我们回家。我们出来时间太长了。”我挽起她的胳膊。我想也没想就这么做了;她胳膊还有点僵硬。
  不过后来,第二天——还是第三天——她又挽起我的胳膊,她自己也没那么僵硬了,这之后,我觉得我俩自然而然地就手挽手了……我也说不清。
  
  稍后我觉得有点纳闷,想回想一下。可那时,我只注意到哪次我们分开走,哪次我们一起走。
  反正,她只是个姑娘,他们都称她为女士。她只是个从不知乐趣为何物的姑娘。一天我收拾她的裙子,在裙子里找到一副纸牌。她说她觉得那肯定是她妈妈的。她认识牌,不过也仅此而已——她称J为骑士!——于是我教给她一两个镇子上的小游戏——全四牌和Put。开始我们用火柴和塞子做筹码;后来在另一个抽屉里又发现一盒小筹码,筹码是用珍珠母做的,做成小鱼、菱形和新月形;这之后我们就用这些筹码玩了。珍珠母拿在手里;感觉特光滑特凉爽——我是说我的手,莫德的手当然一直戴着手套。她出牌时,牌码得很整齐,新出的牌边边角角都跟上一张牌对齐。玩了一会,我也开始学她这样放牌了。

我们边玩边聊。她喜欢听我讲伦敦。
  “伦敦真有那么大吗?”她会问。“那儿有戏院吗?还有那些——应该怎么说?时尚馆?”
  “有餐馆,各种各样的店铺,还有公园,小姐。”
  “公园?跟我舅舅的公园一样?”
  “有点象,”我会答道,“不过公园里挤满了人,当然——小姐,你大?还是你小?”
  “我大。”她出了张牌。“——挤满了人,刚才你说?”
  “我更大,瞧。”
  “你玩的真好!——真的,你说,挤满了人吗?”
  “当然,不过里边很黑。你要吗?”
  “很黑?真的吗?我以为伦敦象他们说的那么辉煌明亮,灯火通明——我想——瓦斯灯?”
  “钻石形的灯!”我说道。“戏院里和会堂到处都是。你可以在那儿跳舞,小姐,特别是晚上——”
  “跳舞?苏?”
  “跳舞,小姐。”她神色一变,我放下牌。“你喜欢跳舞,对吧?”
  “我——”她脸红了,垂下眼帘。“我从没学过跳舞。你觉得,”她抬起眼说道,“我可以成为,在伦敦,如果我能去那儿,”她赶紧加了一句,“如果我能去那儿,你觉得我能成为一个伦敦女孩——不跳舞的伦敦女孩吗?”
  她手按在嘴唇上,很紧张的样子。我说道:“我觉得你可以的。不过你不是喜欢学新东西吗?你可以找个舞蹈老师。”
  “我可以吗?”她看上去有些拿不定主意,摇了摇头。“我不确定——”
  我猜到她在想什么。她在想绅士,如果绅士知道她不会跳舞,他会说什么?她在想伦敦那些跟绅士周旋的姑娘们,她们都会跳舞。我看她颇为烦恼。于是站起来说道:“看这儿,这很简单,瞧——”
  我走了几个舞步给她看,然后拉她起来一起跳。她站在我臂围里,僵硬地象根木头,不知所措地盯着自己的脚。她拖鞋碰到土耳其地毯。我就把地毯卷起来,她活动起来更自如了。我先带她跳了一段快步舞,然后是波尔卡。我说道:“看,现在我们飞起来了,感觉到了吗?”她紧紧抓着我的衣服,衣服都快被她扯破了。

“这样,”我说道。“现在,我是个绅士,记住。当然,跟真的绅士一起跳舞,更好玩——”
  这时她脚下又跳错了,我们朝不同的方向旋转着,分别跌到椅子里。她手放在身旁,呼吸急促。
  
  她兴致很高,面色潮红,裙子象荷兰姑娘的裙子一样铺开了。
  她看到我的目光,笑起来,尽管看上去还有点胆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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